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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云梦谭-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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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学堂的藏书中,最齐全的科目不是刀剑拳脚,而是各家各派的内功心法,因为法宝持用者必须不断消耗精气,维持法宝的运作,所以为了减轻身体负担,最好是提升本身的内功修为,内功越强,才越禁得起法宝对**的损耗。

    每到下午的武修课,几乎九成的学生都各自觅地修练内功,因为他们几乎都是太平军残兵之子,父执辈所传授下来的,也都是操作法宝的技巧,加上梁山泊中大量使用法宝辅助日常生活,因此人人脑中所想的,都是如何把法宝用得久、发挥出最大效能。

    相较于一众同学,孙武的选修就很让人纳闷了,他没有修习上乘内功,也没有修练见效最快的拳脚刀剑,却是从初次选修开始,就一头栽进一门可以用枯燥来形容的硬气功,金钟罩。

    传自当世第一大派慈航静殿的护身硬功,在各类护身横练功夫里头,算得上是头号名牌,若是不考虑一些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护身奇功,金钟罩甚至可以说是中土大地上的第一护身硬功。

    话虽如此,金钟罩比起其他的上乘武术,可以说是一门相当保守,甚至可以说是笨拙的武技。大凡上乘内功,都是讲究气息流畅,固本培元,修成之后攻守兼备,就连在轻功上头都会大有好处,但金钟罩仅是独重抗击力,虽然护身硬度举世无双,修行时间却很长,身形更会越练越凝重笨拙,在实战角度上来看,大力的水牛固然不弱,却终究成不了虎豹,因此在慈航静殿的四大神功之中,金钟罩排名最末。

    整个学堂里头,孙武是唯一选修金钟罩,并且刻苦锻炼至今,最早的时候还有村人关心来问,为何他不选择其他更强横的武技,却选了一门纯为防守而创的功夫?可是到了后来,人们都识趣地避上嘴巴,再也不问那个过于明显的理由。

    “其实你真是一个很闷的人耶,别人十四岁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修练绝世武功,以后可以出去奸淫掳掠,而你就闷闷的练什么金钟罩,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

    “小殇,习武为的是强身健体,不是和人争强斗狠,梁山泊的生活那么和平,练绝世武功作什么?还有,我要慎重地说一次,人家修练绝世武功,不见得是为了奸淫掳掠,你的思想不要那么灰暗啊!”

    “这有什么办法?我是心理变态啊。”

    “你还记得刚刚的话啊……”

    少年脸上浮现早熟的苦笑,最早的时候他也曾经有过梦想,打算在学堂浩瀚如海的藏书中,找寻属于自己的绝世神功,修练有成之后变成大英雄,不过因为家门不幸外加交友不慎,自己很快就领悟到,绝世武功不如实用武功,倘使自己不早点挑一门抗击力强的实用武技,那么不但百分百没希望有武功绝世的一天,甚至很快就会没有明天。

    不过,练功久了之后,孙武却觉得这样子很好,金钟罩是一门攻击性不强的武技,只要把金钟罩练好,自己就不容易受伤,如果有什么冲突,自己不受伤已经很好,能够不因此多伤害什么人,那就更好了。

    从村子里一些长辈的口中,孙武有一个感觉,自己如果受一次伤,可能要几天、几个月,甚至是几年才能康复,但如果是结下一次深仇,那不仅仅是负累一辈子,甚至可能纠缠几世代,实在是很可怕。

    所以,金钟罩这个挨打的狼狈功夫,其实是最安全也最好的武技,虽然说练习的时候要浸高热铁砂、要用碗口粗的大木棍连续击打身体,实在很不轻松,除此之外,还要另外作每天水平挥掌一万次的枯燥练习,非常难熬,但总之时间一久,人也就渐渐习惯了。

    自己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样,从小就开始习武,到现在已经满十年了,十年里头其他人都会搭配不同的技艺混修,自己却是无分春夏秋冬,日复一日地修练金钟罩,几乎不曾接触过其他武技,也许真是枯燥而老土,但是自己却喜欢这种反复熟练的感觉,仿佛不只是练武,而是有了一个相交多年的老朋友。

    学堂长日前告诉自己,至于第六关以上的金钟罩,需要有资质、机缘的配合,并不是单单苦练就能成功,况且村里也没有第六关以上的秘笈,目前只能放弃了,但尽管金钟罩并不显赫,可是在慈航静殿的历代纪录中,要练到第五关以上,正常却需要二十年以上的苦修,自己小小年纪就能练到第五关,若是到了外界,那可是不得了的事。

    进度意外超前,该说自己是天资聪颖呢?还是自己太过习惯逆来顺受了?唯独是这一点,想想实在是有点悲从中来……

    “小殇,你今天不练习什么吗?”

    “我没有什么好练习的。”

    在所有的学生里头,小殇的武修科目一直是个谜。不仅能够维修法宝,小殇本身还是各类法宝的开发师,平时身上起码佩带十几件法宝,这么大的装配量,即使不使用,还是会持续耗损元气,就算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武术好手,都未必承受得住,但小殇似乎从不修习什么固本培元的内功,无视常理地恣意使用法宝。

    不可思议的事情,还不只是这一件。法宝开发师,这种人才万中无一,如果是在太平军国时期,早就成为两国竞相争夺的超级人才,孙武自己也想不通,为何许多一生钻研法宝技术的工匠,数十年累积都不见得可以成为开发师,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竟会有足够知识与技术,将他们轻而易举地超越?这实在是很不合道理的事。

    尽管是青梅竹马,孙武仍不敢说自己很了解小殇。自己是还在襁褓中,就被姊姊带来梁山泊,懂事以来就不曾离开,但小殇却不是,而是自己六岁时候,某一天村里来了新移民,一个在登上云路天梯到梁山泊村口,就毙命于石碑前的蓝衣汉子,还有一个表情冷漠,站在染血尸体旁边的四岁女童。

    小殇是这么来到梁山泊的,后来在村长老爹的安排下,帮她盖了一间小屋独居,孙武的姊姊凤婕怜她孤弱,常常让孙武带三餐与日用品过去,起初小殇完全不愿意接受,但是当凤婕亲自出马,把木屋的房门踢破拆毁,无视女童的反抗,强行把人押回家里,绑在椅子上用餐,从此小殇便很大方地接受了凤婕的好意,常常到孙武家里用餐,间接也让孙武的生活一片黑暗。

    “我到现在还常常觉得……其实你姊姊还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完全不考虑手段正当性呢。”

    “我也觉得……她对你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不经意地感叹,道尽了少年这些年来的心路历程,但虽是如此,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孙武还是很自然地邀请小殇一起回家,吃个晚饭。

    “今晚运气好的话,可以吃到姊姊的拿手菜喔。”

    “先决条件是人还没醉倒吧,十天里头,凤姐难得有几天是清醒的……”

    凤婕号称梁山泊第一酒豪,嗜酒与善饮都是出了名的,多年来就是这么醉醺醺地把弟弟给带大,但多数时间里,负责在家中烧饭、打扫、洗衣的都是孙武,毕竟当姊姊一回家就醉趴在地上,少年实在也不能指望她作些什么,一切只得亲力亲为。

    从学堂走回家的路并不长,路上也遇到许多结束耕作回家的村人,扛着锄头,三三两两地走路说话,见到孙武都露出笑容,和他亲切地打招呼问好,相约今晚一起到他家里去喝酒。

    孙武很喜欢这种感觉,自己父母双亡,与姊姊相依为命,但却从不觉得孤单寂寞,或许就是因为这种感觉,村里每个人都很和善,对自己也很好,整个村子就像是自己的大家庭,所以才会从不觉得寂寞吧。

    但这些叔叔伯伯也不是只有一张和善面孔,自己是在不久之前,才很遗憾地知道他们还有另一副表情……

    “小、小殇大人!”

    “您……您也来了吗?”

    “哈哈哈哈,那我们就不打扰了,小殇大人您慢走。”

    本来温和笑着的村人们,表情立刻变得惊悚而不安,像是见到猫的老鼠一样,立正请安之后,马上头也不回地溜走。这一幕曾让孙武为之瞠目结舌,但现在他也已经习惯了。

    “到底是怎么做人才会作到这样?其实我一直很好奇……”

    “没有什么特别诀窍,凤姐说过,管人就像是管狗一样,你把客人当作神,客人就是神﹔你把客人当作狗,客人就是狗。”

    “所以……我们家的酒店,生意一直都……”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回到家了。孙武的居所,是一间两层楼的木屋,上层是住处,下层却是卖酒的酒铺,悬挂了一个菱形的“酒”字招牌,迎风招展,还没走近,清风就送来一阵香醇的酒气。

    这是孙武一家在梁山泊的谋生途径,贩酒维生,凤婕本身是酿酒能手,在屋子地下挖了地窖作酒,时日一长,酒窖中珍藏着上百坛佳酿,都是人人争购的抢手货,但虽然品质上佳,货物的流动性也高,酒铺的收入却不怎么样,多数时候只是刚好打平,甚至小幅亏损,因为老板娘自酿自饮,兴致一来,就开了货物与村人们共饮,结果当然是不用收钱,这种做生意的态度,帐面上当然很难打平。

    “喔喔,小武,你回来了!姊姊好想你啊!”

    才刚踏进门,屋里传来一个甜美柔腻的女声,跟着就是一阵飓风狂飙出来,撞倒木椅、推翻桌子冲来的硕大黑影,仿佛是丛林中的大黑熊,一下子将孙武扑倒在地,紧紧地拥抱住。

    酒铺的生意不彰,凤婕只得兼差赚外快,每天早上担任村里的早安广播员,甜甜的磁性嗓音,确实如她所自称的那样,是梁山泊的第一性感偶像,不过……只限于声音。

    如果说小殇的才能是梁山泊第一谜题,那么凤婕的嗓音就是第二号。初次听见早安广播的人,绝不会相信那个磁性嗓音的主人,会是生得这么一副肥胖臃肿的丑陋模样,远远望去,双目如豆,蒜头鼻子,圆肿脸庞像是一张大饼,过百斤的肥胖体型,看来便似一座会走路的肉山,发怒时候更仿佛是某种巨大猛兽,力大无穷,拔山倒树。

    就好比此刻,被姊姊给亲密拥抱、又亲又吻的少年,完全喘不过气来,也绝对没有半分香艳的刺激,连全身骨头都痛得仿佛啪啪作响,从远一点的地方来看,这百分百就是所谓的“熊抱”扼杀,一种拟似被巨熊给勒住腰部,重重扼紧,终至骨折身亡的恐怖杀着。

    “呜,姊姊,你的手……我的腰……”

    “小武、小武,姊姊在家里想了你一整天了,为什么你到现在才回来嘛!没有你,姊姊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呜呜呜……”

    “姊姊你身上全是酒味,又从早上喝到现在了吧?你这么高兴看到我,该不会……”

    不用推测,眼前所看到的就是事实,孙武望进门内,屋里乱得一塌糊涂,桌椅倾倒、酒坛酒瓶满布、垃圾扔得到处都是,还有几个早已醉得不醒人事的酒客,怎么看都是一场狂欢酒会结束后的残迹。

    倒地的几名醉汉都是酒铺常客,其中两个与孙武一家最是友好。姓胡的魁梧大汉,是村里的屠户兼肉贩,常常拿些猪肉牛肉之类的东西来换酒,解决孙家的日常生活问题﹔姓李的白袍文士,在学堂任教维生,有空就会教导孙武一些诗书文字。他们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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