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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1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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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我不回来了!”他一脸气呼呼的表情,“我生气啦!生气啦!”

    说完,他就一溜烟跑出院子去了。

    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是我并不担心。

    我洗完了衣物,独自坐在小院门口,仰望蓝色的天空,轻轻舒了口气。

    天气真好啊!

    看着湛蓝天空下,那被风吹得飘飘摇摇的白色衣物,我无端就觉得心里说不出得高兴,恨不得能马上将这心情告诉夫差。

    要是有一部手机,我就立即拨通他的号码。

    “喂!夫差,我现在非常高兴呀!”

    想了许久,我只想出这一句话来。可如果把这句话告诉夫差,未免会有胡乱开玩笑的嫌疑:毕竟他刚刚赌气跑掉了。

    这儿是齐国近海乡野的一处僻静小院,篱笆墙上爬满了绿藤,那是去年春天,夫差亲手种下的。

    此时是五月的天,刚热起来的时节,绿藤上那些粉红的花朵,从小拇指大小的蓓蕾开始,一日比一日饱满,像亲爱的人脸上忍俊不禁的笑容。然后只一个正午,突然之间就完全绽放了,花儿火红一片,颜色郑重单纯,近乎倔犟的红,一朵紧挨着一朵,缀成一副夺目的花幕。风起时,满架的蔷薇摇曳成一片辉煌灿烂的光,深深浅浅,明媚娇柔的纯正。每一朵开得都那么好,天真而坦然,又认真,又倔强。

    就像夫差。

    我喜欢这样的情景,好像之前,也曾长久地凝视着这样的景色。

    就是这样爬满了蔷薇,如同翡翠玉屏上的红色珍珠。好像那个时候天空也特别的蓝,干净剔透得如同初生蓝水晶,初夏的风很猛烈,热乎乎的风里夹杂着花朵的芬芳,仿佛整个世界都浸润在深红色的蔷薇海洋里。

    ……那究竟是什么地方?我的家么?

    对了,还有个男孩子,不知是在学校里帮我领了什么,特意送到我家来。

    “那么,我走了。”

    模糊的身影,支离破碎的话语,可好像对方,就是我一直暗暗喜欢着的男孩子,但我一直都没机会说出来。

    那天天很热,风很大,蔷薇疯狂盛开,他的头发上,都有蔷薇花瓣。

    到现在,我已经记不起他的脸孔了,却偏偏记得那时候自己的心情,还有客厅唱机里的女声,娇柔地唱着不知道名字的歌曲:

    你还记得么?

    有过那样的一个晚上

    有过那样的一个人……

    唉,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哪。

    那是我喜欢的感觉,好长好长的假期等着我玩耍,最喜欢的男孩子曾在我家的蔷薇架下等着我……小小的一颗心里,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不过如果把这些讲给夫差听,那他一定会露出又嫉妒又不屑的表情。

    “哼,胆小鬼,送了东西都不敢多留一会儿,要是我的话……”

    他一定会这么说的。

    可如果是勾践,他又会怎么说呢?

    我又仰头看了一会儿天空,银色的云朵亮得如同聚光灯下的雪白头骨,晃人眼睛。

    “不晓得那个倔脑壳现在在干什么。”我突然想,可无论他在干什么,都不可能像我这样闲着看云朵。

    倔脑壳,我说的是勾践,又倔强又冰冷,那个人。

    他是如此冰冷的存在,我们曾经彻夜拥抱在一处,但依然无法使他的体温提高丝毫……

    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勾践是我在这个世上,所看见的第一个人。那时候他倜傥得很,也许是我见过的最倜傥的男人,那时他牵着一匹白马,踏着沾满露水的枯叶,从密林深处向我走来,整个情景好像做梦一般。

    可当身上剧毒发作时,这个人就和“倜傥”二字毫无关联了。

    现在再想来,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呢?我对勾践。

    那并不是因为,他是我所目睹的第一个同类,决不仅仅如此,否则,我便与刚刚睁开眼睛的雏鸟无异了。

    在那个男人身上,有我所异常熟悉的东西存在。我是如此熟悉它,就好像曾经与之共同生活过多年,我是说,勾践身上那种深刻的痛楚和疯狂,竟是我十分了解的一种感受,那感受就像天然磁石,将我深深吸引住,让我无法与之分离,缓解它是我的天职,无论勾践去往何处,我也必将跟从。

    所以越国王后什么的,对我而言听起来才会那么怪异,那不是我所关心的范围,因为就算勾践是个乞丐,我也不会离开他身边。

    勾践比任何人都更明白这一点,他要娶我,并不是为了给予我尊贵动听的身份,那只是一个把我永久性留在他身边的手段。

    “也许我该把越王的位置也让给你。”有一次,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好差事。”

    我能够同他一道受苦,所以那痛苦也就被减半了,我比任何人都更能体会他那种痛苦,所以这样一来,就好像一份痛苦由两个人分担,时间长了,本来沉重的苦楚也渐渐减轻,因为有我在,勾践也不再每次都与之汹汹搏斗,我们学会了静候它来,恭谦地经历它,再放它离去。它在我们的联手下,逐渐变得轻盈无碍,成了一层若有若无的背景色。

    当蛊毒的发作从每日一次,延长到七八日一次,又继续拉长到一月不超过两次,勾践的变化也愈发明显:他开始学会微笑,就好像之前这男人从未尝试过对人笑,他不再每日拿着剑四处乱砍,那股久治不愈的戾气像日照下的冰激凌,慢慢化去,他可以久久与我共处一室,而不再坐卧不宁、烦躁不安,一心想寻求未来种种出路……

    勾践的这些变化,越王宫里的所有人都目睹到了,他们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恐慌与震撼!

    “大王怎么可以是这个样子?他忘了他要做的事情了?再这样下去,大王就不像他自己了!”

    宫内像流传瘟疫一样,流传着这样的言论。

    女眷们纷纷指责我,她们说勾践忘了复仇大业,他是被我这个“妖姬”给搅昏了头,官员们也跟风似的,一个个挂上了犹疑的神色,所有的人,都觉得勾践这样子不对劲,就仿佛那个夜夜发疯拿剑砍人的越王,才是他们心目中真正的君主。

    我从未想过,外界这些想法有朝一日会影响到勾践,我还以为他会纯然接受自己的这些变化,并且为之欣喜。

    白日,他长久地凝视着铜镜,就仿佛那里面的人连他自己都要不认识了,然后他会回过头问我:“夷光,我这样子,好么?”

    “为什么不好?”我说,“你现在不是过得很愉快么?”

    他听了这回答,又转回头去盯着镜子,良久才点点头:“嗯,很愉快。”

    那声音里的迟疑,溅在铜镜上,叮咚作响。

    夜晚,我们裹在一床裘毯里,炭火在不远处猛烈无声地燃烧着。他已许久没有被蛊毒侵扰,也已经习惯了和我这样拥抱而眠,早先不仅不能如此,我还必须在入睡之前收捡屋内所有尖锐的东西,以防他自伤。

    那晚,勾践怎么都无法入睡,他睁着黑洞洞的眼睛,盯着屋顶。

    “夷光,接下来该怎么办?”他突然问。

    “接下来?”我有点糊涂,“什么接下来?”

    “我是说,吴国。”他突然说,“今天,一群官员逼问我伐吴之事,他们要我交出时间表。”

    我想不出这种问题该怎么回答,我是个不过多考虑未来的人。

    “那你觉得呢?”我问。

    勾践良久都没说话。

    “你希望再去打仗?”我慢慢坐起身来,望着他,“去把吴国杀一个尸横遍野?为什么一定要那么做?你喜欢杀人?可我们的军务防范做得这么好,他国已经不可能再攻过来,这不就可以了么?”

    “……我不知道。”

    我静静望他。

    “我觉得这不太对劲,夷光,不是说去不去伐吴的问题,而是我自己。”勾践侧过脸,望着我,他的目光里充满迷惘,“我很喜欢现在这样子,可我又觉得自己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我甚至觉得,我好像不该再在这儿住下去,我和他们越来越不一样了……”

    “那就离开好了。”我说,“咱们再去深林里生活,像一开始那样。”

    勾践摇摇头:“不可能的,夷光,我做不到。”

    有什么,在分裂这个男人。

    自那夜起,我才清晰地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在惧怕自己的变化。

    许久之后,我才真正明白,原来痛苦对这个男人而言是那么重要的东西,以至于一旦脱离了痛苦,他反而会不习惯。

    不,何止不习惯?那几乎像是丧失了他自己的一部分,就好像长期的痛苦已经成了他的一条腿,一只胳膊。“没有痛苦的勾践,就不再是真正的勾践了”,这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认定,也是越国上下集体保有的信念,他在臣民日日的责备中,慌乱起来。

    于是,他的犹疑和自我谴责,不久就显化为了一个人。

    那个人的名字叫文种。

    答应文种去往吴国,并不是为了那个众人皆知的原因:给勾践寻找蛊毒的配方。

    事实上那时候,勾践身上的蛊毒已经很轻了,甚至不一定要去寻求解药。

    我会答应文种,是因为我已经不想再目睹勾践的自我怀疑和分裂了,那太让我痛苦。

    我很清楚,他并不是在和文种争吵,他是在和他自己争吵,和那个要求他“恢复到从前去”的自己争吵。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并不是文种,甚至他在宫内砸东西大骂的也不是文种,而是他自己,那个打算抛开痛苦,改变既定命运,甚至竟然奢望不再做越王的自己。

    这也是为什么哪怕吵翻天,他也绝不去动文种一根手指头的缘故。

    在培养勾践这件事上,文种所获得的成功,几乎可以和皮格马利翁媲美。

    相比之下,伍子胥就只是个失败了的弗兰肯斯坦。

    于是,从我答应赴吴之日起,勾践就不再见我了。我搬出了越王宫,按照文种的说法,如果依然与大王日夜相对,大王会舍不得放我离去。

    其实那是不可能的。

    勾践失去了我,却重拾了他的痛苦,这对他而言,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文种指定了几个女教习来教导我日常礼仪,负责这一项目的是范蠡。

    我管范蠡叫“那个财迷”,因为他盯着我的眼神,活像盯着一大堆金币,这是个视财如命的人,甚至在他发现有一大单生意可做时,那双眼睛里流转的秋波,比热恋中最疯狂的恋人还要动人。

    但是女教习们很快就罢工了,她们集体商定,不再给我进行任何训练,因为被礼仪和社交技巧捆绑住的我,全然丧失了光彩,活像粗糙的土坯瓶,呆板无趣。

    文种在踌躇了两三日之后,最终决定,就这样把我送去吴国。和我一同去的还有一个女性,那是个完全遵循女教习们的训练而培养出的美女,她的名字叫郑旦。

    郑旦是那种煞有介事的女孩儿,每个班的成绩表最前面那一群,你都会发现一两个。她完全听从于文种,视之为父兄的那种听从,也自认为有为国牺牲的必要,所以当她那双狭长优雅的眼睛转向我时,里面永远充满了疏远的轻蔑。

    文种的意思是,如果吴王喜爱人工培养的高级瓶花,那他可以选择郑旦;如果万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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