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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这么多人就行了。”
穿越过来的秦昊只是个少年人,他的身体还没有发育完成,被叶灵山改扮成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模样,看上去就是那种营养不良的病鬼。
再看看其他的人,也都是面黄黄的样子,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带着一股股难闻的酸臭味,更有甚者,那两个赶马车的,竟然坐在马车上捉虱子。
马车上的货物也看了,都是些不值钱的坛坛罐罐,里面装的都是些快要发霉的茶团,马车的角落里,还倦缩着一个客商,把头埋在底里,看上去好像是睡着了。
梁山的四家酒店,除孙新开的那家算是比较正规的外,其他的三家,那都是黑店,操的都是自己没上梁山前的老本行。
但他们这些人也有个规矩,那就是对富商富户,不管来多来少,不但越货,还要杀人,但对一些没钱的主,则放他们过去。
对于他们这个规矩,秦昊是知道的,所以,从一开始,便在那儿扮穷,加上他们那一身的穷酸味,倒也没引起那店小二的注意。
反倒是非常不耐烦的要赶他们入客房,免得影响他们正常的生意,对店小二的催促,秦昊也没有争辩,只是唯唯喏喏地让张毅将马上那个快要睡着的冒雪扶起来。
当店小二看清冒雪时,顿被眼前的这个人惊呆了,只见这个人又矮又瘦身上没有八两肉不说,脸上额头嘴辱上到处都是脓疮,他刚才哪里是在睡觉,他明明是在躲人。
“你……你们不能住店!”店小二一看,哪能让这些病夫住进去,这要是传染给其他的人,那还得了?
秦昊面露难色,苦苦地哀求道:“小……小二哥,你……你就可怜可怜我们吧?我们已经投靠五六家店,都没人肯收留,听说这家店是梁山那个急公好义的及时雨宋江开的……”
那活闪婆王定六在未上梁山之前,是在扬子江边开酒店为生的,只因仰慕梁山这才投靠梁山,本身并无多少恶迹。
此番正在柜台后整理帐目,见秦昊提到及时雨宋江,又见他们一行人实在可怜,没等秦昊的话说完,便对那店小二道:“这客人有难,前来投奔,此般外推岂不坏掉宋江哥哥的名声?”
王定六既然发话,那店小二只能遵从,将他们引至后院的柴房,极不高兴地道:“这儿有间房,你们就将就着住吧,如果要什么吃的,你就到前面去取,别指望我们会送过来。”
说完之后,也没把他们安顿好,就像逃瘟神似的,如兔子一般地逃离了,杨再兴见此,对着他的背影一声冷哼,“这个店小二,如此势利,真是死不足惜。”
势利之人,固然讨人厌,但却不是死罪,秦昊也只是笑笑,没跟他争辩,稍微安顿后,便来到前堂拿走刚才叫的馒头,临走还不忘对那店小二说声谢,显得甚是卑微。
阴暗潮湿的柴房,就是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既没人来探望,也没人来过问,秦昊他们也乐得清闲自在。
只是那田小倩,从小就是在金银窝中长大的,此刻让她穿着破旧的衣服,还住在这个发霉的房间里,着实让她感到极不适应,总觉得不舒服。
见杨再兴马扩他们都躺在柴堆里睡觉,那些柴堆不但有些发霉不说,还有些虫子在里面钻来钻去,心里有些发毛,来到秦昊的身边,期期道:“秦昊,他们可以睡,你不能睡!”
“我为何不能睡?”对田小倩这个要求,秦昊感到有些奇怪,眨巴着眼睛,望着田小倩,不解地道。
“你……你得帮我捉虫子!”田小倩轻咬着嘴唇,说出她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捉虫子?”秦昊不禁哑然失笑,跟田小倩认识这么久,知道她武功高强,天不怕地不怕,却没想到尽然怕这小小的虫子。
女人呀,就是女人!
就在秦昊在心里暗暗感叹女人的时候,突然意识到,眼前这个田小倩不就是女人吗?
当他意识到这个问题,再看田小倩时,见她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这哪里是那个武功高强的富家女?分明就是一个受气的小媳妇!
第八十一章 意外收获()
夜,总是在平静中透着不平静。
当杨再兴马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半时分,田小倩是真的没睡,秦昊也真的在帮她捉虫子,见他们醒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谁也没有说上一句话。
正当二人准备出去的时候,却见猴子无声无息地钻进来,跟随他而进的,却是位身形魁梧、梭角分明的老者。
他的衣服有些破烂,白色的内衣上遍布血痕,神情看上去虽然有些疲惫,但仍掩双眼中那股鹰一般的光茫。
这个人秦昊虽然没见过,但隐约已猜到几分,而马扩在少年时,曾随父亲征讨过西夏,当时的主帅就是眼前这个魁梧的老者。
没错,眼前这位梭角分明的老者,正是官拜太尉的童贯童太尉。
当童贯进来时,大家都在那儿面面相觑,眼前的情景,的确出乎他们所有人的意料,秦昊当初猴子跟浪花来梁山,原本不过是踩点。
却没想到这个猴子偷鸡摸狗惯了,竟然从梁山的大牢中偷出个大活人来,这个结果的确让大家既愕然又惊喜。
特别是马扩,面对自己的老上司,真的有些激动,当即上前施礼道:“小将马扩,见过太尉。”
“马扩?”童贯将目光凝聚在他的身上,点点头道,“你就是马政的儿子马扩,政和八年的武举?不错不错,果然虎父无犬子,几年不见,摇身一变,竟成将军了。”
赞过马扩,随后将目光落在秦昊的身上,微微点头,缓缓地道:“你就是那个登州学子秦昊?果然是英雄出少年,不但敢用计劫杀赵良嗣,还敢带着几十个人闯梁山。”
劫杀赵良嗣?秦昊听到童贯提起,估摸着赵良嗣在临出海前,将自己的情况向童贯做了汇报,当即走过来,简单地行个礼,笑笑道:
“英雄出少年?恐怕在童太尉的心里却不是这样想的,而是胆大包天,只怕连死字都不知是怎么写的。”
童贯笑笑,在他的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手捋胡须沉吟着道:“英雄出少年也好,胆大包天也罢,如果没有你的胆大包天,本太尉现在还在宋江的大牢里呢。”
他没有谢秦昊的救命之恩,在他堂堂的太尉身份,向一个承信郎谢恩,这话总有些说不出口,这个恩记在心里就是了。
北山酒店,梁山脚下,这里绝不是久留之地,秦昊也没再跟他废话,当即吩咐张毅去将李立杀了,王定六捆了,随后转过头来道:“冒雪二胡小龙,你们三个送童太尉回东平府。”
“慢着?你刚才说什么?让他们三人送本太尉回东平府,那你们去哪儿?”童贯见秦昊没有亲自护送自己,只派出两三个手下,心里觉得奇怪。
秦昊微微一笑,解释着道:“咱们在来梁山之前,曾将梁山的大部人马引向海州,想那海州知府张叔夜,也非易与之辈,必将杀得梁山人马大败,此时,正好劫杀败退之敌。”
童贯虽然是太监,却也是领兵之人,在他的前半生可谓战功赫赫,官拜太慰,领九镇兵马,他读过书,练过武,全身皮骨如铁,称得上文武双全之人。
此时听说秦昊要劫杀败退之敌,正好出出胸中的这口恶气,顺便看看这帮搅得宋江睡不着觉的少年郎到底只是一时勇气,还是真有本事。
捋须晗首,当即表示,“这东平府,咱们就不回了,本太尉就随你们去海州,倒想看看你这登州学子,放着好好的书不读,却偏要学那班定远,投笔从戎。”
秦昊笑笑,淡然地道:“童太尉说笑了,秦昊何德何能,敢比那汉时班超?只是位卑不敢忘忧国,在大战来临之即,想为大宋百姓做点事而已。”
“好个位卑不敢忘忧国!”
童贯手捋胡须,望着眼前这个在自己面前仍然不卑不亢的少年书生,心里也多了几分喜欢,缓缓地吟道: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男儿本自重横行,岂让儒冠误此生。这首词是你填的吧?”
秦昊不敢据功,据实回道:“这首词非秦昊所填,而是在一本书上看来的,觉得大气斐然,便记下了。”
童贯点点头,不再说话,如鹰的目光在众人的面上缓缓扫过,那凌厉的眼神如钢刀似的,在众人的脸上刮来刮去,总有种让人如芒在背的感觉。
秦昊站在那儿,总给人一种气定神闲之感,对童贯这个当朝太尉,权倾天下的人物,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感,既不亲热,也不生疏。
作为千年后的人,秦昊当然知道此人的最终结局,也知道此人的行为种种,他来梁山救童贯,那只是一锤子的买卖,除要让他承自己一个人情外,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原因。
那就是赵良嗣的平燕策,这件事自己既然没法阻止,那就只能参与其中,此事无论如何都得有个主事之人,这童贯虽然不是东西,但这件事离开他,还真有些难办。
这姓童的既然愿意跟着自己,那就让他跟着好了,这北山酒店,梁山的前沿哨探,既不缺牛车,也不缺战马。
为避人耳目,杨再兴跟马扩都将自己的战马用来拉车,此番用不着了,当即拉着战马来到清水池旁,将马身上的伪装清洗干净,套上马鞍,从破竹竿中抽出银枪,飞身上马。
童贯一直捋着胡须,看着英威不凡的杨再兴,由衷赞道:“不愧为杨家后人,果然神威天降!”
杨再兴不同于秦昊,他压根就没想那么多,对童贯也一直是不愠不热的,心底的厌恶在脸上也有少许的流露,对童贯的赞叹,也装着没听见,而是一马当先地走在前面。
童贯这人,为官虽不咋地,但他是真有气度,对杨再兴的表现,也只是呵呵一笑,并未放在心上。
张毅在处理完酒店的琐碎人物后,从马厩里牵出战马,一人一匹。
童贯牵过战马,二人不说,飞身直跃而上,他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家,身手竟然如此的矫健,刚才还真是小瞧他了。
这一行人中,只有秦昊是书生,骑马对他来说,还真有些为难,田小倩见此,忽地窜马过来,一声轻笑,便将秦昊拉到自己的马上,坐在自己的前面。
秦昊坐在前面,闻着那股少女的芬香,感受着后背那个软绵绵的东西,竟然有些醉了。
第八十二章 绝世荣耀与杨家银枪()
从梁山到海州,相距八百里。
秦昊没有直插海州,而是在泗水城跟先前派出的军队汇合,如果梁山人马败退,这里将是他们的必经之地。
秦昊他们来的正是时候,休息不到两个时辰,便见前方烟尘滚滚,梁山败军如潮水般地朝这边涌来。
泗水城外的夹龙沟,秦昊他们早就设好埋伏,当梁山的败军刚至夹龙沟的时候,卢俊义便深知不妙,险地莫入,这是兵家大忌。
当即发令制止,但兵败如山倒,梁山贼寇多为土匪组成,而且来自不同的山头,令行不止,徒呼奈何,情急之下,接连射杀数十名士兵,事情才稍微有所好转。
有所好转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们站在那儿不动,听候卢俊义的将令,而是不像刚才那般乱哄哄的,挤在入口,相互推搡,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