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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个头!”琉莹毫不客气,给了他一个暴栗,打得平安一吐舌头,不敢说话了。
琉莹叹口气,“姐姐,老爷留下来的基业,固然重要,可是咱们都是女流之辈,老弱妇孺,也不懂打仗,留在小站只会添麻烦,我看这不是逞强的时候。”
戚夫人长叹一声,“琉莹妹妹说的有理,小站城池低矮,也没有兵马,是守不住的。要是元敬在,有五千精兵,加上俞大猷的人马,或许可以一战……”
听到这话,王悦影突然一喜,连忙转身,跑到了唐毅的书房,其他人不解其意,跟在后面,王悦影翻了半天,找出了一个箱子,上面有一个小锁头,情急之下,还找不到钥匙了,戚夫人走过来,三根手指用力,嘎巴一声,锁头断了。
王悦影深深吸口气,小心翼翼,翻开了唐毅的手稿,一直找到了最下面,有一份上面赫然写着总体战纲要!
战争关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故此,战争不是军队的事情,而是从上到下,每一个人国民的义务。
王悦影无暇看理论的东西,一直翻到了最后几页,唐毅以小站作为例子,分析如何进行总体战。
小站的百姓大体分成三个部分,以当地农民为主,从事苇席生产,果园种植,商业经营,占据了人口的三分之一。
其次是以各地前来屯垦种植水稻的百姓为主,大约有一半左右。
第三种就是历年归附大明的马奴,他们人数最少,但是个个精通骑术,身强体壮,武艺不凡,而且和俺答有着血海深仇,他们是最容易动员,也最适合充当战士的一群人,其次是作坊的工人,最后是刚刚得到土地,从赤贫变成小康之家的百姓。
追求安稳富足,是人的本能,谁破坏了百姓的生活,就会遭到强烈反扑。只要组织得当,小站可以动员出一万青壮,投入战斗……
王悦影看着熟悉的文字,眼中泪水再也止不住,她用力抱在了怀里,仿佛丈夫就在身边一般。
“王姐姐,您看看吧。”
戚夫人接在手里,她是打过仗的,戚继光的本事不少还是和她学来的,看到了唐毅的手稿,戚夫人只觉得豁然开朗。
以往各种兵法,都局限在培养将领,训练士兵,唯独唐毅,把整个战争的概念扩大了,带入了完全不同的境界,乍看之下,和军户制度,藏兵于民很相似,可是唐毅的范围有更加扩大,内容也更加丰富实用,对戚夫人来说,简直如获至宝。
“妹妹,你和琉莹妹妹先走吧,把小站交给姐姐,有了唐大人的兵法,还有俞老总,我们有把握守住小站的,相信姐姐。”
“不!”王悦影摇摇头,“行之的精髓是要动员百姓,妹妹好歹在小站住了多年,我要是走了,只会动摇民心士气,不战自溃!”
“行之留下来的东西,我不允许任何人破坏!”王悦影不容置疑道。
戚夫人愕然张大了嘴巴,半晌才感叹道,“难怪唐大人会钟情妹妹,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他捡了大便宜!罢了,就让世人看看,咱们女人也不是花瓶摆设!”(。)8
第864章 媳妇真棒()
马奴阿三花了差不多三年的时间,才彻底忘记了曾经的奴隶身份,现在他已经习惯于被人们尊称为牧监大人。那一身绿色的官服,更是他最喜爱的衣服,每一次回来,都要小心洗净,阴干,叠得整整齐齐。
他竟然是大明朝的官员了,哪怕是最低级的,他也无比自豪!
大明朝纵然有千般不好,可是有一点却是草原永远也比不上的,在草原上,没有黄金家族的血统,永远成为不了人上人,哪怕战功卓著,哪怕血染征袍,面对着那些养尊处优的王公贵胄,一样要卑躬屈膝,虔诚地叩拜。血统的贵贱,深入了每一个人的骨髓,哪怕最底层,也深信不疑。
可是在大明,这里敬重的是学问,认同的是真本事,纵使科举有再多的不好,可至少是最公平的选拔方式。
不管是文人,还是武士,都可以参加考试,只要有真本事,就可能一飞冲天,蟾宫折桂,享受无上的荣耀。
阿三曾经去过京城,正赶上进士们御街夸官,阿三只看了一次,就彻底迷醉了,他拿出了兜里所有的钱,跑出书坊,每一样的书都买了一本,不管有用没用,一股脑扳回了家。
虽然那时候他的儿子刚刚出生,还不会说话,阿三坚持认为有书卷熏着,孩子才会喜欢读书,飞黄腾达。
他最常说的话就是这辈子当不了大官了,只能盼着儿子改换门庭,光宗耀祖。他到了九泉之下,也能笑着面对先人了。
如今的阿三,从里往外,都是汉人了,几百年的奴隶印记,在几年之间,就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都没有了。阿三无比享受着生活,他觉得一切都是好的,哪怕是又黑又丑的婆娘,也是一个宝儿。
像他这样的人,高攀名门,只会徒惹笑话,哪怕弄到了手里,最终也不会幸福,就像那个经常被人们提起的武大郎,阿三可不想为了吃不到的天鹅肉,置嘴边的苍蝇蚊子于不顾,他就是一个癞蛤蟆,一个有自知之明,又安于享乐的癞蛤蟆!
直到有一天,俞大猷突然出现在他的家里,老将军拍了拍阿三的肩头。告诉他快点走吧,能逃到哪里,就逃到哪里去吧,俺答的大军要杀来了,很快马场的一切都会化为乌有。
阿三就像是傻了一样,他好不容易才学会了做一个大明人,可转眼之间,又要被迫从梦中醒来!
他很镇定地问俞大猷,别的地方还需要牧监吗?
俞大猷摇摇头,别的马场养的都是和驴差不多大的姑且称之为“马”的东西,根本不需要专门的牧监,更何况他又没有任何的关系,离开了小站,他将会一无所有。
不过至少能保住一条性命,对吧?
只要活着,就要希望!
阿三用力摇头,他根本不信自欺欺人的鬼话,从地狱里爬到了天堂,还要从天堂摔下去吗!
他知道,一无所有的时候,妻子会离开自己,孩子或许都没有机会长大,更不要说读书中进士,改换门庭,所有的一切梦,都被一个人打碎了!
俺答!
你就是罪魁祸!
你奴役了我们家几代人,不下十条性命,死在了你的手上。
好不容易,到了大明,你又要死咬着不放,把我的一切都剥夺干净!
我和你势不两立!生死仇敌!
阿三疯狂叫嚣着,用最恶毒的语言,去咒骂俺答,恨不得他立刻去死!他的疯癫,简直让俞大猷目瞪口呆。
“唐大人果然厉害!”
俞大猷迅恢复了镇定,他告诉阿三,还有一个选择,就是留下来,和俺答血战,只要打赢了,保住了小站,他们的一切都还在,而且还会有更多的赏赐,更远大的前程,比如他的儿子,长大之后,就可以像所有官吏的子弟一样,进入国子监,成为一名监生,拥有直接当官的权力。
当人一无所有的时候,死亡或许很可怕,但是当人拥有得越多,他们就会现,与其被剥夺一切,还不如拿命去拼来的痛快!
在阿三的带动之下,整个马场,最近这几年,逃亡过来的马奴,一共近两千人,他们整齐地站在一起,高高举起胳膊,露出满是青筋和伤痕的手臂。
“杀!”
“杀!”
“杀!”
嘶吼声音汇合在一起,愤怒的呐喊,让俞大猷都为之动容。
他们很快就行动起来,马场没有坚固的城墙,根本挡不住俺答的骑兵,他们必须退入小站,而小站之中,又不能安顿所有的马匹。
很快挑选行动就展开了,先是那些宝贵的种马,其次是繁衍出来的第一代和第二代战马,只要有天马和龙驹的血统,一概带走。
剩下的马匹多是蒙古马,还有本地马。
阿三格外仔细,他把每一匹怀孕的马都挑了出来,当得知小站安顿不下之后,他果断下令,将母马立刻杀死,绝不让俺答得到。
其他的马奴也是如此,他们咬牙切齿,疯狂地挥刀,每一下都要刺进俺答的身体一般。俞大猷的部下们看到,都心惊肉跳,这是多大的仇恨!俺答真的该死了!
他们用最快的度将战马和粮草运进了小站,俞大猷站在马场的最高处,深深吸了口气。几年的心血,暂时化为灰烬吧!
“俺答,你等着,要不了多久,大明的铁骑就会越过长城,踏平草原,生擒俺答!”
“踏平草原,生擒俺答!”
弟兄们的吼声,在山谷中回荡,传出去老远,受到惊吓的飞鸟,直冲天际。
“烧!”
伴随着扔出去的火把,马场迅笼罩在火焰当中,恰逢秋高气爽,草木凋零干枯,烧的度飞快。
除了怀孕的战马被杀死,其余的马到处乱跑,俞大猷已经没有时间处理它们了,俺答的人马,就在十里之外。
“去小站!”
老将军带头,人马席卷而来,很快到了小站,抬头看去,只有两丈高的城墙,站满了拿着武器的士兵,密匝匝的队伍,好似雄关重镇。
俞大猷愣了一下,小站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多人马?
他疑惑的时候,在旗号下面,一员高大的将领手里按着剑柄,冲着俞大猷一拱手。
“老哥,快进城吧!”
“啊,是弟妹!”
俞大猷惊呼出来,他在东南的时候,和戚继光没少打过交道,也早就知道戚夫人的厉害,俞大猷的武功不管说天下无双,可是生平也没遇到过几个对手。
戚继光不过仗着年轻力壮,可以勉强和俞大猷支撑,要说起来,真正武功压过俞大猷的,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狼兵的统帅瓦夫人,老太太两口战刀,风雨不透,堪称天下一绝,俞大猷更是跟人家请教过武艺和兵法。其次就是这位戚夫人,女中魁,不让须眉的英雄。有她在小站,俞大猷莫名松了一口气。
催马进城,戚夫人站在城门口,一拱手。
“老哥可算是来了,俺答人马近了?”
“嗯,说话就到。”俞大猷跳下了战马,向城中看去,顿时感到了一阵惊讶,小站在很短的时间,俨然成为了一座大兵营。
在城墙上站着整齐的士兵,在后面还有递补的青壮,最令人吃惊的是还有一支支百姓组织起来的医疗队,抬着门板苇席做成的担架,严阵以待。
再往里面去,有一大群上了年岁的人,胳膊上戴着红色的布条,往来巡查,稍微有一点慌乱,就立刻前去制止。
俞大猷都看傻了,他突然一转身,冲着戚夫人深深一躬。
“真是想不到,弟妹的兵法韬略,如此了得,小站铜墙铁壁,何惧俺答雄兵!”
戚夫人尴尬笑了笑,“老哥,你后半句说的没错,只是这小站却不是奴家的功劳。”
“啊!还有谁?”俞大猷愣住了,莫非还有名将在小站不成?
戚夫人伸手一指,俞大猷急忙看去,只见有几个亲卫跟随,三个披着玄色斗篷的女子疾步走来。
为的正是王悦影,身后紧紧跟着琉莹和海夫人。只见王悦影满脸温和的笑容,她遇到了匆忙行走的百姓,微微点头,抱以鼓励的笑容。
端庄典雅的唐夫人,宛如从画上走下来的仙女,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