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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笑,这是大清正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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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枷过之后,李自成二人被拖了回来,县太爷问:你们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没有?

    李自成和李过响亮地回答:回大老爷,认识到了。

    你们错在哪里了?县太爷再问。

    我们不该拿孔圣人的牌位来烧火,李自成痛心疾首地道:以后我们保证痛改前非,尊重读书人,再也不胡来了,请县太爷看我们的行动吧!

    县太爷非常满意:这就对了嘛,早这样不就没事了嘛。

    教育释放。

    李自成和李过两人磕了头,倒退着出了县衙,相互对视一眼,突然之间像疯了一般,向着远方拼命地飞跑。

    这时候有驿丞给县太爷送来了海捕文书,县太爷拿起来一瞧:嗯,海捕文书上的这两个人,好面熟啊,本官好像在哪里见到过他们。

    这时候的李自成和李过,已经是脚不沾地,疾奔如飞,犹如离弦之箭,电光石火一般,冲出了绥德县境。

    史书上说,李自成这个人“善走”,意思是说他逃起命来,那是相当的快。等县太爷醒过神来,再想派人追赶,早已是来不及了。

    5。从宋江到李逵

    李自成此一去,便参加了官军,投在甘肃巡抚梅之焕的麾下,当上了一名总旗,下辖五十名士兵。

    此后不久,李自成追杀农民起义军。战场上他大显身手,打得闯王高迎祥落花流水,落荒而逃,李自成因而荣立二等功,官升把总。

    这个官,是明代武官中最低最低的级别,但官衔再低,好歹也是个官啊。

    于是李自成就兴高采烈,跟随在参将王国后面,继续去镇压农民军。

第3章 煞星临界(2)() 
官兵队伍浩浩荡荡过了兰州,向东行进,抵达金县。

    这个金县却有点古怪,队伍来到这里,竟然不见知县率一乡的父老出迎,没有花鼓队,没有秧歌舞,也不见香喷喷的猪羊给大家端上来。当时李自成就看不下去了,这是搞什么搞嘛,官兵打仗,流血卖命,你个小小的金县县令不说捧着银子出来欢迎,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吗?

    官兵气势汹汹,就要攻打金县。金县的县令无奈,就命人从城墙上吊下去一百两银子,说:金县地方狭小,民众贫寒,如今城里粮也无一粒,银子就这么多,你们大家看着办吧。

    一百两银子,虽然不多,可大家分一分,也聊胜于无。于是最先到达县城的一伙兄弟,就把这一百两银子分了。

    后面的兄弟们却是什么也没有捞到,心理极度的不平衡,就聚集在金县城下吵吵闹闹。可是这次县令说什么也不露头了。众兄弟感觉自己好没面子,恼怒之下,发声大喊,干脆打破金县,冲入城中,揪出县令来一顿痛打。然后兄弟们开始挨家挨户地砸门搜索,不信就找不出金银来。

    兄弟们正在忙着,这时候参将王国来了,一瞧这情形,登时火了:你们这是干什么?扰民滋事,殴打县令,你们是不是拿自己当农民起义军了?眼里还有没有王法?给我统统拿下!

    抓住了六个闹得最凶的,以正军法。

    这六个滋事的士兵,其中有三个,是李自成的结义兄弟。所以这时候,李自成是绝对不能袖手旁观的。

    于是李自成就上前替自己的兄弟求情:王参将,你看这事,虽说兄弟们有错,可是大家的出发点还是好的嘛,还不是为了……对不对,王参将,就看我的面子,这事算了吧。

    王参将却冷冰冰地道:李自成,你要搞清楚,你现在是官兵,不是农民起义军,不能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这几个滋事的士兵,实属害群之马,如果不杀,何以正军法,行军令?

    李自成一听就急了:王参将,务请三思,你要想拿兄弟的性命给自己立威,只怕兄弟们不依你。

    王国眼睛一瞪:大胆李自成,你要造反不成?

    造反就造反,谁怕谁?李自成火了,登高一呼:兄弟们,王参将不体恤部下,要拿兄弟们的脑袋祭旗,今天砍的是这几个兄弟,明天就是你和我,我们能坐以待毙吗?

    被李自成一鼓动,在场的三百名官兵一起鼓噪起来,王国大怒,拨剑向李自成冲了过来。来得正好,被李自成迎上前去,抢先一刀,就听哎呀一声,王国的一条手臂已经飞上了半空。

    王国于愕然之中,就见李自成满脸冷肃,复一刀,刺入他的小腹中。

    王国毙命,金县的县令也倒了大霉,被李自成他们拖出来打了个半死。

    等到甘肃巡抚梅之焕得知消息,急忙派人追来,李自成却早已带着这三百号乱兵逃入了荒郊,正式脱离了官兵的编制,成为了农民起义军中的一支。

    此一去,李自成如龙归海,如虎归山,从此无人可制。

    6。男怕入错行

    等到落草为寇,参加了农民起义军,李自成这才明白了他以前为什么净碰上倒霉事。

    没别的原因,只是他这个人没放对位置。

    有句老话,叫做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句话的前半句,意思是说人人都是人才,都是不凡之辈,但弄到最后很多人却是籍籍无名,更有很多人沦为“失败者”。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只是因为这些人“入错了行”,没有放在最能够发挥他们才能的地方。

    就拿李自成来说,他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军事指挥家,此人打起仗来,神出鬼没,捉摸不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仰之弥高,钻之弥坚,不要说把他放在大明末年,就是整个人类历史,能和他比画比画的人,也是非常地难找。

    李自成指挥的战斗,是出了名的神出鬼没,忽南忽北,声东击西,毫无规律可循。

    李自成最典型的战役,是四打开封,五歼官兵主力,中国革命战争史上最经典的战术之一——围点打援,就是从李自成这里总结出来的。而历史上能与李自成的四打开封战役相提并论的,大概只有四渡赤水了。

    这样的人你让他去送信,信不丢了才怪;你让他养马,马能活着才是怪事;让他守着老婆过小日子,这老婆要是不偷人,那就更是怪事了。

    李自成的位置就在战场上。

    别的不说,单拿老婆偷人这事来说,这跟李自成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此人心机深沉,人莫能测。每逢战事,李自成召开军事会议,会议上将领与谋士踊跃发言,献计献策,李自成却从来不说一句话,脸上不见有丝毫的表情。没人知道他说的对不对李自成的心思,说到最后,李自成一拍桌子,就俩字:散会!

    他不做决定,不拍板。

    对别人的任何建议和观点,也从来不作评价。

    他只是行动。

    一旦他下令,三军行动,谁也不知道大家在干什么,部队往哪个方向走,一切都蒙在鼓里。但等战事过后,甚至再过去好长时间,人们才慢慢地揣摩过味来,才能弄明白他到底是用谁的计策。

    而且李自成特喜欢过苦日子,他攻城略地,无往不胜,但攻克城池之后,却不允许将士入住,就住在野外的营帐里。李自成的营帐动辄连绵数百里,望之如穹庐,帐幕用几十层甚至上百层厚帛缝制,箭射不入,连火药喷射出来的铅丸都打不透。

    这样的男人,是铁打的军人,可是女人遇到李自成,那可就惨了。

    试想,一个女人嫁给了李自成,你对这个男人说话,他却不回答;你发火,他脸上也不见丝毫的表情,这日子过得多么恐怖。

    所以李自成的女人,历来都有一个偷人的习惯。

    李自成自从加入了农民起义军之后,声势浩大,算是事业有成,就又娶了一任妻子高氏,这就是有名的高夫人了。

    高夫人有个弟弟,叫高杰,也是一员悍将。李自成因为怀疑小舅子有通官兵之嫌疑,就将高杰调回了老营。却不想老营中,李自成不知何时又娶了第三个老婆邢氏。这位邢氏端的貌美如花,心思灵透,懂会计,精筹算,而且精通武艺,就帮助李自成度支粮饷。高杰来到老营之后,就天天给邢氏帮忙打下手,就这样两人天天凑在一起,目挑心招,浓情蜜意,结果又闹出了笑话,小舅子把姐夫的二奶给偷跑了。

    翻天鹞子高杰携邢氏投奔官军,是李自成人生中遭遇到的最大闹剧,这不能不影响到他对女人的看法。

    感情上的失落,使得李自成更加精心地琢磨战争,这在心理学上有个说法,叫做补偿效应。大概的意思就是视力不好的人,听力多半会强于别人,左腿短一截的人,右腿铁定就长出一截……在情场上搞不定的人,事业上就会发狠咬牙,钱赚得比别人就多一些。

    情场失意,战场得意。

    就这么一个道理。

    李自成原本就是一位天才军事家,再发狠咬牙,那就更厉害了。

    早年起事的农民军一支又一支的被官兵消灭,唯独李自成,却是势力越来越大,渐拥百万之众,横行天下。若行军中遇河流大川,只要李自成一声令下,百万之众纵跃河中,蜂拥而过,如走平地。

    这样一支军队,堪称铁军,放眼天下,李自成是找不到对手的。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吴三桂为止。

    7。天下第一凶人

    公元1644年正月初八,李自成离开西安,向北京进发。

    在李自成的屁股后面,跟着超过百万之众的流民军。

    李自成已经成了气候,他此行是去北京接管全国政权。为此,在他出发之时,发布了著名的“永昌元年诏书”。

    诏书这东西,是只有皇帝才有资格发布的,现在李自成已经有了这个权力。

    现在李自成的第一人称已经不再是“我”,而是称“朕”了。

    他甚至连年号都改过了。

    诏书上说:……犹虑尔君尔臣,未达帝心,未喻朕意,是以质言正告:尔能体天念祖,度德审几,朕将加惠前人,不吝异数,如杞如宋,享祀永延……这段话,虽然不难理解,但如果翻译成白话文的话,更能够加深我们的认识。

    李自成的意思是说:正告崇祯伪政府,只有交出战犯,低头认罪,接受人民的审判,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这封告崇祯伪政府书刚刚发布,李自成就后悔了。

    因为他遇到了周遇吉。

    周遇吉,大明山西总兵、左都督,他在平、汾落入李自成之手后,退到了雁门关据守。刚刚到达该地,还没喘口气,就接到朝廷密电,命他火速赶往宁武驻守。于是周遇吉马不停蹄地赶往宁武,刚刚到了地方,就见地平线的尽头,一片黑压压的人头涌将上来,周遇吉急忙勒马上前迎战。

    这来的是李自成的养子李双喜。此人乃天下第一凶人,生平不爱金钱美女,最喜捉住活人,斫去手脚,看着对方痛苦地在地面上爬行蠕动。因其人凶名太盛,多数官兵一听他的名字,就吓得魂飞胆裂,走避不迭。此时一见周遇吉,就见李双喜圆瞪怪眼,咬碎钢牙,操大刀直冲过来,奔着周遇吉的手腕便剁,被周遇吉大喝一声,纵马迎上,后发先至,一刀斫向李双喜的脑瓜壳。李双喜大惊,忙不迭地抱住马脖子,算是逃过了一刀,可是马屁股却被周遇吉砍下了一大块肉。

    另两员李自成的部将,一个是周凤梧,一个是高一功,一瞧这架势不对,敢情这李双喜只有砍俘虏手脚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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