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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王大哥救了我,也是因为我王大哥失去了他应该得到的封赏,这是我欠王家的,一辈子都还不了的恩情。所以夫人,请你放心,以后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王家,就算让我当牛做马我也心甘情愿。我不敢奢望能成为王少爷的小娘,夫人请你就让我做一个丫鬟吧。”
刘雪沁不敢奢求能够成为王丛云的妾室,她的要求只想成为一个通房丫鬟,伺候王家一家就行了。可事情到了这一步,燕梓也不是那么小气的女人,对刘雪沁这个女人她有很深的同情感,至于正盯着她看的王丛云,燕梓内心的火还没消,外加把王千军跪地这一件事也算在了王丛云的头上。
燕梓站起来,亲自将刘雪沁扶了起来,说道:“都起来吧,家和万事兴,这比什么都好。妹妹,你以后就是我的妹妹,我因为伤了身体没办法再生育,所以王家开枝散叶的担子就交给你了。”
燕梓说着将自己手上的玉镯脱了下来,亲自给刘雪沁带上。这个玉镯可是徐皇后当年在北平城亲手赏赐给燕梓的,看到燕梓如此的宽宏大量,王丛云笑了,还很是鼓励地帮王千军拍掉膝盖和小腿上的灰尘。不过王千军可不认为母亲就这样算了,因此他赶紧向父亲打眼色,不过王丛云此时就只会傻笑。
看到王丛云那傻笑的样子,王千军也没办法再说什么,而硬是把玉镯套进刘雪沁手腕的燕梓也终于是抽出机会,找王丛云算账了。燕梓只是轻微地咳嗽了一声,王丛云赶紧笑着把脸转过去,担心燕梓的老毛病又犯了。
“你,吃晚饭马上带着包袱去五军都督府!皇上绕你不死,这是皇上与皇后对我们王家的恩情,你绝对不能忘记,就算是一个看门的老兵你也要好好干。从今天晚上算起,三个月里你就住在五军都督府,家里有我照应着,你也不用回来了。好好干,忠于职守地把五军都督府的大门守好!”
这就是燕梓对王丛云的惩罚,王千军真的想向他的母亲竖大拇指,这招够厉害。让刘雪沁进了家门,却让王丛云看得见,却吃不着,的确是够会折磨男人的。只是王丛云对此却一点反对意见都没有,还很是关心地说道:“燕子,你的身体不好,千万别太操劳了。雪沁,家里就拜托你了,我想你很快就会习惯家里的一切,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儿子啊,我不在家的日子,你可就是家里唯一的男人,一定要照顾好家里的娘亲而小娘。”
王丛云说完,几步就进了后屋,似乎忘了吃饭的事,开始整理东西了。看着王丛云那脸上依旧没有消失的微笑,燕梓无奈地摇了要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这正是燕梓喜欢王丛云的地方,想当初王丛云只是看了自己一眼就爱上了身为王妃贴身侍女的她,为此私闯王府后宫禁地,被徐王妃抓住当着众人的面脱去裤子实实地打了五十大板,结果打完了,屁股血肉模糊的王丛云还是笑着请徐王妃把他写的情书交到燕梓手上,一副打了板子还心甘情愿的傻瓜样。
那封情书现在还被燕梓收藏的,王千军看过一次,他的结论只有一个,狗屁不通。这封情书怎么看怎么便扭,读完三字经开始读论语的孩童都写得比王丛云好。可也正因为这样,徐王妃觉得王丛云是个实在人,跟燕王一商量就给两人做主主婚了。
王丛云的事情很快就在南京城里传开了,很多人把这当成了一个笑话,天大的笑话。谈论最激烈,嘲笑得最厉害的就是那些原本是官兵,后来倒戈燕王的官员,这些人喜欢把别人的失败当成安慰自己的笑话,以此来掩盖他们对建文帝的不忠。有嘲笑的人,也有帮忙的人,特别是原本跟随在燕王身边的亲兵,大家都是从一个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吃同一口锅的饭,睡同一个帐篷,你欠我一条命,我欠你一条命。如今这些人很多都成飞黄腾达了,每个人出点力,王家就这么迅速地安稳下来。
永乐帝登基,众多北方将士来到了南京城,皇宫在南京,那一群人也只能住在南京,各自找适合的房子。王千军住的地方本来只是一个租借的临时住所,想在封赏确定下来后再选个风水好的宅子住,结果现在搬不了,也买不起适合的房子,还好在王丛云一群兄弟的帮助下,这房子被王家买了下来。但即便是手头上有了一点兄弟们慷慨赠送的钱,燕梓依旧不愿意请仆人,因为这样的资助只是暂时的,接下去的日子都要靠自己。
三个月就快要过去了,天气也变得越来越冷,家里不打算买碳来取暖,从集市里买来了很多干柴火,只有十岁的王千军主动要求帮忙砍柴。明天王丛云就可以回家了,被燕梓发配到五军都督府的王丛云这三个月里,还真的没有踏进家门一步,就算有事也只是在门外让王千军帮忙传话,这相公、老爸当的,实在让人无语。可也因为这样,家里没什么大吵大闹的事,一家人简单、温馨最好。
天冷了,王千军已经穿上了棉衣,可砍了一堆木柴后,王千军干脆把上身的衣服都脱了,赤膊着举起斧头,对准竖立的木块狠狠地劈了下去。又劈了一堆木柴,不断有汗水从王千军的身上落到冰冷的土地上,这一身虽然幼小但却充满力量的肌肉正是王千军努力的结果,也是他想要的。
来到了冷兵器时代,又成了武将的儿子,所谓的弃武从文似乎成了一个笑话,因为事先知道了后续将要发生的很多历史大事,王千军就更加注重锻炼自己的身体还有学习这个时代的知识。无论如何,拥有一个强壮的体魄是一切成功的前提,也是自己日后拼搏的本钱。而且这个时代既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每天的功课完成后有大把的时间,可难道王千军要用这些时间去跟一群小屁孩们骑木马、玩泥巴?锻炼身体成了王千军最好打发时间的方法,虽然练武很辛苦,但也是苦中有乐。
十年,王千军整整忍了十年,当一个听话、勤奋,当然有的时候也会犯错的好孩子,如今十年时光已经过去了,也该是进行自己计划的时候。重活一次,来到了这个特殊多变的大明朝,王千军的最终目标只有一个:“登泰山而小天下!”。登上权力的最高峰,王千军就可以做很多事,很多很多改变未来的大事。
又一块木头被王千军劈成了两半,够半个月用的柴火都准备好了,但还不够。现在市场里的木柴便宜,如果到了冬天,那价格最起码要涨上一倍,燕梓不愿意多花费这样的一笔开销。
可当王千军准备再劈一块木柴的时候,就听身边有人高声说道:“千军,你在干什么?这么冷的天快把衣服穿上,小心风寒入体!”
看到王千军赤裸上身劈柴,刘雪沁很担心,这么冷的天,王千军也才十岁,要是感冒了可就麻烦了。大明朝没有感冒这一说法,风寒入体指的就是感冒。拿起王千军扔在一旁的衣服,刘雪沁一下就把衣服套在了王千军的身上。
第3章 蛰伏少年(下)()
“小娘,没事啦。我现在全身都是汗,一点都不冷。”王千军边解释边擦去头上的汗水,听到王千军这么说,刘雪沁立刻就知道自己做错事了,赶紧又把强套在王千军身上的衣服拿开,但也从身上拿出了手帕,帮着王千军擦了擦身上的汗水。
前段时间天气还不冷,需要砍的柴也不多,刘雪沁每次只过来看下就走了。只是现在天气冷了,需要储存的柴火多了,这才闹了这么一出。身上的汗被擦得差不多了,刘雪沁的手帕一拧都是水,王千军又开始劈柴了。这劈柴的活可不好干,不仅全身是汗,干久了双臂和后背都会无比酸疼,两双手掌都是死皮。王千军突然很想手上能有一把电锯,那事情可就好办了,不管多少木柴刷刷几下就都搞定了。
终于,够一个月用的柴火都劈好了,王千军也松了一口气,先用粗麻布把身上的汗水擦干净,等下还要去擦药水。燕梓也认为砍柴可以帮助王千军锻炼身体,也让王千军学会一个男人该担当的事情。可王千军始终才十岁,身体还在发育,为此即便药水再贵,燕梓都会买来帮王千军擦遍全身。
看到王千军擦完汗水,刘雪沁赶紧把手上的衣服套在王千军身上,帮着王千军穿好衣服,就怕王千军受凉。等王千军穿好了衣服,刘雪沁才松了一口气。
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王千军调皮地问道:“小娘,明天父亲就回来了,想父亲了没有?”
明天就是三个月的最后期限,被赶出家门的王丛云终于是可以回来了,家里两个女人可是很想他的,只是都不肯说出口。特别是燕梓,这些日子时常站在门口向外看,可每次王丛云出现又都避而不见,而难得回家看看的王丛云也不敢进屋,就算有话对燕梓说也是通过王千军传话的,这样的父母让王千军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好。
被王千军这么一问,刘雪沁有点不好意思了,她还是黄花大闺女,也没跟王丛云圆房,突然被王千军这么一问,刘雪沁当然会害羞。不过刘雪沁现在可是王千军的小娘,有管教王千军的权力,十岁的小孩不乖就要打屁股!
“啪!”王千军的屁股被刘雪沁狠狠地来了一下,不过刘雪沁的力气小,王千军不感到疼。
刘雪沁拉下脸,让自己看起来有点生气的样子,说道:“小孩子家的,问这么多做什么?”
屁股被打了,虽然不疼,可吃亏了就要还回去,王千军继续笑着问道:“为什么小孩子家不该问?其实我更想知道,小娘什么时候帮我生个弟弟、妹妹,还有小孩子是怎么生下来的?!哈哈。”
王千军太调皮了,刘雪沁是真的又羞又怒,想要狠狠打王千军几下。不过人小鬼大的王千军早已快速地跑开,笑呵呵地跑进房里。
三个月时间相处下来,刘雪沁也渐渐知道王千军这个人人小鬼大,小脑子里似乎有很多东西。可是让刘雪沁感觉奇怪的是,王千军这个只有十岁大的小孩子似乎隐藏了很多事情,好像心里藏了很多小秘密,这一点燕梓也感觉到了,但却从来不问,因为对燕梓说,王千军不管变成什么样,都是她的亲生儿子,十月怀胎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既然燕梓这个当母亲的都不去管,刘雪沁这个当小娘的也就装作什么感觉都没有,跟着这个调皮孩子闹一闹就行了。
王丛云终于是回家了!长久在外的男人回来,一般都是会买些女人化妆的胭脂水粉啊或者是做衣服的丝绸棉布啊回家,用这些来讨女人的欢心。就算没什么钱,也会想办法让全身看起来很精神,很干净的样子进家门。可王丛云倒好,背着一筐木炭进的门,搞得全身上下都是碳灰,都快成黑人了。
看到王丛云这个样子回家,刘雪沁终于忍不住大哭了起来,一切都是因为她,因为她这个女人,王丛云才失去了荣华富贵,才要如此的辛苦。想当初,刘雪沁只是为了活命,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地哀求王丛云帮助她,那是她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当时的她根本就没想过会成功,但为了活下去,为了不被发配到教坊司,她不得不试一试!结果她成功了,但也因此害了王家一家人,这是她欠王家的。
刘雪沁哭了,燕梓却笑了。没什么过不去的坎,为了燕王,两人都从死人堆里爬了出去,与当年的苦相比,现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