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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一品才俊-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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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文斌本是调侃的话,却没想到唐观礼反应那么激烈,只好赔笑了一阵。

    秦允明看着唐观礼现在的样子,其实觉得对方与薛文斌差不多,或者说一旦男人坠入了爱河都会是这样情不自禁吧!

    袁彤见薛文斌和唐观礼每日都能畅情游玩,而自己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念书写字,心中郁闷不已。

    他叹了一口气,打断了众人的谈话,说道:“我说,几位好哥哥你们每日闲暇有余,小弟我今日出来一趟不容易,要不是因为书塾老夫子告假回乡,只怕要好几年之后小弟金榜题名之时才能再见呢!不妨趁着难得机会,我等四人好好去玩耍一番?”

    唐观礼马上提议:“不如就去湖仙书社吧!反正青楼画舫咱们都腻了,并没什么意思。”

    他刚说完,觉得自己的意图太明显了,赶紧又补充了一句,道:“去湖仙书社对袁二郎也更方便一些,一则袁二郎不曾去过,一同去见识见识;二则若袁世叔询问起来了,只用回答去书社消遣,非但不会让袁世叔怪责,说不定袁世叔还会夸奖二郎你有读书人的情操呢!”

    “甚好,甚好!”袁二郎笑逐颜开了起来。

    “那就同去吧。”薛文斌其实对湖仙书社的几位娘子也很感兴趣,于是答应了下来。

    秦允明原本不想去湖仙书社,毕竟自己心中已经对湖仙书社有阴影了。不过他转而又想,如果自己始终是这样的保持回避,不单单会引起别人猜疑,同时也会使得湖仙书社幕后黑手以为自己胆怯。

    于是,他当即也决定同去。

    来到湖仙书社,秦允明马上就与其他客人混在了一起,完全放开来参与游戏。

    玩到兴起之时,秦允明为了故意在书社里彰显自己的豁达和不拘,甚至还叫了书社的小厮去对面清崖酒楼置买来一些酒菜,请在场所有请公子们开怀畅饮。于是众人都聚集在湖仙书社后面的露台上,虽然要冒着寒气逼人的天气,却更加痛快的嬉闹了一回。

    这些年轻公子们见秦允明依然是这样豪迈,丝毫没有因为方世美的死而受到影响,自然就联想到他是光明磊落、行事坦荡之人。更何况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有可能是杀人犯吗?反正那方世美既是无名小卒又讨人厌,死与不死又有什么干系?

    当然,借此机会秦允明再现三盏出文章的过人才华和情商。

    此时此刻故意在湖仙书社露一手可谓是意义众多,一来巩固自己的名气,二来反驳方世美闹出来的剽窃之说,三来间接暗示自己不屑一顾对于方世美,自然更不用说要杀他了。

    他先作了一首唐伯虎的《把酒对月歌》:

    李白前时原有月,惟有李白诗能说。

    李白如今已仙去,月在青天几圆缺?

    今人犹歌李白诗,明月还如李白时。

    我学李白对明月,月与明月安能知!

    李白能诗复能酒,我今百杯复千首。

    我愧虽无李白才,料应月不嫌我丑。

    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

    钱塘县中一草堂,万树桃花月满天。

    这首诗本是唐伯虎抒发自己淡泊名利、无心功名的情怀,只求能仿效李白那样风流不羁,过着豪迈自由的生活。只是为了应付眼前的实际情况,秦允明自然要修改掉原诗的一些词语,最后一句本是“姑苏城外一茅屋,万树桃花月满天”,“姑苏城”和“茅屋”当然不太恰当,哪怕是抽象意境也相差十万八千里。

    正所谓万物各有不同,一千人读一首诗或许不会有一千种意思,但最起码也有两种以上不同的理解。

    也许在场许多年轻公子读过这首诗之后,都认为秦允明生性豪放不羁,不在乎功名利禄,一心只向往洒脱风流的生活。可是秦允明还有更深的一层意思,那就是让湖仙书社幕后的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自己是在借诗歌暗示自己只想过平静的日子,不想招惹麻烦。

    他知道,虽然黄胖子不一定能明白这层意思,但沈心茹是一个精明的女人,十之**能想到这一层来。

    如今局势对自己不利,只能先用缓兵之计忍一忍。

    他也很清楚,凡事不能太过自以为是,就好比昨天晚上自己来到湖仙书社,故意向黄胖子故意示弱了一番,本以为黄潜善会收敛起来,可今天早上却又来这套。

    总之,不管黄潜善是什么主意,对方每进一步,自己只能再退一步。就像是海绵一样,尽管有可能会退到极限最终被撕破,但好歹能争取更多的时间。直到将海边变成弹簧,到时候所受的罪一定双倍奉还。

    在湖仙书社一直玩耍到了二更,这个时间对于上流社会的娱乐来说还不算太晚,但袁彤不能太晚回家,不得不急着要散场回家。

    秦允明最终又作了一首没有任何章法的歌赋: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梁,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这本是出自《红楼梦》的一篇寓意颇深的歌曲注释,如今他信手拈来,不仅洋洋洒洒的写了出来,写完了之后更是自顾自的唱了一遍。

    所有人听了这首歌,先前还满是热闹的气氛,一下子仿佛遭到了北极寒风的袭击,顿时就冷清了不少。在场虽然大多是年轻公子,可如此浅显又发人深省的歌赋,只要不是文盲都能理解其中意义。

    而有一些人理解又大不相同,他们都感觉得秦允明这首歌正是为自己而作。

    袁彤记住了“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唐观礼则不禁感慨“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薛文斌心思复杂,以为秦允明是在用“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一句提醒自己!

    除了他们三人,在场印象更深刻的,自然是所有书社伴读的少女们。她们内心砰然一震,竟然被“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择膏梁,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深深折磨着。这一首词不词、诗不诗的歌曲,就像是一根针,慢条斯理的扎进了她们梦想泡沫之中。

    秦允明就趁着这时,拉着袁二郎一同告辞了。他知道薛文斌和唐观礼是毫无约束的,由着他们继续留下来玩耍。

    当他从露台上走进书社大厅时,沈心茹冷不防从门槛内闪了出来。

    多日不见沈心茹,这位女老板身形显得有些消瘦,看来湖仙书社却是忙得够呛。

    她露出了两个细小魅惑的酒窝,深深对秦允明一笑,不冷不热的问了道:“秦公子,敢问刚才那首歌竟是何许意思呀?”

    秦允明只觉得沈心茹的笑就像是罂粟花一般,不过他依然镇定自若,轻松的一笑,道:“不过是一时感悟罢了。”

    “真是一时感悟么?”沈心茹又问,脸上的笑意似乎淡化了一些。

    “这首歌我打算取一个名字,就叫《好了歌》。”秦允明自顾自的说道。

    “《好了歌》?这又是什么意思呢?”沈心茹奇怪道。

    “好即是了,了即是好!哈哈哈哈。”秦允明简单的抛下了这番话,然后背负双手,与袁二郎大步的离去了。

    沈心茹望着秦允明的背影,不知什么时候心中竟然起了一丝凉意。“好即是了,了即是好”?这是在说见好就收,还是在隐喻好事快要到头?

    

第80章 一时兴起() 
因为昨夜睡的太迟,秦允明第二天直到正午才醒来。

    洗漱穿衣的时候,他就听袭人说县衙的孙师爷刚才又来找过老爷,据说是来告诉老爷,方世美在富阳县还有一个堂伯亲戚,县衙已经派人去让这家亲戚来领走尸体了。当然,言外之意还是提前跟老爷打一声招呼,免得方世美的亲戚到钱塘县来了之后会闹事。

    “是吗?我爹可有什么打算?”听完袭人的话之后,秦允明淡然的问了道。

    “老爷应该是给了孙师爷一些银子,让孙师爷去打点了。唉,这算是什么亲戚,人活着的时候不见照应,人死了之后却跑来诈财,没天理!”袭人叹了一口气说道。

    “这是人的贪念作祟,没什么好说的了。”秦允明赖洋洋的说道。

    自从昨天从湖仙书社告辞,见到沈心茹最后的神色之后,他心中已经放松了许多。

    虽然这几天发生的事情都很麻烦,可毕竟还是能招架的住,他不相信就凭眼前这些伎俩,黄潜善能把自己怎么样了。至于黄潜善步步紧逼,这口恶气自己早晚就要报回来的,并且一定要让这厮十倍奉还。

    现在秦允明打算将这些烦恼的事情暂且搁下,反正他现在做什么都无益,还不如专心去打好人际关系。要不是此时已经过了正午,他必定赶到杭州城去见吴王了。

    这天傍晚,秦老爷在府上设宴款待了知县相公陈文深、师爷孙维正、主簿高彬等公府中人,以表示对方世美案支持的谢意。不过因为秦老爷知道陈文深不喜太过高调,所以宴请尽量从简,也没有让府上的秦氏亲戚来作陪,就连秦允明都没有叫过去。

    秦允明正巧想好好休息一番,明日早起前往杭州城去拜访吴王。晚上他就与袭人、挽汐和秋杏一同在园子里吃饭,不过当厨房送来晚膳时,忽然没什么胃口,只觉得这今晚的饭菜自己一个都不喜欢吃。

    “又是蛋羹?厨房就不会换个花样吗?”他怏怏的说道,自己自从穿越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好像吃的鸡蛋制品永远都是蛋羹。虽然以前不曾挑食,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在湖仙书社吃得太痛快了,所以口味还没能转变回来。

    袭人奇怪的看着秦允明,笑问道:“大郎,鸡蛋除了煮熟的,不就只能做成蛋羹吗?”

    一旁的挽汐和秋杏连连点头。

    本来她们吃的正高兴,现在秦允明不动筷子了,她们这些做奴婢的自然也不敢造次。

    秦允明哼了一声,说道:“谁说鸡蛋除了煮就只能做蛋羹的?还能做荷包蛋,也能和其他菜搭配在一起吃,比如番茄炒鸡蛋、黄瓜炒鸡蛋、紫菜鸡蛋汤等等等等!”

    袭人和挽汐、秋杏不禁面面相觑,满是疑惑之色。

    “大郎,荷包蛋是什么呀?番茄又是什么呀?”挽汐忍不住问了道。

    “荷包蛋就是……反正说是说不清楚的,至于番茄就是西红柿嘛。”秦允明连连说道。

    “西红柿?”挽汐依然是一副疑惑的摸样。她望了望袭人,袭人年龄最大自然比自己知道的多,可是袭人同样是奇怪的神色。

    秦允明哭笑不得,刚准备说“你们连西红柿都不知道吗”,可是回头又想,西红柿好像是十六世纪才被人类开始食用,在中国直到清朝光绪时期才把它当食物,在此之前一直都只是当作观赏物来装饰。

    中国的史书上最早有记载西红柿还是明末清初时期。虽然后来考古学家在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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