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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六有些担心的问道。
“叛变?”
吴不善哑然失笑,随即摇了摇头道:“他不是咱们军稽处的人,也不是主公的人,他叛变谁?他只是一个准备为自己报仇的人,他进李世民的军中,不是咱们安排进去的,而是他自己进去的。”
“何来叛变一说?”
吴不善笑着说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叛变,但却几乎没有背叛自己的人。”
……
……
在官道两侧,连绵不尽的营帐看起来就好像一片高低不平的山包。灯火辉煌,照亮了方圆十几里的夜空。巡营的士兵衣甲鲜明,他们高昂着胸膛走过。在大营外围,有不少斥候隐藏在暗处戒备,还有游骑来回掠过。
虽然确定这一带方圆几百里之内都没有敌人存在,但大营的防备还是准备的一丝不苟。当值守夜的将军裴行俨坐在自己的帐篷里喝茶,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其实喝茶绝不是一件享受的事。他宁愿喝最劣质的酒,也不愿意喝最名贵的茶。
但每当他当值的时候,裴行俨从来不喝酒,只喝茶。
茶很酽,可以提神。
味微苦,可以醒脑。
裴行俨每喝一口,便会皱一下眉头。他可以忍受甚至享受烈酒的辛辣,却难以忍受茶叶的微苦。虽然明知道绝不会出什么事,但裴行俨不会偷懒去睡觉。每隔一个时辰他就会走出自己的军帐,带着亲兵将大营巡视一遍。
这是十年征战养下的习惯,不想不明不白的死,就认真对待每一次出征,甚至是每一天,哪怕是没有战事的一天。
喝空了壶里的茶,裴行俨算计着时间差不多了,戴上自己的铁盔,拎着一对铜锤走出了军帐。几十名同样用锤的亲兵紧跟在他身后,大步向前。夜色已经很深,这是裴行俨今夜第二次巡查,应该已经过了子时。
可就是这深夜里,走到燕王军帐不远处的时候裴行俨又看到了那个虽然柔弱了些但倔强的身影。那个人个子不高,身形偏瘦,穿了一件不怎么合适的皮甲,所以显得有些滑稽。而他此时在做的事,也显得有些滑稽。但不管是裴行俨还是他手下的亲兵,都不会觉着那个人滑稽。
他在拔刀。
拔刀,然后入鞘。再拔刀,再入鞘。
如果裴行俨走到近处的时候,一定会看到这个少年郎眉宇间的痛苦。他的手臂已经肿起来老高,他的双腿在按耐不住的打颤,他的嘴角已经咬破有血丝流出来,他的脖子已经如石化了一样僵硬,但他依然还在不停的重复着拔刀这个动作。
“主公收了个不错的弟子……”
裴行俨看着那少年郎的身影叹了口气,继续往前走了出去。他曾经听说过,当初主公跟着达溪将军学刀的时候,也是每日如此煎熬着完成一次次这枯燥的动作。他不是用刀的高手,但他知道这样做是为了锻炼手臂的力度和反应的速度,可这样强度的训练,也极有可能毁了身子。
就在裴行俨走出去十几步远之后,他听到了身后传来当啷的一声。那是横刀落地的声音,在静夜中显得尤为清脆。
他再次摇了摇头,没有停下来。
……
……
跌坐在地上的叶怀玺几次试图站起来,却没有成功。他的右臂肿起来很高,不由自主的颤抖着,很剧烈。他的左手上满是刀痕,血淋淋的让人看了忍不住为之一寒。并不是每一次入鞘都能做到精准,所以,他扶着刀鞘的左手上都是被割出来的口子。
他的两条腿已经无法站立起来,撑在地上的手逐渐失去最后一分力气,扑通一声,叶怀玺扑倒在地上,下颌重重的磕了一下。
“你不是他,何必要逼着自己重复他的路?”
不知道什么时候,嘉儿搀扶着叶怀袖走了过来。看着面前这个趴在地上大口喘息着,如同一个刚刚钻出地面的妖孽一样的少年,叶怀袖忍不住微微摇头。
“你们是不同的。”
她说。
喘息了很久之后,叶怀玺才有力气抬起头看向叶怀袖:“我知道我和先生不同……但我却不觉得,您说的不同有什么问题。难道身体上的差异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我可不这么认为……我之所以要走一条和先生一摸一样的路,是因为先生成功了。”
她认真的说道:“您知道,我需要成功。先生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自己的身体就是我的器,这个器必须尽快变得锋利起来。”
叶怀袖本想说你不是叶家的人,却和叶家的人一样偏执。可转念一想,这个少年整日相伴在阿史那朵朵身边,这偏执也算是出自叶家。
“嘉儿,扶他去休息吧。”
叶怀袖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有继续再劝什么。
“不行啊……”
叶怀玺自己挣扎着站起来,然后将横刀捡起来当拐杖用稳住身子。
“还差三次。”
他说。
然后他抽刀,入鞘,身子再次扑倒。
他倒在地上喘息着,喃喃道:“还差……两次。”
叶怀袖摇了摇头,缓步走进李闲的大帐。看着那个坐在灯火下安静读书的年轻男子,叶怀袖语气轻柔道:“你捡了个好弟子。”
她在李闲不远处坐下来,微笑着说道:“达溪长儒现在还会提起,当初你随他进草原学艺的时候。似乎阿史那结社率和你是一个性子的人,都倔强自负到了骨子里。也不知道如果达溪长儒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徒孙,是该摇头苦笑还是得意骄傲?”
李闲笑了笑,没有回答。
叶怀袖叹了口气道:“或许我真不该将你的事讲给他听,我只是没想到,他竟然有这份毅力,在我认识的人中能坚持的下来的,似乎不多。”
“没事的时候可以多给他讲讲。”
李闲语气温和的说道:“既然答应了朵朵让他变得成熟起来,总不能真的什么都不做。有些时候光靠自己的眼睛去看,并不能真正的领悟。也需要去听……你知道,我是绝不会将自己的过往当故事说出来的,因为……似乎其中的喜乐并不多。我有时候也会很懦弱……害怕回忆。”
叶怀袖微微一怔,然后点了点头:“有个传人其实也好,就当他继承了你的故事。”
李闲缓缓抬起头,看了看外面那娇小的身影认真的说道:“幸好他不是……不然我会杀了他。我不希望,未来草原上有这样一个敌人。”()
第七百三十四章 决战之前的决战(三)()
李闲在行军途中看舆图想策略,并没有刻意去指点阿史那结社率什么。这个倔强的少年只是依照自己的性子,一步一步重复着李闲走过的路。练功,读书,竟是还有余力跟在李闲身边看他如何处理军务。
他就好像一个黑洞,虽然小,但拼了命的吞噬着自己需要的一切。
距离武当山还有一段日子的路程,叶怀玺却似乎一点也不觉着自己每日的生活枯燥艰苦。
坐在叶怀袖的马车里,叶怀玺默默的给自己左手上的伤口抹药。虽然伤口都不深,但很多,密密麻麻的就好像平坦的沙土上爬虫来回爬过的痕迹。他低着头,微微皱着眉,也不知道是伤口还在疼,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缘故。
“会不会不能复原?”
抹好了药膏之后,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军稽处二部的药是极好的……”
叶怀袖看了他的手一眼,然后摇了摇头说道:“可你这手上的伤口太密集了些,即便二部的药再好也无法保证复原如初……我以为你不会在意的,看来无论你多倔强对自己多狠,但爱美的心思还是天生就来的,改不了。”
叶怀玺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即笑着摇了摇头:“不能复原便不能复原吧,没什么。您也是在草原上生活过很久的人,所以您肯定也知道……一只从头到脚都完美无瑕的狼绝对会被同伴看不起,也会被排斥。因为它身上没有伤痕,它的耳朵没有豁口,这说明它没有靠自己的能力去捕食去厮杀过……我不想做一个身上没有一点伤痕的狼。”
“那是狼,不是人。”
叶怀袖声音轻缓的说道。
“不对!”
叶怀玺坚定的摇了摇头:“姐姐说过,草原人之所以推崇狼,是因为狼的性情最适合在草原上生存下来。她也曾经说过,狼之所以能在草原上统治着其他东西,是因为它们足够狠,对别的东西也好,对自己也好,它们都足够狠。”
“我曾经看到过一只被猎人布下的铁钳夹住腿的野狼,它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咬断了自己那条被夹住的腿,然后一瘸一拐的跑出去,找到一处有草药的地方嚼碎了吐在伤口上。”
叶怀袖微微一怔,看着他问道:“你想对我说什么?”
叶怀玺扬了扬自己的左手,笑了笑道:“我想说的是,虽然看起来不漂亮了,但没什么……不是么。”
“有什么没什么,在你的心里而不是嘴里。”
叶怀袖没有反对,也没有认可。
“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劝劝你。”
叶怀袖看着叶怀玺的眼睛说道:“你这样做有没有想过你先生会怎么看?毕竟……你是一个草原人。而你的先生是要做一个一统中原的人,你现在还可以跟着他,学很多东西……可如果你回到了草原上之后,用你学来的东西侵略中原,这样的事岂不是很讽刺?你的先生会怎么面对?”
“我不会做出对不起先生的事。”
叶怀玺没有丝毫犹豫的说道。
“为什么?就因为他是你的先生?”
“不!”
叶怀玺抬起头,看着叶怀袖的眼睛说道:“因为姐姐……姐姐不希望我那样去做。姐姐说过,如果我将来率军南侵,她便一头撞死在我的战马前面。这个场面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境里,每一次都会吓出我一身的汗水,无助而恐惧。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在汗位和姐姐之间选择,我会选择什么?”
她笃定的点了点头说道:“是姐姐!”
叶怀袖也点了点头,她能理解面前这个少年为什么对阿史那朵朵会有那样强烈的依赖感。因为他的身份,阿史那咄吉世从小就不让人去接触他,当然,也不会让他去轻易接触别人。从小到大,他的生命里只有阿史那朵朵在照顾他,爱护他。他的童年里只有一个姐姐是温暖的,其他的人都是冰冷的符号。包括他的父亲,阿史那咄吉世。
叶怀玺忽然想到了什么,然后认真的问叶怀袖道:“先生会不会因为我的身份,而不愿意认真的传授我什么?”
叶怀袖摇了摇头道:“恰恰相反,若不是因为你是个……他怎么可能收你做弟子?他是个冷静的人,不会亲手教出来一个敌人。但你也应该能想到,他担心的是在你之后的草原可汗……”
“在我之后的草原可汗?”
叶怀玺一怔,随即明白了叶怀袖的意思。
“你的先生可以让你变得出色,而你也可以让你的儿子变得出色。虽然你现在还小,但你自己也应该知道,你的使命只是一个过渡,让草原的可汗依然是阿史那家族的血脉。所以,当你的孩子将来继承了汗位,而且还是一个出色的可汗……他会不会对中原动兵?”
“我明白了!”
叶怀玺点了点头,眼神中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