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得趣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美国的故事-第9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这一次,克林顿碰上了一个对手,就是汉密尔顿。1787年,汉密尔顿32岁,跟已当了10年州长的48岁的克林顿比起来,有点嫩。问题是,汉密尔顿只认理不认人,连华盛顿他都敢顶撞,别说克林顿了。汉密尔顿是激进的联邦主义者,他的故事我们已讲过很多(参看054制宪之路),但以前的一切都不如他将要做的这件事更令人瞩目。在这场毫无胜算的博弈中,汉密尔顿将写下他人生最辉煌的一章。

    “大战”是从媒体开始的。制宪会议刚结束,纽约各大报纸就刊出了“反联邦党人”的文章,把新宪法批得体无完肤。虽说作者都用笔名,但明眼人不难看出,其中很多出自克林顿州长的授意,甚至有几篇是他亲笔所写。在舆论力量非常强大的纽约,这些文章的影响毋庸置疑。汉密尔顿认为,克林顿正在误导纽约人的判断力,他可不能坐视不管。你不是会写文章吗?那咱就看看谁写得更好!

    汉密尔顿拟好了一个庞大的写作计划,打算把新宪法掰开了揉碎了说给纽约人听,让他们真正了解宪法的含义。他几乎是纽约州在费城会议上唯一的代表(其他两位代表只开了一个月的会就离开了),也是唯一在宪法上签字的纽约人,他对宪法的了解是其他人望尘莫及的。不仅如此,汉密尔顿还找了几个“联邦党人”朋友帮忙,比如,约翰杰伊、古弗纳莫里斯、威廉度尔。杰伊是未来的首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也是未来的纽约州州长,莫里斯是美国宪法的作者,也是费城会议上发言次数最多的代表(此时他已从费城搬回纽约)。汉密尔顿的本意是让“纽约人写给纽约人看”,但他找的下一个帮手使这个计划一下子提高了规格,它似乎不再局限于纽约。这个人就是詹姆斯麦迪逊。

    麦迪逊在开完制宪会议后没回弗吉尼亚,而是直接从费城赶到纽约市,因为邦联议会要在曼哈顿开会。就像要证明邦联的软弱无力似的,到了国会开会的时间,各州居然没几个人来,因为谁也没把国会放在眼里。凑不齐8个州,这会就开不成,大家只好等着。麦迪逊闲得没事干,正在那儿晃悠呢,汉密尔顿来找他帮忙。麦迪逊本来不想掺和纽约的事,但报纸上对新宪法的攻击实在太离谱,“宪法之父”终于坐不住了,他接受了汉密尔顿的邀请。

    有点美国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是政敌。但那是后话。此时此刻,他们是亲密的朋友和忠诚的战友。他们共同创造了宪法,也将共同捍卫宪法里的每一个字。那时候的纽约人经常看到这俩在街上边走边聊。36岁的麦迪逊瘦瘦小小的,有些憔悴,但童颜依旧,看上去像弟弟;32岁的汉密尔顿个子高一些,一副军人做派,腰板笔直,衣着光鲜,满脸的沉思,看上去更成熟,倒像哥哥。当他们像亲兄弟一样漫步在纽约街头的时候,可曾想到,仅仅三年之后,他们将在彼此怨恨的眼神中迷失在费城的路口。

    1787年10月27日,汉密尔顿打响了“联邦党人”宣传战的“第一枪”,他的第一篇关于宪法的论文出现在纽约的独立日报上,题目是联邦党人:致纽约州人民。这是一封“告纽约人民书”。大概汉密尔顿自己也没想到,他开启的这个文章系列如江河汹涌,85篇论文一气呵成,形成了美国政治史上的经典名作——联邦党人文集。

    从1787年10月底到1788年8月,文章以每周2到4篇的速度出现在纽约的三大报纸上。后来,论文被整理成集出版,名为联邦党人。进入20世纪后,这个系列通常被称为联邦党人文集。85篇论文由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完成,莫里斯因生意太忙没有参与,度尔写了3篇,但汉密尔顿不满意,没采用。联邦党人文集的初衷是引导舆论,劝说纽约人支持宪法,加入联邦,但三位作者对宪法的深入广泛的探讨,以及他们表现出的雄辩的逻辑和一流的智慧,使这部文集成了对美国宪法最天才的注解。这些并非法学专著的文章在此后的二百年里成了法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必修课,到2000年为止,联邦党人文集里的观点已经被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引用了291次,它的权威性可见一斑。本来是给宪法打个广告,没想到这广告差点成了宪法本身。

    这三个人在写作中的分工主要是按他们不同的兴趣和经验。杰伊是邦联议会的外交委员会主席,也是巴黎和约的谈判代表之一,他的文章主要阐述未来的联邦政府在外交中的作用。麦迪逊主要讲邦联条例的不足、新宪法的必要性、立法权的功能。汉密尔顿讲军事、税收、行政权、司法权。人们很难想象,他们是怎样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以如此高的频率对纽约人进行狂轰滥炸的。麦迪逊才思敏捷,又有制宪会议上的笔记做后盾,一个月就写了20多篇。杰伊写了4篇之后大病一场,痊愈后又写了1篇。汉密尔顿最忙,写的也最多。他是纽约州议员,又开着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手头的案子一大堆。太太伊莉莎还怀着孕,在1788年4月生下他们的第四个孩子。他好像一天24小时连轴转,做梦都在写文章。有时候,出版商就在门外站着,只等汉密尔顿写完最后一个字,拿着墨迹未干的稿子直接送上印刷机。很多文章都是第一稿,他甚至没有时间从头到尾读一遍自己的大作。他和麦迪逊忙得都顾不上互相商量,很多时候,他们居然是在报纸上第一次读到对方的文章,事前根本来不及切磋。尽管如此,他们的心意如此相通,以至于人们看不出区别。后世的专家借助计算机的分析才能勉强鉴定两人不同的风格,比如,汉密尔顿的文笔更流畅、华丽、雄辩,麦迪逊更像个学者,朴实、严谨、平和。三位作者都用同一个笔名“普布卢斯”,对真实身份严加保密。但渐渐地,大家还是猜到了。开始时,所有的稿件都由汉密尔顿的朋友转交出版商,等作者的身份成了公开的秘密后,出版社的人干脆直接跑到汉密尔顿的办公室去要稿子。1788年3月,麦迪逊离开纽约回弗吉尼亚,这个系列的最后20篇全部出于汉密尔顿之手。“联邦党人”的文章更新这么快,对手压根儿无暇回击。一位“反联邦党人”说:“普布卢斯已经写了26篇了他能不能发发慈悲,趴在桌上歇会儿,让我们喘口气?”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些文章的作者,但并不清楚具体的哪一篇是谁写的。直到1804年7月,在汉密尔顿与伯尔那场决斗前夕,汉密尔顿好像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他到朋友家里交代一些事情。朋友的仆人让汉密尔顿在书房等候。那位朋友回来时,看到汉密尔顿把一张纸片夹进一本书中,顺手把书放在书架上。汉密尔顿走后,他把书打开,发现是个很长的名单,给联邦党人85篇文章标明了作者,这是人们第一次得知真相。在第二天的决斗中,汉密尔顿被伯尔一枪致命,离开人世。在汉密尔顿去世10年后,麦迪逊列出了自己的名单,他的名单与汉密尔顿的有一些出入。我们现在知道的“官方”名单是根据他们两人的记录再经专家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在85篇文章中,汉密尔顿写了51篇(60%),麦迪逊写了29篇(34%),杰伊写了5篇(6%)。从下面的表格中,可以看到三位作者的写作情况。

    序号作者

    1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2—5约翰杰伊

    6—9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10詹姆斯麦迪逊

    11—13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14詹姆斯麦迪逊

    15—17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18—20詹姆斯麦迪逊

    21—36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37—58詹姆斯麦迪逊

    59—61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62—63詹姆斯麦迪逊

    64约翰杰伊

    65—85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主要从两个层面解释了宪法。第一个层面是讲宪法体现的“三大妥协”:中央(联邦政府)与地方(州政府)的妥协,南方与北方的妥协,大州与小州的妥协。第二个层面讲宪法的两大“分权”:中央政府内部的分权(三权分立),中央与地方的分权(联邦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互相独立又共存的“双重治权”是宪法的天才所在。总之,洋洋洒洒的85篇论文实际上就讲了两个字:权力。如何分配和制约权力是美国宪法的唯一考量。

    汉密尔顿是整个文章系列的总设计师,他的计划决定了这个系列的结构。而且汉密尔顿写的开头语很有气势,似乎不只是给纽约人看的,甚至不只是为了批准宪法而写的。他说:

    在频繁的议论中,人们似乎认定,这个国家的人民将以自身为楷模,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人类社会是否有能力依靠鉴证和选择建立一个好的政府,还是永远都要依赖某种事件和权威来决定自己的政治结构?如果这些议论属实,那么,我们目前面临的危机就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事件。如果我们做出错误的选择,它将是全人类的不幸。

    在那个以含蓄和谦虚为主旋律的时代,这段话说得大言不惭。在汉密尔顿眼里,接受新宪法不仅决定“美帝国”的前途,也直接影响人类的命运,因为美国是全世界的“榜样”。你能想象,这话出自一个刚刚独立的、对世界毫无影响力的“半成品”国家吗?

    在第一篇中,汉密尔顿还向读者介绍了他的写作计划,基本上覆盖六大领域:

    联盟在人们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第2—14篇)

    目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护联盟(第15—22篇)

    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的必要性(第23—36篇)

    宪法与共和原则的一致(第37—84篇)

    联邦宪法与各州宪法的类似(第85篇)

    采用新宪法将有利于稳定、自由、繁荣(第85篇)

    三位作者在文集中的大多数观点我们已经在前面的故事中讲过了,他们只是更详细、更深入地解读了宪法。在85篇文章中,最经典、最出名、最被学者们普遍赞誉的是第10篇:再论联邦可以防止国内宗派之争和暴乱,它出自麦迪逊之手。第10篇是在汉密尔顿的第9篇联邦可以防止国内宗派之争和暴乱的基础上引申的,这两篇的联系如此紧密,人们很难相信它们不是两人密切合作的结果。两位作者在这两篇中都大量引用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理论,反驳“反联邦党人”关于“共和制只适用于小国寡民”的观点。

    在第10篇中,麦迪逊的表现既有学者的严谨,又有政治家的精明。他主要分析了政治派别对人们政治生活的影响。他说,由于人的天赋和出身背景不同,他们拥有的资源注定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造就了不同的利益集团,也就是宗派。每一个宗派都为自己谋幸福,他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不会把全局利益或全民福利放在第一位。如果某个宗派掌控了政府,它的危害不言自明。那么,政府是否应该取缔或限制宗派?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样做就是侵犯自由,况且在现实中也不可行。相反,既然宗派和宗派之争来源于人的本性,属于“天赋人权”的一部分,政府的职责不是限制它,而是保护它。

    可是,怎样防止宗派带来的危害呢?在这里,麦迪逊把讨论引入了正题:大规模的共和国比小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