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已经走了?”
“嗯,事不宜迟,当然越快越好。。。。。。”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刘稷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将他抓住,狠狠地按着脖子压到地上,他的动作实太快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等到事情发生,那个阉人已经睁着眼睛,连话都说不出来。
“走了几天?”刘稷一手掐着他的脖子,一手高高举起,准备吓唬吓唬他。
没想到,这个阉人满眼都是惊恐,害怕得浑身直哆嗦,说出来的话都是断断续续地。
“三。。。。。。三天。”
众将听得分明,封常清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没想到,此人如此大胆,竟然没有同自己招呼一声,就把这么重要的一个战俘给放了。
可眼下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因为刘稷举起的那只手上,紧紧握着一把短刀!
第一百六十六章 祸事()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不归()
还活着?
李静忠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他摸摸自己的脖子,似乎隐隐有些淤痕。
那个年青唐人凶狠的眼神,一直在他的眼前晃动,那一刻,毫地疑问,对方是真得起了杀心,为什么没有伤痛?他浑身上下看了看,就连一点血迹都没有。
只是想要吓唬一下?
他不信,而当时帐子里其他人的动作,更是让他疑惑,自己的身份,是明摆着的,还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公然杀害一位中使,那可是自寻死路。
最后是个什么情形,他已经不知道了,左右不过是被人救下,可这样就安全了么?那可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他在来到安西镇之后,就听过对方的名声,“枭”,可不是什么好听的字眼。
今天,算是真正见识过了,怎么办?李静忠首先想到的不是报复,而是自保,只有活命才能报仇,这个年青人敢在主帅的大帐里动手,也就表示,整座军营,都没有安全可言了,想到这里,他顿时感到不寒而栗。
离开就安全了么?这里是象雄,离着龟兹城有几千里,一路上要经过什么地方,他早就体验过,又能好到哪里去,当封常清进来时,看到的就是他呆呆地坐在榻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样子。
“中使可好些了?”
李静忠的身体不自觉得朝里一缩,眼睛在他的身后看了又看,似乎在判断他的来意,会不会下一刻,就有一个人跳出来,要了自己的命。
“勿忧,只有某。”封常清摊摊手,以示自己连武器都没带。
李静忠盯着他的身影,一言不发,似乎也不打算开口。
“孩童心性,什么都摆在面上,一听人被放走了,情急之下,行事便有些乖张,某已经狠狠教训过了,中使若是不忿,再做计较便是,切莫气坏了身子。”
封常清的话,让他半信半疑,这种情况下,还想要轻轻带过,什么叫行事乖张?都拿刀子行刺天使了,可最终,李静忠挤出了一个有些勉强的笑容,摆摆手。
“算了,孩子么,还没一个顽皮的时候,只是这种事情,太过吓人了,咱家有些不敢相信。”
“都是平日里骄纵了些,才惯得他无法无天,难得中使心宽,换了某,是绝不肯善罢干休的。”
封常清笑着附和道,心里却是冷了下去,对方是真的不肯放过,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了。
两人各怀心思,都是不咸不淡地说了几句,大有将事情化解,不再提起的架势。
“要不要,某现在就去将他叫来,当面向中使赔罪?”
“不用了不用了,咱家看到他还有些发怵,算了吧。”开玩笑,焉知不是再来一刀?李静忠才不会那么傻。
“还是中使宽仁,既如此,想必你也不想再看到他,某就罚他回去运粮,以作惩戒,这样可好?”封常清诚恳地请求。
“也罢,小惩大诫,年青人么,吃个教训也好。”
李静忠再一次表明了不追究的态度,让封常清彻底断了侥幸。
这次会面,在营里没有引起任何动静,第二日,李静忠战战兢兢地出了帐子,果然没有再发现刘稷的身影,找人一打听,一早就押着粮车出了营。
看来,对方是真的想要和解,毕竟,杀害中使这样的罪名,一个节度使是压不下来的,他的性命暂时是保住了。
可军营里那些将士的目光,让他总感到不舒服,倒底是自己的心理问题,还是确有其事,李静忠也弄不清楚,可只要一想到那天,刀子就插在胸口,便觉得后背阴冷阴冷地。
这里已经不安全了,凡是心里有鬼的,总会把别人往同样的心思上去想,第一次产生了离开的打算。
五天过去了,一切风平浪静,他的心也慢慢放下来,大营里的将领们,从封常清以下,依然保持着尊敬,而那个让他心惊的年青男子,再也没有看到过。
令人高兴的是,从吐蕃人那里传来了消息,消息是由他的一个亲信带来的,一个来自宫廷的小黄门,战战兢兢地向他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那个名叫尚结赞的吐蕃人,的确有着巨大的能量,他甚至能轻易地驱使象雄人的王,自由地出入他们的宫廷,就像是当地人的太上皇。
而更重要的一点,他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经过一番交涉,吐蕃人答应了唐人的条件,双方可以正式订立盟约,就像以前的那些一样,为此,需要一个全权的使者,他将由吐蕃人护送,直接去逻些城。
这个消息令人振奋,吐蕃人从来没有在他们的都城,与人签下这样的盟约,看上去,他们的确撑不住,想要快一点结束战争。
封常清听完来人的述说,不置可否地环顾四下,被他看到的无不低下头,一个人有了秘密,就会心虚,更何况是如此大的秘密。
“为何,不见李镇守使?”李静忠诧异地问道。
“他在这里耽误得太久,尼婆罗需要他坐镇,前日便赶回去了。”
封常清的话,让他将信将疑,还记得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正是为了这位大将的到来,此时,两个人都不在,本能地就产生了一丝不安,似乎嗅到了某种阴谋的味道。
李静忠越来越想要离开这里,而眼下就是一个最好的机会,跟着吐蕃人去,从他们的腹地穿过,直接回到大唐,不必再绕行安西,也许这样才是最为安全的。
他既然要出头,自然接过了一切,做为中使,本就有一定的自主权,军务无法干涉,缔结盟约这样的外交事务,又是其本人一手促成,是再好不过的人选了。
李静忠似乎比任何人都要着急,第二天就匆匆地出了营地,除了带来的几个黄门,没有让大营派出护卫,仅仅让人送过巡骑控制的范围,便全都由吐蕃人接管了。
将人送走,封常清仿佛自言自语般地说了一句:“这一回,咱们算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总比绝路要强。”
段秀实轻声说道,几个人都没有作声,只是心思都是一样地。
沉重。
第一百六十八章 布施()
离着巴扎多城五十里外的一座大山,属于冈底斯山的余脉,因为山体大致上由富含某种微量元素的石材组成,整体呈藏青色,被当地人称作玛庞山,意思是“仙女的居所”。
山上有一座不大的城堡,它的中心建筑,像是一幢寺庙般,庄严肃穆,而正殿的位置,也的确供奉着一尊宝相庄严的佛像,只是却没有任何招洒的居士。
息东赞似乎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仰头看着佛像,心里又有不同的解读,因为他不是佛教徒,以前根本没有多少感触,如今经历的一切,让心头有了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所谓因果,从来没有如此清晰过。
“贵人,对不起,我家主人去布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过了一会儿,一个侍从装束的男子,来到他的身后,恭身说道。
息东赞恍若未闻地站在那里,让说话的男子有些不知所措,就在疑惑当中,对方突然一下子转过身,目光如炬地盯着自己。
“你叫什么?”
“小四。”男子不明所以地答道。
“汉人?”
“嗯。”
息东赞盯了他一会儿,突然扬起手,“啪”地一下打在脸上,将他打了一个趔趄,人还没站稳,一把钢刀架在了脖子上,阴冷的话语一直凉到了后脑。
“你家主人见了我,也得乖乖地趴在地上,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一个低贱的庸奴,以为有了主人就不是狗了?”
名为小四的男子一声不吭地听着他的谩骂,这种情形还是头一次发生,以往对方虽然傲气,眼角从来不看人,但也范不着亲自动手,看来是真的急了,他的脸上不知不觉现出一个讽刺的表情。
或许是对方没有任何反应,让他无痛快地发泄,骂了一会儿,息东赞收住声,冷冷地问道:“她倒底在哪里?”
“小的已经说过,主人真的离开了。”小四平静地说道:“如果贵人不信,去到处搜一搜,还不解气的话,就动手吧。”
“别以为我不敢杀你,一条狗而已,我是不想让肮脏的血,玷污了佛像。”
息东赞还刀入鞘,转身走了出去,比起女人,他更在乎的是别的东西,出了门,招呼了一声,被他收拢起来的几百残兵卷起一股旋风,在山上山下无数百姓的视线中,呼啸而过。
小四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指蹭了蹭嘴角的血渍,冷笑着随手擦在衣襟上,一个同样装束的男子从屋子里闪出来,吃了一惊。
“那人走了?”
“走了,得赶紧去告知娘子,让她有个准备。”他刚想要动弹,被男子一把摁住。
“还是我去吧,你也别闲着,今天又有不少人逃来,靠着咱们积攒的那点粮食,撑不了多久,得让娘子拿个主意,不能老是这样施舍。”
“又是从巴扎多城逃来的?唐人都破城多久了,怎么还没进兵。”
小五斜了他一眼,摇摇头:“别忘了自己的身份,吐蕃人眼里,咱们是低贱的庸奴,唐人眼里,咱们是吐蕃人的狗,他们就算来了,又能好到哪里去?”
“说得也是,如果不是娘子,你我早就被折磨死了,我盼着他们来,不是为了重新成为唐人,而是杀光这些蕃虏,让他们也尝尝被人当成猪狗,踩在地下的滋味。”
小五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谁是这片土地上的主人,已经无关紧要了,唯一在意的只有自家娘子。
穹隆银城离着这里大约有一百多里的距离,象雄人经营了几百年,怎么也有了一番气象,外廓看着就威猛,内里自然也差不到哪儿去,虽然因为时代的原因,没有那么整齐和清洁,到处都是低矮的小木屋,和堆满垃圾的街道,散发出令人皱眉的味道。
刘稷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时空的味道,那种有着良好排水、排污设施,有着大量管理人员,有城管有清洁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他们一行是从巴扎多城过来的,除了咄骨利,还有陈金这个汉人,不过此时,他们几个都是典型的象雄牧民打扮,脸膛晒得黑里透红地,再经过精心地装扮,一时间很难看出什么破绽。
双方现在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局势,唐人的巡骑没有之前那么严密了,吐蕃人也老老实实地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