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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的探索之旅-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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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磨损严重的切齿啃食着岩刺根部的蕨类,它后面那些年轻力壮的同类也想过来分一杯羹,得到的却是商队护卫的呵斥和束缚。

    护卫中的‘维斯纳特人’拍了拍悠闲进食的老马,后者抬起头,不需要它主人的引导,便自顾自的向前走着。在路过一只被剥了皮的鬣狗的时候,老马短暂的停了一下。它将自己的前蹄高高抬起,猛然落下,将鬣狗的头颅踩了个稀碎……

    商队继续向前,沿着浅浅的车辙,沿着老路,如果岩刺间狭窄的空间也算路的话。被克瑞斯救下的年轻人低着头走在小法师的身边,他无心拭去身上布满的灰尘,手里仍旧紧紧抱着自己的七弦竖琴。

    “你是一个歌者?”克瑞斯对马文问道。

    “我更愿意称呼自己为‘吟游诗人’。故事诗格式的歌谣是我的强项,不过单纯的歌曲我也很拿手。”马文说这话时,语气很是骄傲,但是说完之后声音又小了下来:“只是还没有多少人听过罢了。”

    “很好,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听听的。”克瑞斯随口说道,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真正的想去听,而是一种习惯性的敷衍。就像关系一般的老同学偶然遇到时所说的‘留个电话,有事常联系’,又或者‘我家就在那,没事上去坐坐’等等,这些相互间的客套和敷衍虽然并没有表达出说话者心中真实的想法,却是人与人相处时必不可少的。

    不过‘吟游诗人’马文似乎并不这么想。

    “你想听听?”马文一改之前有些怯懦的样子,突然显得格外兴奋:“太好了,我现在就能唱给你听!你喜欢、还是?”

    “我只是……。”克瑞斯想说我只是随口说说,并不是真的要听,但是看到马文满脸欣喜的样子,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就在这里?”商人在旁插嘴说道:“我想这并不是个唱歌的好地方,我建议咱们还是先到达伊卡城,再吃顿凑活的午餐,然后再让法师阁下安静的去聆听你的歌声。”

    “好主意,达伦先生。”克瑞斯符合道。

    “与城里相比,我更擅长在石林内歌唱。”马文不甘心的说道:“我几乎每天都会来这附近练习,这里才更像是我的舞台,风、泉水、以及岩刺都是我的听众。”

    还有贪婪的鬣狗,克瑞斯想道,不过与你的歌声相比,它们似乎对你的肉更感兴趣。小法师认为是吟游诗人的歌声招来了那些野兽。它们可能先是被你的歌声所吸引,来了之后发现,居然还管饭!

    “况且您不是说了么,现在很安全。最好的舞台应该是在大自然中,而非由那些木板搭建的房屋内。”马文和商人一样,对克瑞斯用上了敬语。太长时间的压抑和不被认同,让他迫切想让小法师听听他的歌声。这是一个拥有神秘力量的巫、不,法师,达伦先生和他的护卫都对他充满了尊敬,如果我的歌声能够打动他,那么离梦想实现的距离又会近了一步,那注定会是前所未有的一大步!

    “好吧,挑首短一点的来作为餐前助兴的小调。这样我们还能有时间赶到城里吃个午饭,我迫切想尝尝伊卡城当地的特色了。听说这里的酸枣很出名,以食物闻名的地方,特别容易出产各种美食。”克瑞斯同意的说道,既然马文这么坚持,那么也不妨听听看。

    “如果您这么想,可能要让您失望了。”商人在马文调琴的时候,小声对克瑞斯说道。

    “达伦先生指的是……”

    “两者都有。”

    对于商人的话语,克瑞斯不置可否,他对歌曲的好坏并不挑剔,而且音乐一物往往是因人而异,并没有个统一的优良标准,即使是十分出名的东尼大木的歌,还不是有很多人都不喜欢。

    克瑞斯在矩华大陆上唯一一次听到有人唱歌,是出自矮人之口,那歌给他的感觉还不赖,虽然歌词十分一般,但是完全能够接受,想来这个吟游诗人唱的应该不比矮人差才对。而在地球上时,曾有同事问他最喜欢的歌曲是什么,他的回答是。理由是,这种爱,爱的很‘深沉’。

    “你会唱么?”克瑞斯对吟游诗人问道,矮人唱的这首歌让小法师记忆犹新。

    马文正坐在地上,用腿夹住七弦竖琴,一根一根的调试着音节,试图让自己的状态达到最佳。在听到克瑞斯的问题后,他不由一愣,之后皱着眉头想了想:“很抱歉,这首歌并不在我会的那些曲目里,我甚至连听都没听过。达伦先生您呢?如果您听过的话,我想我只需要您哼一遍给我听,我便能完整演奏出来。”

    “恕我孤陋寡闻,我同样没听过这首歌谣。”商人说道。

    “想来它流传的并不算广。”克瑞斯说道,它很可能只是一首矮人种族内部的歌谣,因为歌的内容也很符合他们的审美观。

    “如果您实在想听,可以让马文找一首和它类似的,我记得有首歌叫……嗯,对,叫。您瞧,甘柚、水桶;美丽、甜美;姑娘、少女,这几乎是同一首歌!!”商人为自己的发现而高兴。

    “这首歌谣我会!”马文说道:“您要听这首歌么?”

    “不,我没什么要求,你擅长哪首我们就听哪首吧。”克瑞斯对此确实没什么要求,如果你会唱纤夫的爱就更好了。

    “我会的所有歌曲都是我擅长的,达伦先生说我的歌声像是泉水一般。”马文说这话时,脸上显露出一种自信,这种自信一般会在一些技艺娴熟的人身上看到,就像老邓肯之于锻造。在老邓肯沉默寡言的背后,是对自己手艺的不屑夸耀,以及对顾客要求心里有底的一种从容。

    “我确实说过。”商人点头承认,但是表情却很耐人琢磨。

    “我知道一首不错的歌。”商人护卫中的一个凑上前来,满脸兴奋的插嘴说道:“你们应该都听过,,嘿嘿,男人都爱听。”他说完后,还自顾自的唱了起来:“美丽的女孩蜜儿娜,大家都爱她;她的嘴儿不光甜,而且湿哒哒;嘴儿上面是什么?黑色的毛发……”

    “您确定要听这首?”马文红着脸打断了护卫的歌,对克瑞斯问道。

    那歌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他曾不止一次偷瞄过他心中的那个蜜儿娜——莉莎。他偷瞄过她藏在兽皮裙下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美妙曲线,偷瞄过闪耀着光泽的小腿和颈脖。在那如蓓蕾般凸起的胸部上,他的目光躲闪而又留恋;在那如满月般圆润的腰臀上,他的目光闪烁而又专注,当他注视着它们的时候,他看不见其他,即便有一头巨龙路过,他都不会注意分毫。

    即便如此,他却从没有想过其他,没注意过莉莎与他身体的另一个不同之处——那张像歌谣里唱、躲在黑色毛发下的、潮湿而又甜美的嘴,想来莉莎应该也有这样一张嘴……

    “不,不,不是这首。”克瑞斯赶紧解释。

    “尊敬的法师阁下,您真的不听这首么?”唱歌的护卫有些不死心的问道:“这可是最近王国所有酒馆内最火的歌曲了,每次流浪歌手唱它的时候,总是能够赢来不绝的掌声、男人们的哄笑、以及女人们欢喜的娇笑。”

    你确定那是欢喜,而不是害羞?那你一定是在‘白嫩羔羊’这种酒馆听的。克瑞斯有些无语的想着:“下次吧,想来我们的吟游诗人并不会这首歌,是不是,马文?”

    “是的,法师阁下。”他跟随护卫这样称呼着克瑞斯,并小小呼了一口气,放下心来:“我还是给您唱一首故事诗歌谣吧,歌谣的名字叫,我节选其中最优美的一段唱给您听。”我可以先拿他们练一练,这样给莉莎演奏时便会更加熟练,以免因为紧张而跑调。

    “就这个!”克瑞斯对歌曲的选择进行了拍板。随后,诗人的指尖便在七弦竖琴的琴弦间轻柔的飞舞。

    琴声响起,像是轻柔的风,悠扬的传递着对恋人的思念;像是氤氲的雾,朦胧的承载着青涩的誓言。回忆像止不住的瀑布,顺着每一个音节倾泻而下,流到心里,打着旋泛起丝丝涟漪。

    这样优美的曲调和娴熟的琴技让克瑞斯对接下来的歌唱也不由得期待了起来,他静静的等待着前奏的结束,歌曲的正式到来。

    吟游诗人嘴唇微张,吐出了第一个音节,克瑞斯仍旧保持着之前欣赏的表情,但是随后,欣赏的表情变成了惊讶,再然后,惊讶又变成了呆滞。

    我了个大艹,这是克瑞斯此时的心里话。

    怎么描述吟游诗人的唱腔呢?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特别。何为特别?男女反串唱法不叫特别,踩烟头的烟喉咙也不叫特别,那么什么才是特别?

    在克瑞斯看来,用秦腔唱才叫真正的特别!

    马文的歌唱给克瑞斯的感觉就是这样。吟游诗人浓重的鼻音和伊卡城邦特殊的口音将美妙的歌谣完全唱出了不同的感觉——八尺壮汉绣花的感觉。以克瑞斯的音乐素养,他无法判断这是好是坏。

    小法师环顾了下其他人,护卫们和自己此时的表情几无二致,从这点看来,爱听的自己至少都不太能够欣赏得了这种唱腔。克瑞斯又看了看商人达伦,商人此时一脸‘果然如此’、‘我就知道会这样’的表情,看来他应该不是第一次听。

    歌谣在克瑞斯的怀疑和自我怀疑中结束,马文将最后一个音节拉的很长,以至于克瑞斯习惯性的鼓了鼓掌。是的,面对歌曲结尾时的拉长音,谁能不鼓掌呢?这就像刘禅被总被刘备摔一样,这些都是大自然的规律,无法避免。

    “我唱的怎么样,法师阁下。”马文唱完后,一脸希冀的问道,就差把‘快夸我’三个字写在脸上了。

    “的确像泉水一样。”克瑞斯咧了咧嘴,那样子让人感觉他似乎有点牙疼。商人之前的形容一定指的是火尾洞穴旁的泉水,克瑞斯尝过,很酸涩,喝过后让人止不住的想咧嘴。

    “我知道,达伦先生也是这儿么形容的。”马文说道,脸上写着的是‘继续’二字。

    克瑞斯清了清嗓子,满脸严肃的说道:“你如果成为吟游诗人,注定要流浪的。”我其实是想说,你无法在同一个地方呆太久,因为没人能忍受你的歌喉太长时间。

    “这个我也知道,吟游诗人就是流浪的歌者,他们在旅途中搜集一些英雄、或者爱情、或者二者皆有的事迹,将其编成歌谣,在大陆各处传唱。我不怕流浪,这是我的理想。”马文满脸憧憬的说道。

    “很好,既然你都知道,那么为了以后不会饿肚子,我想你应该将学会……” 

第八十八章 人生苦短() 
在豪猪的尖刺中穿出,迎面便能看到一座巨大的石城,石城灰白朴素,一半建在平地,一半建在山坡,像一只得了白化病的老年岩甲犀牛,静静的卧在旷野之上,向世人彰显着它的不屈和倔强。

    石城之上没有旗帜,光秃秃的有如伊恩法师的头顶。好吧,我承认这不是个很好的比喻,因为伊恩法师的头上至今仍旧顽强的长着三根黝黑的毛发,不多不少。

    任何一个城邦都应该有自己的旗帜和徽章,这样不仅能在战争中区分敌我,更能增强人民的向心力。连最小的只有300人的城邦——雅恩,都有属于自己的旗帜,那是一条喷着烈焰的红龙,和他们城邦‘很配’。我得说明,这个‘很配’并不是贬义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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