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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强了。太强了!”扬州最大的米商米友仁不知什么时候钻到陆鹤身边。悄悄地扯了扯他的袖子。
先前的炮击固然声势浩大,振奋人心。但杀伤力并不好。目地也不过是给敌人制造混乱。高原之所以这么做,不过为求个先声夺人,让商人们对陈留地战争能力有一个直观的认识。而这些商人都是人精,在仔细一琢磨后,发现单凭这点并不能说明问题,只要炮够多,任何一支军队都能做到这一点。真正地战斗力还得在肉搏上得到体现。
现在,孙可望大军在陈留军的突袭下连基本的抵抗能力都没有,就不能不让他们感到振奋。
商人都是些胆大包天的人物,资本只要有百分之两百的利润就可以无视世一切危险和道德准则。眼前横飞的血肉不但不能令他们感到害怕,反到有一种莫明的兴奋。对一个强大的正处于上升阶段的势力投资,永远都是一种高回报的生意。
陆鹤看到米友仁一脸的敬佩,鼻子里哼了一声,“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战役而已,没什么了不起。”内心中却是一阵得意。在转念一想,自己虽然顶着个幕僚的头衔,其实不过是被软禁的奸细,未来还不知道有什么命运在等着自己。想到这里,陆松年一阵沮丧。
“各位,各位。”一身文士打扮的程枕貘转身对众人团团一揖,“高将军和陈留军的强大相必大家已经没有任何疑问了。”
“当然。”
“当然。”
米友仁突然大喊一声:“我陈留军,威武!”
众人都笑了起来。
“大家静一静,听我把话说完。”程枕貘微笑着双手一按,示意大家安静:“昨天我同高将军商量过了,准备成立一家钱庄,发行银票。大家也知道了,再没有什么比直接印钱更赚钱的生意了。高将军同我商量,准备用陈留库房里的一百万两黄金做本,在其中占五成的股份。剩下五成,陈留的河南商会占两成,我们扬州商会占三成。如果大家有意,可踊跃报名。”
“哄!”众人都是一阵骚动,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互相有眼神交流着。
“那么,请问程老板,这钱庄如何运行,如何管理?”一个胆子大的老板率先提问。
一直站在前面观察战场局势的高原转过身大声说:“我昨天同程老板已经商量好了,新成立的钱庄并不由我高某直接管理,而是成立一个委员会。委员会日常由二十个委员负责,委员名额按照所占股份的多少分配。日常事务皆由委员决断,再交给首席委员长付诸实施。本钱庄不但发行银票,我准备将飞虎钱的铸造和发行也交出来。”
“啊!”众人又是一片大叫。这哪里是一个普通的钱庄,根本就是朝廷户部的翻版。
“我出五万两。”米友仁大喊,“不,我出二十万。”
“我出八万。”
“我七万。”
“东翁,你欠我的六万两银子是不是该还了,我马上要用钱。”
“周转不灵,还请宽限些时日……程老板,看在你我多年交道的份上,我出十万两。”
“大家安静,大家安静。”程枕貘嗓子都喊哑了,“大家先考虑一下,下来将数目报给我。股份的事情等这仗打完开会商量。安静安静,别打搅了高将军。”
“对,大家安静。”
“安静,都安静,看高将军大展神威。”
“不用大展神威,小展即可。孙可望,丑角而已,高将军弹指之间就能让他灰飞烟灭。”
无畏营和长胜营的人已经全部突进孙可望的中军大帐,刚开始时,由于黄镇突破太快,部队之间的配合还不娴熟,敌人还能组织成一些抵抗。但随着王滔军的加入,形势更呈一边倒的趋势。一排火枪打过去之后,王滔带着一排长矛手狠狠地将一排敌人刺倒在地,“哄!”敌人仅存的一点勇气也消失了。他哭喊着,丢掉手中的武器慌乱地朝西面逃去。
几个孙可望的校尉从远处冲过来,提着腰刀大声吆喝,试图聚拢部队反击。他们也提刀杀了好几个人,可就在这个时候,一顶帐篷被混乱的士兵掀翻了,当头朝他们罩去。败兵如洪水泛滥一般奔逃,顷刻之间就将被压在帐篷下的几个人踩成肉酱。
火势开始大起来,浓烟滚滚,火光冲天而起。
一个手持大斧的陈留士兵冲到中军大旗的旗杆下,手中利斧一挥,“喀嚓!”一声,那面“孙”字大旗猛地倒下,被烈焰一卷,顿时化为一团灰烬。
敌我双方都在大叫。
孙可望军大喊:“败了,败了!”
而陈留军则欢喜地咆哮:“万岁,万岁!”
“兵败如山倒,这样的战斗真是没意思呀!”冲在最前面的黄镇喃喃地说。
“高将军说过,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应保提起枪朝溃败的敌群瞄了半天却将又收了回来,在他们身上浪费弹药毫无必要。
黄镇轻轻摇头,“训练了这么长时间的部队,却打得这么轻松,还怎么锻炼队伍?不过,儿郎们手中都见了血……”
正说着话,他胸口突然一疼,低头一看,右胸锁骨下方位置出现了一个筷子大小的黑洞,一股鲜血标了出来,“怎么回事?”
应保看了看黄镇:“叔,你好象被火枪射中了。”
“那……应该是吧。”剧疼传来,让黄镇出了一身冷汗。战场实在太吵,也没听到枪声,就这么默默无闻被人射中,还真是倒霉呀!
“帮我看看伤势如何。”
“前面一个眼,后面一个眼,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就好……”黄镇疼得有些接不上气来,对着前方怒吼一声,“谁,是谁?”
第三十九章 孙可望的败逃()
黄镇这一声大吼舌迸春雷,加上他满脸大胡子,个头虽然不高,看起来却是威风凛凛,剽悍异常。
被他这一声大吼,前面的孙可望军都惊慌地闪到一边,给黄镇留出一条冲锋的通道。通道那头,一个身穿光亮板甲的矮子手中正提着一条新式燧发枪。
“哈,原来是你这个矮子在打爷爷的冷枪,拿命来!”黄镇大笑着大步向前冲去,他右手已经疼得麻木了,索性将手中的眉尖刀扔掉,只左手提着一把腰
那矮子身上的板甲式样古怪,从头到脚都被厚实光亮的精钢遮得严实,就连头盔也装上一个面具,看不清模样。不过,这件盔甲显然并不合身,他身材固然宽大,但个头实在太矮,盔甲穿在身上,直接拖到膝盖处,一走起路来“光当”乱响。
他的脸因为被面具遮住,说起话来瓮声瓮气,听不真切,但声音很大,有种说不出的愤怒:“你是何人,竟敢偷袭我军大营?”
“爷爷陈留军长胜营统领黄镇是也,来将通名,本将军手下不斩无名之将。”黄镇面上的胡子保养极好,望之美髯一把,加上善使一把长柄眉尖刀,常以关二哥自诩。此刻看对方长相打扮相奇特,不禁开口询问。
“老子是孙可望,拿命来。”那人扔掉手中火枪大喝一声,从腰上抽出一把手铳猛地击发。
这个时候,应保手中的火枪也同时响起。两股白烟喷出,将黄镇夹在中间。
“他娘的,又中了一枪!”黄镇大叫。他同孙可望之间的距离实在太近,加上战场空间狭窄,实在是躲无可躲,孙可望这一枪从他面上划过,将黄镇半边耳朵射掉。
黄镇脸上鲜血迸出,半边脸被染成狰狞的红色。
说起来,孙可望这一枪本要射他心口的。可惜他刚得了这批洋枪,使用起来还不熟练,加上心中慌乱,鬼使神差地将黄镇的半边耳朵射掉。若换成黄大牛那样的神枪手,黄镇就算十条命也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了。
至于应保这一枪更是离谱。在枪声响起的时候,黄镇下意识地闪了一下,本来打向孙可望的铅弹直接射到他屁股上,疼得黄镇大声惨叫,“应保,你他妈这是在打谁,老子砍了你!”
“保护黄将军。”众人都是大惊,一拥而上。将黄镇围在中间。
得此机会。孙可望脖子一缩,转身就逃。他本来个子就小。挤在一大群溃兵之中,很快就没有了人影。
“干什么,干什么。死不了。”黄镇用力撞开卫兵,指着仓皇而逃地孙可望大吼:“休要走了孙可望。”
“休要走了孙可望!”到处都是长胜营士兵的呐喊。
听到这震天的喊声,高原站在船头望去。长胜营如同一把利剑,已经将孙可望的大营杀了个通透,随着黄镇军的冲锋。敌人也被切割成互不统辖地几块。崩溃只在朝夕。至于王滔的无畏营房则在腰鼓声中排列成整齐的阵势,缓慢而沉重地向前平均地推进。当头自然是两排密集的长枪阵。所过之处,如同一太巨大的剪草机,血浪翻滚,来不及逃跑的敌人被不断刺翻在地。
无畏和长胜两营因为长官性格的关系,也有着各自不同的气质。如果说长胜营是剑,那么王滔地无畏营就是一柄大锤。疾风烈火,一快一慢,杀得一个黄河滩鲜血遍地。
只看了几眼,高原心中已是大定。两个营相互配合,一个负责穿插切割,一个负责正面推进,加上又是突然袭击。敌人地主将即便是孙吴转世,也是回天无力。
只不知道敌人的骑兵什么时候能到。嘿嘿,等他们一到,不用陈留军动手,这片沼泽一样地混乱的战场就足已将他们尽数吞噬。
此刻,满世界都是孙可望的溃兵。
战场上界限分明,一边是浑身黑衣黑甲地陈留军,一边是杂色而混乱的孙可望部,就像两道洪水一前一后朝东面涌去。
孙可望心中已经恐惧到极点。他昨天晚上玩了一整夜新式洋枪,天快亮时才沉沉睡去。
俘虏身上的东西是那么新奇,威力极大没有火绳的火枪、能够将远处景物拉到眼前的单筒千里眼、通体用精钢铸造地盔甲。
特别是那一件盔甲,孙可望特意让一个女人穿上身,然后提了一把长矛,大喝一声用尽全身力气刺过去。若是在平时,凭借着一身蛮力,即便是穿了两层铁甲,他也可以很轻易地将敌人刺个对穿。
可今天地情形有些奇怪,长矛一但刺中那件板甲,很自然地从那略带弧度的表面滑过,只流下一道浅浅地划痕,根本就吃不上劲。
反复试了几次,总算将穿着盔甲的那个女人刺死。孙可望发现,要想对盔甲里的人造成实际的伤害只能刺在正中心。手稍微一偏或者用力不当,枪头就滑到一边去了。
发现这一点,孙可望立即来了兴趣,叫人将先前所缴获的五具板甲都送了过来,然后让五个女人穿上。提着长矛对这她们就是一通乱刺乱戳。
这回他找对了方法,一口气刺死了四个。大帐中到处都是女人身上喷出的鲜血。
正当他要对第五个女人下手时,突然想起,这是最后一具盔甲。再刺下去,就没有了。他还想给自己留一具呢!
于是,那个一个被吓得晕倒在地的女人就这么侥幸地逃得一命。
孙可望因为个太矮,盔甲又是照着泰西人的块头所制,大小却也合适,就是太长。铠甲的下沿直接套到大腿上。穿上去,感觉也很不舒服,就像在身上罩了一只大铁桶。
不过,孙可望还是很兴奋地让卫兵抽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