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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言不由衷,都这个时候了,有什么说什么吧。”
李林甫正色地一拱手:“老臣想讨陛下一个恩典,方敢直言。”
“说。”
“请陛下回宫之后,即下御旨,削去臣身上一应官爵,罢为庶民,子婿亦然。”
李隆基陡一听闻,还以是听错了,忍不住盯着他看了又看,在君王威严的注视下,李林甫不闪不避,侃侃而谈。
“老臣死不足惜,家中还有妇孺幼子,为相二十载,得罪之处数不胜数,老臣在时尚可,一旦去了,难免还有不肖子,未能及时收敛,到那时,新君初立,正好可以立威,臣恐阖府受到牵连,故有此请,一点私心,还望陛下成全。”
李隆基听懂了,他担心的不是太子,而是杨国忠,太子再恨他,也不会在自己在世时有所动作,而杨国忠就不同了,那个家伙根本就没有政治头脑,只会有仇报仇。
李林甫的这番话,并不是为了让自己惩治他和子孙,而是在变相提醒,杨国忠与太子,也不对付!
一旦自己真得退位,二人之间的明争暗斗,只怕是不会安生,到那时,他做为太上皇,无论偏向哪一方,都会显得师出无名,这便是尴尬之处。
从皇帝到太上皇容易,可古往今来,几曾见过,退了位的太上皇,还能做回皇帝的,被他这么一提醒,李隆基原本有几分坚定的心思,又动摇起来,权力只等到失去的时候,才会觉出它的珍贵,太平皇帝做得太久,几乎都忘了,武朝时的腥风血雨,先帝时的刀光剑影,每一步都是从临渊履薄和战战兢兢中走过来的。
“你们呀,太子就那么不堪?那你说说看,哪一个比他更有能力继承大统?”
此言一出,一旁的高力士惊得目瞪口呆,反而是本该拜倒谢罪的李林甫,毫不动容地站在那里,仿佛只听到了一件寻常的政事。
“太子仁孝,满朝尽知,这是实情,老臣并非推托之语,可一个“仁”,一个“孝”,能将这江山治理得铁桶一般,四夷宾服,万国来朝,成为诸蕃眼中的天可汗么?”
“太子之仁,过于孝和皇帝,太子之孝,不下于先帝,当年孝和皇帝承天后之选,在位不过五年,朝局混乱,民生凋零,先帝睿智,托重器于陛下,遂有如今的局面,比之贞观、永徽,更甚一筹,千秋万载,称诵于史书,流芳于百世,老臣为陛下贺,亦为后世子孙贺。”
李隆基默不作声地听在耳中,脑海里已是波澜一片。
第三十八章 奸佞()
贞观之治,是大唐一统乱世之后,第一个彪炳史册的太平治世。
一代雄主李世民,最后选择的继承者,便是以仁孝著称的四子李冶,最初还好,在一帮老臣和其本人兢兢业业的治理下,国势也算得蒸蒸日上,史称“永徽之治”。
可结果呢,权力落入一个后宫女人之手,连国祚都没能保住,差点就让大唐步入隋的后尘,历三世而亡。
好在大唐立国不久,民心犹在,最终恢复了帝统,接下来的两任帝王,全都是一个德性,有仁孝之风无治国之才,他的父亲李旦是李唐皇室中少有的,对权力毫不挂怀的一个奇人,不仅直接将他任命为太子,更是于第二年就退位让贤,去做一个真正的太上皇,这才有了逾四十年的盛世。
李林甫说得一点没错,大唐是一个强者政权,扶持一个没有手腕的君王,会付出难以想像的代价,他的这些子孙中,经历过权变争斗的寥寥无几,现任太子在对方的攻讦下,连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如果不是自己的庇护,下场比前任太子也不会有什么两样。
“老臣自知,非是贤臣,治国之术不及姚、宋,辅弼之才不如二张,贤者拨乱反正,整肃朝纲,如老臣这等不贤者,只能是为陛下爪牙,趋利避害,臣的权力皆是陛下所使,虎死爪落,人亡政息,陛下再想随心所欲,可择人用之,但老臣只恐他学到了臣的形,而未见其心。”
这便是诛心之语了,李隆基知道二人不和,可没想到,都到临死之时,依然没有忘记,给对方上上眼药。
“世人谓臣为奸佞,只知逢迎君上,任用私人,可臣的这些私人,换来的是边境安宁,此次大胜过后,百姓再无流离之苦,百姓乐业,国家便会兴旺,此乃千古不易之理,朝堂无事,地方无事,就是国泰民安。”
“陛下方才问,太子如何?老臣只能说,天家骨肉数百人之多,有如陛下这般天资聪颖,不世出之英才者,万中无一,这并非皇家育人之过,而是太平日久,失却了斗胜之心尔。”
老家伙拍马逢迎的本事,才是万中无一之选啊,李隆基不得不佩服,如此尖锐又敏感的问题,也只有他才能答得面面俱到,还顺带着称颂了一下自己。
李林甫的意思很明显,太子的确没什么本事,可余下的那些,只怕还不如太子,这个心思与他自己所想的简直一模一样,难怪对方能屹立二十年而不倒,光是这份揣摩功夫,已经出神入化了。
更重要的一点,年少时思动,老时思静,他不想再折腾了,李林甫就是明白这种心思,才会直言相告。
“杨国忠不可用?”
“娘子族亲,对陛下必然忠心耿耿,不用他还能用谁?”
李林甫直白地答道,李隆基料定他必有下文,不由得看着他的眼睛,想要听一听究竟是个什么样的转折。
“他骤登相位,必定想有一番作为,陈希烈唯唯不可制,放眼朝野,老臣有一人可荐于陛下。”
“谁?”
“东平郡王。”
李隆基拈着颌下清须,在他开口之时,就猜到了大概,当李林甫嘴里说出来时,他不得不在心里暗赞了一声,论到玩弄权术,的确无人能出其右,杨国忠空有一腔热血,手腕上却差得太远了。
是得要给他套上一付笼头,免得到时候不好收拾,没能讨得娘子的欢心,反倒适得其反。
尽管历史已经偏离了轨迹,李林甫还是死在了天宝十一载的十一月,不过,天子亲临、太子奉祭、百官送终、追赠郡王、荫及子孙、辍朝三日,可谓是倍极哀荣了。
唯一遗憾的,可能就是他没能等到献俘的兵马回京,而被所有人认为是继承者的杨国忠,却恰恰看到了这一幕。
他是从蜀中赶回的,与史书上不同的是,由于胜利来得太过彻底,他没能在中途接到诏书返回,而是足足在剑南节度府呆了一个月,正待厉兵秣马进军南诏之时,却突然间接到对方已经举全国而降的消息。
这倒也就罢了,关键是,南诏并没有向他这个近在咫尺的剑南节度使送上降书,而是千里迢迢地跑到了吐蕃腹地,去投靠了远在河陇的哥舒翰!
一番辛苦,全为他人作了嫁衣,这口气,噎得杨国忠不上不下,极为难受,等接到消息,马不停蹄地从蜀中出发,翻越秦岭一路赶回京城时,首先看到的,便是庞大的回国兵马。
哥舒翰、封常清、程千里三个抵足而居的节度使,各自带着千人左右的牙兵,护送着数百人的降者队伍,一路紧赶慢赶,用时两个月,终于在这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份里,到达了长安城。
这么做的目地,自然是为了喜上加喜,新年在即嘛,又逢大胜,这份大礼足以让整个长安城为之轰动,兵马进城时,城中万人空巷,百姓早早地挤在一旁,争相目睹这难得的胜况。
那可是吐蕃人的赞普,一个时不时就能让大唐膈应的小强,没少给天子添堵,多少关中人家,亲人葬送在那片高原之上,如今,终于等来了扬眉吐气的一刻,哪能错过呢。
虽是献俘礼,其实并没有槛车枷锁,原因当然是对方也算得上输诚,并不是国破被俘。
当一长串穿着异族服饰的队伍走过朱雀大街时,特别是看到走在最前头的两个金冠男子,顿时点燃了百姓们的热情,颂圣之声响彻长安城的上空,就连城外的驿馆,也清晰可闻。
“哥舒老儿,怎会如此!”
听着这些声响,驿馆中的杨国忠烦躁不已,偏生就算关上门窗也遮挡不住,让他想装听不到都不成。
“此事或许怪不得哥舒大夫,据某所知,一路攻入逻些城的,另有其人。”鲜于向却不做如是想。
“除却哥舒翰,还有谁有如此能耐?”
难怪他不信,河陇兵马最盛,足有十五万之多,他们都做不到的事情,别的镇怎么可能成功。
“安西镇,封常清。”
“谁?”
“就是被高仙芝僻为僚属的封瘸子。”
一直在留在京城打探消息的鲜于向,将一份抄报递到他的手中,面色凝重地说道。
“原来是他。”
杨国忠看完,将那张纸捍成一团,恨恨地说道。
第三十九章 本事()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后世的刘稷,只知道这是一首七言古诗,如今听到耳里的,却是从一帮糙汉子嘴里吼出来的歌声。
诗歌诗歌,其实古人所做的,就是拿来唱的,因此才会要求合韵,唱起来朗朗上口,当然,他是不会的,手下的那帮军士,个个都能唱上几句,感觉就像后世的军歌,至于有没有走调,就不得而知了。
他不会,有人会,在自家的那辆马车里,刘稷努力地完成了一轮活塞运动,从一个汗淋淋的躯体上爬起来,靠在厚实的车厢壁上,听着外面的歌声,脑子里一片空白。
宽大的车厢四面都铺上了地毯,角落还摆着暖炉,即便身无片缕,也感觉不到寒意,哪怕车外已经是寒风凛凛。
杜妙如趴在地毯上,贝齿紧咬着下唇,浑身酸软无力,面上带着醉人的红晕,雪白肌肤布满了细小的疙瘩,呈现一种粉色,弱柳般的身姿仍在微微得颤抖着。
这些日子,郎君对她的宠爱,有增无减,就连芷兰、惠香两个贴身侍婢都有些妒忌,只有身在其中的她才清楚,郎君对她只有性,没有爱,而且还似乎特别喜欢在车厢里做,到了正儿八经的驿馆,反而不用她服侍了。
她不敢歇息太久,片刻之后,便挣扎着伏起身,匆匆将亵衣穿好,拿起一条锦巾,挨到刘稷的身旁,忍着羞意,轻轻地为他擦拭身体,车厢里没有热水,只能简单地清理一下,就在她准备去拿对方的衣衫时,手腕被一把给捉住了。
“别弄了,陪我说说话。”刘稷毫不客气地将她拥入怀中,两人几乎是肌肤相贴,气息相闻,说不出得暧昧。
“郎君。”
尽管已经做过多次了,杜妙如依然难以习惯这种感觉,忍不住轻声娇呼了一声。
“弄疼你了?”
“没有,奴只是担心。”她低低地答道。
“担心什么?”
“担心郎君未能尽兴。”
刘稷按了按她的头,看着那对俏丽的双眸,语气平淡地说道:“这么久了,你还没明白么?”
杜妙如一怔:“明白什么。”
“我之所以带上你,不是缺你不可,而是留在那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若是你只想每日做这种事,我便权当多一个解闷之物,看着名动龟兹城的花魁,每日里伏低做小,倒也不失为一桩乐事,你说呢?”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