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膌ogo一样。
“对,就是鞋子,我做的!”云晓满脸兴奋,好像在献宝。
小姑娘一直都对他的穿着打扮非常感兴趣,经常问,也知道了鞋子、衣服、裤子都是什么意思,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做出来了!
这么前卫的原始人小姑娘,简直超乎想象。
“试试看,合不合适。”云晓将鞋子塞了过来。
黄子风接过这双很可能是人类第一双皮鞋仔细打量,做工很粗糙,甚至左右都不分,不过很实用,鞋底足足用了三层皮。鞋子有舌头,两边打着孔,穿着搓好的麻线,完全就是仿运动鞋的款式。
要知道,现在只有骨针和麻线,做到这一步,就相当不容易了。
原以为鞋子穿坏后,就只能打赤脚,没想到,居然还可以有鞋子穿。
这里的人脚下都有厚厚的老茧,即便是踩到了尖锐的东西都不怕,可他黄子风细皮嫩肉的,走草地都受不了。原本他一直在为这事发愁,不能走路在这里就是死路一条,现在这问题居然解决啦!
兴奋之下,黄子风立刻脱了自己的坏鞋,把这双新鞋套在了脚上,系好鞋带。还别说,大小肥瘦都刚合适,并且里面有毛,暖融融的,一点都不磨。
这下可把他给乐坏了,站起来不停的跳。
云晓有些疑惑,然后居然变戏法般又从筐里拿出一双鞋,套在了自己的脚上,和黄子韬一起蹦跶了起来,“为什么要跳?”
别看小姑娘没黄子风高,脚却比他还大一些,蹦的也比他高。
黄子风挺挫败的,摸了摸鼻子掩饰尴尬,“新鞋子要多蹦蹦,这样就会越来越合脚。”
“还真是,穿着鞋子好舒服啊。”云晓佩服万分,“你就和子归酋长一样,真的懂好多好多,我以后把这法子教给部落里的女人,让大家都穿鞋。”
看着脚穿皮鞋蹦跳的小姑娘,黄子风一怔,难道,先民穿鞋子的习惯,就是从自己这里开始的?
这实在是有点荒唐,不敢想
一番蹦跶下来,天也快黑了,云晓背上了自己的空藤筐,把黄子风不要的坏鞋装进去,挥着手倒退,嘱咐说,“你在这安心生活,我会经常来看你的,缺什么东西就跟我说,我去跟子归酋长讨。”
云晓走了,蹦蹦跳跳哼着歌,对她来说,穿鞋子的感觉可太好了,九色也跟在她后面撒欢。
“南风之熏
悠之我思
南风之时
心兮所往
”
听着逐渐远去的歌声,黄子风愣了一瞬,随即了然,雎鸠鸟就要下蛋了,芭茅花也要开了,各部落最重要的时间就要到来,小姑娘这是动春心了
这里的人,满十四岁后就算是成年,可以寻找自己的伴侣了。其实他也想找个伴的只可惜这里不会有女人喜欢他这个废物,反过来说,也没有合适他的。
黄子风今年二十三,而这里二十出头的女人,只怕都是好几个孩子的妈了,至于那些还没有伴的小姑娘实在是太小了,并且长相下不去嘴啊。
要说起来,云晓长得其实不错的,如果像后世那样保养打扮,绝对会是个美女,只可惜人家是全部落最漂亮的姑娘,又怎会看上他,再说,她才十六岁
“想这些干吗啊。”黄子风苦笑,收起纷乱的思绪,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难说,饱暖才思那玩意,还是先想法填饱肚子吧。
黄子风开始往自己的新家里搬东西,不管吃得用的还是工具,统统堆在巢的角落。然后他钻进去,珍而重之把新鞋子脱下摆好,躺下开始嚼葛藤,心里琢磨着,明天该换洗下衣服,都臭了
嚼着嚼着,累坏了的他咬着一截葛藤,就这样呼呼睡去。
九色回来了,抬头看了看巢,又啃了一会草,在巢下面蜷成一团也睡了,耳朵偶尔扇动,保持着警觉。
翌日清晨,黄子风被一阵阵歌声吵醒,睁开眼看,雾霭那边的茅河畔影影绰绰有许多人正在唱歌。伴着歌声,还传来阵阵“关关”鸟鸣,那是雎鸠在求偶。
“唔”黄子风这才发现自己嘴里还咬着一截葛藤,连忙拽出来,把头伸出巢门向那边看。
对于各部落来说,这一段时间可是大日子。
由于这时的部落都很小,未免乱了血统,所以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这从生物学角度来说非常必要;尽量保持遗传多样性,才会有更好的后代。
至于一夫多妻制,那是人口大集中后的产物,现在几乎不存在。
这时候也没有理学,男女恋爱自由,每年的这个时节就是求偶季。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部落之间所有争斗停止,即便是敌对部落在野外遇见,一般也不会兵戎相见。
没有什么比繁衍后代更重要嘛。
当然,男女结合也不仅限于这一段时间,只不过现在更有象征意义,类似于节日。
太阳渐渐升起来,雾气逐渐散去,河边的景象显现。在西岸,也就是黄子风这边,站满了年轻男子,东岸则是部落里的单身女人们,他们相互唱着情歌,有问有答,挑选着自己的伴侣。
女人们手里都拿着一个编织好的芭茅草头环,一旦选中了心上人,就让他过河,然后替他戴在头上,两人自此后就是同命鸟了。
歌声优美动听,黄子风看得出了神,下意识拿出那根骨笛,凑在嘴边吹了起来。
第9章 山有扶苏()
咕!
骨笛发出刺耳的怪叫,把黄子风给吓了一跳,他原本会吹笛子的,不过这种骨笛却吹不起来。
当初就是为了接这根骨笛才摔下深坑穿越的,对这东西他的感情很复杂。
这根笛子是用鹤类涉禽的腿骨磨制的,可以肯定是诞生自新石器时代,不过让他诧异的是,这根笛子居然有七个孔,也就是说,可以发出完整的七声调,和后世的乐器一样。
难以想象,在远古时代,先民们就可以吹奏出真正的乐曲,只可惜,笛子被自己带来了这里,否则完好出土的话,必然会引起轰动。
正自感伤,河边传来一阵嘈杂,转头看,原来是云晓也来了。
这个仪式部落里凡是单身男女都能参加,哪怕是鳏夫寡妇,云晓今年十六岁,还没有男人,来参加顺理成章。
小姑娘今天洗的很干净,头发还有点湿,穿着一身合体的兽皮长裙,腰间用麻绳扎着,脚下还穿着她自己做的兽皮运动鞋,容貌清丽又带着野性,格外出众。
和别的女人一样,她也抓着一个茅草头环,大步走到了东岸边。
西岸边的男人们全都瞪大了眼,尤其是石牙,他赶紧挺了挺壮硕的胸膛,把手里的野花束又捧得高了些。
下一刻,人群传来骚动,云晓并没有按照规矩站在东岸边对情歌,而是直接踏上独木桥,大步走向了对岸。
正常情况,今天这个桥是男人走的,她怎么
众人不解的目光中,云晓嘴里衔着一根草茎,轻轻哼着歌,目不斜视,竟然把那个应该献给情郎的茅草环戴在了自己头上,径直下了桥。
“你们继续,我是去找子风玩的。”撂下一句话,云晓潇潇洒洒走了。
所有人目瞪口呆。
在部落里,没人不喜欢云晓,她率真、勤劳又善良,而且心灵手巧,所以她的举动只引起了一阵笑声,大家对此都不在意。唯有石牙,他手捧鲜花,回头看着云晓走向那座古怪的吊巢,眼睛瞪得浑圆。
大家对于云晓的举动更多是不解,这里的男女满了十四岁就可以成家了,绝大多数人都是当年就立刻找伴;可云晓不但已经连续两年不找伴了,今年还不找,难道,部落里就没有她看上的小伙子?
要知道,子归部落的男人很少,男女比例差不多二比一了
云晓看见黄子风的时候,他正坐在吊巢边摆弄着骨笛,聚精会神。
“你会吹笛子吗?”云晓轻轻巧巧一跳,和黄子风肩并肩坐着,随口问。
黄子风被吓了一跳,等看清后,忍不住指着她的头顶大笑了起来,“你怎么把这个戴在自己头上了?”
被云晓狠狠瞪了一眼,黄子风讪讪止住笑,点了下头,“笛子我倒是会吹的,可这种骨笛不会。”
云晓依旧没好脸色,她一把夺过骨笛,找了找位置,凑在嘴边竖着吹了起来。
悠扬而古雅的乐曲在林间回荡,如泣如诉,云晓的十根手指如葱兰,在笛孔间跳动不止。
黄子风听得如醉如痴,又颇为震撼,想不到,这个时代居然就有这么优美的乐曲了。不过随即又了然,既然能创造出这么复杂的乐器,就自然会有与之相对应的乐曲,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通过观察,黄子风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这根笛子在第六和第七孔之间还有个小孔,他以前一直以为是损伤,现在发现,这个孔自有妙用。
“你怎么不去找个伴?”云晓放下笛子问。
黄子风叹了口气,“我这么没用,人家恐怕宁愿做野人也不会愿意跟我的。”
这里说的野人,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野人,雎鸠鸟鸣叫的这段时间里,在本部落找不到伴侣的男女,可以去野外游荡一段时间,如果碰见其他部落合适的,也可以结合,这也是一种遗传交换。
听见这话,云晓沉默了,黄子风其实说的是对的,她们女人在一起干活聊天的时候,的确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宁愿去别的部落找,也不会跟黄子风。这也可以理解,一个连养活自己都困难的男人,又有什么资格找伴侣?
“你又为什么不找?”黄子风问出了同样的问题,和他不同,云晓是子归部落里的明珠,没有小伙子不喜欢她的。
听见这问题,云晓憨憨一笑,“是你说的啊,我还小,女人应该过了二十岁再找伴侣。”
黄子风被呛住了,刚来部落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的他的确跟云晓说着这样的话,没想到现在被用来反驳自己。
接下来,是一段难言的沉默。
茅河边仪式进入了尾声,男人们被一个接一个叫过去,戴上了茅草头环,等回到部落禀报给子归酋长后,他们就将住在一个巢里。
部落里男人太少了,这些单身男子全都找到了伴,只是少了一个人,石牙不见了
雎鸠鸟鸣叫在春夏之交,不但代表繁殖季,同时也预示着雨季来临。仪式刚结束,温暖的毛毛细雨如期而至,为大森林带来生机。
云晓想到了什么,跳下来慌慌张张向回跑,“哎呀,我的麻还晾在外面,赶紧回去收。”
目送花瓣一般的小姑娘离去,黄子风抬头感受了下雨丝,心情放松了下来,春雨来了,万物蓬勃,自己接下来一段时间的日子应该不会难熬。
这一场雨下来,野菜会抽芽,竹笋会破土,各种菌类全都探出了头,食物会非常丰富。动物们选择在这个时节繁殖后代,自然是有道理的,一年当中,现在是最好的时光。
吊巢边,九色一刻不停吃草,都啃秃一大块地皮了。它似乎不敢远离黄子风,就在这一片吃,每吃一会就回头看他一眼,仿佛生怕他会突然消失。
黄子风看得得趣,嘴角不由勾了起来,小家伙太可爱了。
忽然,他发现了什么,眼睛渐渐直了;只见被九色啃秃的地方,露出的泥土颜色灰白,呈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