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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稷紧紧贴着她的后背,嘴唇在细腻、滑润的肌肤上轻轻蹭过,感受着少女身上独特的味道,那是一种天然的草本植物液,与肌肤的结合,所分泌出来的,清新香甜。
随着他的动作,少女的雪肤很快敷上了一层粉色,一旁的侍女适时地退出了屋子,听着里头传来若有若无奈的喘息,把门轻轻地带上。
。。。。。。
艾尔西蕾娅已经渐渐适应了他的各种恶趣味,不再将两人所做的这种事情,仅仅局限于床上,比如此刻身下的这张桌子。
只是无论在哪里,她都能体会到那种浓烈的爱意,这个男人给予她的,不仅仅是一个美好的希望,还有一份她曾经幻想过,但最终幻灭,认命地屈从于父母所安排的婚姻。
每一个人都会有少年时的艾慕,虽然这个男子夺取她的第一次时,用的是半强制的手段,可至少,是个年轻并且还有些英俊的唐人,来自于传说中最强大的帝国。
当然,最终能赢得她的芳心,是那些战斗中的英勇,或许还有被无数人口口相传的天神之子。
激情过后,两人依然紧紧地贴在一起,就在艾尔西蕾娅等着他的再次进入时,刘稷却抱着她坐了起来,将扯下的长袍搭在她的身上。
“艾尔西蕾娅,知道吗?离开你的身体,需要多么大的毅力。”
“会比离开她的身体,还要困难吗?”少女的眼睛里,闪着促狭的光,说出来的话,让刘稷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都知道了。”他捧起少女的脸,看着那张有着七八分相似的面容,经过了方才的滋润,感觉上已经接近了九成,缺少的只是一份成熟的韵味,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不过是迟早的事。
少女的眼睛眨了两下,从她那对清澈的眸子里,流露出无比的眷恋,还有依赖。
“那是出于她的要求,我。。。。。。”
刘稷的嘴被一只柔软的小手堵住,少女的声音像清泉一样好听。
“我知道,感谢你,让她在最后的时刻,选择了自己的方式离开。”
少女用双臂抱住他的腰,主动将红唇一点点地贴近,直到两人再度融为一体。
这一次,持续的时间之久,连刘稷自己都感到吃惊,少女主动的背后,似乎含着某种较劲的念头,让那心里的那点小阴影,不翼而飞。
两个人懒洋洋的都不想动,刘稷用手指绕着她的发丝,顺手拿起桌上的一张纸,意外地发现,上面写得全都是汉字。
“你在学汉文?”
“嗯,我请了一个僧人,他曾师从汉地来的法师,我记得母亲以前还想教我,可惜当时不懂事,怎么也不肯学。”少女慵懒地答道。
“城里的事情,觉得为难吗?”
少女摇摇头,把刚才的那件事说了出来,里面关系到了唐人,她也想听一听男人的意见。
“她们已经付出了代价,没有必要再追究下去,唐人对于她们的去留,是任其自愿,你可以把她们收留在城里,但是以后,不可避免会受到一些责难,至于那些孩子,包括这些女人可能生出来的,都将成为你最忠实的仆人。”
刘稷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她,艾尔西蕾娅越听越是心惊,没想到,这后头,竟然会牵连到那么广。
所有未成年的孩子,不分男女都被集中起来,进行洗脑式教育,将来他们长大了,会怀着对山民的仇恨,而唯一可以效忠的对象,就只有这位前国王的血脉,成为她手底下最可靠的班底。
这些人,背景相似,可塑性高,有了他们的帮助,艾尔西蕾娅才能和山民势力相抗衡,真正在这个国家立住脚。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尽快掌握这座城市,它是你的母亲留给你的遗产,利用它学到必要的知识,为将来掌管更大的地方,打好基础。”
目前,他们所占据的,只有都城和北境这两大部分,南边靠近天竺一带的势力,还没有触及到,暂时来说,刘稷还不准备让山民过去,不是打不打得下来的问题,而是防止他们的势力扩展太快,失去了平衡。
只有等艾尔西蕾娅成长起来,才能共同去瓜分剩余的领土,目前这些地方的领主,都在处于观望当中,只要吐蕃人的势力没有重临,他还有时间。
少女懂事的点点头:“我记住了,你今天,是不是来同我告别的?”
刘稷笑着按了按她的小脑袋:“你真是聪明,对,我要离开几天,去象雄商议一些军务,如果有什么事,你可以去找杨预,就是那天闯进来,吓了你一跳的唐人。”
少女把自己的脸,贴在他的胸膛上,听着强劲的心跳声,感到无比塌实,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我等你。”
刘稷把她紧紧抱进怀里,笑着说道:“你的问题,我有答案了。”
少女不解地扬起头,只见男子的嘴角扬起一道弧线,深深地看着她。
“是的。”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主意()
巴扎多城是象雄地区的边陲重镇,人口不算多,军民加一块儿不过三、五万,那是相对于中土而言,在这附近,已经算得上有数的大城了。
唐军破城之后,吐蕃守军除去被歼灭的,逃出城去的不过数百人,骑军的追击又将这个数字减去了一半多,余下的不过零散溃卒,不值得大动干戈。
夺其城、掠其口,是吐蕃人盛时,经常对唐人做的,现在反过来,唐人却不会那么做,因为自己并不缺少人口,户籍田亩,只是为了将来献俘阙下时,给天子的脸上添光彩。
这样的事情,自有军中书记处置,还轮不到封常清这个主帅来操心,等到出了结果,再送到他的案头过过目,大致上差不离了,夹在捷报里送出去,这份功劳就算坐实了。
当然点验军功,军中虞侯过一遍,随军的中使再复核一遍,都是应有之义。
只是,李静忠前来寻他,却不是为了这件事。
他的身份特殊,长得又极有特点,节度牙兵无法像军中人一样阻拦,只能先行通报,毕竟,对方代表的是天子。
就连封常清本人,也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事务,亲自迎出来。
“中使到此,不知有何见教。”客气归客气,他却没有时间同对方绕弯子,开门见山地问道。
“中丞。”李静忠倒也没有托大,先是一拱手,叫着他的官称。
这是很自然的反应,对方现在立下了实打实的功绩,日后的前程无可限量,此时不结个善缘,更待何时。
“此城一下,前路就是通途,中丞以一路偏师,直插吐蕃人的腹地,所向披靡,无往不胜,可喜可贺。”
封常清在那张丑脸上,看不出太多的意思,明明是讽刺的话,他却说得郑重其事,这又是为什么?
“某家兵力微薄,一路过来,多有损伤,如今离着本镇太远,后援、粮草都是难既,怕是未能如中使所言,再往前去。”
“中丞又何必自谦,这几仗有多少死伤,咱家又不是不清楚,还谈不上伤筋动骨,至于粮草,你在进军象雄之时,难道不是打着就粮于敌的主意?否则,为何一进城,就着人封了库房,所获之资,不在少数吧。”
原来在这里等着,封常清自以为懂了他的心思,不由得压低了声音。
“还在点算,中使放心,你的那一份,绝不会少。”
没想到,李静忠连连摆手:“咱家虽然自幼家贫,不得已净身入宫,见识还是有一些的,该怎么打点,你作主,绝无二话。”
“那中使的意思是?”
“前路已不可测,越是接近吐蕃人的都城,咱们就越危险,中丞不会以为咱家是危言耸听,动摇军心吧。”
封常清捻着颌下清须,一时间沉吟不语,这话不太好答,他怕后头跟着什么陷阱。
这些阉人,天生的脑回路就与众不同,又能直达天听,今天说的话,很可能,明天就会摆到天子的案头,怎么可能轻易开口。
“中使有什么话,不妨直言。”
对于他的顾虑,李静忠也不在意,仍是那付让人摸不清的表情:“如今,是时候考虑,如何收场了,吐蕃人潺弱如此,未必不是暗中集结兵马,只待我等深入,出其不意地加以歼灭。”
封常清越听越是怪异,如果说话的人是手下的将校,还算是正常,毕竟这是军务,可从一个阉人的嘴里说出来,总透着一股诡异。
话又不能不答,他试探着问道:“那依中使看呢?”
“此城在手,听闻尼婆罗已经大乱,这就是天赐良机,不可放过啊。”
话说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看不清的,对方当然不是催促他继续进军,而是趁此与吐蕃人谈判!
要说人家说得不对?
封常清并不这么认为,仗打到这个份上,实际情况已经摆在明面上了,一万不到的战兵,五千左右的傔人,还有三万多匹马,人吃马嚼,每天都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这么大的数目,这么远的距离,靠着长行坊,一路从龟兹送过来?
他自己就是后勤出身,当然明白,那是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
那就只能就粮于敌,实际上,之所以要打下巴扎多城,多多少少也是迫于后勤压力,大勃律几乎烧成了白地,从那些散居的村寨中,征不到多少粮食,因此,吐蕃人的这座城池,就成了一个诱人的香饽饽。
好在结果不错,吐蕃人为了战事,在这里积蓄了大量的粮草,才让他多少松了一口气。
也只是松一口气,因为再多的粮草总有吃完的一天,到时候,不是退回去,就是继续前进,希望能弄到更多。
对方至少有一点说得不错,前路不可测啊!
用谈判的形式,将胜利的果实巩固下来,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主,他也是做得的,节帅节帅,就含有一层意义在里头,可怎么谈,谈到什么结果算是好?他没有主意。
“中使可有教我?”既然自己没有主意,对方又主动找上门来,不妨姑且一听,封常清做出了一个洗耳恭听的姿态。
“谈不上见教,只是有些浅见,想同中丞一晤。”
李静忠压低了声音,鸭公般的嗓子听得他暗暗皱眉,不过怎么也比不上,话里的内容。
“咱家听闻,在勃律一战,咱们捉住了一个吐蕃人的高官,是同他们赞普说得上话的,但不知,是也不是?”
原来如此,尚结赞的身份,只有几个人知道,但以李静忠的地位,要想在这军中打探点什么,有谁敢不从?随军也好,监军也罢,都含着一个意思,替天子看着。
天子的耳目,能瞒着么?
“中使是想通过他,去与吐蕃人谈条件?”
“然也,此人既然为赞普所重,他说的话,必有一定份量,若是中丞不弃,此事就在咱家的身上,一定办得妥妥当当。”
封常清本来并不想答应,可转念一想,先让此人去接触一下也好,左右自己没有出面,就不算成事,于是微微一点头,算是认可了他的主意。
第一百六十四章 嚣张()
三天之后,刘稷与李嗣业赶到了巴扎多城下,一别就是数月,众人相见,自有一番寒喧不提。
安西镇所有的军头聚齐,自然都知道时间宝贵,什么设宴接风之类的都没有准备,先在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