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到这,黄子风出了一身冷汗。
他就好像一只没头的苍蝇,低着头来回踱步,常阳在一旁看着,满脸紧张。要论谁是常阳最怕的人,远远轮不到当年的石牙,甚至都不是老酋长,而是黄子风,看见他突然如此焦急,大气都不敢喘。
黄子风不住摇着头,一切都是自己的猜想,如果就这样撤回首山,时机就浪费了。
“常阳!”黄子风终于停下脚步大喝。
“在!”常阳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回了一声。
这时候的黄子风,面色凝重,他抓住常阳的肩膀,紧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说:“这里交给你守着,记住,千万不要冒进,一旦发现异常,立刻带着所有人撤退。”
“好!”常阳颤颤巍巍吐出一个字,随即面色一苦,弱弱问:“那子风酋长,你要去哪里?”
黄子风点了点头,“我要去一趟北方,我离开的事情先不要让大家伙知道。”
事不宜迟,交代完了后,黄子风立刻拿出骨笛吹奏了起来。熟悉的笛声在四野飘荡,有鹿鸣应和,九色从一旁跑了过来。
翻身跨上九色的背,黄子风又深深看了一眼常阳,然后开始向着北方狂奔。
取出地图借着月色看,不停调整方向,他们奔向了有熊。凭九色的脚力,只需两天就能到达,探明情况后他才能放心。
天亮了,起风了,大森林犹如海波,荡起了一层层浪,发出悦耳的“沙沙”声。
穿过一片片大森林,淌过一条条河,已经奔波了一整夜,九色口鼻中喷出浓重的热气,它已经累坏了。
黄子风比它也好不了多少,他面色憔悴,眼睛里全是血丝,不过目光依旧凶狠而坚定。肩负着整个子归部落,无论多苦多累,也只能强撑着。
前方出现了一座小山丘,黄子风连忙摸了摸九色的脖子,在它耳边轻声抚慰:“再坚持一下,上去看看。”
九色不满的晃了晃耳朵,不过还是奔向了小丘。
这一路上,凡是遇到山丘,黄子风都要上去看看,对方假如真的要驰援东良曲部落,人必然不会少,大森林也遮掩不住。
其实这猜测有违常理,当下大翌的粮食也不会很富裕,怎么能在这冬春之交支持大军远征?
终于攀上了小丘顶端,九色累趴下了,黄子风连忙跳下来,向着北方眺望。
一眼望去,无论哪个方向,大森林都一直延伸到天尽头,景观毫无差别。
没看出什么来,黄子风决定让九色休息下,自己也吃点东西补充体力。
山风呼啸,带来阵阵暖意,这是南风,春天就要到了。
万物竞发的时节即将来临,挨过苦冬的动物们纷纷离巢,吹着暖风,抒发自己的喜悦。
远空传来一声清越的鸣叫,那是一只雄鹰在翱翔,乘着上升的暖湿气流,它根本不用扇动翅膀,就可以搏击长空。
看着远处的孤鹰,黄子风想到了自己,咬着一口烧饼怔住了。
就在这时,那只鹰的鸣叫声转为惊恐,下一刻,一个小黑点仿佛匹链,从森林中激射上高空,钉在了鹰身上。
雄鹰尖叫着下坠,黄子风连忙站起身向那边看,眼睛如锥子一般。
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成了现实。
第107章 逐日()
鹰飞在一百多米的高空,那支箭居然能将它射中,这份力道和准度,历数上下万年历史,也唯有大羿一人。
大羿来了!
黄子风瞪着眼睛死死盯住那方向,过了没一会,果然,一队装扮独特的剽悍弓箭手行了过来。他们约有百人,用的弓足有一米五长,人人额边都佩着一支赤红色羽毛,犹如烈火。
这就是大羿麾下最精锐的嫡系部队——浴火凤凰。
他们额边佩戴的羽毛不仅能表明身份,同时也可以起到准星的作用。
浴火凤凰们在林中穿行,没有任何人说话,傲气十足,虽没有排队列,却透着一股萧杀。
“怎么只有这么点人?”黄子风眉头皱得更紧了,浴火凤凰虽然厉害,可和自己的人装备有代差,凭这百人,根本无法撼动子归部落。
劳师远征,大羿不可能只为了解东良曲的围。
终于找到了大羿的部队,可黄子风心神更加不宁,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难道”黄子风霍然转头,看向南方,脸上瞬间布满了惊恐。
“不可能!”黄子风又慌张摇了摇头,大羿不可能有这样的实力,除非是
“九色!”黄子风大声呼喊,冲向九色,飞身跨了上去,“赶紧回家,快!死也要死回去!”
不管是不是真如自己所想,绝对不能冒险,后果可怕,必须得尽快赶回去。
九色也感觉到了事态严重,奋起余力,向着南面狂奔。
翌日,清晨,首山子归部落。
小白山正在淮水边钓鱼,目不转睛,部落里的陶器做的差不多了,他也难得清闲了下来。
公羊角坐在他身边,一脸谄媚,每次白山拎鱼竿他都大呼小叫。以前他曾后悔过,不过自从来到首山后,就确定自己跟随黄子风的决定太英明了。
这里吃得饱、穿的暖,还有华丽的木屋住,生活品质比在东夷部落里高太多了。有了好生活,什么太阳、凤凰他都不信仰,现在他只认子归祖宗。
还有个小祖宗白山。
白山在部落里地位很特殊,虽然年纪小,却很受爱戴,抱不到黄子风的粗大腿,抱住他的小腿也不错。
不过白山虽然不欺负他,可也不喜欢他,嫌他碍事,“去帮我到东面挖些蚯蚓来。”
蚯蚓还有,白山就是想支开他。
公羊角“暧”了一声,连忙拿起一旁的铁锹,沿着河边小跑向了东面。
一直跑出几百米后,公羊角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开始卖力的挖蚯蚓。
东夷人原本住在东海边,他小时候是在海边长大的,虽然现在如同生活在天堂,可他还是有点想家了。条条大水向东流,淮水也是,顺流而下,不知道要几天才能到大
思绪翻滚的公羊角一愣,他突然发现,东面的淮水上有一些小黑点。
踮着脚一打量,公羊角大惊失色,扛着锹,慌慌张张往回跑,大喊大叫:“不好了,白山小首领,灾祸来啦!”
凄厉的喊声惊醒了白山,他站起来向东望,白浪汤汤,什么都看不见。
“你在鬼叫什么?”白山火了,话音未落,一只手从身后抓住了他。
转头看,来的是个披着麻布的女人,头脸都遮了起来,看不出相貌。
“啊!您怎么下山了?”白山惊喜问。
这女人比白山高许多,她也看见了河面上那些黑点,眉头紧皱了起来。
那是船,许许多多的船!
“是东夷少昊王的人?”女人对着公羊角喝问。
公羊角不认识她,不过被威势所慑,打着哆嗦,话都说不清了,闻言跪在地上痛哭流涕,“那是少昊王的逐日海魂勇士,我们全都会死的!”
“闭嘴!”女人厉声大喝,转向白山催促:“赶紧去把要塞上的人叫回来,淮水里有强敌来袭!”
没人能想到,强大的敌人竟然会从水上来,黄子风他们离开后,绝大部分人都守卫着要塞,等勇士们平安归来,部落里几乎没人。
“那您”白山不舍得离去。
女人似乎怒了,大喝:“事关全部落,还不快去!”
白山被吓住了,转过身没命的跑。
“我”公羊角不知所措。
转向公羊角,女人沉声道:“你去部落里,把消息传出去,快!”
最后的“快”字,女人是暴喝出来的,公羊角被吓得在地上滚了几圈,爬起来跑向村里,不停撕心裂肺大喊:“淮水来敌!淮水来敌”
公羊角的破锣嗓子在原野上回荡,守在家里的人纷纷提着武器跑出门。留在家里的只有几十人,全都是老人和孩子,壮年男女几乎不见。
部落里的主力猎手全都出征东良曲部落,河边无险可守,根本挡不住。
再看向淮水里,东夷的逐日海魂已经清晰可辨,船足有二十艘,正在破浪开过来,已经能听见东夷武士们雄壮的号子声。
船都是用巨木挖空做成的独木舟,每艘船上乘坐二十人,人人都是身材高大肌肉肱结的武士,裸露出上半身,肤色黝黑。
他们不同于一般的猎手,并不使用弓箭,每人背后背着八杆扶桑木做成的标枪,排成扇形,犹如孔雀开屏。扶桑木质极硬,犹如金铁,遇水则沉,投出去势大力沉,可透水一丈。
被这种标枪投中,即便穿着青铜甲,也会被震伤。
他们的近战武器是一种海中巨鱼鳃骨磨制的弯刀,犹如月牙,长足有八寸,刃上带着天然的锯齿。
这一身武备,全天下独一无二。
逐日勇士们喊着威武雄壮的号子,划动船桨,破浪前进,速度比游鱼还快,转眼逼近。
部落里留守看家的孩子们穿着兽皮裙,背着练习用的短弓,拉着爷爷奶奶跑向淮水边,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别过来,你们全都去要塞。”一直站在水边的女人对着他们大喊,她娇小的身影衬着波涛,还有远处正在飞速逼近的东夷逐日船队,显得那般瘦弱。
人们也看清了水面上的情景,全都色变。
“可我们的家怎么办?!”老人们急得哭了。
第108章 勿翦勿拜()
家没了,可以重建,人没了,一切就都完了。
“赶紧走,去找你们的酋长,他会为你们指引方向。”女人急了,上去赶这些老老少少。
在他们背后,逐日武士的船队已经开始冲向浅滩。
东夷人本就比华夏人高大一些,这些逐日武士更加剽悍,他们个个矫若游龙,面目冷峻,仿佛山压过来一般;而对手,只有一群老者和他们的孙子辈。
“快跑!”女人大声喊叫,扶老携幼跑向北方,部落里的壮年人都在山谷要塞那里。
在他们身后,一艘艘绘满彩绘的战船冲上了河滩,船底和泥滩摩擦,发出急促的“呼呼”声。东夷人猛虎一般跳下来,手持弯刀扑向了逃跑的老人和孩子们,他们的脸上全都杀气腾腾,厚厚的嘴唇紧抿着,没有任何人呼喝。
孩子们一手牵着自己的爷爷奶奶,一手紧紧攥着肩背的短弓,跑得气喘吁吁。
不可能跑得过强壮如虎的东夷武士,刚跑进村庄,一位老人腿一软摔在了地上。他年轻的时候也许是位强壮的猎手,可岁月夺走了他的生命力,如今他连脚步都很难迈开了。
“快起来!”女人急了,抓住老人就要往自己的背上背。
她一低头,老人看见了她的脸,大吃一惊,“是你!”
“不!”下一刻,老人老泪纵横,一把推开了女人,又反手拽下了孙子背着的短弓,大声哀求:“求你,带着孩子们快跑,我这把老骨头反正也快入土了,就留在家里吧。”
有了他带头,所有老人都解下孩子们的弓箭,把幼童们往女人身边推,“拜托了,你们快走!”
东夷人就快要追过来了,女人恨恨跺了下脚,终于张开双臂,好像护雏的老母鸡,将孩子们往北赶:“快跑,谁都不要回头看!”
刹那间,孩童的啼哭震天撼地,所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