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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庄方面追得急,这些钱放在家里,肯定放不住,而且他欠的钱实在太多,三百两银子就算还给钱庄,也远远抹不平他欠的债务,他不入如将银子给跟着他的族人。
“二哥,这次的事情也不怪你,你把钱给我们了,你咋办?”高义贞急道。
“是啊,二哥,不如我们逃回乡里,二哥拿这些银子东山再起怎么样?”十多名汉子,见高义欢将银子给他们,心中都有些感动。
“这次是我心太大,生产扩展太快,手中没留下足够的银子,所以一出问题,作坊立时就垮了,怨不得谁!要怪就只能怪这突然来的叛乱!”高义欢又叹了口气,“乡里我是回不去了,五德号的背景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大明我是待不下去,只能往南洋跑,或者是去日本挖矿!”
五德号的势力遍布整个大明的版图,他欠了几千两银子,离开南京照样有人找他麻烦,他只有出海跑路一条路了。
想起前段时间,他还是南京城内炽手可热新兴作坊主,转眼间就破产,要逃亡南洋,高义欢与众人的内心都是一阵唏嘘。
“那嫂子和侄女怎么办?”去了南洋,那就是生死不知,怕是一两年也得不到一次消息,况且钱庄怕是不会放过她们。
这点正是高义欢所担心的,不过他留下来也是无济于事,“方才赵五那厮又跑去追债,我怕他们抢走这三百两银子,情急之下先跑了出来,也不晓得家里情况怎么样!”
他说着顿了一下,“如果没事,那我明天一早,就带着他们一起坐船去吕宋。我都打听好了,吕宋那边正在招人拓荒,而且据说还有金矿,我们一家去那边,才能躲掉五德商会,从新开始。”
“二哥你就在这里住下,嫂子那边,我派人去盯着,要是没事,我让嫂子收拾东西,连夜过来!”高义贞说了句,便挥手让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前去盯着,他则接着问道:“二哥,听说吕宋岛上荒芜,现在又是叛军的地盘,去那里真能生活吗?”
高义欢见有人去帮他盯着家里,放心了一些,深思道:“其实有两条路,年初的时候朝廷与东面的日本国签订了条约,朝廷获得一个金矿的开采权,正募集人手前去开采,工钱开得很高,但这对我而言,去了不过是做个矿工,拿点死钱,我心中还是有点不甘!”
“二哥是做大事的人,去挖矿确实不太合适!”众多汉子附和了一句。
高义欢接着说道:“去吕宋对我来说机会大一些,吕宋那里不在朝廷的管辖之内,郑家又擅长贸易,他们各个方面都缺人才,我去了可以先开荒,站住脚跟后,再找机会出海贸易,比给人挖矿要强上许多。”
“二哥,如果去吕宋,那带上我一个!现在家里没地,作坊又倒闭了,我愿意随着二哥去吕宋,就算不能发达,至少还能在吕宋种地!”一名汉子开口说道。
他原来是个佃户,只因为东家将田地由租给佃户种植,改成了直接聘请长工,他无地可种,所以跑来南京投靠了高二。
当初高二忽悠高三叔卖了田,到南京开办作坊时,高四就比他爹更加心动。
现在作坊垮了,家里的田又卖了一半,他回乡也无事可做,便生出了与他二哥一同去吕宋的心思。
高三叔见儿子看向他,这次居然没有阻止,反而从三百两票子中拿出两百两,递给他,“做大事要本钱,你想跟着就跟着吧,不用牵挂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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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153章 依法治国,以德育民()
从秦汉至元明的历史时期内,中国古代法律一直把使用暴力或诈欺手段剥夺他人自由、使之处于被奴役状态的行为,称之为“略人”,将出卖略得人口的行为叫做“略卖人”。
西汉初年《盗律》,处刑极其严厉:只要有了“略人”的行为,无论是否已经出卖,都要处以“磔刑”;知情收买之人“与同罪”;不知情收买及转卖的,“黥为城旦舂”,买者后来知情的,也要同样处罚。
汉承秦制,汉朝的很多法律,很可能直接来自于秦律,是法家提倡的严刑峻法政策的体现,有些太过苛严。
不过随着时代的演变,对于“略卖人”的行为,处罚逐渐减轻,《大明律·刑律·盗贼》规定:“略人”卖为奴婢的不再是死罪,不分首犯、从犯,都处杖一百、流三千里。
这是律法的规定,但是这些都是统治阶层为了统治底层人,而弄出的一套规定,只能治一些拐卖人口的小贼,对于豪强大户强抢民女之内,却没有多大的约束力。
眼前这群人的行为,明显是不符合大明的律令,是触犯了法律的行为,但是明朝除了有朝廷的律令之外,民间也有民间的规矩,有的宗族甚至还有自己的宗法,私设刑堂,朝廷也是默许。
比如**之人,直接浸猪笼,比如偷窃直接打死,还有父债子偿,拉人妻女抵债之事,在民间看来,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百姓并不觉得这触犯了刑律,官府也懒得介入,乡野间的事情,多是由乡绅族老处理,官家的势力不下乡,这已经是几千年来的规矩。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男人跑了拿人妻女抵债,虽然行为令人厌恶,可是民间还是能接受这种处理方法,因为弱势的一方,也没有资格来挑战豪强立下的规矩。
这种灰色的行为,在整个大明,肯定是广泛存在的,可是王彦不允许他发生在南京,不允许五德商会也不遵守律令。
作为掌权者,他自然也知道这些灰色的东西存在,整个大明朝的行政机构,也管不到那么多,但作为当权者,作为朝廷,他必须要旗帜鲜明的反对,打击这种灰色的行为,不然最高的统治者都不反对,那这种灰色的行为、潜规则就会更加肆无忌惮,被默认合法,真正的律令就会被进一步践踏,而底层的百姓也会对政府绝望。
管不管得了,是一回事,有没有态度和想不想管,又是令一回事。
王彦希望能建立一个强力的中央,将乡绅和豪强掌握的一步分权力收归朝廷,特别是不许民间动用私刑。
“殿下,五德号向民间放贷,给一些商人提供资金,让他开设作坊或是进行贸易。这些商号有亏有盈,盈利后五德号自然得利,亏了的五德号便要将贷款追回!”王夫之上前一步,在王彦耳边说道:“追回贷款这种事情,十分繁杂,有些人甚至有钱不还,商号没有那么多精力和这些人纠缠,所以除了通过官府来追债之外,商号也会将一些比较难追的死債,交给一些民间的帮会,让他们代为追缴,而追缴上来的银钱和帮会按协议分配,商会高层也不知道帮会这么追债。”
王夫之不仅是楚派大佬,同时也是王家的人,他见王彦脸上愤怒,怕他迁怒五德号,于是出来说了几句看似公正,实则为商号开拓的话。
王彦皱了下眉头,惨笑了一声,“这么说五德号就是只赚不赔,专门收好处,一点风险也不承担喽。”
从王夫之的话语,王彦知道,商会高层对于追债的情况,肯定是了解一些的,只是他们选择性的忽视了。
唐、鲁还有许多大臣看不惯王彦,还是有原因的,就说这五德号,赚钱实在是太容易了。
钱庄贷款给商人,商人赚了,五德号要拿钱,商人赔钱了,立刻一纸讼状递到衙门,将商人的资产抵债,可以说是稳赚不赔的行业。
有许多人也想进入钱庄这个行业,不过多半是赔得血本无归,没有背景,讼状递到衙门,官差拖着不办,几次下来,钱庄就倒了。就算有背景,一些钱庄也只能局限于某一省,某一地区,哪里能和五德号影响力遍布全国相比,是问楚王的钱谁敢不还?哪个衙门敢不帮助追讨?
王彦听了王夫之的话,其实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五德号是不能动,这事也不能算在五德号的头上。
统治阶级,赚钱就是这么快,这么容易,就是这样稳赚不赔,不吃亏,换了谁来都一样,王彦也不可能说,不让五德号收回贷款,毕竟五德号不是他一家的,他说了也不算,可对于这个收债的手段,他却要管一管。
如果他都默认这种追债的方法,那天下人心迟早要散。
负责收债的头目外号赵五,他自报家门之后,见王彦脸色变化,又见旁边一老者附耳劝说,便以为那厮原本想逞下英雄,可听到五德号的名号后,被吓得不轻,再加上老者一劝,不晓得怎么收场,所以脸憋的通红。
见此赵五冷笑了一声,不过他也没有出言讥讽王彦,毕竟南京不比其它地方,官多如狗,一板砖砸过去,都能砸到两个京官的亲戚,他一个外地到南京讨生活的帮会小头目,可不敢嚣张到哪里去。
“把人带走!”赵五决定不理会王彦,带人回去交差。
几名壮汉立时就要拉人,也是合该他们没看黄历,注定今天要倒霉。
其实南京城中,像他们这么帮着钱庄追债的人,并不只是他们一伙,可他们倒霉,正好被王彦撞上。
壮汉们一动手,女人立刻又尖叫起来,王彦一下反应过来,立时就吩咐道:“把这群强抢民女的人,全部抓起来扭送官府!”
周围的侍卫立刻就走了出来,赵五不意招惹王彦一行人,没想到王彦居然还咄咄逼人,要把他们送官。
一时间,赵五一行人也怒了,他们横行南京许久,借着五德号的名声,不去招惹别人,一般也没人敢招惹他们,真遇上事他们也不惧。
这时,他见一名男子向他走来,想要拿他,立刻摆开架势准备出手,可那男子上前立时一块令牌就直接送到他眼前,赵五顿时就情不自禁的腿抖起来。
“殿下,救得了她们一时,不能救他们一世,况且欠债始终要还!”王夫之开口说道。
王彦看着他却道:“兄长还记得上次我说的话吗?世道人心,现在收拾还来得急,不要等到亡党亡国,才后悔莫及!”
“欠债还钱这是道义,但是不能将人逼上绝路,朝廷自有法度,怎容地痞流氓代朝廷行法!”王彦沉声道:“我看大明的律令,须要修缮补充,今后依法治国,以德育民,这天下才能坐得稳!”
一旁的顾炎武听了王彦的话,眉头一跳,“殿下说的我很赞同,依法治国,以德育民,真是圣人之语!”
明朝推行心学,心学思想摒弃了理学的许多条条框框,讲内心求圣,可是每个人的内心又不一样,那么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就无法统一,这样思想是开放了,但也会造成许多问题。如果在内心求圣之余,列出一套律令,作为基本标准,对于国家无疑有大益。
这是儒法结合,一制民,一治世道人心。
几名大汉一见腰牌,立刻就乖乖服罪,他们是南京城中的恶霸,可一遇见朝廷的锦衣卫,还是不够看,连反抗的心思都不敢起。
王彦身份差不多已经败露,他见周围的百姓已经向他看来,不少人仔细一打量,还是能认出王彦。
王彦为了避免引起事端,马上转身,并对王夫之道:“兄长,今晚我要见下陈永华,你让他到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