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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逊比你们这帮人高尚,我宁可给他当副总统!这是亚当斯的悲剧所在:他的头号敌人竟然不是杰斐逊,而是汉密尔顿。他宁愿败给杰斐逊,也不愿与汉密尔顿妥协。
此时的联邦党基本上分裂为两派:团结在汉密尔顿周围的“保守派”或“右派”,和以亚当斯为代表的“温和派”。这两派自己先干上了,怎么可能一致对外?他们连应不应该推举亚当斯为总统候选人都没搞定(汉密尔顿想推平克尼),你还指望他们全力支持亚当斯吗?汉密尔顿铁了心要把亚当斯拉下台,他甚至发表文章攻击亚当斯,由此可见联邦党组织的松散和汉密尔顿的任性。华盛顿在的时候,有华盛顿给他把关,他出不了什么岔子。现在,华盛顿走了,没人拦得住他,汉密尔顿在判断力上的缺陷再配上他超人的能量,对亚当斯和联邦党的打击是致命的。
你也许会问,汉密尔顿自己咋不想当总统呢?说他完全不想是不可能的,但他从来没公开表达过这个愿望。学者们的分析是:“雷诺兹丑闻”是一个原因,他不愿放弃他的法律业务和他对家庭的承诺也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的观点太鲜明、太前卫,他本人又太骄傲、太强势,不管他多么正确,在民主意识已经苏醒的大众面前,他得不到支持。他不在乎民意,但民意能决定他的前途。他和亚当斯极为相似,他们都是孤独的行者,他们只想做他们认为对的事,而不一定是人民想要他们做的事。民意不是真理,因为真理更愿意停留在少数人手中。人民往往要为他们的选择付出代价,有时是非常惨痛的代价,但这就是民主政治的规则。人民需要成长,政治家也需要成长。不懂规则又拒绝成长的汉密尔顿和亚当斯依然沉浸在“精英政治”的梦里,在他们的梦醒时分,世界已变得不同。
腹背受敌的亚当斯在大选中落败不是悬念,但他的成绩却出人意料的好。经过一整年的厮杀,到1800年12月,最后的结果终于出来了。在没有南方和西部的支持又丢了纽约的情况下,亚当斯得了65票,只比杰斐逊少8票。这8票来自南卡罗来纳。本来,南卡罗来纳是倾向于投联邦党的,但因联邦党的分裂,这8票飞了。杰斐逊之所以能领先,完全得益于纽约州,而纽约本是联邦党的地盘。两党在纽约的争夺非常激烈,亚当斯仅比杰斐逊少得250张普选票,但根据“胜者通吃”的原则,纽约的12张选举人票全归杰斐逊。如果亚当斯赢得纽约,他将以71票比61票领先,即使南卡罗来纳的8票投给杰斐逊,亚当斯还能赢;如果当初宪法没有“五分之三妥协案”,南方各州没有那么多选举人票,即使亚当斯失了纽约,他也能赢;如果签订美法和约的消息早来两个月,亚当斯几乎肯定能赢。我们说了太多的“如果”,历史不能假设,但亚当斯的成绩至少说明,在那么不利的情况下,他还是获得了充分的肯定,人们对他的尊敬与日俱增。他不是大家印象里的“跛脚总统”。美国人应该感到非常幸运,他们的第二位总统是亚当斯而不是杰斐逊。亚当斯政府也许没有华盛顿政府那么强大的创造力,但他忠诚地维护和坚持了华盛顿的对内对外政策,保证了联邦政府的延续性,使联邦党设计的框架更加稳固,以至于共和党上台之后无法从根本上动摇汉密尔顿的经济制度,也就无法让美国完全倒退回农业社会,尽管杰斐逊的理想就是把美国变成小农的天堂。
跟亚当斯比起来,费了那么大劲、本来应该势如破竹的杰斐逊成绩可不算好。不错,他得了第一名,但不意味着他肯定是总统,因为还有一位并列第一名,他就是阿伦伯尔。伯尔的表现太有戏剧性了。可别小瞧纽约人伯尔,他的高贵出身没几个人比得上。他父亲老伯尔大主教是新泽西学院的创始人之一和第二任校长,他母亲艾斯特伯尔是乔纳森爱德华兹的女儿,爱德华兹就是“第一次大觉醒运动”时期那位著名的教士(参看020革命前夜)。不幸的是,伯尔两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去世了,三岁时,他的外祖父、外祖母也去世了,他由叔叔养大成人。美国革命爆发后,他参加了大陆军,经历了“远征加拿大”、“纽约之战”、锻造山谷、“蒙莫斯之战”,因功升为中校。退役后,他成为一位律师,在纽约市开始了自己非常成功的法律业务。那时候,他经常和纽约的另一位法律界新星汉密尔顿合作办案。汉密尔顿名气大,他的本事大伙已经领教过了。伯尔不服气,有机会就要争一争。有一次,一位客户请他们俩一起办个案子。两人说好,伯尔做开头的陈述,汉密尔顿做结尾的陈述。一般结尾比较重要,陪审团也记得住。伯尔下了苦功,把他那段辩词搞得天衣无缝、精彩绝伦。等到该汉密尔顿做总结时,破天荒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汉密尔顿表示:“我无话可说。”能让汉密尔顿闭嘴真有点太阳从西边出来的感觉,可见伯尔的论证多么完美。
后来,伯尔像汉密尔顿一样投身政治。他们本来关系不错,直到1791年,伯尔击败汉密尔顿的岳父斯凯勒将军,当选联邦参议员,他与汉密尔顿就结下了梁子。汉密尔顿不是个小心眼儿的人,他不会单纯因为伯尔打败他岳父而生气,他与伯尔结仇是因为伯尔为了胜利不择手段。很多学者把伯尔称为美国的第一个“现代政客”。华盛顿、亚当斯、杰斐逊这些“老绅士”,从来不宣扬自己的野心,竞选都是羞羞答答的,不亲自出面。伯尔可不管这一套,他像现代的候选人一样到处推销自己。老一代“国父”们都是有理想的,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但伯尔为达目的什么都敢干,完全颠覆了当时人对政治的理解。汉密尔顿虽然与伯尔是同龄人,但他是保守价值观的守护者,也是纽约政坛无可争辩的领袖。伯尔的迅速崛起不但触犯了他的利益,也触动了他的底线。汉密尔顿第一次发现,世界上还有比杰斐逊更可怕的敌人,他一定要除之而后快。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杰斐逊一看,竟然有人在汉密尔顿的老巢捣乱,太好了!咱得团结这样的力量。恰在此时,伯尔主动到蒙蒂塞洛找杰斐逊了。他告诉杰斐逊,如果你让我当你的竞选伙伴,我保证把纽约给你拿下。杰斐逊大喜过望,他发现,他根本不必担心伯尔到底属于哪个党,哪个党对他有利他就是哪个党,太现代了!虽然杰斐逊心里对这种反复无常的人有些芥蒂,但眼下顾不了这么多了,先赢了再说。于是,共和党推杰斐逊为总统候选人,伯尔为副总统候选人。可是,杰斐逊远远低估了伯尔的能量,再加上在宪法第十二修正案出现之前的那个“奇葩”选举法,最后的结果是,伯尔也得了73票,与杰斐逊并列第一。
根据宪法,在这种情况下,将由众议院投票决定他们俩谁是总统谁是副总统。此时的国会还在联邦党手中,鬼知道他们会选谁,反正联邦党是绝对不会痛痛快快地让杰斐逊当选的。哼,我就让你给这个小人当副总统,我恶心死你!伯尔如果是个厚道人,他此时就应该主动站出来说,我不想当总统,让给杰斐逊。不管怎么说杰斐逊也比他有资格,这是大家的期望。但是,伯尔偏不,他不出声,心里憋着劲儿要争总统。杰斐逊这下可真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他恨不得一头撞死。我给伯尔当副总统?这不是侮辱人吗?那还不如给亚当斯当副总统呢!
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杰斐逊吃嘛嘛不香,郁闷死了。国会要到1801年2月才投票,一时间,京城中流言四起。有的说,伯尔已经与联邦党密谋好了,到时候联邦党议员会投他的票,他当选后会保护联邦党的利益;有的说,亚当斯总统看在老朋友的分上,愿意主动辞职,这样,副总统杰斐逊就可以直接当总统了;还有的说,杰斐逊与联邦党密谈,承诺保护公债持有者的利益,保留海军,不打扰现任公务员,以此换取联邦党的选票;等等。听上去要多热闹有多热闹。对于这些传言,杰斐逊后来矢口否认,他说他根本没跟联邦党做交易,他不会把自己的手脚捆起来进白宫。真真假假已经分不清了,伯尔和杰斐逊都不是省油的灯,也都不是待宰的羔羊,背后一点事没有是不可能的。
杰斐逊至少做了两件事。他找了一次亚当斯,希望亚当斯为他说两句话。亚当斯没好气地说:这事儿我管不着。你不是想当总统吗?接受联邦党提的条件不就得了?杰斐逊不干。1801年1月,杰斐逊拜访弗农山庄,祭奠华盛顿。华盛顿去世后,连英王乔治三世都让皇家海军降半旗致敬,连拿破仑都下令法军军官戴黑纱三个月表示哀悼,但身为副总统的杰斐逊从来没出现在任何纪念场合,也没为华盛顿说一句话。现在,他为了讨好联邦党,总算完成了这趟姗姗来迟的“朝圣之旅”。玛莎烦透了这场政治秀,从头到尾没给他好脸色。杰斐逊该折腾的都折腾了,但他可能做梦都没想到,最后出手救他的,是他的宿敌汉密尔顿。
1801年2月11日,众议院开始投票选总统。那个“难产”程度似乎在大家意料之中,连投35轮都没能打破僵局,转眼一星期就过去了。这时,汉密尔顿说话了。他告诉联邦党的朋友们,杰斐逊和伯尔都不是好东西,但杰斐逊会是个比较好的总统,因为他会为美国人民谋福利,伯尔是完全没有底线的政客,他只会为自己谋福利。所以,两害相权取其轻吧。2月17日,在第36轮投票中,杰斐逊终于胜出,成为第三位总统。当然,这个结果不一定是汉密尔顿一句话定的,中间应该有无数的争论和妥协,但汉密尔顿的影响力不可小觑。汉密尔顿搅黄了伯尔的总统梦,他与伯尔的仇越结越深。四年之后,他们终于上演了那场著名的决斗。
在亚当斯任总统的最后几个月里,他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组织联邦政府迁入新都: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市。经过十年的建设,这座还没完工的小城初具规模。道路还坑坑洼洼,建筑垃圾到处都是,能住人的房子很少,但总统府和国会大厦勉强可以使用了。这座城凝聚着华盛顿的心血,但他一天都没住过。亚当斯是第一位迁入白宫的总统,但那时候的白宫还不叫白宫,它叫“行政官邸”,它比现在的白宫小。尽管大家还在抱怨着这个鬼地方,但联邦政府总算有了永久的家。
亚当斯总统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召回驻普鲁士公使约翰昆西亚当斯。他的孩子该回家了。
1801年3月4日是新总统的就职日。这一天凌晨4点,亚当斯坐着公共马车(就像今天的公共汽车)离开了首都华盛顿。他没有参加新总统的就职礼。在此后的12年里,他与杰斐逊没有交流过只言片语。但是,在他们生命的最后10年,友谊重新回到他们中间。他们用同样的精彩和深情为后世讲述了共和国的青葱岁月。仇恨被忘记,伤口被抚平,他们带着对彼此的思念在同一天离开人世。那一天,正好是他们的国家独立50周年。
中午12点刚过,杰斐逊从他住的旅馆里走出来。57岁的他身高1。9米,长着栗色偏红的头发,看上去比亚当斯年轻得多,高大得多,也英俊得多。与前两位总统不同,他没有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