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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秀对着朱云天调皮地笑了笑,露出一副孩子般的表情。想不到年仅十六岁的她,竟能在白莲教位居堂主之位,朱云天内心中大发感慨,十六岁,在现代社会还是一个坐在教室里打情骂俏学写情书的年纪,在古代已经可以是沙场上的一员骁将了,还拥有这么忠诚的手下。
做人的差距,可真他妈的大呀!
盛秀长话短说,对这姓李的汉子道:“李大哥,你速速准备一只信鸽,我写一封信与我叔叔,有要事相报!”
这汉子听了,也不问为什么,马上点点头,到里屋拿了张纸出来,又磨了墨,放在盛秀面前的桌上。
盛秀很快写了短短的几行字,把信折叠起来,塞进大汉准备好的一个拇指大的竹筒内,道:“今晚就放出,估计七日之内,叔叔必能收到。”
大汉点点头,又从屋内拿出一只肥大的白鸽,将竹筒小心翼翼地绑在它的爪子上,在盛秀的注视下,打开窗子,抚摸了一番鸽子的脖颈,口中念念有词,不知说了些什么,双手一扬,这鸽子振翅高飞,直窜云天而去,消失在夜幕之中。
盛秀满意地道:“李大哥,鱼州之事,全权拜托你了,我与这位朱公子要去济南府办一项重要之事,若能成功,对我红巾军将是天大的帮助,到时定会把好消息传送与你。”
李姓汉子激动地道:“堂主一路保重!一路小心!”
看他这副激动的模样,朱云天心中一直怀疑,这小子并非因为盛秀是堂主才这般尊敬她,而是因为她如此年轻貌美。这跟所有的男人一样,只要见到漂亮妞儿,都情不自禁地心跳加速,血流加快,看上去就是很激动的样子。
色狼总以为别人都是色狼,小人总以为天下没有君子。
“对了,李大哥,身边可有银两?”临行前,盛秀像是突然想起,转身问道。
“尚有一些,我这便拿来。”
李姓汉子回到里屋,在一个小箱子里翻找了半天,拿出一个包袱,从中取出几锭银两,给了盛秀,道:“堂主,这是五十两官银,是属下一个月前所抢官军的军饷,不知能不能花得出去?”
盛秀眼望朱云天,这事得他来确定。
朱云天笑道:“你们是花不出去,但我无妨。”
盛秀听了,嘻嘻一笑,把银子朝他怀里一塞,道:“那便好,朱公子,这些银子你且带着,以便路上之需,到了济南府,叔叔自会在那里等我们,定会有重礼送上的。”
听到盛秀向这黑汉子索要银子,朱云天已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心中早乐开了花,妈的我这一趟出来虽没意想中的桃色绯闻可以沾染一下,但白捞了这么多银子,也算是个意外之喜呀!心中这么想,脸上他却装出一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貌岸然,拼力推却,好象这不是银子,而是一块烫手的牛粪。
银子在两个人手中推来推去,走了四五个来回,朱云天才在小魏的劝说下,十分不情愿地揣进了怀里,嘴里还不停地唠唠叨叨,怪小魏太不讲义气,为什么要鼓励自己花好朋友的钱,质问小魏:“难道你没有感到良心不安吗?”把小魏气得秀鼻冒烟,牙根紧咬,就此又生下了一颗寻瑕打击报复的心。
第116章()
1347年的冬天,济南府沉浸在厚厚的霜雾之中,北方寒冷的天气席卷着大小街巷,冻死猫狗无数,加上时常发现的乞丐尸体,倒真是凄惨之景掩蔽在一片萧条的冬色之下,预示着这并非太平盛世。
因为刚下过了一场鹅毛大雪,故而从客栈二楼的窗口望出去,整个济南城都是白花花的一片银色世界,除了路面上偶尔驰过两匹巡逻的骑兵,马上的兵士冻得像刚从土里拔出来的红萝卜,腰里的兵器披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霜,很像压水井口垂下的冰棱,这哪是杀人利器——就再也没有行人在街面上走动了。
天寒地冻之中,大元朝的江山渐渐危机四伏。
盛文郁收到鱼州联络点发出的信后,易容化装,扮成了一名西北马贩子,和手下一同东进来到济南,在城西客栈已经坐等了两天。今日是他与朱云天约定会面的日子,就在这客栈的二楼,提前包下的一间豪华酒厢之内。透过重重白雾,那一轮又圆又大的太阳只露出了模糊的轮廓,微弱无力的挂在天下,看起来,已到了中午时辰。
“将军,那姓朱的到现在还没来,是不是……其中有诈啊?”
身后的阴影中站了一人,此时忧心忡忡地道。他是韩山童集团中的重要人物之一,刘六知,是个心计很深的厉害人物。在历史上,韩山童被杀后,他和盛文郁、刘福通等人拥立韩林儿为帝,这刘六知也获得了封赏。现在他跟在盛文郁的身边,是其帐下的重要心腹,堪称另一半大脑。
他最大的特点就是走一步看三步,事情还没做,就先想到最坏的结果,以便提前做好准备。加上此人以前有过半夜被强盗劫路的经历,故而更加事事小心,生怕被人再来一次谋财害命。现在,他的担心就像女人的例假一样,又来了。
盛文郁从窗前转过头来,捋着下巴上那一缕黑黑的山羊胡,不可置否地道:“不会有诈的,盛秀乃我侄女,忠心于明王,以她的刚烈性格,不可以做出背叛我神教之事,可以断言,她信中所托,绝非妄言。我猜,是这朱将军要在我们面前摆一摆他那朝廷命官的臭架子吧。”
他现在年约三十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投奔刘福通亦已有八年的时光,从一开始的小偷小摸,干的是盗贼生意,后见朝廷势弱,到处暴动频发,意识到又到了改朝换代的良机。此时不搏何时搏?几个哥们一商量,研读了一番史书,由这弥勒佛产生了一连奇妙的联想,编出一番好故事来,就此成立了香会,延续了白莲神教的香火,算是从盗贼转行,摇身一变成了代表底层汉人利益的旗帜性人物。
他们本想在老家安徽境内干出一番大事业,无奈历史的转变容不得人有半分的违逆,自从朱云天现世以来,这世道已是大为不同,不再遵照以前的轨迹运转。就算颖州那块地方出现了机会,也是稍纵即逝,刘福通等人根本没有实力兴风作浪,只好随波逐流跟着到了北方之境,另图一片当家作主的新天地。
白莲教起兵反元之际,准备并不充分,皇帝派出钦差大臣赶赴山东一带治理黄河之水,时有殴杀河工的事端发生,而且负责治水的官员贪污河银,苟刻河工的微薄薪水,又饿死了上万人。韩山童终于等到了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说到这里,我们就得出了一个结论,古代有野心的起义军领袖,是希望看到朝廷暴政的事情发生的。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借用数十万河工的力量,白莲教成功地煽动起了汉人仇蒙的情绪,起义骤然爆发。之后,在连夺几个地盘,打下华东州县无数,兵强马壮春风得意,用生意场上的话说就是财源广进,哥几个口袋饱满,正欲向外扩展之际,一个古往今来农民起义军的老问题亦是难以避免的发生了——白莲教的内部却在具体的扩张计划上起了争议,具体说就是在牵涉到内部各派利益的时候,没有一个具备领袖气质的人出来排解纷争,达成一致。白莲教因为起自民间教会结社,并非纯正的一开始就想夺天下的出身,这样的集团内部难免鱼龙混杂,存私心者甚多,很容易就五脏不调造成力量的自我消耗。
以盛文郁、刘福通为首的一派势力极力主张向南(老家)发展,打下江浙鱼米之乡,做为发展根本。但杜遵道、罗文素等人,却惧怕南方的陈友谅集团,以及雄踞濠州的新兴的朱云天的军政势力,一旦南下,若被两雄东西夹击,势必危矣。这事儿最后由韩山童来决断,他想到了当年威虎堂在滁州八斗岭被灭的心头之恨,虽欲南下报仇,却也害怕再次遭受惨败,摔个跟头,导致得不偿失,故而潜意识里便欲避开朱云天这个瘟神。
有了这个前提放在这里,韩山童最终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向北,丫的咱们直捣大都,当皇帝去。
从现代军事战略来看,这个类似于闪电战的战术无异是非常先进科学的,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嘛,只要把大都拿下了,一切都好办了,但在当时的冷兵器时代,若无充足的粮草供应和一支宠大的训练有素的军队,以及背后根基深厚的稳固地盘,最关键是一个战无不胜的高级智囊团,匆忙间跟处在优势地位掌握着各种国家机器的统治集团展开生死决战,这是极不理智的。
试图去攻打大都,这就等于告诉元顺帝,我要拿你的命!再昏庸的皇帝,除非他是个植物人,否则不可能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于是脱脱之弟也先帖木儿火速领了帅印,各方良将征调而来,全力征剿韩山童。红巾军这一招,等于将元军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自己身上,把自己推上了生死角斗场,反而为朱云天、陈友谅甚至张土诚都留出了足够的潜伏发展的空间。
想到这里,盛文郁叹口气,深感红巾军前途之艰险,没有按照自己预料的那样呼风唤雨。如今被元兵团团困住,割裂成了三部,若非他帐下有易容的高手,把他巧妙地化装成了全身臭气冲天的老乞丐,简直就是人见人嫌,路上关卡的元兵见了他都臭得捂着鼻子乱窜,他也不可能接到鱼州的飞鸽传书之后,就能及时地赶到济南府来。
跟朱云天的会见,对红巾军来说,意味着是一次起死回生的机会;而对于他盛文郁来讲,更是一次在十字路口的选择。历史上的盛文郁最终成了大明朝的开国功臣,现在的他,也到了选择的时刻。
是人,总会时刻给自己准备一条后路。盛文郁不是神,他尽管有心忠诚于明王,但是身家性命对于他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明王不能带着他横扫天下,进而升官发财,他的忠心有何意义?
人,都是自私的动物,所以后人没有原谅和绅,但历史却原谅了他。无它,利益而已。历史就是人们围绕着各种利益展开的残酷争斗史。
历史只讲结果,过程,并不重要。
“终于来了。”盛文郁突然精神一振,露出了期待的眼神,望着窗外风雪天里的那一行人。
刘六知赶紧到了窗前,想跟着先瞅瞅这镇南大将军到底是个什么人物,毕竟朱云天是以一个汉人的身份,能够获得统兵几十万的权力,听说还能泡上一个出身蒙古贵族之家的漂亮妞,在他看来,简直不可想象。这样的一个人,肯定会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外加孔武有力身手不凡吧?
三秒钟后,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你错了!
只见楼下不远处的巷子口,步履蹒跚地出现了五个人,其中有一人的身形是他们熟悉的,个头稍矮,穿着厚厚的女装,尽管包着头,但一看便知是盛秀。另有四个尚看不出模样如何,因为都低着头,走在风雪之中,努力跟大自然做斗争,显得格外吃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五人中间的那一个着装走姿非常别致的家伙……他头戴一顶普通的大棉帽,脸藏在帽檐下,耸肩弯背,迈着小碎步,不停地哈气,看上去被这寒冷的天气冻得狼狈不堪,很想在雪地里像头懒驴一样打个滚,以表示自己对天气的不满。另外三人,从跟随在他身后的方位来看,呈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