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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反。他去过的很多城市不可谓不繁华,他去过的许多许多乡间不可谓不安宁,甚至是一些山峰,一些森林,一些湖泊也不可谓不美,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路风的心底却在潜意识中排斥它们,路风走得到那里,那里却走不进路风的心里。
在路风的灵魂深处,甚至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么多地方之所以不能让他的心灵安宁地憩息,就是在他的心底深处灵魂深处早就有了一个地方牢牢地占据在了那里,正是因为有了那个地方,其它再美的地方都再也难以挽留住他的脚步了。那个地方就是他的祖国,他的家乡。
在家乡的召唤之下,路风自觉不自觉地又来到了花都,想要在这里寻找到一片安静的地方,在这里永久地定居下来,然后安安静静地过完自己的一生。只是,他的一生能够如愿以偿地平静吗?
031。蒙面黑衣人()
人的心理有时候真是奇怪:许许多多平平常常的人往往都厌倦平平淡淡的生活,不管自己具备还是不具备过一种轰轰烈烈的生活的条件,绞尽了脑汁都要去追求那种新鲜和刺激;有的人则在惊险和刺激中也同样会厌倦,转而去寻找一种平静平淡平安的生活。
前一种人,渴望的是潇洒走一回的激情,就算是流星,只要自己灿烂了一回,就是粉身碎骨成陨石也在所不惜。后一种人,追求的是一种不求闻达于诸侯,但求在青春里多活几朝的安宁,只寻求心灵的宁静,就算是一身默默无闻、平平淡淡也心地坦然。
很显然,路风是属于后一种人的,但是不管是属于哪一种人,自己所要追求的恐怕都不容易做到。追求着一份儿安宁和平淡的路风来到花都,不想在酒吧里遇到了林妙可,还发生了一些他没有想到的事情。不过这也正常,如果所有人的人生都是先由上帝设计好了,大家都按照一定的程序,按部就班、一成不变地去生活,那生活岂不是太单调了吗?
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左右,喧嚣了一天的都市渐渐变得宁静下来,宽阔的大街也显得十分静谧。淡淡的夜色里,朦胧的路灯下,凉爽的夜风中,让一个无比美丽的女子,挽着自己的胳膊,无论是是任何一个男人,都应该别无所求,感到幸福和愉悦的。
路风也不例外,在这样美丽安谧的夜晚,此时的他还真的产生了找一个人就这样一辈子走下去的愿望。毕竟,只要是一个男人,不管他的肩膀有多么宽广,多么厚实,最终也都需要一个或是一些女人靠在上面。一个男人的肩膀如果一辈子没有一个或者一些女人靠过,偎依过,这样的肩膀实在是一种浪费,而这个肩膀的男人,也必定是一个悲哀的男人。
路风忍不住转过头,看着一脸纯真、一脸幸福的林妙可,渐渐地,一种柔柔的感觉涌上了她的心头,他甚至产生了一种想伸出手去,在那张光洁、清纯的小脸上轻轻地触摸一下。他想知道,那脸上细腻肌肤的感觉和枪支匕首细滑的感觉是不是一样,如果不一样,那感觉的差别又在哪里。
这时候,如果路风的手真的伸出去,在林妙可拿白皙爽滑温润的俏脸上轻轻触摸一下,也不一定就触摸不到,因为林妙可的俏脸他触手可及,挽着他胳膊的林妙可也未必一定会躲开。然而他还是没有伸出手去,因为就在这时,他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不安的感觉。
这种感觉来得是那样突然,那样无声无息,却已经到了自己身边不远。这样的感觉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感觉到的,他是在无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经历后自然形成的。绝大多数人从来都没有走进过死神,当然也就感觉不到。但是路风却感觉得到,因为他是雇佣兵兵王。
有了这样感觉的路风,虽然还在不紧不慢地地走着,全身的神经和肌肉却在一瞬间绷紧,马上进入了一种本能地自我防御状态。挽着路风胳膊的林妙可虽然并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到来,却还是感觉到了路风一刹那间的变化。她美丽的眼睛之中带着一丝儿疑惑扭头看着路风,就见路风微微眯着的眼睛盯在了前方。
顺着路风的目光望去,就在他们前面三四十米远的地方,一辆宽大的黑色越野车缓缓地向着他们开了过来。这样的高级越野车,在林妙可的家里少说也有六七辆,那是他们家的保镖乘坐的。本来,就在他们身边不远处的三名保镖也是乘坐了这样的车子到酒吧去寻找林妙可的,可是他们的小姐步行,他们也只好将车子停在了酒吧门口步行。
这样的车子虽然价格不菲,可是在花都的大街上,遇到一辆这样的车也不算是什么让人值得奇怪的事情,所以林妙可就不解地问路风:“风哥哥,你看什么呢?是不是很喜欢这样的车呀?”她根本不让路风回答,就接着说,“你要是喜欢,咱们就买一辆好不好?你开着,带着我去兜风!”
路风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去,握住了林妙可的手。
林妙可见路风第一次主动握住了自己的小手,微微一怔之下,心里顿时充满了欢喜。这样一个冰山一样的男人,总算是被自己融化掉一个小小的角,肯主动向自己表示友好了!虽然距离她潜意识中渴望的也许还要很大的差距,但这毕竟有了进步。她正要表示她的喜悦,却猛然感到自己的手心一紧,聪明的她马上意识到了这是路风不让她说话的暗示,所以她就马上把到了嘴边的话又收回到了肚子里。
这时候,那辆黑色的越野车已经到了他们前面,突然间就停了下来。林妙可还没有反应过来,车子的们猛地被打开,从里面钻出来六个人来。看到这六个人,林妙可突然间就明白了路风不让她说话的原因,也立刻就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妙,甚至是一种恐惧。
这六个人,身材都很高大魁梧,清一色的黑衣,黑夜一样的颜色。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还不能让林妙可感到不妙和恐惧,让林妙可感到恐惧的是那六个人竟然全都戴着面罩,黑色的面罩把他们的脸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六双饿狼一样凶狠的眼睛。黑暗的夜色已经笼罩了无边的大地,黑色的夜色中,他们为什么还要蒙上黑色的面罩?
那六个人极快地下了车以后,就接着以半包围之势向林妙可和路风走来。林妙可大惊之下,拉着路风的手本能地想要后退,可就在这时候,她竟然又看到他们身后也同样地停下了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从上面也下来了六个黑衣蒙面人,他们也已经站在了他们身后。
032。保镖被一枪爆头()
前面六个黑衣蒙面人,后面六个蒙面黑衣人,他们很快就将林妙可和路风围在了中间。林妙可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可是却知道他们来者不善。看着他们一步步向她和路风逼过来,心里顿时产生了巨大的恐惧,手心也变得冰凉起来,身体都起了细微的颤抖。
可是就在这时,林妙可突然感到路风的手又在自己的手心轻轻握了一下,虽然轻,可是却还是那样沉稳。说也奇怪,在路风那只手轻轻的一握之下,林妙可冰冷的手突然间就变得不再冰冷,身体也不再颤抖。轻轻地一握,瞬间就能够产生这样神奇的效果,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
稳定了心神的林妙可鼓起勇气,向着把他们团团围住的十二个人喊道:“喂,你们要干什么?”
为首的一名黑衣人冷声说道:“林小姐,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林妙可大声喊道:“我又不认识你们,为什么要跟你们去?”
黑衣人说:”不为什么,你只管去就是了!“
林妙可气呼呼地哼了一声,说:“你们连脸都蒙起来,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才不要跟你们去呢!”
黑衣人冷笑一声,说:“去不去就不是林小姐说的算了,他向着身边的人摆了摆手,他左右两人便向前跨出两步,伸手去抓林妙可。
正在这时,突然听得一声大喝:“住手!”
跟着林妙可的保镖刚开始时是紧紧跟着她的,被林妙可踢了一脚以后稍稍距离她远了些,后来林妙可嫌他们碍眼,便让他们跟在五十米以外。那三名保镖虽然不情愿,可也只好无可奈何地向后退,虽说后退的距离不一定有五十米,可至少也又三十米了。
他们本来以为在这样的时候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就算是遇到一点儿意外,有路风在林妙可身边,也应该不会有什么妨碍。他们虽然不知道路风的身手如何,可是能够用酒杯击落匕首的人多少都应该有一些功夫,也就对路风放了心。再说他们自己也就跟在他们后面,时时都能看到他们,他们的小姐当然更不会出什么事情了。
然而让那些保镖没有想到的是,他们没有料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们看到那两辆越野车停下来的时候,就意识到了不妙,见到了车里下来的人,便更加断定了。保护小姐是他们的责任和使命,所以他们就飞快地向林妙可身边跑来。还没有跑到,见来人要抓小姐,便大喊着制止。
那些保镖在跑动的时候,为了预防万一,已经拔出了藏在身上的手枪,可是他们要跑到林妙可身边,就必须先要穿过黑衣人的包围圈。
听到喊声,走上前来抓林妙可的两名黑衣人微微一愣,停住了自己的脚步,然后又迎着那三名保镖走了过去,另外一人见了,也跟着走了过去。
那三名保镖见了,大声喝道:“你们是什么人?”
一名黑衣人冷笑道:“这话你们还是见了阎王再问吧!”说着突然出手,一拳直击向那喊话保镖的面门。那一拳力大沉猛,又迅疾无比,挟着呼啸的拳风转眼间已经到了那保镖的鼻尖。
那保镖想不到这黑衣人会猝然出手,见势不妙,百忙中脚尖点地,急速向后退了两步,躲过了黑衣人的拳头,然后大喊道:“住手,要不然我们就开枪了!”
黑衣人出手的同时,另外了两名黑衣人也已经发动了攻击。另外两名保镖也开始了迎战。
就在三名保镖喊出要开枪的时候,他们身后的另外三名黑衣人却已经拔出了手枪,向着他们的脑后同时分别开了一枪,装了消音器的沉闷的枪声响过,那三名保镖的后脑便各自中了一弹,脑浆迸裂以后便各自倒在了地上。
林妙可虽然绝不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子,可是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血腥恐怖的场面。惊变之下,她尖叫了一声,一下子吓傻了。
路风见黑衣人一方有十二人,保镖这边就是加上自己和林妙可也不过是五个人,十二个对五个,比例本来已经太大了,再加上他也看出那黑衣人一个个也身手不弱,完全没有先开枪的必要,想不到他们还是开枪了,而且一出手就是一枪爆头,要了三名保镖的命!
路风虽然和那三名保镖没有任何交情,甚至直到现在还没有说过一句话,可是眼见他们被黑衣人凶残地杀死,心里还是立刻充满了愤怒。然而他还是瞬间又让自己平静了下来,因为他来到这里并不是要当英雄的,而是要寻找一种平静的生活。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酒吧里,当林妙可被龙哥的那些手下侮辱的时候,他虽然愤怒,还是强忍了下来,直到最后才迫不得已出手。
现在,他又亲眼见到了那三名保镖被黑衣人杀死,就是在这时候,他还是想要置之度外,不想惹什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