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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矩点了点头,嘴角忍不住挑出一抹笑意。
他知道自己这样做有欠光明,窦建德对他算得上推心置腹背叛他总是有些心里别扭。可一个即将崩塌的帝国和他的家族利益比起来,他自然还是选择后者。说到信任,这天下间还有谁比杨广对他的信任更深?
当初他为大隋黄门侍郎的时候,朝中诸事皆决于他。杨广甚至连奏折都不看,一并交给他处置。宇文化及造反的时候,他还不是假传了杨广的旨意将那八百给事营的至锐精兵调到水师大船上,然后下令叛军凿沉了大船将那八百天下无双的士兵尽数淹死在大江之中!
可以说,若不是他调开了给事营,只怕宇文化及还没有胆量冲击宫城,缢死杨广。
大隋可以倒,大夏自然也可以倒……但他的裴家,不能倒。
王薄出了裴矩的府邸,脑子里依然乱的好像浆糊一样。他不知道裴矩的打算是不是真的对,但他却也明白确实该为自己准备一条后路。诚如裴矩所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与此同时
自长安往东平郡的官道上,一队精锐骑兵护卫着一辆马车向前疾驰。这一队骑兵至少两千人马,鲜衣怒马,看起来锐不可挡。在马车前后,是一千六百名身穿精甲的燕云军骑兵。而在马车四周紧紧护卫着的,是四百名身披红袍的军稽处缇骑。
缇骑人马,百里挑一。
在马车里,坐着两个文静秀美的女子。一个年纪稍微大一些,看起来二十岁上下。另一个稍小些,也有十七八岁年纪。年纪稍小些的女子穿了一身鹅黄色长裙,外面披着一件貂绒大氅。显得脸型格外的清秀,尤其是一双眸子如一泓秋水般明亮迷人。
“姐姐,谢谢你一路陪我。”
年纪小些的女子对身边的人轻声道了句谢。
身穿浅粉色衣裙,也披着貂绒大氅的女子面貌如画,身材婀娜。她坐在那里,安静的如同一朵悄悄盛开的茉…莉…花。淡雅出尘,恬淡若水。
“小狄,何须这样客气?”
她笑了笑,理了理额前垂下来的发丝:“你就当我是自私,想出来散心好了。在长安城里闷了,陪你出来走走。说起来……整日里无所事事,哥哥又在河北徐大帅军中,府里只有我一个人太冷清了些。”
“姐姐你真的好美,出尘无垢,这名字也极美。”
小狄看着她由衷的赞道:“除了叶姐姐外,没人比得上你。”
她一怔,忍不住摇了摇头:“女子再美,终究有人愿看才好……”
第七百八十三章 也要葬在那里()
到了二月初的时候大地上的残雪已经差不多全都化开,风虽依然很大但已经没有了一个月前如刀子般的锋利冷冽。黄河上的浮冰也开始消融,燕云军的水师自东平郡巨野泽出发,过黄河,入渠水,一路向北运送物资补给。
去年的时候长安方圆数百里都遭了灾,甚至连河东郡都受到了波及。但在东郡,东平郡,齐郡,鲁郡,济北郡这一带却风调雨顺。几十个郡的屯田粮食都收成不错,而且燕云军收的赋税极低,百姓们种粮养田的热情也高。这几年下来,新建的四个粮仓差不多都满着。
当初燕云军开始屯田的时候,各地逃难来的百姓每个人都能分到十亩荒田,每个屯田之处大约聚集三五千百姓,大者万余人。他们合伙经营土地,最初的粮食种子是燕云军发下来的。第一年的时候只向他们收回种子,难民们不必将第一年的收成交上去。从第二年开始,收成的四成交给燕云寨,再除去其他赋税款项之外,大约有一半的粮食可以留下。
相比于大隋末年的苛政,这已经是宽仁到了让百姓感恩戴德的政策。所以自河北,河东甚至江南都有大批百姓往东平郡而来,后来燕云军控制的疆域越来越大,屯田之地也就越来越多。
到了李闲攻入长安城的时候,其实即便燕云军手里没有黎阳仓等几个大隋兴建的粮仓,在粮草补给上也差不多能自给自足。
宇文士及破东都洛阳,得兴洛仓之后。燕云军就更不必担心粮草的问题,兴洛仓是大隋兴建的第一大粮仓。存粮之巨,以一仓之存储就能支撑整个燕云军南征北战之需。
冰雪消融之后,自东平郡,齐郡,鲁郡等地的粮食先是汇集到了巨野泽内,然后由水师安排大船护送过黄河,再分走各水路送往各军之中。
二月初二
龙抬头
包括二十艘可载千余名士兵的五牙大船,一百二十艘可载二百六十名士兵的黄龙快船,二百艘巨大的运粮船在内的庞大舰队缓缓的离开巨野泽水泊,一路向北而行。二十艘五牙大船分作前后两队,前队十二艘大船,后队八艘。一百二十艘黄龙快船分列左右押护粮船,舰队拉开十几里之遥。
在舰队最前面的五牙大船桅杆上绑着一面巨大的烈红色战旗,燕云两个黑色大字在风中飘摆犹如一条在火烧云中翻腾的巨龙。桅杆上面有瞭望台,站在上面护栏里的燕云军水师瞭望手持了千里眼往前观看,天气晴朗,站在这高处能一眼放出去几十里。
五牙大船有楼船三层,这几年经过朱一石等人的精心改造后,重新设计制造的五牙大船非但比大隋时候建造的要更大一些,也更坚固,最让人心悸的是在船舷两侧都加了固定好的床子弩,就好像在船舷两侧个安装了一排火炮一样。
现在的五牙大船,看起来更像是一条真正统治着海域的巨鲸。
在楼船第三层船头方向的甲板上,一个胡须已经花白,脸型身材都已经很瘦削的老者迎风而坐。他穿了一套精制的铁甲,身后披着一件大红色的披风。头戴铁盔,腰挂横刀,顾盼之间依然有往日如虎威仪。
铁盔盖住了头发,所以更显得这个老者脸型瘦削,以前他总是喜欢披散着头发,为的是遮挡住脸上那自额头至下颌的一道刀疤。可现在头发结了发髻藏在铁盔里,再加上脸瘦了许多,更显得他这道伤疤狰狞恐怖。
他端坐在椅子上,看着破浪而行的船头有些出神。
在他身后,三员身披甲胄的武将笔挺的站在那里。这三个人如钉子一样站着,看向那老者的目光中都是敬仰和尊重。
“当年我第一次坐这五牙大船出行,是隋兴兵五十一万南下灭陈的时候。那个时候,我站在楚公杨素身后看着滔滔大江,心里还不免有些忐忑难安。南船北马,北方的兵马向来比南方兵马雄壮,南人的舟船水师也历来比北人强大……可就是那一战,大隋的水师如沸汤泼雪一般,将南陈的水师一战而灭。”
“想想看,数十年竟是弹指一挥间。”
老者微笑着叹了口气,脸色却并不凄凉。
“大将军,河道上风太大,您还是不要在说话了,万一吃了风受了寒,您身子还没完全康复呢……小狄和独孤上次派人送药来的时候特意交代过,您不能再受风寒。若是小狄和独孤在,绝不会答应您亲自护粮北上。”
站在他身后最左侧的是个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极魁梧彪悍。只是眉头皱的有些紧,脸上的皱纹也多了不少
老者笑了笑,回头看着三个自己最忠诚的手下微笑道:“已经到了现在,我还怕什么风寒?”
他的手指在自己脸上的伤疤上缓缓抚过,微笑着说道:“说起来,死这种事在很多年前我就不怕了。现在我怕的……是在临死之前却不能再看看安之他们……安之说过一句话,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如我这样老有所依,且老有所成者少之又少,夜深人静之际回想过往,我也没有太多的遗憾……我是个幸运的人啊,只是有些不舍,活到了这个年纪,才算活出了个滋味来。”
他笑了笑,看向北方:“怎么也要去看看,希望我这身子能撑到安之将中原天下最后一个敌人屠灭。”
……
……
“大将军,还是回屋子去。”
脸上带着忧色的铁獠狼低声说道。
已经瘦的让人看了心酸的达溪长儒缓缓摇了摇头,笑了笑说道:“你们不要再劝我什么,我自己的身子我自己清楚。你们都怕我会一病不起就这么走了对不对?我却知道,若是不看到安之一统天下那日,我怎么可能会死?”
“再看看”
他指着沿河两岸的风景说道:“江山如画,却一直没能好好看过。我初领军马之际,每日只想着建功立业为国杀敌。心中勾勒江山,却只有血红这一样颜色。远走塞北避难的时候,眼睛看到的又都是仇恨,眼睛里的血色也能浓烈了些,所以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欣赏,也不懂得什么叫做享受。”
“这几年在巨野泽里养着,也学会了怎么去发现这江山之美。说起来,还是活着的美,以至于到了现在,我竟然有几分贪生……”
朝求歌返身走回房间里,抱了一条毡毯给达溪长儒盖在腿上:“大将军,若是你心里畅快,那就想看什么就看看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几日独孤也会赶来和咱们汇合,到时候我们四个陪着您。”
“哈哈”
达溪长儒爽朗一笑道:“说起来,当初逃亡的时候你们四个与我寸步不离。后来日子渐渐安逸下来,你们四个反倒是很难聚齐了。独孤那个性子在军稽处里根本就不适合,可二部那些家伙也离不开他。这次你们四个齐聚,我也欢喜……我一生无子,你们便如我子嗣一般。这最后一段路有你们四个陪着,也算是圆满。”
这话虽然说的洒脱,但铁獠狼等三人心里都有一种浓烈的伤感。
“最近这段日子总是做梦。”
达溪长儒微笑着说道:“晚上一闭眼,就会梦到当初出弘化那一战。两千部属,三日血战……也不知道怎么了,过去二十年拼了命的去想都想不清楚那些兄弟们的容貌,可这几日梦里却看得格外清楚。”
“赵二虎”
他伸出一根手指:“死的时候身上也不知道中了多少箭,拖着他的尸体杀出重围的时候,在他身子里剜出来的箭头多到数不过来……他是替我挡箭死的,跟着我做了十年亲兵,我做大总管的时候几次想把他放下去做将军,他都不肯。还说跟着我吃香喝辣,自己做将军还得操心费力,不划算。”
达溪长儒依然在笑,只是干涩的眼睛里渐渐变得湿润起来:“二虎临死的时候说,大将军……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一直在你身边没离开。我要是真听了您的放下去做将军,谁来替您挡箭?”
他揉了揉发酸的眼角,然后伸出第二根手指:“宋宝才……那个家伙贪财好色还烂赌,身上没一处让我喜欢的地方。当年驻军渔阳郡的时候,他晚上跑出去睡了一个寡妇,后来若不是你们拦着,我当初便下令一刀剁了他的脑袋。为了赌钱贪财的事,他从军那些年被打过多少次板子?”
“可谁想到,出弘化那一战,本来已经撤出去他又返身杀回去救那个寡妇,最后被突厥狼骑乱刀分了尸首……便是死,他也是违抗军令而死的。死的时候我还是不喜欢他,觉着他不配做个军人。但现在想起来他临回去时候对我说的那句话,下马给我磕了三个响头的时候,我才醒悟……他才是个汉子!”
“来世若依然投胎做个爷们,我愿再投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