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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落下,却如石子落入大海,毫无动静。
遂,两方开始僵持起来,便几千人看叶千歌,叶千歌看几千人,大眼瞪小眼,陷入无语状态。
“都起来吧,王爷说六成。”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一个声音打破了沉寂。
“谢王爷!”
然后,便见数千佃户猛地站起来,欢天喜地的四处溃散,潮涨潮落般,转眼便消失不见了。
叶千歌惊呆了。
尼玛,这是什么情况?
“本王方才可有说过六成?”他满脸困惑的问刘华。
刘华吞了吞口水,摇摇头,踟蹰不决道:“应该、或许、可能没有说。”
那就是真没说了。
本王居然被一群佃户给套路了。
看着那些满是欢欣的佃户,叶千歌不由笑了笑,眼眶忍不住泛红。
这群可爱的人啊。。。。。。
“王爷,那这佃租该如何算?”
“本王只说过五成!”叶千歌吐出一口浊气,驻足许久才转身进了府衙。
此事过后,刘华没有继续纠缠佃租不放,尽管他认为,五成的佃租依旧低的令人心痛。
但依照叶千歌的秉性,他是万万不会再涨佃租的了。
刘华笑了笑,有如此善心的主子,泾阳人有福了。
回到府衙中。
叶千歌便问起了另一件事。
“王府的选址,进展的如何了?”
泾阳作为叶千歌的王之封地,自然少不了要建造王府。
“小的按照王爷的吩咐,选了三处地方,只待王爷定夺了。”刘华将泾阳县的地图摊开,摆在叶千歌面前。
“王爷,你看。”刘华指了指一处位置,“此处叫洛华村,如王爷所言,这洛华村风景优美,地势平坦,有良田近千亩,且村前有一条小河,水源丰富,符合王府的选址条件。”
叶千歌看了看,心中暗暗摇了摇头。
此处确实符合王府的选址,但太过偏僻,从长安到洛华村,途中还需越过几座山才行,要花费太多时间。
简单的说,就是交通不便。
刘华见叶千歌没有说话,便又指向另一处。
“这里是天水村,这个村子与池阳县毗邻,三面环山,村外也有上千亩良田,水源较洛华村,还要更为丰富,唯一不好的,便是山太多。”
叶千歌嘴角勾勒一丝弧线。
刘华口中的不好,但在叶千歌看来,却是另外一回事。
有山有水才是好地方。
长安地处渭河平原,一眼望去,难见山峦,叶千歌本是江南人,见惯了崇山峻岭,丘陵盆地,对山情有独钟。
“此山有多高?”叶千歌突然问道。
刘华一愣,立即反应过来,叶千歌迟迟不表态,偏偏就天水村提问,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最高处约莫有一百丈。”
叶千歌眼睛一亮,兴趣盎然道:“立即去天水村,本王要实地考察。”
第五十章 天水村()
天水村,距离泾阳县城不过二十余里,坐上马车,不足半个时辰便可抵达。
从县城出来,去天水村的道路,愈发泥泞不堪。
若非马车牢固,应是早就散架了。
“王爷。”行了大半的路程,刘华突然走向前来叫道。
“何事?”叶千歌从座位上爬起来,长吁一口气,只觉浑身酸痛。
刘华又靠前一步,低头道:“王爷,可能需要麻烦你下来走一程。”
叶千歌掀起窗帘看了看,发现道路着实太过狭窄,只是一条羊肠小道,两边杂草丛生,马车难以通行。
叶千歌下了马车,便伸了个懒腰,舒展全身。
“还有多远?”
“回王爷,前面那座山便是了。”刘华指了指远处的一座山道。
叶千歌看了看,约莫还有四五里路。
“你们什么人?”莫墨喝道。
“拜见王爷!”
恰此时,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
叶千歌往后一看,便见数十个人跪在地面,一旁的侍卫严阵以待,拔剑将叶千歌围在中间,目光紧紧盯着这一群人。
“把剑都收了。”叶千歌眼睛一亮,便连忙小跑了过去。“老人家,我们又见面了。”
“王爷此行不知要去哪里?”老人目中划过一道怯意,微微弯着腰道。
“天水村。”叶千歌笑了笑道。
众佃户俱是一愣,都静静的看着叶千歌。
“天水村?”老人家怔了怔,表情多了一丝紧张之色,连忙道:“小民斗胆,敢问王爷去天水村有何要事?”
“大胆,王爷的事情,岂是你区区草民能够知道的?”刘华暴喝,怒目圆瞪道。
老人面色一变,差点被吓倒在地。
叶千歌连忙扶住老人,狠狠瞪了刘华一眼,道:“些许小事而已,又非机密。”
刘华悻悻然,面色恭谨的退到一旁。
“老人家不用紧张,本王此去天水村,为了查勘风水地势,若是合适,便会在此处建府。”叶千歌笑了笑道。
闻此言,在场的众佃户俱是一喜,目光顿时炽盛起来。
“王爷有此考虑,实为我们天水村之福。”老人家目中也是一亮,“小民这就为王爷领路。”
我们?
叶千歌微微一愣,算是明白了过来,原来这群佃户都是来自天水村。
“老人家,这天水村尚有多少户人家?”他瞄了瞄后方数十个佃户。
“有三十二户,总共一百六十八人。”
“老人家记得真清楚。”叶千歌略显讶异。
老人家笑了笑,满脸的皱纹拧在一起,口中缺了几颗牙,憨厚道:“王爷勿用怀疑,小老儿为天水村村正,村中有多少人,自然心中有数。”
叶千歌有点惊讶,没想到眼前这个佃户装扮的老人家居然是天水村村正。
大徐的村正,往往由村中德高望重之人担任,深受村民推崇爱戴。
除此,也有官绅委派的。
俩人一路交谈,得知老人家名叫李长通,自幼便长在天水村,至今已有五十八年了。
五里路,也就半盏茶的功夫。
很快,叶千歌一行人便来到天水村。
随着距离的拉近,天水村的全貌逐渐映入眼帘。
这是个宁静而安详的小村庄。
远远望去,零星散落着一些房屋,此刻正值中午,已有炊烟袅袅升腾。
村庄的环境奇好,风景甚是优美。
所谓的三面环山,与实际上出入很大。
山,一半叫竹山,一半叫枫山,当地村民又称之为枫竹山。
因其一半长满竹柳,一半又遍布枫树,故而得名。
叶千歌连连赞叹,惊呼奇观。
此时深秋季节,漫山的枫叶已经转红,遥而望之,山峦好似被染红了一样。
而另一边,竹柳翠绿,依旧生机勃勃,绿意盎然,丝毫不受秋意的影响,将山的另一半映衬成墨绿色。
恰在此时,一阵秋风呼啸而过。
只见竹山之上,竹柳涌动,好似掀起一阵惊天巨浪,此起彼伏,一直蔓延开去。待到枫山后,绿浪消弭平息,剩下的,好似一团火焰在跳跃,在摇曳,在摆动。
叶千歌屏气凝神,睁大了眼睛,不肯错过这每一秒的胜景。
其余的人也呆呆望着,没有发出半丝声响。
直到秋风稍歇,众人才缓缓回过神来,但依旧面露陶醉之色,在心中久久回味。
“好一个枫竹山!”
此情此景,叶千歌有种立马拍板的冲动。
他深吸了口气,平缓心绪,驻足良久,才跟着佃户往村里走去。
天水村村落极小,三十余户人家散落在枫竹山下,见叶千歌众人与村正一同入村,便纷纷涌了过来。
“愣着做什么,还不赶快拜见王爷。”李长通皱着眉头喝道。
众村民先是一愣,却是没想到王爷会屈尊来天水村,随即反应过来,扑通一下,跪倒在地。
“拜见王爷。”
叶千歌抬了抬手,让他们起来。
随和的模样,让村民们很是不适,面色拘谨。
那些佃户回到人群中,将王爷涨佃租至六成的消息相告后,这些村民不但毫无怨言,反而很是欢喜。
看向叶千歌的眼神中多了几丝柔和。
天水村的状况,并没有比其他地方好。
一幢幢破败的房屋,多是木材和竹子搭建而成,许是住了多年,竹子和建木都腐朽不堪。
摇摇欲坠的样子,好似一阵清风便可将之吹倒。
叶千歌收回目光,跟着李长通在村内走了一圈,便又向村外走去。
村外是一望无际的田野,不见山峦,不见丘陵,却有小片小片的树林点缀其中,并没有被砍掉。
这时候,农田中的小麦早已被收割,只剩下空荡荡的田地,一眼望去,满目草黄。
“李村正,今年收成如何?”叶千歌问道。
一说到收成,李长通发自内心的笑了笑,“今年雨水好,收成比去年多了一些。”
说话间,耳边隐隐传来河水奔流之声。
走不到几分钟,便见一条宽敞的河水出现在了视野当中。
河水湍急,流量极大,河面宽处足有十余丈,狭窄处仅有数丈,许是几日的降雨,使得河水有些浑浊,河面水位颇高。
河面漂浮着几艘渔船,几位渔民正在忙碌着,站在岸边,隐约之间,听到一阵似有似无的歌声。
歌声似呢喃,似低吟,飘飞入耳,却别有一番滋味。
“王爷,对岸便是池阳县了。”刘华指了指对面道。
叶千歌瞄了瞄,发现河对面的远处,似有宫殿府邸,许是河边白雾尚未散去,却是看不真切。
第五十一章 王爷,小心()
“少爷,据下人汇报,叶千歌去了泾阳的天水村。”
望月楼一间包厢中,徐子弘靠在栏杆上,望着远方,目光幽幽,略有吃惊道:“泾阳?”
常秋书胸有成竹道:“叶千歌作为帝夫,虽未正式封王,但已有王之封地,待满经年,便会赐下封号。”
“而这泾阳,便是他的封地。”
徐子弘回到桌边,端起一个酒杯,缓缓道:“这叶家一府二王,可谓皇恩浩荡,圣眷优隆。”
“确实如此。”常秋书深以为然,道:“这百年来,大徐的异姓王爷,也不过十指之数。”
“其中三位乃开国大将,立国十年间,太祖开疆辟土,便又封了三位,而后的九十年里,不过才封了四位王爷。”
“而今,这十位王爷所剩下的不足三个,镇北王叶天勇便是其中一位,其子叶千歌,便将成为大徐第十一位异姓王爷!”
“传闻这镇北王与皇叔关系莫逆,有兄弟之谊。”徐子弘抿了一口酒水,道。
常秋书点头道:“镇北王叶天勇可非常人,当年天狼入侵,兵指长安,叶天勇不过先皇帐下一个小将,若非叶千歌异军突起,大徐恐已千疮百孔,大厦倾覆也不无可能。”
“战后,叶天勇以军功封王,又曾多次救先皇于危难,二者便于土地庙中结拜,结下深厚情谊。”
“这也是为何先皇将重兵交由叶天勇手中,还要赐婚叶千歌的原因。”
徐子弘赞叹道:“镇北王真乃大才。”
“是啊。”常秋书毫不掩饰对叶天勇的欣赏,“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