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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身后的狗腿子们纷纷跪下,拿出匕首或是刺刀,划在了手上。很快,地上多了很多滩的血渍。沉闷的声音在仓库前的空地上响起“我以我的血立誓,有生之年一定会赶走鬼子,接你们回家”
老泪纵横的马老头伸出颤抖的手,颤颤巍巍的拉起赵志,仔细的看着每一个人,仿佛要记住所有人的面容。“我知道你们都是好样的,都是好样的”马老头摸着大家手上、脸上的伤疤,刚擦干净的眼泪又流了下来。马老头像下了某个重要决定似的跺着脚,“长官,我知道你们要回国。我有一个本家的孙子,他熟悉从腾冲到这里的路,让他带着你们回国”
“长官,马老先生就只有这么一个孙子了,儿子和儿媳妇都死在了鬼子手里”秀才和赵志咬着耳朵说小话。“老人家,这可不行,我们不能带走你的独苗”赵志赶紧拉住了老头。可是倔强的老头,根本不理会赵志的反对,叫过随着他一块来的一个年轻人,拉到了赵志面前,“尕娃,你跟着这位长官走,带他们回去。你就跟着他们一块打鬼子,别给咱们老马家丢脸”那年轻人跪在地上抱着老人的腿,“巴巴,我走了,您怎么办呀?”“滚,没出息的东西,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就自己一个人从宁夏来到了云南”老头一脚就踢翻了年轻人,不顾大家的劝阻,背着手走了。
年轻人眼里擎着泪水,跪倒在地,咣咣咣磕了三个头,大声的喊道“巴巴,您放心吧,我不会给咱老马家丢人的。您要等着我,我会回来接你的”
马老头继续走着没有回头,只是挥动了几下手,嘴里唱起了悠扬的花儿:
上去个高山,
嗬哟----呀,
望哎--平哟川呀,
哎哟,
望平哟川呀,
,,,,,,,,
第20章()
年轻人叫马江,因为马老头很喜欢怒江,所以就给自己的孙子取名叫马江,希望自己的家族像怒江般长流不息。可是鬼子来了,一切都变了,因为不肯和鬼子合作,老人家一怒之下烧了自家的店铺,所以被闯上门来的鬼子几乎灭了满门,只剩下自己带着两个儿媳妇和孙子马江逃到了缅甸的马高。
马江打得一手好算盘,而且受家族的影响,是个做生意的好手,所以赵志把他交给了财主。国舅依照狗腿子们的规矩,照旧给新加入的马江起了绰号“奸商”,这让其他的狗腿子们快笑喷了,妈的,奸商和财主混在一起了,大家以后是没好日子过了。
詹姆士他们的吉普车只是爆了车胎,基本没有啥大碍,扣留了车上的炸药后,依旧是日军嘴脸的秀才礼送他们离开了。可是在阴损的国舅手里,连麦秆都要榨出油来,何况亨利这个英国贵族呢。从詹姆士那里得知亨利是贵族后,老奸巨猾的国舅弄走了亨利身上所有的东西,还不算完。又让秀才拿着刚抢亨利的照相机,把亨利剥了个精光,让他和只猪抱在一起,乱拍了一阵,然后逼着光身子的亨利签了张欠条。欠条上写的很明白,无论何时何地,亨利见到这张欠条,就必须帮助拿着欠条的人做一件事情。当然了,这件事情是不会给亨利的贵族头衔抹黑的。詹姆斯和亨利已经知道了袭击他们的是远征军的溃兵,可是国舅手里有亨利的照片和欠条,他们回去后只说已经炸了仓库,在英军指挥部那里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关于赵志他们抢夺英军仓库的事情。
马江提出的路线是从马高向东绕过孙布拉蚌,从毛拉丹翻越高黎贡山,然后顺着怒江朝丽江走,最后再转进昆明。赵志知道在地图上看起来那只是一小段路,可是真要是走起来,那可就远了。但是这样的行军,虽然路程远了些,但可以避开大队的日军,应该是最安全回国的路线了。当初在丛林里的时候,赵志不是没有想过去印度。但国舅的一句寄人篱下,让赵志打消了这个念头。国舅他们虽然是溃兵,但也是些纯粹的中国军人。他们的观念很纯粹,就是死也要死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在见到詹姆士和亨利的战斗表现之后,他们更加的不愿意与那帮傲慢的英国人为伍了。
根据詹姆士他们提供的情报,英军已经在孙布拉蚌发现了很多的日军,根据他们描述的武器装备,赵志估计那里是日军的一个联队。联队级的日军是赵志他们不敢惹的,只能是找机会避开他们。一个不小心,被日军粘住,赵志他们这300多人还不够日军塞牙缝的。
“你们每个人背包里的罐头和压缩饼干,是你们10天的口粮。如果提前吃完了,你们就只有饿肚子了”财主站在装满物资的推车上喊着,这帮家伙能一天就吃光自己背包里的罐头。再多的物资也要精打细算,几百人的吃喝拉撒,压的财主喘不过气来。幸好现在有了这些物资,要不然大家又要像丛林里一样,天天吃野菜啃树皮了。
依旧是双列的队形,长长的队伍离开了马高,离开了这个留给大家许多记忆的地方。回头远远的看着高岗那马老头的身影,马江咬着牙,抹了一把眼泪,扭头追上了队伍。他只是向导,不是斥候,所以赵志不让他走在队列的前面。
按照马江指示的方向,山羊和砍刀带着斥候们前出了几里地,做着引导和警戒。连续几日丰富的食物让狗腿子们生龙活虎,一路行进的很顺利。中午的时候,已经离开马高有50多里地了,赵志决定在一片坡地上暂时休息一下。50多里地的推车前进,已经让狗腿子们气喘吁吁了,他们需要暂时的休整。车子上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财主把挑选出来的物资,最大量的装到了仅有的十几辆推车上。推车一路上都在发出痛苦的呻吟,让赵志很担心那些推车会不会半路上散了架。可他知道财主不是贪心,财主只是想为自己的弟兄们多提供一份保障。
工兵出身的长毛带着几个手脚利索的家伙,把仓库里发现的英军地雷搜刮一空。赵志强行命令狗腿子们每人都背上了两颗地雷,一旦他们被日军粘住,这就是他们救命的杀手锏。打是打不过的,不过凭借着手上充足的武器装备,逃还是有把握的。赵志现在只是一门心思的想带着这些弟兄们回家,不管前面有多少日军,不管前面是如何的危险,赵志也要使出浑身的解数,带着大家回国。
国舅带着几个枪手趴在高处给大家提供着警戒,顺便教枪手们射击的本领。“长官,砍刀回来了”秀才跑下高坡找到了赵志,按照计划,没有情况,斥候们是不会接触大队的。
“长官,前面五里地外发现了日军,还不清楚他们的人数”
“进树林,进树林”赵志招呼着大家,坡地的右侧有一片树林,那里足够提供大家隐蔽了。狗腿子们齐齐的冲向财主,要先把推车弄进树林,这是大家的命根子,不能有任何闪失。300多人拥着十几辆推车,快速的冲进了树林,坡地上很快恢复了平静,不留一点痕迹。隐蔽在高处草丛里的国舅用狙击镜观察着前方的动静,坡底下远远的涌过来一条黄龙。
这条黄龙的是大群骑着自行车的家伙们,一群筋疲力尽的日军。燥热的天气和大量的运动,让许多日军都脱成了光背,枪械和弹药就背在光背上。脸上的灰尘被汗水冲成一道一道的,好似京剧中的脸谱,充满了喜剧的感觉。从国舅的狙击镜里看去,日军们像野兽般面目狰狞的拼命的踩着自行车。不时的有因为自行车损坏而掉队的日军,撒开两条腿拼命的追赶着大队。
“看样子有一个中队”慢慢退下高地的国舅,小声的和赵志商量着。日军的一个中队大概也就是200多人,300多对200多,而且这队日军没有携带重火力,应该有打赢的机会。赵志猛然间注意到了狗腿子们看着自己的眼神,从狗腿子们的眼里,赵志看到了不甘和期盼。不甘远征军在缅甸的节节败退,期盼赵志能带着大家再次的灭了这帮日军,好洗刷掉身上的耻辱,能让自己不愧于中国军人这个称呼。
赵志这边还没有决定呢,一些善于察言观色的狗腿子们已经开始做准备了。老炮仗着自己人高马大的正在抢着毛头手里的机枪,发现赵志正盯着自己看,忙掩饰般的说道“手下那帮娘们都会用掷弹筒了,比我打的还好呢,那帮母犊子货把我撵出来了。我先过过瘾,就打两个弹夹,就两个”老炮学会了国舅的猥琐和长毛的絮叨,趴在赵志身边,像个苍蝇般在赵志的耳边嘀咕个没完。
被老炮烦的实在是受不了的赵志,抬脚就是一下,被踢中的老炮捂着大腿闭住了嘴,世界终于清静了。“国舅,带着你的人上右边的树,等日军被赶过去了,打掉他们。长毛带人绕到日军后面收拾逃跑的家伙。老炮带着女兵用迫击炮轰击,把日军辇到国舅他们那边去。毛头带着所有的轻机枪上高处去,压制住日军的火力。剩下的人都进草丛,听见枪声先投掷一轮手雷,再开枪射击。所有人没有听见命令,不许冲锋。”赵志有条不紊的下达着命令,眼睛紧紧的盯着每个带队的狗腿子。他害怕有人没有听清楚他的命令,虽然战争是会死人的,可赵志还是奢望着能带着自己的弟兄们全身而退。只剩下300多人了,赵志已经受不了和弟兄们的生离死别了,他想尽可能的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坐在摩托车挎斗里的高桥心里很郁闷,在孙布拉蚌那里伏击远征军不是就很好吗,为什么要派自己的中队来马高?这么远的距离,只配发给自己的中队十几辆摩托车,幸好自己还搜罗了很多缅甸人的自行车,只可惜了那些被丢在孙布拉蚌的重武器。只要绕过这片高原,很快就到马高了。听说那里有不少英军的仓库,说不定自己的中队还能抓住些英军士兵。高桥幻想着自己即将得到的勋章,郁闷的心情好了很多。
高桥的摩托车挎斗里放着一只皮箱,皮箱里装着黄金,那是高桥他们刚出孙布拉蚌的时候,遇见了一批逃难的缅甸商人。缅甸商人们献上了随身携带的所有黄金,期望高桥可以放过他们。残暴的高桥没有枪杀他们,只是把他们深深的埋进了地下,让他们成为了大地的肥料而已。高桥现在就幻想着自己进入马高以后,能获得更多的黄金。“加快速度”信心满满的高桥踩着挎斗里的皮箱挥着手,指挥日军加快速度。可是幻想并不能成为现实,当飞射而来的子弹击中高桥的脑袋时,这块高地就成了高桥中队噩梦的开始。
第21章()
三轮摩托的轰鸣声中,日军慢慢的接近了,拉的很长的队列开始进入了赵志他们的埋伏圈。赵志拉过国舅留给他的一个步枪手,把望远镜递给他,小声的询问着“第三辆摩托车挎斗里的那个军官,50米有把握一枪命中吗?”
步枪手端着望远镜仔细的观察着,点了点头“没问题”“喀拉”子弹被推进了枪膛里,步枪手静静的瞄着挎斗里的高桥,枪口随着摩托车在移动着。今天的天气真是不错呀,心情大好的高桥看着蓝蓝的天空,心里在琢磨着,到了马高如何能弄到更多的黄金。可是他浑然不知道,自己的脑袋已经被一支步枪套进了准星里。
“打”赵志猛地向下一挥手。“呯”步枪手随即扣动了扳机,高射旋转飞行的子弹从炙热的枪膛里飞出,直直的飞向高桥的脑袋。“啪”中正步枪弹从高桥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