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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
斟酌一番,李信道:“如果我是你老婆,我就给你戴绿帽子”
不管怎么样,标点符号爱好者还是购买了足足一百斤的酸果,为表同情,李信这一次破天荒的包邮了。
发动恶人军内的士兵帮忙摘了足足一百五十多斤的酸果,让他们运到乱石谷前往顺来城的路上,托词是一会儿会有车来,打发走众人之后,李信便叫了快递小哥来。
快递小哥一落地,看到那一大堆果子,脸都绿了。
“这么多?我靠”
忙活完之后,时间已经快到中午,李信匆匆回去,打算让大厨弄个王八汤来喝。不然真是浪费了这俩老鳖。
谁知道摸到了火头军的地方之后,那几个伙夫看着老鳖,竟然不敢下手。
李信问道:“不就是个王八,这你们都不敢杀?”
一个伙夫摇了摇头,道:“十八王,不是不敢杀,是不能杀啊!这老鳖长这么大,肯定是上了年头的老鳖,都有灵性在,杀它们有罪!”
李信拎着老鳖傻在原地,良久,问道:“你上过战场么?”
伙夫傲然一笑:“我们火头军的杀敌数,决不在其他军之下!我曾战场杀敌一十三人,身上留下十道伤疤!”
李信又道:“人都被你杀了十三个,现在俩王八不敢杀?你特么在逗我!”
伙夫尴尬不已,终于说出实话:“头儿,不是我不杀,是我不会做啊!咱们哪吃过这东西?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是炖还是煮啊”
李信捂了捂脸,无语道:“我之前扔给你们那套书呢?还没看完?”
一说起食谱,伙夫也差点哭了,一张脸抽抽着,道:“头儿,那些书,俺们实在是看不明白啊!什么葱姜蒜爆锅,什么食盐零点五克,我们好不容易找个识字的,还识不全,如今真的是一点都读不懂”
李信无语望苍天,心中下了个决定,成人大学一定要尽快办起来,这事绝对不能耽误。
找人在房子边上挖了个坑,足足三米深,挖到了石头地才停下,灌点水进去,把老鳖扔里面,吩咐着几个汉子记得每天打完鱼回来带几条喂喂王八,李信便不再关心这事。暂时吃不上,还不如想点别的。让这些人认识字这件事情得快点提上日程了,打手好找,但是能大用的心腹却不好找。
恶人军人这么多,想要养活他们,光有李信一个人操劳绝对是不行的,能累死他。别的不说,至少那十七个哥哥必须得学会认字,不但要学会这些,还得学算数,阿拉伯数字什么的必须快点掌握,不然要是出去做生意还不得被人给骗死。
吃过午饭,十七个基友又凑到一起,开始研究绝世神功,而李信则是带了三个人上山。他们速度还算快,没带行礼,只是带了些饮水和吃食,打算晚上在船上对付一夜,正好体验一下相与枕籍乎舟中的感觉。
渔网也带着,不过只带了一张最大的,打算进去撒网看一看。同时,李信又花了五个世界币买了把异种合金钢匕首,长四十三点二厘米,像把短刀一样,能绑在腿侧,而且卖家建议倒着绑,这样可以在移动时候方便拔刀。
不过李信何等任性,再说他也做不到像是专业人士那种高难度动作,别说倒着绑了,就是正着绑拔出来都费劲。于是便任性的背在背上,比量比量,于是忍不住又买一把,交叉背着,有一种死侍的感觉。
其实不但是女人,男人也非常爱美。古装双刀配么?一点都不搭的好么!
那还犹豫什么?
于是李信又量身定做了一身作战服,黑色紧身作战背心,有两斤重,据说里面有三层细密的异种合金金属网。导弹都炸不碎,不过冲击力会让人筋断骨折。穿在身上,李信突然觉得,这玩意儿其实就是背背佳。不过帅是肯定的了。
死侍穿着帅,但是李信却只能算是勉强。他露在外面的胳膊根本没有肌肉,哪还能帅的起来。
紧接着就是风衣。
黑色皮子,燕双鹰同款皮大衣皮手套。衣服内有四个藏枪的位置,不过枪是非卖品。大淘宝上没有枪支出售。
裤子也是按照李信的尺码定做的,不过比较轻薄,微微贴身,不影响活动。加上登山靴,于是就都齐活了。
穿戴好之后,李信想都没想就把头发给剪了,长发实在是不如短发帅气。不过没有理发师,李信只能凭着感觉来,最后不得不花一个世界币买了一面等身光学大镜,不是贴锡纸浇水银那种,而是利用玻璃内部的微小结晶折射制造出来的大镜。
从前面看是镜子,从后面看,却是一个巨大的半椭球体,内部如同钻石一般绚烂迷人。
对着镜子,一点点清理好耳边的头发之后,这才舒了口气,光是头发他就弄了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
士兵都等的傻掉了。
也不知道这位十八王玩什么幺蛾子,说要上山去,可现在上山,到山上都得黑天吧?而且你丫还不早点走是什么鬼?还作什么妖?!
终于忙活完之后,李信陡然记起,自己还缺一个墨镜。啊!还有帽子!算了这些不重要,强忍着购买的欲望,李信背着刀跟着士兵快速朝着大山走去。
三个士兵一边赶路,一边偷瞄李信的装扮,无他,实在是太惊艳了!
那大衣随风飘的样子实在太帅了!
那背刀方式实在是太帅了!
那背心实在是太帅了!
这奇装异服在士兵眼里留下了巨大的震撼!
无意中,李信开创了一个新潮流。
第58章 山林巨蚁()
到了山上湖边,太阳都已经落山一半,几个士兵连忙分散开,该干嘛干嘛去。收拾船的忙着收拾船,准备东西的忙着准备东西。
眼看着天就黑了,他们没带帐篷来,而李信又要求在船上睡觉,这可忙坏了三个汉子。李信也知道这想法有些想当然了,无他,只因上次出水时候没把船拉到陆地上来,此时里面已经浸满了水汽,非常潮湿。
“十八王,您看这”士兵无奈的看了眼李信,心道你要是非得在船里睡,那还不如到水里去睡呢!
李信也很无奈,道:“把船拖上来,在岸边好好的晾一夜,明天干了咱们再下水去。去收集点柴火,晚上我们大概要在岸上睡觉了。”
大家分工明确,两个士兵卖力气去拖船,而李信和另一个则是去边上捡些柴火。紧接着,升起了火堆,众人才松了口气。
“十八王,你先睡吧,晚上我们守夜。”
李信也没矫情,倒头睡下,好歹咱也是个头头,享受点福利怎么了?
不大会儿,李信又面无表情的起来了,道:“你们睡吧,我不困,我来守夜。”
几个士兵都有些疑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不过他们可不敢把守夜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李信来做,半夜要是不知道啥时候睡着了,被狼群围住了可咋办。
于是睡觉的只有两个人,另一个人和李信一起守夜。他负责巡逻,而李信负责的是往火堆里加柴火和发呆。
今夜的月亮很圆,还有十天的时间,李信就要随着大风镖局前往大食国,去看一看那片被称为诅咒之地的土地。
曾经有人评价过,大渊国的土地平坦肥沃,适合耕耘,而且矿产丰富,且地大物博,一国之力足以与燕食两国相平,且尚有余力。
而大食国,则是被诅咒的地方。
贫瘠不说,还长满了稀奇古怪的植物,虽然有些非常美味,但有一些却是能杀人的植物,经常有人被杀死吞噬,老人们说,那些是没化形的妖物,见到一定要烧死。然而李信觉得,不过就是食人花和猪笼草,不过是比较大只一点的。
那一片土地的神奇之处不止于此,是的,在李信看来,那就是神奇。那才是真正的被老天眷顾的地方。
李信已经听过太多的大食国传闻,那里有巨大的动物,有神奇的植物,不管是美味的还是有毒的,不管是有用的还是没用的,不管是狂野的还是温柔的。一切,对李信来说,都充满吸引力。
男人潜藏在骨子里面的冒险因子已经全部被调动起来,融入血液中,融入肉体内。现代世界对李信长久以来的枷锁和束缚全部消失。
“十八王!情况不对!”
耳边的低喝声将李信唤醒,让他惊醒,抬头看去,问道:“怎么了?”
另外两个士兵已经爬了起来,警惕的看着周围,手已经按在了腰刀上,微微出窍,清冷的月光扫在刀身上,冷芒乍生。
李信也终于察觉到了不对,沙沙的声音不绝,那是脚步声!很密集!草丛的晃动速度也绝对不是风吹的。
有大批生物在接近!不明生物!
“去!把船推进水里!我们上船!”李信也拔出了自己的双刀,低声道。
“是!”
两个汉子连忙去拖船,沙沙的事情越来越近,草木晃动的幅度也越来越大。看体型,应该是狼。
船下了水,李信四人连忙钻进船里,用力一撑,小船便渐渐离开岸边,两人换了桨,用力的划了起来。
终于,那些东西露了面。
“这、这什么鬼玩意儿”一个汉子浑身一抖,叫了起来。
其他三人也是满脸震惊。
那些晃动的影子,赫然是一只只体型巨大的蚂蚁!体型足足有狗那么大!脑袋是圆形的,上面有两根触角,最令人惊恐的是那一对儿巨大的口器。人头大小的一对儿钳子,开合起来,比人的腰还粗。
黑色的锯齿状口器扁平,无论是切肉还是碎骨都是轻而易举的小事。
巨蚁似乎没有眼睛,又似乎在夜色下看不清,但没人会因此而小觑巨蚁,那锋利的口器,可不至于只是用来吃草的。
“我的亲娘咧!这么大的蚂蚁,要吃人的咧!”
蚂蚁是群居动物,此刻也不例外,岸边密密麻麻的全是巨蚁,它们似乎不是为了李信等人来的。而是从口器中缓缓探出一条肉吸管,伸入湖中,开始喝起水来。
李信恍然,体型如此巨大,食物中的水分已经不足以补充身体所需。而且,就算是普通蚂蚁也是需要喝水的,更何况这种体型更加巨大的巨蚁。它们的饮水量非常巨大,借这个机会,李信也示意悄悄划船接近它们。
接近一些之后,终于可以看清巨蚁的全身,脑袋像是椭圆形,两根弯折的触角一抖一抖,在探测周围情况。胸部像是倒置的亚瑟王盾牌。脑袋有一部分覆盖在盾牌的尖角下,看不见脖子。腹部则是一个大肚子,上面有坚硬的竖起的刚毛。六条大长腿看着细,但是却能够托起硕大的身躯。
“真是美丽的生物”李信喃喃道。
身边三个汉子浑身一抖,惊恐的看着李信,这人怎么会喜欢这种玩意儿?哪里有那么一丝丝的美丽了?
“十八王,那是妖怪!大魔山里的蚂蚁妖怪啊!”一个士兵咽了口唾沫,颤抖着嗓子。
李信摆了摆手,直勾勾的盯着正在喝水的蚂蚁,道:“什么妖怪,咱们要讲科学,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一切都要有科学依据,这明显就是个蚂蚁,节肢动物门,昆虫纲,膜翅目。”
三个士兵对视一眼,不说话了。在恶人军里,谁不知道李信的毛病,据说是上次受伤遗留下来的毛病,一受到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