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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间,叶天勇骁勇无敌,率领鼎鼎有名的北军,的确差点灭了天狼国。
但当时江南地区发生洪灾,千里良田化作泱泱泽国,数十万上百万民众流离失所,由于朝廷赈灾不及时,以致流民暴动。
叶天勇不得不鸣金收兵,率兵参与镇压,错失此等千载难逢之良机。
徐亦婵摇摇头,叹口气:“天狼国近几年来实力膨胀了数倍,若要灭之,谈何容易。”
“自八年前,上代天狼国主死后,其子即位,便撕毁了两国契约,不断往北疆增兵,若非镇北王坐镇,两国恐怕早已交战!”
叶千歌脸色微变,事态已经严重到了这种地步!
“你不要紧张。”徐亦婵道:“若开战,至少在两年后。”
“为何?”叶千歌不由好奇问道。
“说起来,这件事全都归功于父亲。”徐亦婵用手将垂至额前的发丝挠到耳后,继续道,“当年,镇北王一路杀至天狼都城,天狼国主为保不灭国,与父亲定下誓约,只要父亲身在北疆,天狼国二十年内不犯大徐。”
“哼,誓约有何用?”叶千歌嗤笑,“两国之间,利益至上,怎会被一个誓约束缚住。”
徐亦婵美目盈盈,道:“确是如此,所以父亲将天狼国的天狼琉璃印玺抢了过来。”
“印玺?”
“此印玺于天狼国主至关重要,相当于一枚兵符,可调动天狼国五大部落数十万士兵。”
叶千歌倒吸了一口凉气,“也就是说,天狼不与大徐正式开战,全是印玺的缘故。”
“嗯,但两年后,便要将印玺归还,天狼国主势必率兵来犯。”徐亦婵皱着眉头,眼中划过一道忧虑。
叶千歌脑中闪过一道灵光,不由问道:“那枚印玺在谁手中?”
“初时由父亲保管,后来交给了父皇,父皇去世后,便一直放在我这里。”徐亦婵道。
“回宫后,拿给我看看。”叶千歌嘴角一勾,脸上漾起一道意味深长的笑意。
第二十三章 被套路了()
从镇北王府回宫,徐亦婵和叶千歌二人的关系明显缓和了一些,没有像之前那般冷淡了。
叶千歌见母亲情绪低落,本计划留下来住几天,但被姜柔严词拒绝了。
说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以后能不回来就,就尽量不回来。
叶千歌汗颜,这还是亲妈吗?
哪有这样说自家儿子的?
徐亦婵在一旁看的花枝乱颤,时不时仰着下巴,高傲的像只孔雀。
马车中。
两人各坐一边,依然隔了很远,气氛稍显压抑。
“今天谢谢了。”叶千歌首先开口,打破死一样的沉寂。
徐亦婵先是一愣,表情微微一顿,淡漠道:“不用谢,朕作为一国之君,为去前线的将军送行而已。”
又生气了!
女人怎么说变就变。
叶千歌双眸微抬,张了张嘴,一时摸不着头脑。
沉吟了许久,一个声音悠悠传来,“那日朝堂之上,多谢你帮我解围。”
“不用谢,我不过为了给自己找回公道而已。”叶千歌轻轻道。
她视叶天勇与姜柔为父母,故而一早便去送行,又何需叶千歌道谢。
他视徐亦婵为妻子,主动为她排忧解难,又何用她言谢。
“哼!”
“哼!”
两人俱是冷哼一声,但眸子中的冷意消失不见,面庞的线条也柔和下来。
“问你几个问题?”解开了心结,徐亦婵便又恢复了一脸的高冷,但语气温和了许多。
“你说。”
“三十七名大臣之中,你为何单单只挑出陈谷忠、葛藤等七人?”
“这七个人无论官位,还是影响力,在三十七人中属于靠前的。”叶千歌动了动身子,倚在软绵的毛毯之上。
“而且,都属于同一个阵营。”
“你如何知道?”徐亦婵吃惊,她做了三个月的皇帝,才隐隐发现这一点。
“问人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原主就是个政治白痴,所以,他只能去问别人了。
“问谁?”徐亦婵很好奇,据他所知,叶千歌一直呆在宫中不曾出去。
“崔衣,还有一些宫女侍卫。”
徐亦婵斜睨他一眼,显然不信。
“旁观者清,他们站的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角度自然千差万别,往往有许多出其不意的收获。你作为新皇,朝堂之中,有几名心腹,几人会对你说真话?”叶千歌只觉浑身不舒服,这马车晃得太厉害,身子骨快要散架了。
“对了,不应该说一个阵营,两个差不多。”叶千歌皱了皱眉,脑海之中涌现一个人影。
“哪两个?”
“明一个,暗一个。”叶千歌绕着圈子,“以后,你会慢慢发现的。”
徐亦婵抿了抿嘴,狠狠的瞄了叶千歌一眼,低着头冥思起来。
但想了许久,没有半点头绪,不由一阵气恼和颓然
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洞察力,竟然败给了叶千歌。
她咬着贝齿,冷着一张俏脸,“最后一个问题。”
叶千歌半躺在座位上,好似一滩软肉,无精打采道:“问吧。”
“你如何得知葛藤葛大人去了听音阁不下十次?”
叶千歌打了个激灵,差点被口水呛住,小脸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慌张,咳嗽了一下,“我猜的。”
“猜的?”徐亦婵语气有些森然,但眸子深处却满满的狡黠和玩味。
“自然,我又不常去。”
这个时候,完全是考验演技的时刻,他一本正经道:“葛大人一看便知是个附庸风雅之辈,外表粗狂,却装的满身子书生气,这种人最是喜欢去听音阁了。”
要不是知道叶千歌以前常去听音阁,她都要信以为真了
他那张嘴简直了,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真的能说成假的,假的说成真的,不知以后会有多少人上当受骗。
“你,下车!”
叶千歌很错愕,但转瞬明白过来。
女皇大人分明挖了个坑让自己往里面跳。
套路真多,防不胜防。
被赶出马车,叶千歌伸了个懒腰,便问莫墨,“回宫还要多久?”
“回王爷,尚有一段距离。”莫墨答道。
叶千歌看到莫墨身下的骏马,嘿嘿一笑,心中颇为心动。
这年代,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
马绝对是稀罕资源。
相当于后世的奔驰宝马了。
每个男人都希望自己有个坐骑,车,或者马。
叶千歌自然不例外。
“莫墨,你下来,本王来试试。”他舔了舔唇,跃跃欲试。
莫墨纵身下马,弱弱的问道:“王爷,你会骑吗?”
叶千歌感觉自己被侮辱了,冷哼一声,“当年本王学开车,花了几天的功夫,便开着到处跑。一匹马而已,本王分分钟策马狂奔。”
莫墨摸了摸鼻子,“王爷,属下这匹马性子刚烈,殿下小心些。”
叶千歌兴奋无比,爬了几下,终于来到了马背上,双腿夹紧马背,双手拉住缰绳,用力一扯,骏马前身猛然立起,仰天嘶吼。
然后,伴着一声惊呼,叶千歌从马背上滑落下来。
莫墨眼疾手快,身子一跃,将叶千歌接住,轻轻放到地面。
“哎呀,痛死本王了——”
在莫墨两个眼珠子都要瞪出来的表情里,叶千歌一边惨呼,一边缓缓躺下,一边朝莫墨挤眉弄眼。
莫墨会意后,眼角狠狠的抽了几下,吞了吞口水,硬着头皮,来到马车旁,拱手道:“陛下,方才王爷骑马,一时不慎,从马上坠落,受了伤,不宜走动。”
“让他上来吧。”马车中传出一个声音。
“喏。”
下一刻,叶千歌便又躺回到了软绵车厢内。
“哎哟哟,好痛——”
徐亦婵气不打一处,额头黑线刷刷的往下掉,刚才叶千歌骑马,她可看得清清楚楚。
哪是受伤,分明是装的,还一副痛得死去活来的样子,着实可恶!
“镇北王之子,居然不会骑马,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徐亦婵冷嘲热讽,“要不要朕教你。”
叶千歌一下子直起身,一脸硬气,道:“本王今日状态不好,可能是昨夜睡眠不足,也可能是心情不好,当然,也不排除早饭没吃饱。”
说完,见徐亦婵一脸玩味和戏谑,叶千歌大惊失色,当即往后一仰,叫唤道:“哎哟哟,痛死了!”
第二十四章 西瓜()
中秋越发临近。
作为汉族文明中最重要的几大传统节日之一,自然深受民众的推崇和喜爱。
此时此刻,宫内宫外处处弥漫着欢腾与喜庆之气,吹散了秋天的萧条和肃杀。
皇宫之中,好似一夜之间焕然一新。
处处张灯结彩,披挂红绸与灯笼,摆放各种奇花异草,放眼望去,姹紫嫣红,将皇宫装饰的愈发艳丽多姿。
相对于宫内的奢华大气,宫外却是另一番光景。
为了迎合中秋,街上的小摊上堆满了各种寓意的剪纸,形状各异的灯塔,还有大小不一的天灯。
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月饼和蜜饯。
月饼,是中秋的特色糕点,专门为此而制作的。
月饼最初是用来祭奉月神,后来逐渐发展成为赏月之时餐桌上必不可少的食物,寓意家人团圆。
不同地方的月饼,口味与制作方式都会大不相同,长安作为大徐都城,汇聚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月饼的种类故而居多。
中秋八月,丹桂飘香,正是桂花口味的蜜饯盛行的季节。
凡赏月,除了月饼和蜜饯,自然是瓜果了。
故而,水果摊贩极多,种类多达十几数十种,绝大部分是从各地运输过来的。
美食在民间,叶千歌深以为然。
他一边吃着桂花糕,一边目光巡视着,如同猎人在寻找猎物一般。
“这个应该不错。”
他来到一个摊子,一股淡淡的荷花香飘入鼻腔,勾动人的食欲。
“客官,今日出炉的荷花酥,香脆着呢,可以尝尝,不好吃可以不要。”摊贩一边忙着招呼别人客人,一边面露微笑道。
“给我来十盒。”
摊贩先是一愣,旋即大喜过望,寻常的客人一般买一盒,最多两三盒,叶千歌一下子买十盒,绝对大手笔。
荷花酥用木盒装的,盒子还镌刻了荷花的图案,很是讨喜。
“拿着。”
身后莫墨等一干侍卫,看着叶千歌不断搜刮街上的各类吃食,然后将买到的东西毫不犹豫的扔给他们,不由苦笑不已。
再拿,我的剑就可以扔了。
众侍卫很无语,从来没发现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功能。
自从陈谷忠几人锒铛入狱,徐亦婵便又派了几个侍卫给叶千歌。
本来,莫墨极力反对叶千歌上街。
毕竟,街上行人太多,擦肩接踵,人山人海,纵是深闺之中的少女也出来了。
故而,很难设防。
于是,莫墨又调了些侍卫,然后,这些侍卫光荣的全都成了叶千歌的搬运工。
叶千歌啃了一口桃子,顿时汁水满齿,甘甜如怡。
“来十斤。”
有钱就是任性,从蔡贤和陈瑜劫来的五万两银票,足够他买下整条街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