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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长江边上,那儿美轮美奂,有碧江丽水,有江河豚还有一望无际的金黄色油菜花,站在其中如同坠入花海,那感觉实在是死了也觉得幸福!”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小丫鬟嘿嘿一笑接话说道,却遭来陆天蓝狠狠瞪来,“少插嘴!”
“公子对不起,我错了。”小丫鬟闭上嘴巴小声说道。
余文赶紧上去打了个哈哈,表示不介意。那看不到尽头的油菜花在儿时并没什么感觉,如今穿越后一想起那个画面顿时就感觉美不胜收!
“油菜花是什么?余公子还请不要见笑陆某人见识浅薄。”
油菜花是什么?放在余文前世那个年代,只要掏出手机指着照片便可以说“这就是油菜花!”
油菜花是近代才引入中国的,也就是说陆朝这儿还没油菜花呢!那解释起来就更简单了,余文说道:“油菜开出的花儿就叫油菜花!”
“什么是油菜?”
“能榨油的菜叫油菜!”
主仆二人点了点头,一副“哦,是这样啊”的模样,内心却仍是糊涂不知油菜花。
第二十章竹林(中)()
竹林里,余文坐在石凳上,手指富有节奏不断敲打着石桌,一副正在苦思冥想的模样,实际上他确实是在苦思,苦思到底写哪一首诗呢?
既然身在竹林,那理应写竹,可搜肚刮肠他也想不起来写竹的诗,古人咏竹的诗自然不少,不过耳熟能详的似乎还真没有。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余文内心长叹一声,自己应该熟读唐诗宋词一万首,不,十万乃至百万首才好!这样无论想写什么还不信手拈来?咏竹不在话下,哪怕是写癞蛤蟆他也能形容得文雅。
要是写梅花就好了,梅花在寒雪中坚韧的风景,如此高贵品格写的人极多,流传下来的经典诗句更是数不枚举。
此刻自然不能写梅花,大夏天的太违和了!
余文皱眉思索了不短时间,小丫鬟是个急性子便要去叫醒余文,被陆天蓝再次狠狠一瞪,将小丫鬟拉在一旁小声喝斥:“余公子这是灵感来了,你若是一喊,什么都给坏了!站一边给我安静老实一点!”
“是,小姐。”小丫鬟确保余文听不到才敢说小姐二字。
这时余文长袖一甩,虽然肘部部位还打着补丁,但依旧无法掩盖其自信的气质,这种气质并非与生俱来,而是余文久居公司老板位置上养成。
陆天蓝双眼放光,那些才子们欲写诗词前都是这幅模样,透着自信甚至有些不可一世!以前那些才子多多少少都能看出装的成分,而眼前的余公子却不像装的。
果不其然,余文缓缓念了起来。
“红豆生南国,”
红豆?这是相似之物,有相思豆之称,其中形容情人相互思念最多。陆天蓝莫名心里头有些落寞,莫不是余公子故乡早有佳人?
“春来发几枝。”
这一句似问句但却不是问句,使得陆天蓝心中更是期待下面的诗句来。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明明想着对方却不说思君,反而希望对方多采撷相思豆,这恰恰是诗人王维高明之处,如此含蓄将相思之情表达得入木三分,言辞虽然朴素,但却语浅情深,更耐人寻味。
陆天蓝自然能读出此诗的精妙之处,思索片刻后点评起来:“诗词饱含热情,满腹相思却没直白说出,反而是用“愿君多采撷”来间接表达。句句有红豆,却超以象外,得其圜中。绝妙绝妙!女子夕月受教了!”
话刚说完陆天蓝便咳嗽起来,掩饰自己的失态,原来是露出了破绽,自称女子了!
“陆小姐,名天蓝,字夕月?”
陆天蓝将头巾一扯,青丝如瀑洒落而来,还带着少女独有的清香,惹得余文险些又失神起来。
“余公子还请不要见怪,夕月如此打扮本意并非欺骗公子,而是女子身容易在外惹上是非!”陆天蓝说完发现余文并没有惊讶,似乎早就知道自己是女儿身一样。
小丫鬟也接嘴道:“我家小姐长得好看,时常会遇到一些讨厌的人前来献媚,烦死了!余公子你千万不要因为这个而有芥蒂啊!”
“不碍事的,夕月姑娘请坐,可惜没茶啊!”余文摸了摸光洁的下巴,面带遗憾,他入戏已深,如同真的采撷了相思豆一般。
“秋月,你去打一壶茶来。”陆天蓝吩咐道,坐下来一脸饶有兴致要与余文探讨这首关于相思的绝句。拨开小丫鬟,此举正中余文下怀。
余文为何想到王维这首相思,其一是红豆与爱情关系紧密,看到陆天蓝他便想起了红豆来,再加上相思也可代表着思乡之情。作为外乡人,于是此刻念上相思最合适不过了。
“余公子,此绝句诗名为?还有,你是不是在老家有挂念的爱人?”
“此诗名相思,红豆又名相思豆,但却并非爱情的专属,用在亲情与友情上亦同样。我是想起了家乡的山水、家乡的油菜花,还有那群可爱的人们!又在异乡见到同时异乡人的夕月姑娘,所以有感而发!”
余文对陆天蓝志在必得,自然要否决家乡有情人这些错误的信息。
“哦,是我误解余公子”陆天蓝正想道歉,余文先大方一笑说道,“这诗本来就容易让人误解,陆小姐可千万别道歉了,太见外了!”
相思这个话题,对于两个外乡人来说格外聊得来,纷纷说起了童年趣事,陆天蓝的童年要无趣的多,毕竟是富家子弟,需要学习各种礼仪,又是女儿身,所以平时不准出去玩耍,在其父的要求下,陆天蓝更是上了三年的私塾。
说得最多的是陆天蓝与表姐在外逛街,买一串冰糖葫芦时成为记忆最深刻的画面。
余文的小时候则要丰富的多,他口才本就极好,故事绘声绘色说出来,让陆天蓝有身临其境之感。
“村口的狗剩比我大三岁,他经常跟在我身后,就像跟屁虫那样有一天,狗剩躲在我身后呲牙诡笑,叫我去村口看看,我就去了。当我走到大毛面前,这厮一脸嫌弃拔腿就跑,我走到桂花前面,她鬼叫飞奔跑开。我莫名其妙,难道我是山中老虎么,这群人不至于这么怕我吧?”
“一定是你欺负其他人了!所以大毛看不起你,桂花怕你!是不是?”陆天蓝插话道。
“不是的,我开始以为是东窗事发了,后来发现不对,因为二毛也生怕我靠近他,一溜烟跑开了。”
“准备和二毛做什么坏事?还害怕东窗事发呢?”陆天蓝嘿嘿两声,不怀好意看向余文。
“额也没什么,二毛说晚上带我去看好看的东西,有刘寡妇,有白花花的肉,据说还有水声。”余文含蓄说道,不过聪慧的陆天蓝大约从“刘寡妇”、“白花花的肉”和“水声”三个词中大约猜出这是偷窥寡妇洗澡。
陆天蓝不太信余文会做这种事的,便确认问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啊?”
“是他们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你猜一下嘛,我可以提示你,黄黄的粘稠物。”
至此陆天蓝笃定余文就是个登徒子,脸蛋儿羞得通红,心里头狠狠骂着余文虽然会拽两句诗文,却没想到脑子里全是龌龊的东西。
“你在想着什么?莫非是什么不纯洁的念头?嘿你别想歪了,是狗剩这兔崽子将鼻涕揩在我身上,别提多恶心了!所有伙伴都被吓跑了!”余文见陆天蓝低头脸红不说话,幸灾乐祸说道。
“你故意的!你坏死了!”陆天蓝站起身来,竟然握拳就朝着余文锤来,只是这粉拳毫无力量,砸在余文满是肌肉的后背不疼不痒。
“嘿,我故意什么了?你的鼻涕不是黄黄的粘稠物?”
“坏蛋,大坏蛋”这儿没有第三个人,陆天蓝感觉被调戏了,头脑一热完全不顾及女儿家的矜持,拳头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媳妇儿还是疼我的,不打脸,只打最结实的后背!余文嘿嘿两声,突然说道:“别打了,你家丫鬟来了!”
陆天蓝慌忙间停手,前一刻还是个野蛮女,此刻如同小绵羊一般挂着恬淡的笑容,好整以暇往后看去。
脸色骤变!哪有秋月的影子在?
“你骗我!”
第二十一章竹林(下)()
余文故技重施,讲了一些不怎么光彩的童年糗事,陆天蓝听着生气又要揍余文。
“小丫鬟回来了!”
这次丫鬟是真来了,秋月瞪大了眼睛看向前方,张大着嘴巴茫然矗在原地。这还是她心目中的小姐吗?那小口吃饭,说话温柔得都怕吓着蚂蚁的人,前面那个真的是大小姐?
陆天蓝心说我怎么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少来唬我,自然是不信的,打完后冷哼了一声,回头轻轻一瞥果然是自家秋月愣在原地,看那惊诧的神情显然是见着刚才的事了。
“那个我刚才这儿痒的厉害,就托你家小姐锤了两下,那个谁你千万别误会啊,你家小姐可不是跟我打情骂俏!”余文眨眼笑道。
余文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反而是越描越黑,陆天蓝心里咒着余文,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秋月不明白是打情骂俏还是其他?但是看着小姐那气鼓鼓的样子,心说我这一走开小姐就被欺负了,太可恨了。
“余公子,还痒不?哼哼,我力气大,锤起来更舒服一些!”
“对,秋月,给余公子松松骨头!用最!大!力!千万别给我面子!”陆天蓝咬牙切齿说道。
“哦,原来你叫秋月啊,好名字!你家小姐字夕月,而你叫秋月,两月相交辉映,好一对姐妹!”余文送上了一记马匹,可秋月却不买账,撸起袖子,露出藕臂凶煞走来。
“余公子,哪儿痒呢?我来锤锤!”
“不劳烦秋月姑娘了,你家小姐圣医妙手,锤了两锤后早不痒了嘿,真不痒了,啊你别打啊,秋月妹妹你是花木兰转世么”
余文自然是不疼的,不过为了效果,他如同屠宰场里的猪仔一般狂嚎不止。陆天蓝见余文这凄厉的喊叫,心里的怨气也消散了,便叫住秋月说“别打了”。
余文清了清嗓子,整理了下衣衫,便整起茶壶倒起水来。
喝上了茶后余文更加活跃起来了,不过却不再说隐晦的段子了,用余文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和媳妇开开玩笑无所谓,但有外人在还是拘着点吧。
秋月不在的时候,余文开完几个玩笑,最显著的效果便是陆天蓝和他之间几乎没有了隔阂了,俨然成了一对相识多年的好朋友。
再说到秋月,她早已认可了余文,自打上次讲了西厢记的故事后,她便被余文的风趣所折服,虽说才揍了一顿余文,这并不碍事,小姑娘家本来就爱玩,打着打着反而更加熟络了,不打不相识嘛。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天色已近黄昏,这对主仆也快到了该回家的时候了,余文一拍胸脯说道:“我送你们回家。”
起初陆天蓝说不用,但余文异常坚持,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绅士,怎么能不送外福回家呢?
“绅士是什么?”陆天蓝想了半天也想不到自己在哪儿见过这个词?
“绅士就是有风度的男人,他们懂得尊重女性,是优雅的代名词!”余文倒也没有曲解绅士的意思,不过在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