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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女儿家-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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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锦衣玉食四十年呐,一重生就回到解放前!低头看着自己身上还打着补丁的小裤子宋二笙怎么都想不通,九几年的帝都农村居然会是这样!!馋肉馋的看见耗子都兴奋半天。。。。。。。。。要不是家人有爱亲人有趣,曾经是孤儿的她,真的会咬牙再死一次!某忠犬面带嫌弃的拉拉宋二笙的衣服,你想怎么死?我帮你啊?宋二笙踹他一脚,滚!死变态外星人!!!(富豪高干统统没有,最大的官就是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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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篇儿() 
额,有点憋得慌,在这里吐吐槽吧

    中秋过去了,我没祝大家节日快乐,因为我真的很不快乐。什么祝福都说不出口。

    陪伴了我十一年的猫咪在中秋那天,到底还是离开我了。我只觉得对不起它,很对不起它。

    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我觉得我没在强求,可我妈说我就是在强求。

    这件事我就和sissi她一个人说了。其他人,我谁都没提。

    我不想被安慰,不想被任何人说任何安慰的话。

    仿佛猫咪的死,是个理所当然一样。

    可今天,大夫号脉,说我又郁结了,问我怎么回事。

    我就说了,养了十一年的猫死了,睡不着,吃不下。

    周围有其他病人,就问,什么猫啊?很贵啊?

    不下三个人说了这句话。

    顿时我就有种崩溃的感觉。只觉得他们好可笑。。。

    他们根本就没意识到猫咪对我的真正意义,第一反应居然是我难受是因为猫很值钱。。。

    它就是一只流浪猫,很普通的土猫,一点不值钱。被我妈捡回来的。

    可它对我来说,是无价宝!!任何东西都不能取代的无价宝!!!

    就算是曾经山盟海誓过的人们,也没有这样无怨无悔不离不弃陪伴我十一年的。

    我后来问大夫,这个社会怎么了,怎么会有人第一反应是这个呢?还是我看起来是个唯利是图的人?

    大夫说,别人说的话,代表的是他们的心,你没必要听。

    是的,我没必要听,和我无关的心声。

    可是啊,我就想,万一我家猫咪还陪在我身边,听见这句话,它会有多难受啊

    今天有人试图引着我说猫咪的事,都被我挡回去了。

    我嘻嘻哈哈的说了一堆上学时候的傻缺故事。

    我只觉得,我没在朋友圈里哭真是太明智了。

    人与人的悲欢离合,真的是完全不相通的。

    我也觉得,这就是成熟之后的行为吧。

    以前的我,肯定和所有朋友都哭一场,说个不停。

    现在,我学会了闭嘴。

    也真的该学会闭嘴了。

初章() 
开新书啦,先说一句,时间模糊化了,比如说,该是A年发生的事发生在了B年。一切都是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中午,隔壁大厂里下班高峰的喧闹逐渐消散,自行车大队伍渐渐在街口散开走远了。大厂立得四个大喇叭里的歌声清晰了不少,那首亚洲雄风震天吼整天放个没完。大厂食堂和宿舍区传来个阵阵饭菜的香味,人声喧闹。

    这时候,在大厂外面的一处断墙上,搭上了一只细小的手掌,接着,另一只也搭了上来。随着几声闷响,一个瘦小枯干的小丫头,呲牙咧嘴,冒了头。然后十分费劲的,终于坐到了墙头上。小丫头喘着气,拍拍手,又拍拍衣服,还理了理头发,简单快速的把自己收拾了一下,就从背后拉过一个塑料的小喇叭,喇叭上带着一条背带,挎在她身上。

    深深吸口气,小丫头就用力吹响了这个小喇叭,顿时刺耳的喇叭声响了起来,把她前面树梢上的麻雀都吓得,扑啦啦一阵乱飞。小丫头明显肺活量不够,吹了一下就气喘吁吁的,歇了一下,又大吸一口气,继续吹。如此歇歇吹吹的,反复十来次,小丫头才停下来大口的喘气,苍白的小脸更白了,淡粉色的唇色颜色更加淡了几分。

    歇的差不多了,小丫头又费劲的下了墙头,把小喇叭揣到怀里,往街上跑去。

    这个大厂是加工生产鸡鸭猪等肉蛋产品的厂房,是远近几个乡里待遇最好的厂子,是县里重点产业单位。隔壁是鸡场,蛋鸡肉鸡都有,养猪场和养鸭厂都在别的乡里。小丫头爬的墙头,是大厂宿舍后面的树林外墙。林子里有工人闲时开的菜地,还有病鸡焚烧之后的痕迹,就无有别的了,所以年久失修。又是宿舍这边,经常有大人小孩子抄近道翻墙,所以就这么断着,一直不曾修理。

    沿着墙下的干水沟一直走,就能走到街上,拐过来,就是大厂的东门了。小丫头刚冒头,就被东门看门的大爷揪住了。

    “三千,你又帮你老舅捉家雀儿去了是不是?大爷和你打个商量,咱能不吹你那破喇叭了吗?我在这儿,这么老远都听见了,闹不闹耳朵啊?轰鸟儿不带你这么偷巧的啊。。。。。。再说了,你这喇叭真的是太吵了,你是轰鸟还是轰人呢?你小心宿舍那边又找你姥姥告你状去!”

    小丫头被揪住了袄领子,也不急不怕,咯咯笑了几声,“我这不提前吹了吗?他们都吃饭呢,没人睡觉啊。。。。。。这要是再找我姥姥告状,那就是欺负人呢!”她今天可没扰民啊。老舅今天布网的时候,叮嘱她好几遍呢。

    “嘿!”看门大爷笑了,伸手轻轻弹了小丫头一个小脑闷儿,“你个小东西子,鬼机灵真多!去,回家去吧,都饭点儿了,回头你姥姥又满大街找你。。。。。。”

    小丫头哎的一声应了,一边跑一边和看门大爷挥手,“您可得把粘网给我照应好了啊,逮着家雀儿我送您两只下酒喝!”

    “得嘞!”看门大爷爽快的应了,“大爷等着你这口儿!”

    小丫头哈哈笑着就跑远了。

    祝红英放学,刚走到街口,就看见一个瘦小的背影,按照这大脑袋小身子的比例来看,绝对是自己小妹妹无疑了。

    “宋二笙!!宋三千!!”祝红英叫完两声,就追了上去。

    正觉得累了的小丫头,一回头,皮肤苍白毫无光泽,梳在脑后短短的小辫子,也是枯黄稀少。可小丫头五官精致好看,一双茶色的眼睛出奇的大,圆滚滚的,滴溜转,灵动异常,鼻子嘴巴都小巧秀气,唇色粉白,斜身微微侧脸站着,看着就跟小精怪似的。对着追过来的小姑娘呲牙一笑,“四姐~~~”

    祝红英伸手想捏捏三千的脸蛋子,奈何这白嫩的脸蛋,一点肉都没有,捏都捏不起来,她就转而捏住了三千的小耳朵,“到饭点儿了还不赶紧回家,你又找姥姥说你是不是?”小姑娘也才十岁大,几家里就只有小姑家的三千比她小,还小了五岁多,所以她只能在三千面前摆大人的威风。

    宋二笙歪头,伸手把四姐的手拿下来,“我这不去轰鸟,刚回来嘛,下午我就回家了,明天可没人帮老舅轰鸟了。。。。。。”炸家雀吃的最欢的,可就是这个四姐了。老舅除了自己本身就喜欢打鸟捕鸟,就是因为他闺女爱吃这口啊。

    祝红英一听三千的话,口腹重点到没听进去,只是不开心的拉着三千往家走,“干嘛非要回你家啊?在这儿多好啊?你家连房都没有,你回去也没肉吃,没准还会饿肚子呢。。。。。。。”三千虽然闹腾又经常不听话,但合自己心意又好玩,她是真的特别不想她走。小姑家那么穷,回去干嘛啊?

    这姑娘的话虽然难听,但也是一片真心好意,况且说的也是实话。可宋二笙却没办法和她说什么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句话的。她现在才五岁,再怎么鬼机灵都可以,却绝对不能说这么通透的话,不然就是给自家爹妈招黑呢。。。。。。。毕竟在大多数人的思维力,小孩子想什么说什么,都是个父母的影响教育是分不开的。而好赖话,往往也只是一线之隔。

    这份复杂的人心,是理不清的。宋二笙又不是真的五岁小孩子,什么话该说,什么不该说,她心里明白的很。

    “我妈妈想我了啊,我也想我妈妈和我爸爸了,我姐姐她们也都想我了啊。。。。。。。”这次住了快一个月,依照自家老爹的脾气,已经是极限了。他就算自己养不起孩子,但也绝对不允许丈母娘和大舅子一家帮他养孩子。再说,她是真的想家了。老妈再不来接她,她就要哭鼻子闹腾了。

    “我把我好吃的都给你吃了,你还惦记着回家,我白对你那么好了!”祝红英找不到反驳三千的话,只能气呼呼的扔下这么一句,就先跑回家去了。

    宋二笙抿嘴笑,什么都没说,慢慢跟了上去。

第二章 偏疼() 
前面就是一大片的后勤部家属楼,至于是哪里的后勤部,现在已经没人提起了,不过这个已经过气的名字,还是保留到了现在。姥姥家住一楼,姥爷生前是转业的干部级别,得来的这套楼房,三室一厅,带两个阳台,北边这个阳台被改成了房门,出来就是一个小院子,院门是扇小铁门,宋二笙都听见四姐踢门的声音了。小铁门也生锈了,轴的很,一推就哐哐响,不使劲还推不开,反正以宋二笙的小胳膊,不使出吃奶得劲,是推不开的。

    她这辈子的身体,真的是太弱了。过去五年里,好几次她都感觉自己都看见奈何桥了,在生死线上挣扎了无数次。可却还是这么奇迹的,磕磕绊绊的活下来了。城里医院的大夫说过,只要她能活着,年岁大了,身体就会越来越好的。当时听着真是废话,明明都弱的都要死了好嘛?现在看来,这话却是有那么几分玄而又玄的道理的。

    不过,包括她自己,无论是迷信的妈妈姑姑姨妈姥姥等人,还是不迷信的老爹姑父姨夫等人,都觉得,这是她两岁多时,拜了东庙里那座巨石做干娘的功劳。。。。。。这话说起来就又扯又远了,暂且不提也罢。

    宋二笙刚从门缝里钻进去,身后的小铁门就被人大力踢开了,咣当一声,差点拍着她。不等她回头,身后就是一声惊叫,“三千?!没碰着你吧?”

    “。。。。。没有。”宋二笙回头,从身后这身穿蓝色校服的男孩子一呲牙,“大表哥。。。。。”虽然差点被拍着,但也是要叫人的。

    祝红梁嘿嘿笑了两声,有点不好意思的伸手胡撸了一把宋二笙的脑袋,“别和我爸告状啊!”他上次就因为踹铁门,把三千的鼻子给拍流血了,被自家爸爸收拾了一顿,打的他屁股都开花了。他爸说,他要是在踢门,就把门拆下来,让他背着绕大厂跑一圈。。。。。。。

    宋二笙一蹦,窜到了大表哥的背上,被他背起来,往屋里走,“你把中午的鸡腿让给我,我就不告状!”

    祝红梁一听,赶紧点头,“没问题没问题,甭说一只鸡腿儿,十只鸡腿我也都让给你吃啊!”

    宋二笙撇嘴,这个大表哥现在十二岁,长得肥头大耳的,又高又壮,和她就像是两个时代的人。从小就不缺嘴,还喜欢寻摸吃的,妈妈和姨妈他们一过来,他就先翻姥姥的柜子找好吃的,还护食。几个姐姐哥哥,经常因为分赃不均和他打架。可他是老祝家第四代的大金孙,也是他们这群姐弟妹之中,第一个诞生的男孩子,在这几个阴盛阳衰的家庭里,那是宝贝蛋儿似的,老姨家的两个哥哥只比他小了几个月,却完全没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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