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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立刻整顿,跟在黄子风后面开始小跑,依然姿态高昂。
其实现在那些魔人已经有些不稳了,他们眼中的迷茫逐渐被凶狠代替,有些蠢蠢欲动,看向自己的同伴。这时候要是有人突然杀过去,保证万人相随。
然而,他们没有组织纪律,并没有人及时站出来,包括他们的大首领塔邦。
一直等到子归部落的军队跑进了山林,魔人们才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对方几十人杀了他们好几百,然后扬长而去,而他们被打怕了,居然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对方离开。
“当啷”一声,一把石刀掉在了地上,那名魔人一屁股坐下,抱住了自己的脑袋,看着自己的刀发呆。
如果说被对方打怕是第一次打击,让对大摇大摆离去就是更大的打击。
往日他们自认凶残,可今天,他们彻底败了。
塔邦在簌簌发抖,也不知是害怕还是生气。
“大首领,怎么还去不去”
身旁有人小声问,仿佛生怕触动了什么。
塔邦恶狠狠转头看了那人一眼,做了个深呼吸,果断下令:“召集更多的人来,包括女人和孩子,我们这就沿着水,打下梅山,把九黎变成我们的狩猎场!”
塔邦不承认失败,也无法接受。
“黄子风!”几乎是从牙缝里蹦出这个名字,“我要和你拉错!”
“拉错”是他们的话,意思就是决斗,恼羞成怒的塔邦决定,将来要以一场决斗洗刷今天的耻辱。
前提是还能碰到的话。
“跟着我走,杀死一切见到的异族人。”转向族人们,塔邦的面目扭曲狰狞,“不要再害怕,我们是毒蛇,而他们不过是我们的猎物,他们更怕我们!”
随着塔邦的咆哮,魔人们眼中的凶光逐渐被激发了出来,大声咆哮,直冲九霄。
森林中,黄子风微微皱了下眉。
如此冥顽不灵,他们真的想要被灭族?
若是他们罢手也就算了,要是九黎真的糟了大难,黄子风决定,回部落引兵前来,将这个邪恶的种族彻底从人间抹掉。
耍狠?除了这你们还有什么?
“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办?”阿云在一旁问。
黄子风沉思片刻,苦笑着摇了摇头,“还是只能迁离。”
若是再遭遇,黄子风有把握能再一次打击这些侵略者,可他的人手太少,根本不足以保护这里的黎民。
“一路收拢遇到的黎民部落,我们要把所有人都团结起来,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不怕凶恶的敌人。”黄子风缓缓道。
自己终究会离去,这里的人想要自保,归根结底还是得要靠自己。
这时代的九黎人和后世完全不同,性格特别温和,这固然是优点,可很容易被敌人逞凶侵略,包括后来的三苗也同样是这个问题。
从九黎到三苗,他们一再被人残杀、奴役,最后还被安上了个蛮夷不服教化的恶名,当真是可悲又可笑。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这话一点不假。
“回去后,全飞云寨接受军事训练,无论男女老幼,都要学习怎么作战。”黄子风叮嘱。
短期的军事训练其实效果不大,不过总好过没有。
鸢飞和白山在九黎,爱屋及乌,他对这里也有了感情。就算没有食人族的入侵,他也打算加强下这里的民风,以应对后来长达两千年的屠戮,尽管这一幕他未必能看到。
第314章 人民战争()
梅水不宽,只有几丈,不过水流湍急,白浪翻滚,蜿蜒流过飞云寨前,一路穿山越谷,最终汇入云梦泽。
在他面前,一群群飞云寨黎民跑过,他们抬着一块块山石,抛进了激流里。
这方法简便且有效,水面上全是白浪,根本看不清水下的状况。按照黄子风的计划,首先要破坏那些魔人顺流而下,这是第一道防线。
在他身后不远处,子归人正在带领黎民们修筑防御工事,将灌木篱笆改成原木城墙。魔人的武器装备还不如以前的东夷,单凭这道围墙就足矣抵挡住他们,这工程首山人熟门熟路,进行的很顺利。
一条窈窕的身影走了过来,那是浮萝提着个罐子,为他送吃食。
罐子里装着一些颗粒状的籽实,用火炒过,散发着浓郁的香气。这是野花生,后世人一直以为,花生是南美洲作物,明朝才传到了中国,其实这观点大谬,中国在上古就有原生的花生,并且在二十一世纪发现了相关文物佐证。
风桐对妻子点了下头,抓一把花生一个个丢进嘴里吃了起来,眼睛依旧紧盯着施工的黎民们。这一次事关他们的生死存亡和梅山女神安危,不分男女老幼,所有人齐上阵,全都拼了。
“浮萝,我回神农部的时候,你就跟着子风可好?”风桐忽然说。
浮萝愣了下,摇了摇头,“夫君说的哪里话,还记得老酋长当初的叮嘱吗?他老人家让我们要学鹌鹑鸟,不做薄情鸳鸯,夫君莫非想弃我而去?还是家里早有妻子?”
后世喜欢用鸳鸯来形容夫妻之情,可在这时代,鸳鸯却是薄情的象征。这种鸟看上去漂亮又恩爱,可一旦遇到灾难,从来都是分头飞,才有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说法。”
与之相对,鹌鹑一旦结为夫妻,死不分离,若是其中一只被猎人抓走,另一只会一直紧紧跟随,哀鸣一路,至死方休。“鹑之奔奔”这句话远古就有,一直流传到先秦时代,方才被逐渐浮华的世界抛弃。
“夫妻如鹑之奔奔,居则同巢,离则同飞。”这段最朴实而又真挚的爱情描写,在这时代经常出现在人们的口中,后世却被嫌弃。
浮萝这番话说的很重,风桐不由脸一红,连忙摇头,“浮萝说的哪里话,我在家乡并无家室,不让你去是怕”
“夫君不怕,我又怕什么?若有难,同赴就是了。”浮萝打断夫君,满不在乎说。
其实也非不在乎,只是什么都比不上夫妻在一起重要。
风桐不再相劝,点了点头,看向梅水上游,黄子风和武士们也该回来了吧?不知他们可都还安好。
思忖间,风桐站起了身,面上涌出兴奋。只见那边森林里走出来两头麋鹿,正是黄子风和紫草他们。
紧随其后,大部队鱼贯而出,队形整齐,斗志昂扬。
这般,自然是打了胜仗!
看见武士们雄赳赳归来,所有人撂下手里的活计,大喊大叫着迎了过去。
人们将子归武士围起来,挨个打量,发现不少人身上伤痕累累,当场许多人心疼的哭了起来。
“阿达!”
看见了自己的父亲,阿云急急忙忙跳下了,抓住了阿木,低声说起了在明山的所见所闻和经历。族人们全都聚集了过来,听着阿云诉说,闻听魔人当真上万,个个面无人色。
当听到黄子风只带着这么点人居然就把上万魔人杀退,还斩了好几百,他们顿时惊为天人,再看向武士们,神情中满是崇拜。
一般来说,魔人的体格不如黎民,可战斗力却要强一些,毕竟他们比对手凶残。而黄子风居然只用几十人就打败了上万人,简直超乎想象。
不过转念一想,人家可是梅山女神的夫君,神人级别的!他部下的武士自然也非同寻常。
“黄子风大酋长,你看我们能不能”阿木看着黄子风,面露难色。
黄子风明白他的意思,所谓故土难离,这时代的人迁居绝对是很艰难的事,并且很难避免死伤,能不搬家自然是最好。
黄子风摇了摇头,“我能打败魔人,却保不住你们。”
这话说的很直白了,杀人容易救人难,黄子风只带了百名武士,就算人人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在上万魔人的围攻中保得飞云寨周全。
迁居在所难免。
“大家赶紧布防吧,魔人就要来了。”黄子方叮嘱:“从现在起,飞云寨不分男女老幼,全都是武士,跟随我的人作战,你们一定要听指挥,万不可私自行动。”
飞云寨黎民已经将黄子风当成了真神,对他言听计从,所有人点头,有些人甚至跪下来膜拜。
看见大家一体同心,黄子风放心了,别看这里人不多,只要能拧成一股绳,照样能打败豺狼。
“大家都站好,现在就开始编队,被领走的人就是我子归武士,认好自己的首领,千万别弄错了”黄子风大声呼喝,想要有战斗力,第一步必须要建立起秩序来。
黄子风就地整顿,黎民们立刻全都站住,脸涨得通红,就要成为勇士的一员了,人人兴奋。
生死存亡一战,所有人不能置身事外,这次就连驼背老人和年幼孩童都要加入大战略当中。
计划在路上就制定好了,武士们立刻出列,去挑选自己的部下。
“你,你,还有你们,全都跟我来。”
武士们大声呼喝,挑选部下,很快全飞云寨就被分成了一支支小队,在新头领的带领下站成一个个小方块。
领队武士大吼大叫,纠正他们的站姿和位置,从现在起,大约有三天时间,将要突击训练黎民们。
耄耋老人拿起了木棍,还不到大人腰的孩童背上了自己的训练弓箭,努力按照武士们的要求做,无一人不耐。
黄子风点了点头,喊道:“暂时不需要所有人上战场,留下一半人继续修防御工事,老人和孩子去田里收割庄稼,手巧的女人都去编织麻袋,我们要很多很多!”
第315章 最凶狠的善良()
人员安排好后,立刻动了起来,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展开了工作,效率比原来高多了。
梅水边,一队队人往激流里下抛江石,武士们大声指挥,石头抛得又匀又密。飞云寨的防御工事开始按分段施工,彼此喊着号子展开了竞速赛,热火朝天。
“子风啊子风,你当真是天生的酋长啊,当年老酋长看人实在太准了。”风桐不由感叹,黄子风回来后,大家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这就是所谓的人格魅力。
黄子风微微一笑,跳下九色抓住了风桐的手,“陪我去看看庄稼吧。”
两名年轻人手把着手,并肩走向部落水田方向,意气风发,旁人不由行注目礼。
水田在飞云寨西面,大约有十亩,专门用来育种的,还没有规模种植。这些稻谷无论如何也要带走,否则从头再来,又得耗费一年时光,不知会有多少人挨饿。
时值初夏,正是早稻成熟的季节,稻谷已经饱满,只是还泛着青色,没有完全成熟。可时不我待,必须要立刻收割,然后翻晒好带走。
一旦魔人来袭,这些稻子要么烂在地里,要么被他们吃掉,全糟蹋了。
水田里的水还没有完全晒干,下面全是烂泥,老人们用磨制的石刀在田里收割,烂泥一直漫到小腿肚,举步维艰。他们每割下一捆稻子,就用草绳捆牢,然后递给等在田埂上的孩童。
那些小孩子根本不顾戳得慌,抱着还泛青的稻子跑到清出来的晒谷场上,将稻谷小心翼翼搓下来,不敢浪费一粒。
看着这些孩子们,黄子风不由想到了当年首山的孩子,感慨万千,这么好的孩子们,不该经受战乱的。
只可惜,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历史无数次证明,善良这种美德对有些野蛮的族群来说,就是软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