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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逸营寨西面三十里,一个山窝的丛林之中,完颜阿骨打在撕咬着一只烤得金黄的羊腿,袒露着半边膀子;
他左臂上的枪伤发炎了,一个手下将匕首放到火苗上烤过之后,开始帮他切下伤口处的烂肉,完颜阿骨打痛得闷哼了一声,将口中的羊肉狠狠吐出
等手下上好药重新帮他包扎之后,完颜阿骨打沉声说道:“让大家准备好,今晚是最后一击,争取一举击杀杨逸”
“是,大圣皇帝”那叫约里的手下应声而去
完颜阿骨打继续撕咬着手上的羊腿,瞧那狠劲,仿佛他是在撕咬杨逸一般
要袭击杨逸很难,这一点完颜阿骨打心里非冲楚,但现在还有比这更好的选择吗?
他刚到黄龙府,无意中就得到一个消息,一支几万人的大军正在扫荡混同江一带的女真部落,手段极狠,所有女真部落若不乖乖降从,就会被连根拔起
这些女真部落曾是完颜阿骨打主要拉拢的对象,半数的青壮都追逐完颜阿骨打“建功立业”去了
混同江一带剩余的青壮本就不多,被这几万大军突然从北面杀来,几乎没有形成象样的抵抗,就被清洗了一遍
得到这个噩耗的完颜阿骨打心丧若死,他大至也猜到这支大军从何而来了,一定是苗授那支人马
现在再向北去无异于去送死,所以完颜阿骨打不得不在黄龙府一带暂时隐伏下来
下一步怎么办?
完颜阿骨打心中也很迷茫,现在所有的根基都丢失了,继续这样躲躲藏藏下去,只怕连身边这几百人马也会崩溃,毕竟逃亡一时能忍受,可有谁愿意一辈子做丧家之犬呢?
完颜阿骨打于是决定再赌一超发动这次夜袭,若是能击杀杨逸,自然是最好,哪怕取得一场小胜,也能振奋一下军心士气
二更时分,完颜阿骨打开始率军出发,四百来人束马衔枚,出了山窝向杨逸扎营之所摸去
完颜阿骨打非常谨慎,前头派了数十个斥侯侦察,终于让他顺利地摸到了杨逸的营寨附近
宋军营寨里静悄悄的,只有外围有一些警哨在游动,正当约里他们以为完颜阿骨打要下令发起夜袭之时,完颜阿骨打却突然说道:“不好,快走,快走!”
约里他们一边跟着掉转马头,一边不解地问道:“大圣皇帝,怎么了,宋军营寨没有什么异常翱”
“谁说没有异常,你看看杨逸选择的扎营地点东面是森林,西面是高坡南面是河流,只有北面开阔这种地方一般人认为易守难攻,但其际上是死地;
若是没有特殊缘故,经验丰富的将令都会下意识地避开这种地形扎营以杨逸作战多年的经验,不大可能选择这种地方扎营,他选了,只能说是另有阴谋,快走!”
半夜之中,视线不好,四周的景物只是一个黑色的轮廓若不是留了十二分心思,很难注意到这些,至少约里他们就没一个注意到;
但完颜阿骨打就象一只经历过陷阱的老狐狸,大略一看这地形立即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大营东面的树林里,马汉卿飞掠进林喊道:“大人,大人,完颜阿骨打掉头跑了”
“跑了?他娘的,这只猴子果然够机警,快追”杨逸飞快地跃上战马当先冲出树林;
林中一千多骑立即跟着冲出,这会儿也顾不得隐匿形妓,大家燃起火把,不断抽打着战马向完颜阿骨打追去
“小白快追上去,快去!”杨逸对小白大喝着
晚上为了保证安全,骑兵通常不敢尽速狂奔但狼本身就喜欢在夜里活动,它的速度不会受到夜色影响
听了杨逸的吼声这头妖孽一般的白狼王立即飞冲而去,其间不时发出一声长嗥杨逸明白,它又在摆狼王的威风了
只要小白能追上去,杨逸确信这回完颜阿骨打绝对跑不了,因为马的耐力比不上狼,何况还要驮着一个人奔跑,绝对不可能甩脱小白的追踪
完颜阿骨打夺路而逃,狂奔出十多里后,没见宋军追来,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
这回幸好自己见机得快,杨逸竟然提前算到了自己会去袭营,这一点让完颜阿骨打心中阵阵发凉;
这回他是真的死心了,这样的人还是避开越远越好艾否则稍不小心,就会落入他的陷阱
嗥!
一声狼嚎声在夜色中远远传开,回荡不息,让刚松一口气的完颜阿骨打一颗心又提到了嗓子眼上不光是他,现在所有的金军对狼嚎声都过敏,听了这声狼嚎都不禁打了个激灵
随着附近的狼嚎声越来越多,越来越近,想起沸流水西岸的遭遇,金军士卒不由得汗毛直坚;
杨逸身边那头白狼王太可怕了,它是上天派下来的使者,它能号令狼群对几万大军发动袭击,总之,现在小白在金军中已经被神化了
“快走!”完颜阿骨打歇斯底里地吼着,带着几百人马亡命地狂奔,有些人因马失前蹄而摔死也顾不上了
但令完颜阿骨打绝望的是,他们使出了吃奶的劲,狂奔了这么久,不但没能甩下狼群,四周的狼嚎声反而越来越多,有一些已经逼几十丈之内,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象鬼火在闪动
狼是一种等级森严的动物,只要狼王下令,狼群就会悍不顾身的发动攻击,哪怕是以命换命,也绝对不会退缩,这一点完颜阿骨打非冲楚;
在这黑夜之中,四周已经围过来两三百头狼,若是不顾生死的发动攻击,他这几百人马麻烦可就大了,完颜阿骨打心如电转,正在想着计策
嗥!
后方突然传来一声特别雄浑的狼嚎声,就见四周的狼群纷纷扑上来
“射,快射!”完颜阿骨打大喊着,几百金军纷纷张弓引箭,他们箭法都很好,锋利的箭矢将一头头狼射翻在地;
但这并没有把狼群吓退,它们仍然不顾生死的冲上来,有的冲入马肚之下狠狠地撕咬着,受痛的战马发狂的颠踢;
狼有没有被踢死不知道,但却把马背上的金军甩飞下来,他们立即就成了狼群撕咬的对象,绝无生理
完颜阿骨打被一头灰狼扑到马屁股上,锋利的狼抓在马屁股上抓开了一道血槽,完颜阿骨打挥刀就劈,狠狠地劈在狼头上;
那狼竟是不死,掉落下去后很快又扑上来,狠狠撕咬着马腿,直到被完颜阿骨打砍死,嘴巴都没松开,这种狠劲让人着实让人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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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宋朝城市风情之女伎()
东京,金色的秋阳中,一层又一层的市民,密密排列在宽阔的御街上,引颈翘望。是欢迎远方佳宾?还是争看巡行贵人?都不是,市民是等待着一队队在皇宫为上寿活动而表演的女童出来,她们是四百余个容艳超人的妙龄女童啊——
一个个,十七八,尖尖的脸,细细的眼,弯弯的眉,薄薄的唇。头戴花冠,或着红黄生色销金锦绣衣,或扎仙人髻,或卷曲花脚幞头。她们像穿行春风的杨柳,摇摆着纤柔的腰,移动着细碎的步,红黛相媚,顾盼生辉……。
日常里,虽然东京庆典之时也有这样的妇女聚会,髻鬟峨峨,服装华焕……可多是诸王邸第、公侯戚里、中贵人家的妇女,即使有歌姝舞姬,也都是饰珠翠,佩珠犀,如以美贵绝伦而闻名的狄氏,靓妆却扇,亭亭独出而名动一时,颇有些今日时装模特儿展览之风味。
那些豪门佳丽与大量的扮色俱佳的伎艺女童不可同日而语,市民当然不愿放过这亲睹伎艺女童鸾集凤翔的良辰,看一看她们的仪容,以分享到一点情意的愉悦,或能从她们的发髻、服饰上得到一点借鉴,以使自家的女儿日后也能长成像她们那样。
这些伎艺女童走到市民眼前来了,她们还跃上高头大马,策骑驰骤。许多青春少年,豪俊小子,从以睹女童风采为快的市民行列里跃出,如追逐花蜜的蜂儿,紧随其后。这些平日桀傲不驯的后生,抢着向女童们送宝具,献果酒……
这种狂热场面,可谓之现代城市“追星族”之滥觞。目击这一情景的孟元老,是生活在东京最奢侈时期的贵族,他着力描述市民在大街上对女伎的追逐,意在以一滴水见太阳,以透露出即使一般的市民,也开启了对女伎欣喜若狂的心潮。
在市民的心目中,成为一名女伎艺人是很不简单的事情。且不说称得上女伎的,几乎都要仪形秀美,光彩溢目,更难得的是女伎要具备多方面的伎艺才能——她要会插科打诨,她可以和雅弦声;她要会翩翻飞剑,她可以填词作赋……
正像向子吟咏能著棋、写字、分茶、弹琴的女伎赵总怜那样:“风流模样总堪怜。”在市民看来,多才多艺的女伎,是城市中最耐品尝的鲜花,野芳幽香,一朵比一朵美艳,是一道穷妙极妍的风景。
出自宋、金之间文人之手的《宦门子弟错立身》,就刻画了一位对女伎十分痴迷的贵族子弟延寿马的形象。他倾羡散乐女伎王金榜,只见她:“有如三十三天天上女,七十二洞洞神仙,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鹊飞顶上,尤如仙子下瑶池;兔走身边,不若姮娥离月殿。”
延寿马要抛家别业,与王金榜一块去“冲州撞府,求衣觅食”,这不禁使人想起有人在墓葬的雕砖上都要刻上自己喜欢的女伎形象。那是河南偃师宋墓出土的有楷书“丁都赛”三字的雕砖像——
在这块长28厘米,宽8厘米,厚3厘米的砖面上,只见她,体态清盈,星眸滟滟;幞头诨裹,高簇花枝。上身内着抹领,外罩紧袖窄衫,下身紧裤及袜,足蹬筒靴,腰系巾帕,此为最流行的妇女时装“吊敦服”。她还背插团扇,双手合抱胸前拱揖,好一副表演的风流模样。
孟元老记述,丁都赛是作为杂剧艺人出演的。宋杂剧不同于元杂剧分类之细,而是综合歌唱、说白、舞蹈、武技等艺术为一体,仅看一看周密所录《官本杂剧段数》,便可知道宋杂剧所含之广了。想来丁都赛各类艺术必然娴熟出众。
孟元老说丁都赛等六人之“后来者不足数”,又证丁都赛为东京杂剧女伎中之佼佼者。丁都赛形象被模勒造型烧制成砖,这无疑是那些生前崇拜这位著名女伎,身后又怕寂寞的喜好女伎者费心竭力所为。市民将雕刻砌入墓室之际,正是丁都赛活跃舞台之时,可见丁都赛在市民中间声誉已不是一般女伎所能比拟。
于此联系许许多多市民,之所以从清早就泡在勾栏瓦舍里,逍遥俯仰,不觉抵暮,欣赏踊跃旋舞、乖觉洒脱的女伎,如丁都赛之流的表演,不能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就如《宦门子弟错立身》中的延寿马痴情于女伎王金榜的原因一样。书中列举了王金榜可以表演——
负心的王魁,千里送寒衣的孟姜女,脱像云卿鬼做媒,鸳鸯会,卓氏女,郭华因为买胭脂,琼莲女,船浪举,临江驿内再相会等等节目,以至延寿马为此发誓要“不图身富贵,不去苦攻书,但只教两眉舒”。女伎可以说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心灵上的一剂舒心药了。
这种以伎艺诱招顾客的女伎,和以调笑**为主的妓女是有区别的。不错,在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