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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就问,走,我们去看看。”余文这一次打算好了,要完全培养出叶画梅决断的能力了,当然,作为全程在场的余良,余文也同样会点拨一二。
第五十三章天秤女()
一见余文来到小店现场,叶画梅松了一口气,很自觉站在了余文身后,一副以余文马首是瞻的姿势。
“你以后就是香辣虾的老板了,别缩在后面。”余文神情严肃。
“我我只是个伙计,你才是老板。”叶画梅吐了吐舌头,不明白余文话里的意思。
小妮子莫非是天秤座的?有选择综合症?一个故事出现在余文脑海中,那准备讲述一个天秤女死亡的故事,至于为什么死去的,自然跟犹豫不决相关。
“我先跟你们讲个故事。”余文说道。
叶画梅和余良两人都很开心,心想着老板要讲故事来调节这尴尬的氛围呢。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天秤女,她有着美丽的容貌突然有一天她被坏人单独被送到了一座孤岛上面对望不到边际的大海,她竟然没有沮丧,因为她明白若要生存下去,必须要坚强,要独立!”
说到这余文喝了一口凉茶,发现画师也在津津有味听着这个有模有样的故事。这个世界可不同于拥有互联网的二十一世纪,人们脑子里的故事极少,至于少女独自在孤岛生存这样的故事自然都闻所未闻,而这样一个题材恰恰很惊险刺激,自然人们都聚精会神等待余文继续讲下去。
“咳咳最后她死了!”
“虎头蛇尾!”当场就有画师评价了起来,一脸愤怒,就连余良也有些不满,本想着那叫做天秤女的女子应该在岛上会有许多奇遇的,会不会驯服一条大怪鱼,顺便称霸海洋呢?可,可没想到老板就一句“她死了”打发了!
余文双手向下压了压,示意众人安静,后说道:“你们别急着评价,你们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
原来老板是在发挥我们的想象力?余良顿时将所有的不满挥散。其他人则一连疑惑,死去的方式太多太多了,可能被野兽吃了也可能喝了海水死了,甚至被雷劈死了也不是没可能嘛。
“因为喝了海水导致机体缺水而死了?”叶画梅脱口而出,这似乎是最合理的死因之一了。
青城靠海,都知晓喝海水反而会使得机体越来越缺水的常识。尤其是人渴了的情况下,喝海水不是补水而是脱水!
余文摇头,示意下一个。
“因为海岛上住了一只吊睛大虫,把天秤女吃了?”其中一个画师说道,看那摇头的神情,就连他自己也不太相信这个说法。
“吊睛大虫是森林之王,在陆地上生存的它怎么能去到海岛上?”不等余文说话,余良先驳斥说道。
众人再度猜了几种原因,不过都猜不到余文说到的点上,不过这才正常,若是真有人猜出了选择综合症那才让人惊讶。
“天秤女坐在海岛上看着日出,她面前摆着一只虾和一小扎食用水草,她不知道是先吃虾还是先吃食用水草,直到饿死的那一刻她还在纠结!”
随着余文的声音落下,所有人都明白了余文的用意,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却意味深长!那虾和水草不就是墙壁上该涂鸦的东西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谓的选择只是浪费时间,没有任何益处!”余良暗暗心语。
叶画梅一点头,“我知道怎么做了。”
说完她指着墙壁略微思索了片刻,抬起头朝着余文一眨眼睛,一挺还未完全发育好的小胸脯,似乎在说,看我的。
“两位画师请过来一下,这边墙壁加上水草,这面墙壁就不用加了,对了,上方书写的离骚务必用草书来学,越是豪放越好,最好让人看不懂”
余文拍了拍余良,“不用通知你画梅姐姐,我先走了,待会你告诉画梅姐姐,香辣虾的故事以及配图明天送到。”
今日过后,余文不再担心叶画梅过于依赖自己了,他需要的不是小鸟依人遇事踌躇的帮手,而是一个能够独挑大梁的贤内助。
在旁感同身受的余良脑子灵活好使,自然也懂得余文的用心良苦,从中悟出了许多道理,如不该因为毫不重要的选择而耽搁了事情的进展,如小事需自己做决定大可不必烦恼老板等等。
因为杂志社已经有了不少人通过了初试,所以余文不停留赶回办公室进行复审。工作是没法一人干的,尤其是一个杂志社,必然需要得力助手来分担工作量,宋明贵就是这么一个得力的帮手。
还真别说,这宋明贵人看起来怯懦胆小,但审阅通俗的能力可不是盖的,通过了他初审的初稿质量都还不错。
昨日才首发的九州异志,也就是昨日人们才知晓余文发布的手稿通告。短短一日便能收到不少质量上乘的作品,证明陆朝通俗作者的想象力并不匮乏,这也间接说明通俗爱好者不少,那不就是市场颇大么?
余文拿到了一篇枕中记后传,放在今日这应该算是一篇同人,其书写的方式同样是白话文,但是别具一格,就余文评价来说,比枕中记还要好看,这样的稿子自然不能落下了,余文当场就拍板,要了!
“此篇可给丙等签约,魏兄若是有意向,可跟我杂志社签订长约协议。”
写出此篇的作者名魏然,字青衫,这青衫二字来自于一篇通俗中的一段“红袖招、青衫薄,后会有期!”
魏然呢,有着秀才才学,但痴迷,自然考不上什么功名,加上自身手无傅鸡之力,也只能依靠代人写字为生,可谓穷酸潦倒,一听余文说可以签长约,激动得就要跪下给余文磕头。
“魏兄,你我地位相同,不必行这些礼仪,我现在就跟你说说我杂志社的长约协议。我先大概跟你说一遍,待会我草拟一个协议稿,你看完就签个字。是这样的”
这份口头协议很简单,规定魏然每七天必须来杂志社交一篇长一万字的手稿,且手稿的一切版权由九州异志杂志社来运作。至于合约金嘛,杂志社每月需交付魏然九两银子。
这便是最早的通俗买断协议。
一听有九两银子,这可比干什么都强啊!像一般的庄稼汉,累死累活半年也就赚个十两银子,自己只要每月写上四万字就可拿到九两银子?魏然不顾余文阻拦,当场就跪下了,连磕了三下,脑壳都磕出了血花来了。
第五十四章要敢打()
下午的面试,余文不止与魏然签订了长约,还签下了另一个丙等级别的手稿,是一篇写绿林英雄录的通俗。还有一篇堪称极品,无论在剧情还是在遣词造句上都造诣不俗,可余文想了好一会才决定不签,因为这题材过于大胆了,是写官场贪污的段子。
“兄台的文确实不错,但余某人可不敢收啊,万一上头大老爷迁怒下来,我也怕啊!”余文做了一个割脖子的动作,惋惜说道。
“哎也罢,余总编,我这就告辞了!”这人心性倒也不俗,甩了甩长袖就出门而去。
收集到了优秀的稿子,于是九州异志第二期的内容便多起来了,小倩的结局,魏然的枕中记后传以及一篇丙等签约的峦山英雄录。
光这三篇稿子自然是不够的,余文计划着以后维持着每期六篇的量,也就是说收稿还差三份。至于爱国诗人陆游的诗词,自然要独立出来一个版块了,还有更多的独立版块,如广告篇幅,第一个上这篇幅的非香辣虾莫属,以后还有谁要租广告位就得交银子了。
编辑的招聘工作还在进行,不过后来者不甚让人满意,这事不能急,一定得招个能干活的人才行。
杂志社暂时有余总编和小编辑宋明贵在,外加两个干杂事的余良余羽,其实也能勉强撑住局面。
忙乎了一天,余文静坐了一会起身吩咐余羽晚饭自己解决,便前往虎居而去了,有些事情必须得面对了。
按理说这次应该不是什么坏事,怎么看对方都是朋友,断然不会是什么鸿门宴。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余文只身一人前往虎居,微弱的火光下,当走到刻有“虎居”两个大字的牌坊经过时,不免有些唏嘘,这就是虎跃帮的首脑所在地么?
虎居内的建筑杂乱无章,且地面肮脏不堪,一不小心就踩到香蕉皮或是狗屎。这污浊的环境,别说气派了,就连普通都攀不上,只能说是寒碜。莫非虎跃帮经济拮据?不应该啊,大帮派,怎么着也有自己的产业啊。
余文有贵宾木牌,很顺利便去到了二当家所在的府邸,跟门房一说是二当家宣召而来的,还没来得及报上名号就被门房热情邀请入府。
这让余文更加疑惑了,自己与二当家非亲非故,连面也没见过,这门房也犯不着这般热情吧?
二当家名肖勇,曾经是个剑客,加入虎跃帮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三年,但因为其武艺高强,是帮中的顶梁柱,顺理成章就做了二当家。他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其一杆红缨枪耍的出神入化。这些信息余文有所耳闻,都是从余良口中听来的。
忠义堂三个大字刻在了厅堂上方,这年头黑社会都流行将义字摆在最高点,若是做头目的,家里头大厅上不写上忠义堂三个字,都会感觉矮人一等,不好意思见人了。
忠义堂内上座上是一位中等身材的中年人,正是肖勇他老人家,他红光满面,鬓角有两缕不太和谐的白发。
“报,余文公子到了。”
“余少侠,请。”肖勇丝毫没有领导的架子,走下座位亲迎余文,那笑容如同孟德礼贤仁仕一般。
自己何时成了少侠了?这是肖勇乃江湖人士,叫人的称呼还沿袭着以前的习惯,余文一猜这应该是二当家的发话,也一拱手还礼:“见过二当家的,各位好汉好!”
比这种更大的场面余文也经历过,他神色自然,对待众人应付自如。
总共有十个男人,除去二当家外,其余九人看待余文的眼神皆不同,有几人是好奇,有几人则是一脸不屑,更有几人的眼神里含着若隐若现的仇恨。
不管是谁,余文通通是笑脸迎对,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初次见面我还是稳着点,装会孙子又不掉一两肉,这是余文的策略,毕竟到现在他还不清楚二当家是什么个意思。
打招呼到一位壮硕汉子身前时,这人叫莫有恒,名字倒是雅气,不过其外号却彪悍的很,叫力王,倒是与他魁梧的形象很贴合。
力王不给一点面子,冷哼哼了两句,“你就是打败那大鸟的家伙?可不像啊!”
这仿佛是自问自答般的言语,余文一听就明白了,感情是这群黑帮头子不信自己有这个能耐啊。
“你说的是那个泗阳帮的大鸟么?”余文明知故问,从鼻孔里哼出一股气,一脸不屑说道,“这厮哪里是我的对手?只会仗着人多的宵小之辈,不提也罢!”
此刻不是谦虚的时候,余文霸气一言,顿时获得多数人的赞许眼光,这群黑道头子江湖义气很重,皆崇拜有气魄的独胆英雄。
“好,好,好!不愧是我虎跃帮的客卿。”二当家一连说了三个好字。
力王这才认真打量了一番余文,他的神情依旧不可一世,对余文的话显然是不信的,“余少侠,话可不能乱说,我跟那大鸟可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