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鲁仲连神色一暗,叹道:“可惜,各国忙于吞并小国,放松了对虎狼之秦的监督,一旦让秦国重夺函谷关,平定巴蜀叛乱,稳定义渠戎狄后方,就是秦兵东进中原之日了。”
孟尝君忽然豪气万丈道:“只要你我联手,再来一次合纵,也不惧秦国之威!”
八月的草原,青草已经转成淡黄色,这是要进入秋季的迹象。
浩大的兰族送亲车队,在骑士护卫下,浩浩荡荡朝着燕山进发,兰歆雅出嫁了。
由于与中原诸侯国联姻,匈奴部落给出最高规格的陪嫁妆和送亲队伍,牛羊战马丰厚,陪嫁侍女数十人,随性护卫队达三千众,都是兰氏王庭的亲卫军,负责公主的安全。
送亲队伍从草原深处的白云城出发,经自由贸易区乌兰察布、赶往燕山与草原连通的上谷郡,有旧燕长城为关卡,张家口一带,就是燕山军区和燕国饲养战马的军事禁地。
兰歆雅一身大红霞帔和外裳,按照中原习俗服饰,里边鹅黄色刺了精美的金色凤纹的曲裾深衣,纤细的腰间束着一条玉带,曲裾缠绕,衣料轻薄,尽显雍容华贵之美。
从上边看下去,衣领内一对发育良好的细致乳丘隐隐在目,衬着精致纤美的锁骨,增添几分成熟女子诱人的风韵,最妙的是,裾裙拖胸上束,使得粉胸半掩凝晴雪,好一派蓓蕾风光
草原的女子,不如中原大小姐那样矜持,含蓄、古典、但是兰歆雅如草原女神的气质,骨子里蕴含一种奔放,热情,活泼的性子,美丽的瞳眸微微流转,正在掀开车帘四处打量,那眼眸仿如秋波,漆黑水润中还隐隐带着一抹几乎看不见的淡淡蓝色,幽邃而清澈,仿佛是草原深处的纳木错湖,晶莹洁净。
“公主,再有一日的路程,就要赶到燕山脚下,那里是燕国的疆域,公主就要成为燕王的妃子了。”贴身侍女兴奋地说道。
“是啊,等了一年,终于要嫁给自己心仪的男人了。兰歆雅脸色挂着幸福的笑意。”
“公主,金刀驸马一定很思念您——”侍女讨好地说道。
“呵呵,那当然了,在草原上,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男人,雄伟、果敢、有勇有谋,就像草原的鹰,展翅翱翔,注定是大英雄,我也好想念他啊”兰歆雅眼神有眼迷离,想到他,浑身不自觉地轻颤燥热。
就在这时,忽然队伍中发出急促的号角声,这是遇到敌人才发出的紧急号令。
“怎么回事?”兰歆雅蹙眉头,掀开车帘向外询问。
有一位侍卫长策骑到车间,有些慌乱道:“公主殿下,我们遇到了敌人,是东胡骑兵,正向这边奔来,人数很多,不下两三万人——”
“什么?”兰歆雅一下子就惊呆了,两万多骑兵,前来袭击,她的送亲队伍只有三千骑兵,如何能抵挡住?
远远的天边卷起漫天的沙土,无数匹东胡骏马,像是疾奔的飞矢,如流量一般穿梭在草原,马蹄踢打着大地,地动山摇。
东胡骑兵,由几个部落的勇士组成,皮甲和弓箭自备,并不统一,大多身着祟皮战袍,头戴祟毛毡帽,深陷的眼神带着狂放的蓝褐色,高挺的鼻子像是东胡戎狄民族的性格一样桀骜不驯。
东胡的骑士们,口中吆喝着,脸上洋溢着贪婪,无数雪亮的弯刀高举在他们粗壮的手臂中,在日光照耀下,闪烁着幽幽寒光。
“杀——”他们的速度,比想像中还要快,地动山摇中,无数东胡马掀起的尘烟,刹那笼罩草原。
胡人仿佛滚滚泥沙,汹涌呼啸而来,如同凶猛地狼群,朝着觊觎已久的猎物冲去。
第724章 捍卫贞洁()
八月骄阳似火,草原烈日之下,漫天尘沙,似天际突降的乌云,滚滚而来。
东胡人来了,那数万匹战马奋力嘶鸣,驰骋在大漠上的壮观场景,让人心惊胆颤。
骑兵的优势在冲锋中,发挥的淋漓尽致,人嘶马鸣,爆发出狼一般的怒嚎,手中弯刀闪着寒光,两三万人一起冲锋,那气势惊天动地,足以将送亲的匈奴护卫队压成一块薄饼。
“保护公主殿下!”
这支队伍的大统领博尔术,抽出腰刀,大声呼喝,军令之下,匈奴骑兵也开始聚集,排成阵列,在送亲车队的最前方,列好冲锋阵势。
骑兵相遇,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因为骑兵最大的优势和攻击力,就是借助战马的冲力和惯性,勇往直前,冲乱对方的阵脚和气势,那就赢了。
胡人和匈奴,都是草原部落土生土长的戎狄,游牧民族,对于骑术和打法,自然都非常清楚,因此即使面对强敌,也要摆开阵势做反击,否则,完全没有抵抗还击之力。
不过,眼前人数差距太大了,三千人对战三万骑兵,可想而知,胜算在哪一方。
匈奴兰氏骑士们,都是王庭的亲卫军,忠诚度非常高,要不然,面对绝境,早就一哄而散了。
不过即便留下了,但是每个骑士脸色都流露出坚毅赴死,生还绝望的神色,也知道冲上去,必死无疑了。
车厢内的兰歆雅,芳容失色,近乎惨白了,原本以为幸福即将来到,远嫁燕国,成为燕王妃,将与自己深爱的男人长相厮守,却想不到,转眼之间,厄运到来,野蛮的东胡人,前来截亲,一旦被劫持,那下场可想而知。
屈辱、污秽、痛苦、蹂躏、奴役许多种可能,让兰歆雅都不敢深想了。
不知不觉中,兰歆雅从褥下摸出一把小弯刀,紧紧握在玉手中,一旦要被俘,不甘受辱,只有一死保持清白之身了,也算对心爱的人一种忠贞的表达,捍卫神圣的爱情。
本来草原上,对于女子失贞看得一点也不重,甚至弟娶兄嫂,继过后母,抢夺别人妻子当自己的女人,屡见不鲜,没有什么伦理道德约束,但是兰歆雅自从学习许多中原风俗后,对中原文化很向往,也明白对于所爱之人来说,丢命是小,丢贞洁是大,因此保持自己在爱人心中的地位,只有自刎了。
“公主,你要干什么,千万不要想不开?大不了,大不了,我们改嫁东胡”侍女一见兰歆雅握着宝刀,满脸的决然,暗叫不妙。
兰歆雅摇头苦笑:“除了燕王,这辈子,我谁也不嫁,更不能让其它男人染指我的身子!”
侍女听到后很愕然,有些不理解公主的言论,与草原习俗不吻合啊。
游牧部落有抢亲一说,就是新娘子出嫁的时候,被其它部落的人截住,击杀了新郎,那么新娘就要跟着截杀者走,无论新娘有多么爱着新郎,都会成为那仇人的妻子。
震天的声响仿佛要将她的心都振出来,望着远方乌云、沙尘、战马与人混杂成天地一色,苍凉中带着无比的震撼。
远处的人头黑线越来越近,拉开极长的弧度,凶猛地冲击过来,眼看距离百步、八十步、六十步
“用我们地鲜血,保卫公主,杀啊——”博尔术愤怒的咆哮,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以整齐划一、凄厉如歌地刀声,作为他们最好地回答。
“吼——”
东胡与匈奴两股骑兵,如一大一小两股洪流,在草地狂涌,大地瞬间地动山摇。
片刻之间,两股奔驰的洪流,便激烈地碰撞在一起,疾驰、刹那的凝止,血肉横飞。
“哗——”刺耳地刀声响成一片,伴随着战马地嘶鸣、将士地凄嚎,人仰马翻,蓬蓬血雾,像是瞬间绽开的花朵,染红了草原。
这是一场不对称地战斗,兰族勇士面对十倍于己地胡人,生存已不是需要考虑地问题,每砍杀一人,那都是赚地,在这抱了必死之心地绝境之中,所有勇士瞬间爆发出了巨大的能量,以一敌五,勇猛如虎,鲜血淋漓中,身躯一个个倒下去,躺在他们身边的,也有不少胡人。
“可恶的东胡人!”血光蒙蔽了双眼,仇恨覆盖草原,遍地都是鲜血。
兰歆雅看着护卫队越来越少,倒在血泊之中,被挑落马下,剁成肉泥,仍在阻挡着胡人的前进,泪流双颊,难道今日注定要消香玉损在这里吗?
胡人的攻击如潮水,没有一刻停止,成千上万的胡人骑士前仆后继,如泰山压卵,崩塌而下,他们要用强大的战力,压垮车队前的护卫队。
就在这危机的时刻,忽然天空中穿破一阵急促的破空之声。
嗖嗖嗖——
无数的弩箭如蝗虫一般遮天蔽日,呼啸地笼罩过来,倾泻而下,射到了东胡骑兵队伍的后半部分,伴随着一阵惨叫声,战马嘶叫声。
紧接着,沉沉的牛角号传开,马蹄声如春雷,竟然瞬间加剧,似有雷霆万钧,蓝色战甲的燕军,如洪水般从侧方冲杀了过来。
“那是什么?”
“是燕国骑兵——”
“燕国终于来援救了。”
数万燕山军区的骑兵,早已得到东胡人南下的消息,秦开在百里内放出了斥候探马,四处巡查、探寻东胡骑兵队伍的下落,终于捕捉踪迹后,立即带兵赶来,这是燕国一年来打造了骑兵,足足三万人,日夜训练,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对东胡开战。
“不好,快拦住燕兵!”一位东胡部落的统领古铁木儿,高声厉喝,组织人马到右方抗敌。
战马呼啸,腥风血雨中,燕国的精锐,与胡人的精锐,终于迎来了一场最惨烈地正面交锋。
在燕军后方,几名骁将簇拥着一位大将军,正是秦开,只见他手中令旗一摆,号角手立即发出军令,原本冲锋在前排的骑士们,顿时变换了阵型,以偃月楔形阵,插向东胡零散的阵型中。
第725章 破胡骑兵()
三万燕军结成阵势,训练有素,这是秦开在东胡待了八年,研究草原游牧的民风还有冲锋作战时候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排列骑兵,对于游散奔腾的东胡铁骑,有很大的破坏作用。
游牧部落的勇士,都是牧民,老少妇孺皆能马背上作战,因为他们与生俱来就是与牲畜和马匹打交道,没有人不会骑马,而且草原人食肉,整日马背上颠簸,如同江水边上的人会游泳一样,都是长期训练出来的,不是旱鸭子能比的。
东胡人久居苦寒之地,身体彪悍,冷血嗜杀,骨子里有贪婪和野性,毕竟在战国时期,草原民族的意识形态还处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逐渐过渡时期,没有中原那些礼俗和文明。
每个游牧勇士都很凶悍,聚则成兵,散则为民,机动性灵活,但是也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草原将士百分之八十,都不是正规常备军,平时都在放牧,不会聚在一起训练军阵等,打仗时候,完全凭借着一股狠劲,借助骑兵的优势,狠狠地冲锋过去,压垮敌人的气势和阵脚。
秦开针对这样的弱点,特意制定了几种野战阵法,骑兵排列成偃月状,如刀锋一般,一层接连一层,不像东胡骑兵那样散落,各跑各的,完全没有配合。
“锵锵——”
两股铁甲洪流撞击在一起,犹如潮水拍打在岩石上,顿时掀起浪花无数。
只见燕军骑士与东胡骑兵先锋撞击在一起,根本来不及出招,直接战马冲撞,人仰马翻,双方先锋阵脚都开始出现紊乱,毕竟前面倒地一片,影响后面骑兵的速度。
由于东胡骑兵没有什么阵型,都是靠着个人的勇武在向前冲,口中呼喝着骂声、叫嚣声,各自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