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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吃了一惊:“他掌控内力的功夫好精纯,这一下要是换做……他,也不一定能够做到!难道是我多心了?”
林朗这一剑扔出去实是大有学问,若是暗器等体积较小的东西,运暗劲打出去,在半空中陡然变向并不难,但要是换做这种刀剑一类的体积较大的武器,那便极难掌控了,不但需要极为了得的暗器手法,还要考较施法之人的内力高深程度。
林朗这一剑甩出,力道惊人,但即将刺到那黑衣人背上只是,却陡然剑尖折而向下,深深插入泥土里。
黑衣人落下身形,拔出剑来,冷冷注视着林朗,隔了半晌,忽然将手中长剑掷向林朗,身子倒飞而出,转眼消失在远处的山坳后面。
林朗捡起长剑,等了片刻,这才回到客店,掌上灯火,但见手中确是一柄宝剑,剑身窄而细,剑柄上刻着一颗“珑”字,林朗暗道:“要么这柄剑叫做什么珑,要么就是这个人了!”
拿在手中,舞了几下,颇觉顺手,微微一笑,便将长剑收进乾坤宝袋之中。和身躺在床上,不断想着刚才那人的身法。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但又一时想不起来。一夜模模糊糊脑中竟然都是那人的身法。
第二日林朗起床后坐在床上打坐运气,便听得小镇上有人在大声呼叫,林朗推开窗子看去,只见远处半空中一只黑色的雪鹞往这边飞来。
林朗大喜,这不正是齐纵虎送与他的鹞儿吗?当下打了个口哨,黑鹞识得他的声音,脑袋一转,闪电般扑了下来。林朗抱住黑鹞亲热了一会,黑鹞抬了抬退。林朗低下头一看,原来黑鹞足上尚有一封信。
取下打开来一瞧,只见上面写道:“林哥哥,苍云发难,新月国也发难,两国同时进攻我踏云边关,爷爷无暇分身,我与奶奶率军前往新月边境,苍云那边多为父亲旧部。朗月帮尽数参军。勿念!切要小心在意,若不能力敌,早归再图他法!”落款是“爱你的青璇”。
林朗吃了一惊,没想到新月国与苍云国竟然同时向踏云国发起进攻。难道这两国已经达成某种协议?
林朗犹记得当初师父与他分析过,苍云新月两国共处勾魂海边,任何一方若要发起对踏云的战争,那必会迎来另一国在屁股后面的致命一击!除非他们达成某种协议!
林朗心中挂念。于是写信道:“父尚无消息,进展颇顺,注意安全!我当速归。勿念。又得三枚骨丸,盼与爱妻共享!”林朗嘿嘿一笑,落款写了个‘朗’字,想了想,又抹掉写了个‘郎’字,这才缚在黑鹞足上,都弄了一番黑鹞,黑鹞展翅离开。
望着黑鹞离去,林朗突然觉得自己心中多了分眷恋,只想此刻就陪在鹤青璇身边。叹了口气,在附近布店里买了一身当地人穿的衣服,又买了头上的纱巾,这才回到店内,好生乔装了一番,看着铜镜中变了模样的自己,得意一笑。
下了楼,在客栈中吃了些东西,吩咐店伙计照顾好蜉蝣马。便一路往西而去,他需要大体查探一下栖霞门的情形,栖霞门坐落在伏蝎沙漠,林朗与了结方丈闲谈后,这才知道,这伏蝎沙漠便是当年血杀堂的旧址。
伏蝎沙漠距离此处尚有不少的路程,林朗也是怕碰到栖霞门的人,这才选择在这个小镇上暂歇一夜。
过了几个人家稀稀拉拉的小村落,又行了许久,这才看到眼前的伏蝎沙漠,遍地黄沙,风吹过,沙尘飞卷而起,打着滚、铺着旋儿翻翻滚滚往远处滚去。时不时有大风吹过,那便是遮天蔽日,黄沙漫天。
林朗前世见过沙漠,但并未见过这种沙漠与陆地交替的地方吗,伏蝎沙漠便是这种地方,不全是沙漠,也不全是陆地,沙漠中带着尘土,尘土中带着砂砾。
林朗以纱巾遮住头脸,这才好过了些,沙尘中,远远能看见一座面积巨大的建筑群,想来便是栖霞门了!忽然,林朗意识到一个问题,那便是栖霞门坐落在黄沙之中,若想靠近,颇为困难!
四周尽是黄沙,毫无遮掩之物,如何能过去?
林朗退了回来,苦思靠近之策,暗道:”难道真的只能等到晚上才能进去吗?“这日一只等到月亮升起,也没有找到很好的时机,也没有商队等过去,林朗大呼晦气。
折回小镇,林朗换上一身夜行衣,忽然发现桌上多了一件土黄色的斗篷,林朗大奇,忙招来小二,小二茫然不知。
林朗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了良久,并未发现有何异状,心想,难道是昨夜那人来拿他的剑了?
微微一笑,从乾坤宝袋中拿出宝剑,放在桌上,顺手抄起那只土黄色的斗篷,便窜了出去。夜晚行走果然方便,只是深秋的天气,这塞外确实有些冷了,林朗内功深厚自然不怕,当下莫非往沙漠中走去。
说来也巧,今晚竟然没有月亮,林朗更是如鱼得水不多时便已然能看到栖霞门的轮廓了,林朗嘿嘿暗笑道:“若爹爹当真在里面,那最好不过,带了爹爹直接走人!”
便在此时,林朗忽觉空气中有股淡淡的腥臭味传来,他心中一凛,心中嘀咕道:“莫非是毒?”
随即一想起这沙漠名叫伏蝎沙漠,怕是毒物当真不少,赶忙深呼浅吸,微风吹过。那土黄色斗篷上的纱巾贴在脸上,竟然有一股淡淡的香味。
初时他并未在意,但到了后来,他每行出数步,便觉得周围的空气更加腥臭,然而这纱巾已贴上鼻头,登时一股香味会将这刺鼻的腥臭味散去,而自己心头也忽然变得清明了许多,他这才知道,原来这土黄色的斗篷竟然有如此大用。似乎乃是一件不错的防毒器具。
接住这个土黄色的斗篷,林朗顺利潜到栖霞门外,抬首望去,栖霞门好似一座小城一般豪华繁茂,单单城墙,便有踏云京城城墙那么高,那么厚,城门口燃烧着几盏绿油油马灯,显得异常阴森。
抬首望去。四周并巡逻守卫之刃,林朗运起擒龙手,脚下使出当日在金蛹那里上崖的‘月轮之舞’身法,转眼便到了城墙顶上。
顶上稀稀拉拉的有几人来回走动。个个瑟缩在厚厚的棉衣中,一副守卫松散的样子,林朗心中疑惑,暗道:“这会是专门麻痹别人吗?”便在此时。城墙上一人摇摇晃晃走了上来,城墙上缩手顿足的几人连忙奔过去,林朗身子紧紧贴着外墙。向那边移去。
张碧婷那人说道:“哥儿……几个辛苦了,今…天晚上还…要受这…这罪,来吧,哥哥…哥哥这里给你们带了酒来啦!”
那几人连声道谢,口中叫嚷道:“奶奶的,他们在下面庆功吃酒,我们在这俩上头吃风挨冻,咱们兄弟不就失手了嘛!”
另一人低声喝道:“说话当心点,你不要命了?”又道:“你看看洪老哥,当初不就是因为在苍月国失手,如今搁哪哪瞧他不起,公子也不相信他。”
林朗心中一动,洪老哥?苍月国失手?忽听城墙上送酒那人喝道:“谁在说…我…我?哥哥我…我怎么了?”
一人忙道:“洪老哥,没您的事儿,您去喝酒吧!”几人说着,抱起那人带上来的两个酒坛子,躲到远处避风处吃酒去了。那人尚在低声呜呜噜噜说着什么,忽然扑到城墙垛子上便要向下呕吐。
林朗正在他下方,登时一惊,而后一怒,探手一抓,擒龙手内劲一吸,便将那然吸了下来,那人陡然落下,酒已醒了大半,突觉有人抓着他,忙定睛看去,这一看,二人同时惊呼一声。
“林朗!”
“洪锡巫!”
这人正是洪锡巫,栖霞寺十八金刚的老大,当日在苍月国截杀林朗,十八金刚被林朗杀了十四人,自打回到栖霞门,洪锡巫不但被人冷嘲热讽,连卷云公子也对他不冷不热,他心中不满,自己兄弟十八人,死了十四人,回来以后竟然还被人当做逃兵一般看待!
他曾经闹过,也怒过,但是闹了一次,仅剩的四人又有一人死去!怒了一次,仅剩下的三人又死了一了,最后两兄弟抱头痛哭,而后两人发生争执,争执过后,那最后一名兄弟,也死了!洪锡巫自然之道,死去的一位兄弟是卷云公子下的手,他向来束缚手下极为严厉,更何况洪锡巫大闹一次?
自那以后,洪锡巫再也不敢闹了!他沉迷与酒水,卷云公子似乎乐的如此,并不杀他,只是任他这般下去。今日大家都在聚会,他更是喝的轰然大醉,偶然出来上厕所,在发现城墙上几个人影晃动,他莫名其妙便想起了十八位兄弟,当下抱了两坛酒,也分不清谁是谁,蹒跚着上了城墙,招呼喝酒。
此时见到林朗,他心中一怒,而后一凉,最后竟然一喜!他与他有着杀兄弟之仇,他怒!他此刻在他手中,他心底一凉!如果他杀了我,我倒是可以与其他兄弟去相聚了,我为何不喜?
林朗见他神色有异,哧溜一下捏着洪锡巫的脖子溜下城墙。洪锡巫很冷静,他只是冷冷的望着林朗,双目中看不出任何情绪!
“林朗!我等你很久了!”洪锡巫轻声说道。林朗倒是一愣,放开了他!
“早知自己会过的如此凄惨,何必当初?”林朗冷笑一声,
洪锡巫退开数步,冷声道:“来吧!与我一战!”林朗看傻子一般望着他,笑道:“你醉成这样,还想和我打?你这是在找死,而不是替你兄弟报仇!”
洪锡巫呼吸突然变得急促起来,表情狰狞,低声嘶吼道:“有本事就来啊!你来啊!”
林朗笑这摇头道:“其实你不该对我这么大的仇恨,当初是你们前来杀我,而不是我前去杀你们,要怪,只能怪自己,若是你们十八兄弟武功都是一流高手,还会被我杀了吗?”
“第二,要怪,就只能怪罪卷云公子了!是他要杀我,是他派你们来杀我!成功也就罢了,不成功,你们兄弟的待遇……嘿嘿!洪探花,其实是你害死了你的兄弟么,因为当年栖霞寺被卷云公子围攻的时候,你选择了投降!”
“就像你当年忍受不了我父亲,选择逃跑一样,卷云公子说的对,你就是一个逃兵!不折不扣的逃兵!俗话说一女不事二夫,你背叛踏云,到了栖霞寺,后来又背叛栖霞寺归到栖霞门,这些,是你的决定还是你那十八兄弟的决定?”
林朗可以运起内力,将这些话一个字一个字的敲打进洪锡巫的脑海中。洪锡巫愣愣的望着脚下的黄土,忽然说道:“是我!是我害死了他们!是我!”
林朗暗暗叹了口气,此人自从十八金刚死去十四人的那天,便早已是一个废人,他没有了活着的动力,也没有灵魂!洪锡巫是个重兄弟情义的人,他虽然背叛踏云国,也背叛栖霞寺,但对他的十七个兄弟,却从不背叛!
洪锡巫忽然展颜一笑,问道:“林朗,你是否从未想过我们会这样心平气和的说话?”
林朗一愣,点了点头道:“我确实未曾想过会这样和你见面,我一直认为我们会在某一座山巅之上,做出一番身死搏斗!”
洪锡巫苦笑一声,望着身后的城墙,悠悠说道:“这里面,有灵魂的人能有几个?大家不过是行尸走肉罢了,或者臣服在淫威之下,或者臣服于金钱、美女的诱惑之下!”
转头望着林朗,笑道:“林朗,来吧!和我一战!不用可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