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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很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标题中,这位仁兄很富有想象力的将这一事件描绘成某军方大佬家的衙内闹事、警察颠倒黑白的俗套闹剧。
这位仁兄不但将我与小麻子描绘成衙内,还添油加醋的将我与小麻子描绘成宋朝的高衙内,甚至将那受害者(小贼)描绘成了当代的林冲。
一起见义勇为的事件,被这位仁兄将用很复古的词汇描绘成:
两位衙内公然调戏妇女,女子丈夫(也就是小贼)不堪其辱奋起反抗!奈何实力不济,其夫非但未能保护妻子,反被两恶少衙内当街殴打。两恶少行凶后,狂性大发,顺带殴伤前来制止的围观群众两名!待衙门的官差赶到后,慑于衙内之背景,非但不抓捕凶手,反将苦主拘押。。。。。
由于该位仁兄原帖所叙述的详细情节过于情‘色暧昧,甚至颇有明代作家神秘作家【兰陵笑笑生】所著《金瓶梅》的遗风,为了避免被河蟹,这里就不多加赘述。
具有冲击力的标题,能够满足人们低俗趣味的情节,并配以现场图片,这篇帖子一瞬间就引爆了整个城市版块!
人是一种热衷于“看客现象”的高等动物!这种群体性心理,可以说在中国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喜欢聚集围观某一事物,只有有人制造出一格围观的看点,人就会很自然的越聚越多。
现实生活中是如此,网络论坛中也一样。只要有一个吸引人的标题,立马就会吸引来无数好事之徒。
当这些好事之徒被这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标题所吸引,又被帖文中能够满足低俗趣味的情节所激发出原始的欲望时,人类的种种劣根性,在这些好事之徒身上一一出现。
我们的社会中有一种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唯唯诺诺,既不敢替弱者伸张正义,又不敢对犯罪行为见义勇为!
可这种人一旦到了网络上,马上会化身成正义的使者,无所畏惧的勇士,对人世间一切的不公,进行彻底的批判!在今天这种人有一个很具有讽刺意味的名字:键盘侠!
我们的社会中还有一种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表现的彬彬有礼,不但彬彬有礼,他们还会在一些日常行为中表现出很高雅的绅士风度。可这种人一旦到了网络上,立马摇身一变,从衣冠楚楚的绅士化身成为肮脏污秽的脏水桶,他们会将肚子里的肮脏之物肆意向人群泼洒。
他们对任何事都毫无立场,更无对错,只要这件事儿能够吸引到他们的兴趣或愤怒点,他们就会用满是男性或者女性某生理器官的词汇予以谩骂。在今天这种人也有一个很具有讽刺意味的名字:喷子!
在没有删帖与网络谣言入刑的时代,网络就是那些喷子、键盘侠、以及类似别有用心的哪位仁兄的高级乐园,它们肆意的传播着、谩骂着、指责着。。。。。。各种人与各种事儿!
据霍思颖讲述,当天她亲眼看到的各式各样的回复有很多,持何种看法的都有,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大多是不堪入目!摘选其中不算太辣眼睛的几段:
“这两个小子就是咱当地的!图一那个是我小学同学,太特么了解他了!这逼上学的时候就不是好东西,现在更是部队里败类!他们靠着家里的关系,在部队上胡作非为,没少糟蹋年轻女兵!X他M的,真是缺了八辈子德了!”
“你们知道吗,他俩本来是要调戏那个男的,结果没想到那个男的誓死不从,这才被打成这样!”
“对,我当时就在现场看着呢!麻痹的,我就没有抢,要不,都给丫嘣了!“
“妈的,要么说好男不当兵呢!警察也不是好东西!这些人渣就该直接弄死!同意的点左!”
在这篇充满谎言与臆想的帖子中,数以百计的喷子、键盘侠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用最龌龊的心理、最富有视觉冲击力的下流想象,加上最毒辣的语言去痛加批驳。
在唾沫横飞的回帖中,他们即满足了对现自身现状不满的肆意宣泄,又获得了相互间“共同价值”上的认同。
有些巧合,感觉就是冥冥中自有定论。
十多年前不像现在,现在是信息爆炸时代,屁大个事儿,没一会儿就全国都知道了!现在的微博、微信等APP社交工具几乎人人使用,派派、陌陌、GAGA等约X神器,更是年轻人必备。
在十多年前,很多人还在用传呼机,手机的功能也只有打电话、发信息,像网络论坛这种传递热点信息的东西,还属于新鲜事物!以今天很火的天涯论坛举例,当时的在线人数不过4…5万而已,这在今天各大论坛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的在线人数看来,简直是不入流的小网站。
按理说,原本不喜欢上论坛,甚至QQ都不太玩的的霍思颖是根本不会看到这篇帖文的。
可很巧的是,在那位仁兄发出帖子的第二天,霍思颖在同寝的室友的鼓动下,去学校的网吧观看一部当时流行的台湾偶像剧。
由于霍思颖同学跟我们叙述这件事的时间距今过于久远,她当时说的具体剧名我忘了,只记得是一部叫什么“XXX鲜师”的青春校园剧。这部电视剧在我退伍后的一次偶然机会下,我也看过那么一点点,好像是谢祖武演的,不过我这人对这类电视剧不感冒,具体剧名还是记不清了。
有怀旧情节或者好奇心强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观看。咱们还是书归正传。
今天女孩那样的物质与现实,家里有钱使劲花,没钱找有钱的男朋友、干爹帮着使劲花。
十多年前的女孩子则不同,她们大多比较淳朴,霍思颖与她那同学就是这样的女孩。她们很节俭,两个女孩只开了一台机器。
这也不难理解,那会儿的人都实在,不太讲究面子排场。上网看个电视剧嘛,有一台电脑就行了,犯不着开两台机器。
节俭这种美德,肯定是要赞扬的!可由于网吧的电脑只有耳麦,并没有可以分开的耳机,这就导致两个女孩只能轮流带耳麦,轮流一个人看有声的电视剧,一个人看无声的电视剧。
偶像剧对于年轻人很有吸引力,尤其相对于那些怀揣着对爱情美好向往的少女而言,更具有欲罢不能的魔力。
以台湾偶像剧来说,不但情节够“狗血”,且俊男美女如云,这对少女已经很有杀伤力了,而更大的杀伤力是在与那嗲声嗲气的台湾腔,给人以温柔甜美的感觉。
可这嗲声嗲气的台湾偶像剧一下变成只能看字幕的哑剧了,这吸引力自然会大打折扣,看的久了就会感觉很无聊。
霍思颖也不例外,轮到她看“哑剧”的时候,没一会儿他就觉得无聊了。她在百无聊赖中听到身边一个男同学一边打着字一边破口大骂:
“麻痹的,这两牲口枪毙半小时都是轻的!这操蛋的社会。。。。。。”
霍思颖很好奇的向这位男同学的屏幕上一看,瞬间惊呆了。。。。
(本章完)
第68章 乐颠颠的李所长()
当霍思颖看到屏幕上那醒目的标题,看到帖子中描述的内容与发生的时间,以及看到配图中小贼的尊容时,她感觉一阵天旋地转!
霍思颖晕了,这都哪跟哪啊?这家伙明明就是个小偷,怎么成了所谓“冤案”的受害者了呢?警察不该抓这小偷吗?她对这篇贴子的真实性,感到了怀疑!
心中满是疑问的霍思颖,忍不住在学校网吧开了台电脑,将那天小贼偷她钱包的行径向论坛的网友说明,希望以此来为整件事作出某种澄清。
可就是这样一个实事求是的回复,却为霍思颖惹来了麻烦!在她回帖评论后不到半个小时,网友们开始对霍思颖铺天盖地的谩骂!有说她是水军的,有说她是洗地党的,更有人说她是那两个衙内共同的玩物。
这些谩骂令霍思颖很无奈,她不明白为什么说实话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弹?更不懂在网络上的这些人为何宁可相信谎言,也不肯相信事情的真相!或者说到底是什么,让这个网络世界变成如此的浮躁?
关了电脑的霍思颖陷入沉思,她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做点什么,至少要把当时的情况向警方反映一下。就在当天下午,霍思颖在同学的陪同下去了站前派出所报案。
值班民警对霍思颖范反映的情况很重视,当即将这个重要情况向所长进行汇报。霍思颖的到来,让这些天一直组织民警在学校寻访钱包失主的李所长,很是喜出望外!
要知道,几个民警在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大学里查了两天了,可既没有女孩子的姓名,又没有其它信息,仅凭一张高中时代的照片,几乎是一无所获。
这也不能怪去摸排的民警办事不利!学校那么多班级,大多又是学课程为单位,学同一门课的几个班在一起上课,相互间好多都不认识,找起来很难。
就算是拿着照片找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女大十八变,尤其是高中女生到大学女生这个过度阶段,同一个女孩子在两个阶段时的形象、气质,根本就是两个人。不信的朋友,可以随便找一个女生的高中与大学的两张照片对比一下,绝对蒙圈。
找了两天不见人,可把李所长愁坏了!网上把这事儿传的沸沸扬扬,至今不能消除影响,气的领导都拍桌子训斥好几回了,可就是毫无进展。
李所愁啊,明知道这小贼就是个抠皮子的,可就是没证据,既找不到受害人,证物又缺乏说服力,这不坑人呢吗?
估计这会儿李所肯定后悔了:当初就不该顾忌什么惯例,直接吧三个人都拷走就得了,宁愿让部队跟自己严正交涉,也不惹这马蜂窝!搞的群情激奋的,这不是因小失大吗?唉。。。。
就在李所一筹莫展的时候,受害者自己来了!这叫什么?这绝对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李所一听说丢钱包还被打的女孩子自己找上门来了,一路小跑的就去了警务室,简短的询问李几句,带着霍思颖就去了审讯室认人。
当正与预审民警百般抵赖自己犯罪行为的小贼,突然看到霍思颖出现在自己面前,在这一瞬间他就明白了,自己完了,人证物证俱在,怎么抵赖也是无用功!
要说那小贼还是挺聪明的,可他这个聪明吧,总是用不到正地方。按咱普通人的思维,既然无可抵赖了,那就认了呗,将自己的犯罪事实一五一十的招供也就是了。
偷个钱包嘛,也算不上啥大罪!公共场所扒窃,依据刑法264条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就算是惯犯,判三年了不得了。在里面好好表现一下,两年半妥妥的出来。
可人家小贼这会儿可不这么想,他可能是觉得自己在预审前期认罪态度不好,有可能被重判;也可能是看着审讯室后面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后受到了某种启发,这货直接高呼:
“报告政府,我要求做污点证人!我坦白,我交代,我还要检举揭发,争取宽大处理!”
这货在跟预审民警要了一根烟之后,就如同竹筒倒豆子一样将他们这个团伙的一切犯罪行为抖落了个干净。
真是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啊!坐在椅子上听小贼交代的李所,惊得嘴上的烟都掉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