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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你以为,做得数否?”
“这。。。。。。”程千里心里一惊,顿时明白过来,他仔细地回想了一下,谨慎地开口。
“以属下看来,大食人应当意在巩固,至少目前没有进犯之意,此议当有八成可信。”
八成?王正见有些意外,以目示对方,想要知道,他会说出一个什么道道来。
“属下非是妄测,大食人止步于河中之地,就连昭武诸国都不曾留难,显是力有未逮。据吾观之,大食在飒秣建驻兵不过万余,属下让人打探过了,他们对于河中各城,并没有催发之意。若是真有大举,兵力可以隐藏,意图可以隐藏,征用民夫、调集粮秣,这等明面上的功夫,怎么也不可能做得滴水不漏吧。”
的确是这个理,王正见赞许地点点头:“这个结果,遣你出使之前,老夫就料到了,若是他们有意,最好的机会就是去岁九月里,老夫刚刚接掌安西之时。”
对此,程千里也是佩服不已,要知道,那时候,安西各镇可是人心惶惶,都以为大食人会趁势进军,一举端掉大唐五十多年的统治。
主帅高仙芝意志消沉,连带着整个四镇都没了生气,只有这个老人,接到诏命,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驻地,同时带来了近一半的北庭戍兵,并马上以此为基础,重新组建安西防御体系,这才一举稳定了府内形势。
“其实此行,还另有所获。”
程千里的话让王正见有些意外,这倒是无心栽柳了。
小勃律,也就是大唐的归仁军,驻军大营的一个角落里,飘出了一股带着烟火味道的肉香。
刘稷提着一条处理过的羊腿,用短刀一点一点地剔去毛皮,然后穿在一根削尖的硬木棍子上,棍子的另一头,做成了一个之字形的摇把,有点像是后世农村水井上用的那种。
火堆已经生好,将羊腿连同棍子架在两个木杈上,调整好合适的高度,就成了一个简易的旋转烧烤装置,他匀速地转动木棍,另一只手,抓起一把碾过的粗盐,慢慢地撒上去,很快那种炙烧的香味就飘散出来。
看似专心致志的同时,耳中不时听到的声音,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今日军议怎么说的,打还是不打?”
“王老儿情形堪忧,怕是撑不了多久,打不打的,由不得咱们,封司马遣了人回府,怕是人还没到,那边已经。。。。。。把讣告发来了。”
接话的是一个身材极高的大汉,目测至少也有一米八五,和段秀实一样都坐在胡凳上,样子有点像后世的小板凳,不过他足足高了后者大半个头。
“慎言,一府中丞,两镇节度,老儿老儿,也是你能叫的?”段秀实打了他一下,压低了声音:“你个牯蛮子,嘴上能不能有个忌讳,叫人听到,又是一桩错处,你是嫌这镇守使当得太过容易么?”
“都是自己人,怕甚。”
大汉‘嘿嘿’咧嘴一笑,目光有意无意地在刘稷身上扫过,继续说下去:“谁不知道那王。。。。。。中丞的打算,想要拿咱们弟兄们的性命,去捧程疯子那厮,我呸,他也配?”
刘稷不动声色地做着自己的事,心里却是波澜起伏,用不着介绍,他也猜到了这个被段秀实称做‘牯蛮子’的大汉是谁。
封常清的传奇经历,是因为高仙芝的器重,两人的组合,完美地诠释了‘搭档’这个词。
每当高仙芝出征时,就会任命封常清为节度留后,负责一应后勤事务,两人默契的配合,才造就了前者不败的神话,当然那是在怛逻斯之前,
而在安西,还有一对类似的组合,如果说,段秀实干的是封常清的活,那他便会是那个摧城拔寨的主将。
他的确当得起,因为此人就是以一把陌刀打遍西域,令胡人闻之胆寒,号为“神通”,时任右威卫将军、疏勒镇守使的猛人。
李嗣业!
第二十四章 浅见()
当然,此时他们还都是别人的属下,可在刘稷看来,两人的情谊已经根深蒂固了,说话之间完全没有顾忌,甚至。。。。。。
外表粗豪的李嗣业,心思只怕也不那么单纯,如果这番说辞只是无意的话,他倒是有些佩服对方的情商了,因为这些看似不敬的言辞,用得实在是恰到好处。
得罪一个就快要死的上司,会有多大的风险?却在无意中拉近了两者的关系,只要段秀实没有举告的心思,就必然要倾向于他。
刘稷自失地一笑,是不是情报人员的职业惯性,总会把人性想得复杂一些?
他无意中的这个动作,被段秀实看到了,却是另外一番理解。
“五郎不以为然否?”
这一声,背对着他的李嗣业也转过头来,在两人灼灼的目光下,刘稷从一个漆盘里抓起一小撮胡香,同时手上还在转动,这些后世叫做‘孜然’的撸串神器,被均匀地撒在上面,在烧滚的油脂作用下,发出‘滋滋’的声响。
异香一时间弥漫开来,三人的神情都是一振。
“某怎么瞧得,五郎好似变了个人,往日里,他怎肯干这种事?”李嗣业终于看出不对了。
段秀实恰到好处地补了一刀:“还干得如此细致。”
吃人还不嘴短,真不愧是好拍档,刘稷腹诽了一句,用短刀一刀刀地将表面已经烧得焦黄的那一层割下来,盛在漆盘里,递给两个吃货。
两人早已经喉咙发紧、唾液横生,接过盘子,也顾不得烫,就这么上手,抓起肉片往嘴里塞,一边吸气一边啧啧称赞。
“嗯,好炙!痛快!”
炙是古时对烧烤的说法,两人的胃口都不错,很快,堆得满满的一盘子肉片就见了底,放下盘子,李嗣业毫不在意地用手背擦擦嘴角,随手在袍角上蹭蹭,眼神一下子盯住了刘稷的那把短刀。
“端得是好刀,你就是用此物,宰了达囊乞那厮的?”
又来了,刘稷发现,如果不将事情交待一遍,只怕是个人都会来问上一回了,他一边转动棍子,一边开口说道:“若是你,可能凭此刀,杀了他?”
李嗣业一怔,认真地想了想,摇摇头:“除非一刀直中要害,否则就是砍断他的手脚,这厮也能咬住你不放,而以此刀直取要害,相隔不会多于半步,他都不须用刀,只凭一双手,就能结果了你,某,做不到。”
“使君所言甚是。”想到那天的战斗过程,刘稷心有戚戚:“那厮的臂力之强,世所罕见,某能成功,实属侥幸。”
看似谦逊之后,他的话风一转:“正面相抗,我在他手下只怕走不得三合,可要是生死相搏,却有法子让他毫无还手之力。”
在两人好奇的注视中,刘稷将山林搏杀的过程叙述了一遍,过程之惊险,听得两人冷汗直冒,那种临敌机变,真是让人防不胜防,李嗣业心里很清楚,就算不轻敌,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也很难做到不失手,而只要一次疏忽,就是致命的。
于是,两人看向他的目光,又有了一些不同,勇猛无匹的人,在军中比比皆是,可以说毫不出奇,可这些人,有哪个敢说必杀达囊乞那样的勇士,还是以一敌五!
此时的刘稷,透出一股强大的自信,陌生得让人觉得可怕。
没有人不信,因为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
故事讲完,他的第二盘烧肉也新鲜出炉,那条羊腿已经所剩无几,他将余下的腿骨扔进一个陶罐,准备留着做汤,端起堆成尖的肉片,同他们坐到了一块儿。
“适才虞侯所问,其实我确是有些浅见。”他手脚不停地将肉片分给二人,主动回到了之前的问题。
“两位都是行家,你们以为,一场战事,最重的应该是何物?”
此言一出,正捏着一块肉片,准备往嘴里扔的段秀实,一下子停下了动作,现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紧接着,他的下一句话,让二人都变了颜色,神情也显得肃穆起来。
“去岁,高开府,缘何会有一败?”
龟兹城中的大都护府,摒退了侍者的节堂上,只余了两个人,王正见并未坐在大案之后,而是坐在程千里的上首,只有这么近的距离,听起来才不会那么费神。
“属下回程时,路过葛逻禄人的营地,他们不但未加阻拦,还呈上了不少奉仪,其首领谋落嚅嚅,不住口地告罪,似有归附之意。”
“葛部?”王正见有些意外:“你在哪里遇上他们的。”
“碎叶城以北十余里。”
王正见拈着颌下的白须,思索着其中的利害,碎叶城早在四年前就被他亲自带兵攻破,那时还是突骑施的牙帐所在,为了根除隐患,他直接下令将城池毁去,葛逻禄人竟然如此深入了么?
“反复无常的鼠窃之辈,得一时侥幸,便以为前事可以不计了么?”王正见恨恨地说道,脸上充满了激动。
程千里默然不语,也不知道如何接话,对于中丞的愤怒,他心知肚明,都是缘于去年的那场大败。
大食人止步河中,昭武诸国在其羽翼下瑟瑟发抖,大唐损兵折将,退出了葱岭以西,而只有葛逻禄,这个临阵叛变的部落,得到了最大的利益,将他们的游牧之所,从金山南麓扩展到了七河流域,也就是后世的伊犁河、巴尔喀什湖一带。
现在,眼见大唐与大食结束了敌对,竟然又想投靠过来,那倒亡在怛逻斯城下的一万六千多唐军将士,又该怎么算?
“昔日诸葛武侯论战,有言‘曹操之众,远来疲弊,闻追豫州,轻骑一日一夜行三百馀里,此所谓‘强驽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故兵法忌之,曰‘必蹶上将军’。’,以中原尚且如此,何况化外之地。”
一说到这场战事,王正见就无法忍受心里的郁闷:“可他倒好,一不等赶赴安西的天威健儿,二不知会近在咫尺的伊西北庭,以区区三万之众,长途奔袭足足八百余里,其中还有一万客军!”
“除了他高仙芝,谁敢如此行径?不败,才是没了天理。”
王正见再也难掩激动,连连咳嗽不止,程千里慌忙起身上前,为他轻拍后背,没想到,老人一口气没压住,吐了出来。
地上那团鲜红的血渍,令人触目惊心。
第二十五章 安排()
“某去寻郎中来。”
程千里拔脚就欲走,却被一个虚弱的声音给叫住了。
“回来。”
王正见拿出一块锦帕,擦了擦嘴角,毫不在意地挥挥手,示意他坐下。
“想我太原王氏,光是本朝就出了两个皇后,名臣将相,不胜枚举,当年族兄体恤部下,不愿以数万将士,换区区石堡,哪怕为此失了圣宠。老夫亦不需拿将士的血肉,来换晋身之资,是故驻节北庭十余年,既无大胜,也无大败,治下百姓安居,四夷宾服,这便是最大的功绩。”
“你不一样,他们叫你‘疯子’,与那李嗣业同为碛西募人出身,同样勇武无匹,可是多年前,夫蒙中丞时,你就做到了安西副都护,眼见着高仙芝一步步上来,你还是副都护,如今他走了,老夫当政,你依然是个副都护,就连封二这个傔人,都快到你前头去了,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为什么?”
程千里的脸色发白,嘴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老人的话正中他的心坎,这么多年的委曲,让他同谁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