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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分出四成利,剩下的,皇室独占四成,王府占两成。”
这是叶千歌提前就想好的。
“这么多?”
四成无疑是很多了,徐亦婵本以为叶千歌只是分出小部分的利润,最多不超过两成。
而今看来,他是认真的。
“是有点多。”叶千歌心在滴血。
四成,将来若换算成收入,至少上千万两白银。
甚至更多!
“但不管怎样,先狠狠捞一把!”叶千歌狠狠道。
实际上,惧怕水泥研制之法泄露,多是怕敌国获得,反而形成掣肘。
这是一件利器,利用的好,利国利民,出其不意。
“怎么捞?”徐亦婵对于让利四成,心中很不舒服。
“这个,你等着看好戏就成。”叶千歌嘿嘿道,“对了,赚的钱,捞到的银两,我会用来修路,你就别惦记了,也不用财政拨款。”
这样的好事,徐亦婵怎会拒绝,忽然,她眸光一闪,“你是要招用流民?”
叶千歌暗赞一句,女皇大人才思敏捷,脑子转的太快了点。
“就我那些银子,可养不活上万的流民!”
这个月快过完了,城外的流民还有两三万!
每日施粥,便是一笔巨大的支出。
叶千歌虽有上千万两,但入不敷出,长此以往,也禁不住这般消耗。
好在如今,蜂窝煤渐渐盈利,鳖山的矿场已扩大了数倍,招用了三千人!
还另外开辟了三处矿山,每日生产的蜂窝煤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而且还在不断增长。
为此,叶千歌还着人去江南一带,疯狂收购石炭矿山,虽不至于垄断,但胜在物美价廉。
实际上,蜂窝煤刚兴起不久,市面上便出现了仿品,但都比叶府的蜂窝煤贵。
叶千歌主张薄利多销,况且,他投入大量银两,将厂棚设施,都进行了改良,还专门让能工巧匠,设计专属的简易机械,提高效率,使得成本一降再降。
一文钱五个蜂窝煤,这是其他商贩难以达到的。
之前,许多商贩以为叶府为了抢占市场,不惜血本,却不知叶府丝毫没有涨价的势头,故此,许多商贩撑不下去,只得另谋他路。
说到这一点,徐亦婵抿了抿唇,不再多言。
沉吟良久,徐亦婵道:“朕可再让利一分,扩大水泥厂规模,明年,朕要重修灵州以及洪州边防要塞,包括城墙。”
叶千歌笑了笑,摆摆手,颇有点意外,道:“不必了。”
“父亲身处北疆,作为儿子,我怎会忘了他。”
“况且,仅仅修建要塞和城墙,也要不了多少水泥。”
大徐拒敌,凭靠是一个个军镇,但要塞的防御力,不可忽视,有着天然的优势。
“对了,七日后,要去尘光寺,你准备一下。”
叶千歌轻轻颔首。
旋即,二人寒暄一番,徐亦婵便缓缓出了门去。
叶千歌伸个懒腰,便觉肚饿,大手一挥,唤来一桌美味佳肴,摆满整整一桌。
已经到了深夜,吃完之后,叶千歌便打着哈欠,心满意足的躺回床上。
时间飞快流逝,转眼七日悠悠而过。
今日,当今天子要同帝夫去尘光寺一事,传的沸沸扬扬。
不论是宫内宫外,都热闹非凡。
叶千歌一早便被绿芷叫醒来,然后,便麻木的接受十几名宫女装扮,穿衣的穿衣,穿鞋的穿鞋,甚至还要化妆。
端来胭脂水粉,就往叶千歌娇嫩的肌肤上抹去。
叶千歌吓了一大跳,哥们才十七岁,正是颜值巅峰之际,哪还用得上这些东西,便果断拒绝了。
忙了一个时辰左右,叶千歌站在铜镜面前,左看看右看看,指了指镜中之人,道:“哎,你果然是最帅的。”
“这么帅,还这么多金,你还让不让其他男人活了——”
噗,一旁的宫女太监闻了,忍不住大笑起来,连半点礼仪都不守了,绿芷更是笑得花枝乱颤,热泪盈眶。
昂头挺胸出门去,便见徐亦婵早已梳洗好,穿着的不是龙袍,而是一件墨绿色的长袍,上身披着一件大衣,青丝平开,垂至腰间,两缕长发从耳际垂下,没有金钗玉簪,也没有金饰银饰,显得淡雅而朴素。
叶千歌的装扮,完全是为了映衬徐亦婵的,是一身米白色的长衣,青丝长发束着玉冠,继而披洒双肩,显得极为干净利落。
俊逸的面孔,少了几分锋芒,多了一分儒雅和从容。
这哪还是一个纨绔子弟,分明是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
徐亦婵细细打量了他一番,眼中划过一道异色,嘴角微微一翘,便率先往前而去。
方出了飞霜殿,迎面而来一行人。
“儿臣见过母后。”
“都起来吧。”
慕容清婉满脸慈祥,笑容满面的看了看徐亦婵,又瞟了瞟叶千歌,不住的点点头,连连称赞,道:“婵儿娇媚美艳,千歌丰神俊逸,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徐亦婵闻了,面上划过一道羞意,偷偷瞟了叶千歌一眼,见其目光投来,便匆忙扭过头去。
“母后目光如炬,所言极是。”叶千歌笑嘻嘻道,很是大言不惭。
徐亦婵嘴角一抽,白了他一眼。
慕容清婉佯装不悦,道:“千歌,近来你鲜少来永乐宫请安,可还将哀家放眼里。”
叶千歌表情一愣,连忙弯腰,正气凛然,道:“儿臣岂敢只将母后放在眼中,而是放在心里。”
徐亦婵轻吸了口气,这么肉麻的话,他是如何说出口的。
慕容清婉绷不住了,忍不住笑骂一声,“一大早,嘴上抹了蜂蜜一般,就知道说好听的哄骗母后。”
“这宫中,傲月和玄月常年在外,难得回宫,婵儿每日国事繁忙,你若无事,便多来永乐宫,陪母后聊聊天,消解寂寞,母后正好有些事情要交代与你。”
“喏,儿臣记下了。”叶千歌连忙道。
“母后,婵儿以后多来永乐宫,与母后聊天解闷。”徐亦婵心头一颤,知道父皇去后,母后一度寻死,而今过去不足半年,更应陪伴左右。
她不禁愧疚起来,忙于国事,却忽略了亲人,便暗自告诫自己,要多关心母后。
“你有这份心就够了,国事为重,莫要为了母后耽搁了。”慕容清婉不徐不疾道,心中深感宽慰。
有时候,母亲要的就是子女的一句话,一个态度。
第一百三十四章 士俗不可医()
几人寒暄着,往宫外走去,未到宫门处,便见母亲姜柔牵着小甜甜,正往这边来。
“哥哥!”
甜甜看见叶千歌,欢呼一声,便迈着两条小短腿,一摇一摆的跑来。
叶千歌抱起甜甜,向姜柔唤了一句,慕容清婉便拉着姜柔在一旁细细谈论起来。
二老时不时看向徐亦婵和叶千歌,眉目之间,洋溢着喜色,叶千歌听了一耳朵,便听不下去了,一心逗弄怀中的甜甜。
徐亦婵却是满脸羞红,时不时娇嗔一声,拉着慕容清婉的衣袖,作少女含羞状。
“这么多人!”
天子仪仗,规模无疑是巨大的。
单单宫娥和太监,便足足数百上千,再加上侍卫和将士,更是多达五六千人!
叶千歌又震惊了。
去寺庙烧香拜佛而已,用得着这般大的仗势吗?
撇撇嘴,绿芷在身后催促,该上龙辇了。
上了龙辇,前方有将士开路,长安城街道两旁,早已人山人海,酒楼客栈也挤满了人,目光炽热的看热闹。
一路畅通无阻,很快出了长安城,一路往西而去。
尘光寺位于长安城西郊,约莫四十余里路,一个时辰不到便可抵达。
小甜甜呆在龙辇上,玩的不亦乐乎。
她第一次坐龙辇,本觉得新鲜,便撅着屁股,眨巴着大眼睛,四处观察,时不时还问出一些天真烂漫的问题,问的徐亦婵和叶千歌忍俊不禁。
出城不久,一抹阳光从东方天际洒下,驱走厚重的冷意,洒下微暖的和煦之意,大地在飞快回温。
天气晴好,队伍行进的速度快了几分。
途中,叶千歌可看见三五成群的民众,多是往尘光寺而去的香客,但见天子仪仗,纷纷跪拜,直到仪仗超过自己,方才起身继续前行。
不知过了多久,一座连绵的山脉映入眼帘。
叶千歌知道,尘光寺便在山中。
原主每年都会陪母亲姜柔来尘光寺,为父亲祈福。
这一来二去,便轻车熟路。
行不久,队伍在山脚停下,没有上山。
这也是为了表示对佛祖的尊敬,如果这么多人上山,难免会搅乱寺中清净。
下了龙辇,山脚下的香客早已匍匐在地。
“尘光寺住持玄慧,见过太后,陛下,王爷,镇北王妃。”
“住持不用多礼。”慕容清婉摆摆手,道:“今日还得叨扰主持。”
“太后言重了,此乃蔽寺之大幸,何来叨扰一说。”玄慧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号,“老衲早已安排天子礼佛事宜,请。”
说罢,众人便循着青石小道往山上而去。
山中很是幽静,沿途的香客,都面色肃穆,目光虔诚,不发一言,默默的踩着台阶一步步拾级而上,丝毫不敢嬉闹。
徐亦婵和太后,以及姜柔亦是如此,不疾不徐的迈着步子。
许是受到影响,小甜甜特别安分,拉着叶千歌的手,一步一步吃力的攀登。
台阶蜿蜒曲折,好似游龙走蛇,常常山重水复,偏偏柳暗花明,煞是神奇。
此是严冬之际。
山上栽种了许多常青树,虽有萧条之意,但也有生机盎然之景。
慢慢的,叶千歌便发现一片竹林映入眼帘。
“终于要到了。”
小甜甜嘟囔一声,已是满头大汗,她呼哧呼哧着喘气,还咿咿呀呀的继续努力攀登。
这一个个台阶,大人可轻松迈过,但对于一个四岁的小孩子,可不是那么简单。
转转悠悠,差不多半个时辰。
别说小孩子,就算是大人,也会觉得疲惫。
叶千歌就很疲惫,恨不得将大衣褪去,但为了不染感冒,才没有脱下,但额头的汗水早已滴滴答答的往下掉了。
“来,哥哥抱。”
叶千歌很是心疼,连忙将小甜甜抱起来,为了不掉队,咬咬牙,继续跟在徐亦婵身旁。
竹海广袤。
连绵成一片,比天水村的竹山还要宽广数倍。
恰此时,一道钟声从深处悠悠传来。
“苍苍竹中寺,杳杳钟声晚。”叶千歌赞叹出声来,脑中灵光一闪,“好地方。”
“此句诗句颇为应景,可有下阙?”徐亦婵听了,不由侧头问道,一旁的慕容清婉和姜柔也看了过来。
叶千歌摇摇头,“暂时没有。”
但见徐亦婵再问,便转移话题问玄慧住持道:“这竹山应是前人特意栽种而成的吧。”
“王爷好眼光,这竹山确实是蔽寺先人所栽种而成,而今已达数千上万亩。”玄慧眼中划过一道惊色,笑着答道。
“千歌,你是如何看出来的?”姜柔问道,她可看不出来这竹山是种出来的。
上万亩!
叶千歌轻吸口凉气,旋即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