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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狂战将军-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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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我最大的幸运就是,你有个漂亮惹人怜的女儿!”

    老曹先是一愣,继而两人相对放声大笑。

    曹军攻城了!

    看得出来这次攻城的主力,是远道从青州来的内援蝗军。

    四万人密密麻麻的布满北门外的平原上,也布满了城上士兵本就被恐惧、害怕挤满的心里。

    看着这四万肃杀之气溢于言表的百战之士,一股由骨髓里油然而生的无力感,从头凉到脚后跟。

    蝗军的左翼是曹操亲自坐镇的三万多人,右翼是甘宁的水军,怎么看也不象是城墙上这帮地痞、流氓、无赖可以匹敌的。

    还有那一万八千人的锃亮的盔甲,看得人眼里通红通红的。

    蝗军士兵眼里,对着城高池坚根本不屑一顾,并不是他们不怕弓矢,不畏刀枪,自从他们第一天成为蝗军的一员开始,他们便不再计较生死。

    这里,给了他们新的身份,可以挺直腰杆做人的身份。

    这里,还同样给了他们合法抢劫的pass,虽然他们中不少人是从黄巾军出身,怀念以前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生活。

    可是现在尽管是官军,可是这种事一样可以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大干特干,当然前提是太史慈和曹操点头。

    这里,还给了他们远胜其他职业的收入,当然也是要有本事去拿的。如果你胆小,怕血,或者生性淳良,又或者手无缚鸡之力,那么你的上级会找到你,劝你还是回去老老实实的种田吧。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可以过上一种称得上是当时来说是小资的生活,有田有房子有老婆,就算没成家的,也可以去勾栏之处解决最基本的生理需要。

    而如果是其他地方当兵,或者是当一般的小商人,手工业者,农人,都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待遇。

    因此他们一点不后悔来得这个特别的团体,尽管每次行动,都有不少人永远的从行列中消失,可是还有更多的人削尖了脑袋,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不是他们不怕死,只是有种日子比死更可怕。

    因此,蝗军,不怕死,只怕没仗打!

    带领蝗军已久的太史慈,终于学到了一点痞子气,眼神斜撇着这种高大的城墙,满是不屑。

    身后,左左和杨风,更象是两个黑社会打手而不是将领。

    嘴里总是叼着根草根,一脸横肉简直就是写着“我是流氓”,而平常人总是垮在腰间的刀,他们俩一般都是横杠在自己后颈上……

    “大买卖?”杨风一脸讨好的问身前的太史慈。

    原本又老实又单纯的太史小哥,已经被污染成了一朵出污泥并被染的黑牡丹:“大个p,大老板说了,要是他们投降了,就不算我们的军功了,这次买卖就亏大了——路费都不够!”

    左左嘿嘿的笑道:“老大,这个好办啊,只要让他们来不及说投降不就成了?这事咱们又不是没干过……”

    “嘿嘿!”三人一阵浪似的贼笑,眼中城上一个个来往的敌军士兵,就变成了会移动的钱袋子。

    “不过老大,这五千重盔的兄弟恐怕是不愿意的,他们要在下面举着盾掩护其他人,又不能爬墙,这没好处的事,咱们军中谁肯干啊?”

    “嗯!”太史慈右手拧住下巴,虽然沾了不少匪气,但是三缕飘风的小胡子看上去还是贼帅贼帅的。

    “那这样,所有占了便宜的兄弟全部拿出一成出来,平均分给这些兄弟,你们两个说呢?”

    “老大高明!”二人齐声送上马屁,在蝗军里混得好,嘴皮子和刀子一样重要。

    白门楼上,吕布带着一干将校看着城下曹军阵势,嘴里一阵苦。

    同样是人,混得怎么就这么天差地远?

    回头看看张辽的盔甲,还是从人家身上扒下来的……

    再看看城下的曹军士兵,我日哦,连普通的小兵蛋子都有一套……

    人比人……算了,还是不跟他们比了,再比说不定我就比死了。

    (本章完)

第208章 抓刺客() 
看得出来这次攻城的主力,是远道从青州来的内援蝗军。

    四万人密密麻麻的布满北门外的平原上,也布满了城上士兵本就被恐惧、害怕挤满的心里。

    看着这四万肃杀之气溢于言表的百战之士,一股由骨髓里油然而生的无力感,从头凉到脚后跟。

    蝗军的左翼是曹操亲自坐镇的三万多人,右翼是甘宁的水军,怎么看也不象是城墙上这帮地痞、流氓、无赖可以匹敌的。

    还有那一万八千人的锃亮的盔甲,看得人眼里通红通红的。

    蝗军士兵眼里,对着城高池坚根本不屑一顾,并不是他们不怕弓矢,不畏刀枪,自从他们第一天成为蝗军的一员开始,他们便不再计较生死。

    这里,给了他们新的身份,可以挺直腰杆做人的身份。

    这里,还同样给了他们合法抢劫的pass,虽然他们中不少人是从黄巾军出身,怀念以前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生活。

    可是现在尽管是官军,可是这种事一样可以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大干特干,当然前提是太史慈和曹操点头。

    这里,还给了他们远胜其他职业的收入,当然也是要有本事去拿的。如果你胆小,怕血,或者生性淳良,又或者手无缚鸡之力,那么你的上级会找到你,劝你还是回去老老实实的种田吧。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可以过上一种称得上是当时来说是小资的生活,有田有房子有老婆,就算没成家的,也可以去勾栏之处解决最基本的生理需要。

    而如果是其他地方当兵,或者是当一般的小商人,手工业者,农人,都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待遇。

    因此他们一点不后悔来得这个特别的团体,尽管每次行动,都有不少人永远的从行列中消失,可是还有更多的人削尖了脑袋,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不是他们不怕死,只是有种日子比死更可怕。

    因此,蝗军,不怕死,只怕没仗打!

    带领蝗军已久的太史慈,终于学到了一点痞子气,眼神斜撇着这种高大的城墙,满是不屑。

    身后,左左和杨风,更象是两个黑社会打手而不是将领。

    嘴里总是叼着根草根,一脸横肉简直就是写着“我是流氓”,而平常人总是垮在腰间的刀,他们俩一般都是横杠在自己后颈上……

    “大买卖?”杨风一脸讨好的问身前的太史慈。

    原本又老实又单纯的太史小哥,已经被污染成了一朵出污泥并被染的黑牡丹:“大个p,大老板说了,要是他们投降了,就不算我们的军功了,这次买卖就亏大了——路费都不够!”

    左左嘿嘿的笑道:“老大,这个好办啊,只要让他们来不及说投降不就成了?这事咱们又不是没干过……”

    “嘿嘿!”三人一阵浪似的贼笑,眼中城上一个个来往的敌军士兵,就变成了会移动的钱袋子。

    “不过老大,这五千重盔的兄弟恐怕是不愿意的,他们要在下面举着盾掩护其他人,又不能爬墙,这没好处的事,咱们军中谁肯干啊?”

    “嗯!”太史慈右手拧住下巴,虽然沾了不少匪气,但是三缕飘风的小胡子看上去还是贼帅贼帅的。

    “那这样,所有占了便宜的兄弟全部拿出一成出来,平均分给这些兄弟,你们两个说呢?”

    “老大高明!”二人齐声送上马屁,在蝗军里混得好,嘴皮子和刀子一样重要。

    白门楼上,吕布带着一干将校看着城下曹军阵势,嘴里一阵苦。

    同样是人,混得怎么就这么天差地远?

    回头看看张辽的盔甲,还是从人家身上扒下来的……

    再看看城下的曹军士兵,我日哦,连普通的小兵蛋子都有一套……

    人比人……算了,还是不跟他们比了,再比说不定我就比死了。

    吕布就没注意,这些有新式盔甲的普通士兵,人人身前左胸上的小格子里,全有十颗金光闪闪的星星。

    代表十级军功!

    虽然不是一定要杀十个人才有一级军功,但是一万多人有这样的军功,也太吓人了吧?那要多少人命,去填上这一万多人胸前的小星星?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只有最勇猛的士兵,才配穿上最好的盔甲。

    吕布两只手撑在城楼上的墙上,俯身向下看着,原本以为他这一露面,城下这黑压压的一片人马肯定是一阵大乱,要不也是一阵骚动,我吕布是什么人?

    让他失望的是,没人鸟他,没有一个人惊叫或者慌张失措,也有没人看他一眼便人扬马翻。

    其实大多数人都看见他了,只不过让吕布惊讶的是,这些人眼里慢慢升腾起一种别样的情绪……饥渴?

    越来越多的人,望着吕布的眼神开始迷离,开始憧憬,原本吕布只是看见严氏和貂婵的眼中见过这种眼神,那是对自己的仰慕,可是这些大男人……他们想做什么?

    开始有人舔嘴唇了……

    开始有人流口水了……

    在众多人用疯狂的眼神看自己的时候,就算他是吕布,也退却了,他受不了几万人的强烈炽热眼神的灼伤。

    他吕布,居然还会有怕别人眼神的一天!

    因为那些人的眼中,疯狂的全是对自己不加掩饰的战意!

    他们居然不怕我吕布!他们居然还想擒获我!

    吕布在城上一连退了三步,几万人同样的眼神,让他也震憾,也害怕了。

    站在他背后,宋、魏、候三人冷冷的笑着,也许就是今天,这个既残暴又无能,只会凭着自己蛮力和个人喜好行事的莽夫就要授首了。

    “文远守东门,公台守南门,峥嵘守西门。”吕布下达了每个命令,虽然看起来曹军主攻北门,但是他不敢说诡计多端的曹军会不会空袭其他几个门。

    三面大鼓几乎同时响起沉闷的咚咚之声,象是在近距离的高功率喇叭,震得人心里一突一突的。

    城下所有人的心里,那一刻都不约而同选择了跟鼓声同步。

    尽管蝗军的训练远不如其他曹军那么系统,那么全面,可是他们全有一种别的部队永远无法比拟的优势。

    得到太史慈的许诺,原本心有不满的五千蝗军重甲士兵,迈着并不整齐的步伐上前,举起巨盾,生涩的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以掩护自己既是战友又是生意竞争对手的通过。

    密密麻麻的云梯被举着,象是几万消防队员在做登楼的演习,虽然不时传来被梯子撞到头的闷哼,以及被撞者天南地北一通痛骂。

    这些几乎没什么协同作战概念的蝗军士兵,破天荒的选择了同身边的战友合作、配合、默契……

    因为吕布的露头,使他们大部分人都觉得自己会是那一个生擒或者砍下吕布人头的人,然后在老曹总裁的亲手颁下两百黄金,五百白银,以及封候后,光荣的选择退休,然后体体面面的过完下半辈子……

    如果说吕布军其他人是会移动的钱袋子,那么吕布无疑点就是会移动的金山了。

    (本章完)

第209章 史阿投曹() 
蝗军没有喊口号,就那么沉默着,只是用精光四射的眼睛盯着城上不时晃动的两只雉尾翎,那是吕布的位置。

    几万人齐动,呼啦一声朝城墙潮水一般的涌去,迎接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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