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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安西老卒,垂三十年浴血沙场,留下的疤痕,也是一个男子,最为夸耀于世的,便是这样的勋章。
在这一瞬间,刘稷的心里充满了敬意,同他一样,也脱掉上衣,露出的身体显得稚嫩了不少,伤痕就差得更远了。
“张折冲,请。”
他左手掌,右手拳,做了一个手势。
“得罪了。”
张无价,毫无花哨地直直冲过来,当胸便是一拳,依然是拳风坚锐,大开大阖,正合军中破阵之势。
这一回,刘稷没打算靠取巧来对付,他的左手掌势内蓄,迎上对方的拳锋,从受力到卸力,如同一块巨大的石头压下来,不得不借助腰力和脚力,才能勉强接住。
单以力量而言,对方与达囊乞相比,虽然还有些差距,已经相去不远了,
一拳被挡,张无价并没有再用左手,而是欺身上前,双脚一前一后,腰身下扭,左臂弯曲,转眼之间就到了面前。
靠山肘!
刘稷明白了对方的意图,是要玩近身搏斗,以减少他躲闪挪腾的空间,逼着他来拼力气。
他用一个下蹲躲过肘击,空着的右手顺势抓住对方的裤头,左腿后摆,然后奋力前屈,一个膝撞顶在对方的大腿上,虽然因为离得太近,没有办法用上全力,这一撞还是让张无价的下盘起了松动。
刘稷立刻放开握着对方拳头的左手,从下面抱住他的腰,全身发力,猛地后翻,一个原地抱摔,将张无价重重地摔过身后。
“好!”
等到他拍拍手站直了身体,震天价的呼喊声才次第响起来。
张无价慢慢爬起来,这一摔并不算重,可是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输赢已经一目了然,这一次对方是正面相抗,基本上没用上什么花招,摔角之术,同样是军中技艺,自己输得不冤。
战场上,别说已经倒在了地上,就是腿脚稍有不稳,也是身死人亡的下场。
“某输了。”
“承让。”刘稷毫无得色,抱拳回礼道:“折冲若是还想斗兵刃,去挑一样。”
张无价摇摇头,走过去捡起自己的衣物:“戍主是田使君的弟子,刀枪都非某所能敌,又何必自取其辱。”
惭愧,刘稷还真不记得,自己从田珍这个师父那里,学到了什么兵器功夫,眼下当然不会说破。
“某这就去段虞侯处,让他革职、除名、返乡。”
张无价扔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推开众人,挤出了人群,只留下刘稷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没打算把人赶走啊。
第四十三章 恩怨()
聚集在吉尔吉特河谷的唐军一共一万人,其中疏勒镇戍军三千人,拨换守捉军二千人,于阗镇戍军二千人,这是从外面调来的,本地的戍军,也就是归仁军三千人。
整个军营沿着河谷排列,各军分别有自己的操练之地,刘稷这两个队,是与一千本地戍军驻扎在一块的,他们的主将就是归仁军使田珍。
当封常清等人闻讯赶到的时候,刚好看到了最后那一幕,跟在他身后的李嗣业与田珍对视了一眼,后者有些疑惑地摇了摇头,这些技艺,根本就不是他教的。
当时听刘稷讲述杀死达囊乞的时候,还只是觉得匪夷所思,此刻亲眼所见,此子虽然力量上还有所欠缺,实际上已经具备了与高手对阵的实力。
人太多了,被挤在人群当中的刘稷没有看到他们的到来,对他来说,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追上张无价,而是趁热打铁,在自己人的面前树立起绝对的权威,这才是他拿张无价开刀的目地。
军中最重的还是实力。
此刻,那些望向自己的普通军士,眼中已经有了敬畏,而以许光景为首的几个队正和队副,则眼神复杂,他们了解内情。
“方才同张戍副的切磋,大伙都看到了,战场上没有侥幸,输就是死,想要不死,怎么办?”
等到所有人的目光都看过来,他恶狠狠地一挥手。
“宰了他!”
效果不错,虽然没有人欢呼,可是那些军士的眼中,都射出了热切的光芒,用‘宰’字,要比‘杀’字更合适,因为那表示你是个强者,没有人愿意成为弱者。
“蕃虏凶狠残暴,有着精湛的技艺,有着优良的兵器甲胄,又是自家地盘,上一回刺探,九个人去,只得两个人回,为什么?”
“学艺不精,怎么才能算精?练到我这样,或是张戍副那样,可乎?”
“远远不够!”
刘稷一指河谷的方向:“这里是什么地形?狭长,不平,到处是高山、河谷,没有地方让咱们从容摆阵,那就注定了,战斗会以小规模的形式进行,除了单打独斗,两到三人的合击都会是训练的重点,明日会有新的操练章程,想要立功,想要活下去,就给老子豁出命去练,我不想把你们任何一个人的名字,报上阵亡名录。”
说完,他目视着许光景等人,后者马上明白过来,这是等他们表态啊。
“属下等遵命。”
这种形式下,他们连个思考的时间都没有,许光景带着几个人上前恭身答道。
“把人都带回去,让伙头去买只羊来,所需几何从我那里扣,今日让大伙吃顿好的,但不许饮酒。”
他的话音刚落,耳朵尖的立刻发出了欢呼,有什么比得上吃顿好的实在?
封常清暗暗称许了一下,懂得恩威并重,就算是深谙带兵之道了,难怪此子舍文学武,简直是天生的将才。
“都散了吧。”
没热闹瞧了,田珍挥挥手,将那些看热闹的全都赶走,听到他的声音,刘稷这才发现了他们一行,赶紧上前见礼。
“你呀,不生出些事来,就不是五郎了,伤好透了?”封常清的话与其说是训斥,倒更像宠溺多一些。
“嘿嘿,早好了,手一痒,就没顾上其他,这帮贼厮鸟,个个眼高于顶,不打上一顿,如何服众。”
“你适才说,这里不会有大战,是个什么意思?”既然不是私斗,封常清就放心了。
“很简单,从这里一直到大勃律,全是山间林地,没有大军施展的空间,别说一万人了,就是五千人都嫌多,朝廷如今兴师动众,只怕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又让这小子猜到了,封常清不知道是该说他头脑敏捷,还是异想天开,实际上五路合攻,安西的这一路最为偏远,能起到的作用也最有限,摆一万人在这里,就是希望能吸引吐蕃人来援,可是吐蕃人的反应,看样子是准备放弃了,否则不会做出退回婆夷川对岸的举动。
“或许打不起来,吐蕃人只要砍了藤桥,咱们就只能徒呼奈何。”田珍在一旁接了一句,他是想把话头扯开,免得这些人算后帐。
对此,刘稷是不信的,史书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这一仗打下来,才是封常清主掌安西的开始,既然结果是注定的,他相信,过程不会差到哪里去。
况且,他还有别的心思。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对自己好,既然都有个靠山了,刘稷当然希望这个靠山能长久些。
历史上,封常清的下场非常凄惨,他现在管不到朝廷大事,只能从小事着手,去试着影响历史,如果这一仗,封常清能取得比历史上更好的战果呢?无论如何也值得一试,因为再坏,还能比史书上的更坏么。
他想到一个问题:“吐蕃人已经砍断藤桥了么?”
“巡骑来报,还不曾。”
那就怪了,如果下决心放弃了,直接把桥砍了不就完了?想到息东赞在历史上的评价,他心里突然一动,这个家伙或许动了什么别的心思。
“你莫非又有什么主意了?”李嗣业有些奇怪,一个小小的戍主,关心敌情干什么。
“有个不成熟的想法,暂时还不便说。”
他倒不是怕泄密,而是太过匪夷所思,早早说出来没有任何益处。
见他不肯说,封常清也不想逼他,难得一心能想到正路上,他高兴还来不及,离去之前,想了想还是叮嘱了刘稷一句。
“那张无价,家境不丰,在军中颇有威名,就算你不欲同他在一队,想个法子调开也就罢了,没必要搞出生死。”
“属下记住了。”
答应得这么爽快?封常清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打消了继续劝说的念头,说多了不一定会有效果,没准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作为戍副,张无价的营帐同许光景在一块儿,全戍只有刘稷一人是独立营账,除了他是主官,还有受伤的因素在里头。
帐门被人掀开的时候,张无价还以为是许光景进来了,没想到,却是心里头最为痛恨的那个人。
“当真要走?”
“你以为某是说笑?只管放心,男儿一言既出,便不会反悔,某已同段虞侯说了,一言不合引致私斗,都是某一人的首尾,牵连不到你身上。”
张无价以为他是来催促的,嘴里哪有什么好话。
“谁说让你走了,我是来同你商量的,你家小娘子,我让人送回府上,能不能消了这恩怨?”
“你?”没想到张无价怒目圆睁,气得手脚发抖,如果不是刚刚打了一场,这会子只怕已经扑上来了。
“再赔偿些财物,如何?”
张无价再也忍不住了,跳起来冲到他的面前:“某家,你打也打了,罚也罚了,还要害某女儿,倒底是何道理?”
“谁说我要害你女儿?”
“清清白白的身子,让你糟践了,你说不要就不要,她除了一死,只能去寺里当姑子,不是害她是什么?倒底张某如何得罪了,只管找上某便是,何苦要害我女儿。”
刘稷仰天无语,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他是以后世的观点来处理这件事的,想着还人赔钱就能解决,了不起多费点钱财,可在这个时代,坏了人家贞洁,再送回娘家,和杀人有什么区别。
该怎么办?他完全没有头绪,留下来他敌视,送回去他要拼命,刘稷把心一横,左右这个恶棍也当了,索性当到底。
“莫吵了。”既然如此,他也不再废话:“想要你家小娘子好过,你须得留下来。”
“什么?”张无价一时没明白。
“你最好记着,我要是有个什么头疼脑热,或是战场上缺根头发,就把你家小娘子卖与粟特人。”
说完,看也不看对方,直接摔门而去。
这都什么破事啊!
第四十四章 纨绔()
张无价最后还是留下来了,两人尽管不对付,表面上依然进入了共事的状态。
“走都走了,做甚还要留下他,真不怕夜里下黑刀子?”
“你懂个屁,老子现在缺人,这等货色,是上上之选,放眼大营里,你数得出几个?放走了他,才是真蠢。”
刘稷白了杨预一眼,手上不住地揉着小臂,昨日那一挡,当时并不觉得,到了夜里,整条小臂全都红了,疼得火辣火辣地,狗日的,打得这么狠。
“那就有趣了,你难道真要纳了人家女郎?”
“纳个屁,那日喝醉了,连她的眉眼都没看清,你见过人吧,长得如何?”
杨预一脸好奇地在他脸上左看右看,做纨绔做成这样的,龟兹城里可算是头一份,占了人家的身子,连面相都不记得,那当初抢人的时候,倒底看上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