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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要拉下马,甚至还要在踩上一脚,最好能踩死,免得将来留麻烦。
看着正吸着烟哼着小曲的奥迪亚,我一伸大拇指赞叹道:
“奥迪亚。。。阿不,奥迪亚老大,有魄力,当机立断的拿下这个不讲江湖道义的毒瘤,简直大快人心,更是人心所向啊!”
奥迪亚摇了摇头,看了看被捆着的艾尔肯,一脸悲天悯人的说道:
“唉。。。。为了组织的发展,为了兄弟们的前途,我也是没有办法。不施霹雳手段,难显菩萨心肠。”
奥迪亚说完,又看看我拍马屁时一直捏着引爆器的手,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刘,艾尔肯交给你了。唉。。。毕竟是我们组织的前领导人,有些事儿我也很难做。。。。”
(本章完)
第277章 逃离贼窝()
我在本文中不止一次说过:最无耻的事情,莫过于做无耻的事情却打着高尚的旗号。
而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叹,很大程度上就是源于亲眼目睹奥迪亚反水的这件事儿。他或许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见过的最无耻的人,没有之一。
在奥迪亚反水后,我将手里的引爆器攥的更紧了,比之前还紧。因为在我看来,这个满口仁义道德奥迪亚,远远要比艾尔肯可怕。他给我的感觉不像巨枭,更像是一个无耻的政客。
这里如果要借用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话来说,那就是:
艾尔肯本身不足为惧,恐惧的是艾尔肯的实力;而实力本身也不足为惧,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奥迪亚的无耻。
在奥迪亚“亲切并热情”欢送下,我与他手拉着手、肩并着肩,一起走向了那辆破旧的金杯车。
当时那一幕很讽刺,在不知内情的人看起来,我与奥迪亚绝对是关系匪浅好朋友,而且隐隐的还有某种“基情”的成分。
试想一下,如果两个男人手拉着手走在一起,而且时不时的还要满脸不舍之情的相互间来上一个热烈的拥抱,甚至其中的一个还把女朋友丢在后面不理,只是让她像个女仆似的跟着。。。。。。
那这三个人的关系会让人产生多少不可描述的联想?
可实际上,这两个貌似亲密无间的人,这两个言语间赞美对方肉麻到令人发指的人,心里恨不得对方立马就死。
15分钟前,就在奥迪亚跟我说艾尔肯交给我了之后,我毫不犹豫的就给了他一个拥抱,而且热情的说着:奥迪亚大哥,我们以后就是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听完这句话的奥迪亚心里很苦,因为眼睛一直紧盯着我手里引爆器的他,更明白我这句话的隐藏含义:
别特么跟我扯斜的歪的,敢乱来咱们就一起死!
坐在金杯车的驾驶位,我看了眼捆的像个粽子似的艾尔肯,又跟车外面“欢送”我的一众匪徒挥了挥手,一脚油门就将车窜了出去。
其实我也想过将奥迪亚挟持上车,可细想想挟持他这事儿又几乎不可能。这就像我之前说的一样,威胁别人要给人家看到希望。
从奥迪亚一直盯着我引爆器的行为我就得知,他早就看出我这人牙呲必报且行为疯狂,所以他一直在戒备我,唯恐我追究他绑架孙静这件事儿。
任我将其挟持到金杯车前已经是底线,他是绝对不会跟我上车的。在他看来(当然,也是事实。),今天只要是跟我上了车,那他几乎就是死路一条,完全没有任何希望可言。如果我要逼他,他肯定会做拼死反抗的。
可如果我不把他挟持走,那以他的无耻德行,他肯定要把我跟艾尔肯一起干掉,然后再把杀死艾尔肯的黑锅甩我身上。
不管怎么说,背叛自己老大这种事儿,在全世界都是江湖大忌!他们自己内部到是没什么,毕竟是集体的决定,大家心照不宣就完了。
可这事儿一旦传到其它组织的耳中,那他们以后的日子就苦了,因为没人会信任背叛自己老板的一群二五仔。
事儿到了这个地步,那这就苦了我了,此时我即无法挟持奥迪亚,又担心被他们灭口,想了半天,我发现自现在也只有开车狂飙到安全地带这一条道。
启动车子的一刹那我心里很清楚,此时的我只要我将车开出爆炸杀伤范围,也就是大概50米,那我肯定就会奥迪亚一众匪徒攻击。
可明明知道一开出这个距离就会被攻击的我,现在为何又不得不将车开出去?干嘛不在这先耗着再说?
废话,来这干嘛了?我冒着生命危险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把孙静救回去!不趁这个当口搏一把拼死冲出去,控制不住局面时迟早的事儿。
看到这,可能有人又要问了:为何这么说?不是手里有引爆器吗?怎么还控制不住路面呢?
解答这个问题前,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人与人是不同的!用时下流行都一首歌来说就是: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人和人是很不一样,就拿我们从一出生就必须要面对的死亡这件事儿来说。
大多数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都会因对死后世界的未知儿而表现出恐惧的一面。尽管很多人在生死关头嘴里都会喊着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可那就跟走夜路哼歌一样,纯属是给自己壮胆。
还是那句话,人和人不一样,虽然大多数人是怕死的,单仍有一部分人为了爱情或亲情,为了理想与信念,甚至为了某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而将生死置之度外。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人面对恐惧的承受能力也是有限度的,真被我中引爆器逼的久了,说不准就会蹦出一个和我一样因恐惧而愤怒,在因愤怒而疯狂的家伙,然后给我一巴掌,在然后喊一成:艹你M的,老子受够了,我数一二三,你特么引爆吧,你不引爆我帮你!
真要是发生了这种事儿,那我此时所掌控的部分局面将会变得毫无筹码,最后能做的也只有按下引爆器玉石俱焚了。
前有狼,后有虎,进退两难之间我心一横,拼了,就是拼上挨几枪,也要把孙静带出去。只要孙静没事儿,只要能把她带出去,那么这一切就都是值得的。
就在车窜出去的同时,我对身后的孙静大喊道:
“小静,趴下,趴在车厢地板上!用艾尔肯当掩护,千万不要抬头。”
“啊。。。。。怎么了?”
“趴下,快。。。。。。”
就在我说完句话的5秒钟以后,就在孙静趴在艾尔肯后的面车厢地板上,我身后的枪声像爆豆一般响起,而后车窗也应声而碎。
我开的很快,而且我还有意的将车开的左右摇摆,可即使这样,仍有几颗弹头射入了车厢内,在车内叮叮当当的激起了一片火花。
猛踩着油门的我,忽然觉得后背一阵剧痛,然后又是一阵湿热,我心中暗道坏了,这种感觉我很熟悉,一痛一热间,我八成是被子弹击中。
可当时情况太紧急,我根本来不及查看伤势,只能是将车死命的往远处开,心里想着尽早的离开这片危险区域。
(本章完)
第278章 追逐()
还好我的技术还算是合格,而且车子虽然老了些,但马力还算是强劲,仅仅是1分钟不到,我就开出了他们的射程。
到了这时,我才算是松了一口气,赶忙扭过头向孙静问道:
“小静,你怎么样?你没事儿吧?”
“我还好,没事儿,可是那个艾尔肯死了。”
“死了就死了,活该!大爷的,他现在不死,我一会儿也得弄死他,老子的女人都敢绑。”
可我这话音刚一落,就听到一阵越野摩托的轰鸣声从后方传来。闻声我赶忙向后视镜望去,顿时发现我们后面有四辆越野摩托车紧追不舍,隐隐的还看到他们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仔细一看,我心里顿时一阵疑惑,我发现摩托车上的人右手拿的居然是一个塞着燃烧布条的玻璃瓶。
这是什么东西?我当时只想了两秒钟,一个名字就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燃烧瓶,又称莫洛托夫鸡尾酒,是游击队等非正规部队的常用武器。主要构造是玻璃瓶,瓶内装有半满的易燃液体。
其实最早使用土制燃烧弹作为武器的是苏联人在西班牙内战中的应用,不过后来却被芬兰人发扬光大。
这东西其实挺土的,二战时期还凑合能用,现在要谁要是拿它往装备了自动灭火系统的坦克、装甲车身上招呼,那就跟找死无疑。
可土归土、过时归过时,这东西在现在其实还是有使用的,不过一般都不是什么游击队在使用,现在用这东西的,都是些罪犯与暴徒。
为啥罪犯和暴徒喜欢用这种东西?呵呵,说到这我不得不苦笑。这该死的燃烧瓶,你别看它打坦克装甲车不行,可要是用它来攻击普通车辆,那几乎是一打一个准。只要一点燃,里面的人想跑都跑不了,非给烧成烤鸡不可。
我惊得一头冷汗的玩命往前开,后面越野摩托上那四个攥着燃烧瓶的匪徒更是紧追不舍,没一会儿我就犯愁了。
我开的这辆老爷爷级的金杯车马力是不小,动力也算是不错,可眼前这一段的路面太操蛋了,坑坑洼洼的根本发挥不出来应有的速度。
反观那四辆越野摩托可就不一样了,它们跟我这的窘状恰恰相反。越野越野,越是拦路、野路,人家跑起来就越能发挥优势,追了不到五分钟,我都不用后视镜了,直接一转头就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眼瞅着就要被追上然后被这四个家伙变成烤鸡,我心中一急,喊了一声孙静趴下,抽出手枪回身啪啪就是两枪。
枪是刚才挟持奥迪亚的时候从他怀里拿的。枪很不错,前苏联TT33,质量可靠且威力大不说,用惯了54式手枪的我,操作起TT33也很顺手。
枪是好枪,但这枪有两个弊端。一是后坐力太大,二是弹容太少了,只有八发。
没记错的话,刚才奥迪亚打死那个会汉语的中年人的时候用过一发,那么现在弹匣里只剩下七发子弹。
这可难倒了我了!本身TT33这枪后坐力就大,现在又是高速行进中射击同样高速移动的目标,而且还要七发子弹打中四个目标!
这就是个本可能的任务!别说是我这擅长使用长枪的战士,就是你就是把世界50米自选手枪的射击冠军谭宗亮找来,那也没啥希望。
事实也确实如此,我回身啪啪这两枪,一枪奔车上那人的脑袋上打,一枪奔那人的胸腔,可两枪都没打着那人身上!
虽说没打中人,但我也不算太倒霉,两枪中的一枪居然打在了摩托车的前轮上。
我就听砰的一声开香槟似的爆胎声,然后就见那人单手握着的摩托车把一个拿把不稳,摔的是人仰马翻。
要说那人是真惨!本身就摔筋断骨折的他,要死不死的还把燃烧瓶给摔得粉碎。那东西在身边摔碎了还能有好?瓶子里那点燃料是一点没糟蹋,直接给丫来了个玩火自焚。
回头扫了一眼那人的惨状,心里一阵大笑这孙子活该,可还没等我将心里的笑反应在脸上,我就听左侧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
心里一急的我也来不及查看那摩托车的方位,握着方向盘的手赶忙向右侧猛地打轮,就感觉后车位好像刮到了什么东西,紧接着后面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