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右桓鋈死嗟幕埃俊�
这话在小凡面前说显然是不妥的,只是小凡哪里会计较,立时又问道:“知道他们走的哪里吗?可能会到哪里去?”
那蟹大不禁摇了摇头,说道:“这却是难了。这浮岛一共四四一十六个场景,无论那三条路选择了哪个,都是经过这十六个场景的。只是顺序不同而已。”
这却是小凡第一次听说,连忙问道:“十六个场景?”
那蟹大立时点了点头,说道:“是听曾经活着出来的修士说的,说这里有十六道景色,里面有沙漠,森林,冰宫等地方,只有将所有的关卡过了,方才有资格去得到那个可能直接飞升的好东西。”说到这里,他不由苦涩的笑了笑说:“我原本以为我们兄弟就已经很厉害了,本来还想试一次,这却是死了心,如今只求这赶快结束,好好立时回去。”
十六个,还有十四个需要经过,小凡不由有些疲倦了,仅仅是第一二个就这么危险,那剩下的该有多危险呢?!而且,青阳他们从哪里进入的,到底过了几关了?会不会错过都是问题。想到日后的事情,小凡仿佛终于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抬起头来,说道:“我刚刚也是经历过一个场景才到这里的,虽然不知道何时能走出双面森林,但为了以后的方便,我们不如做个交换?”
那蟹大显然很惊讶,问道:“我们?我们有什么好交换的,在这里,我们几乎被困死了,连个保镖都当不上。”
小凡却恬淡的解释道:“场景。你们曾经经过的场景,还有如何躲避那些危险,你们采取了什么行动,最终伤亡情况如何?自然,我也会把我的据实以告。”
那蟹大却是没想到,小凡已经经历过一个场景,而且提出了这样的一个要求。显然,对于这个利人利己的要求,他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的。只是毕竟是一个队伍,他仍旧将手下残留的几个修士商量了一下,几乎是立时便答应了下来。
第二卷 第三卷无涯海第七十六章 交换()
第三卷无涯海第七十六章交换
第三卷无涯海第七十六章交换
毕竟。虽然他们不准备走下去,但用经历换经历,却是对他们只有益处没有害处,所以,几个修士很快推选了那蟹大,讲述了这些天的经历。
这些修士经历的场景,却是一座巨大的冰宫,他们进入时,恰巧站在门前,后面没有任何退路,前面则是看不到头的弯弯曲曲的小道,里面布满了禁制。开始时,他们仅仅以为能够闯过这些机关便能出来,但当整整转了两日后,他们又出现在曾经战斗过的地方,见到了同伴的尸体后,他们才知道,这冰宫不但机关众多,危险重重,还是个迷宫。
他们的解决方法很简单,却又是很残忍。到了第四日,所有修士都带了伤,若是不出去,不是被那些禁制杀死,便是活活困死在这里,终于有个人自废了自己的双眼和神识,带着他们,凭借第六感找到了迷宫的出路。他们才到达了这里。而且因为开始时不知道这双面森林的厉害,又损失了几个修士,从那后,他们便决定留在这里,等待结束。
这些修士的方法其实对小凡并不适用,但毕竟,知道了这冰宫的一些事情,可以让她少走许多弯路,小凡却仍觉得高兴。便把那蚂蚁做成的沙漠说了一遍。自然,将解决的方法也告诉了他们,只是有些甚为私密的东西,比方说自己法宝的特性之类的,模糊了一下。
即便是这些,那些修士听了,也深深认为不再走下去的观点是正确的,像小凡刚才所说的场景,他们心中十分清楚,自己根本没有任何机会逃出来。因此,一方面是庆幸自己停了下来,另一方面。也是对小凡的敬畏,这女子着实厉害。
做完这一切,小凡则和这几个修士告了别,然后先是跟王舟一起休整了一段时间后,方才用九蛟护住两人,手中掐着冰蝉丝,步入了双面森林。
按照刚才的经历推断,这双面森林,并非是一进去就能立时产生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方可。刚才出现假王舟不过是一刻钟,只是小凡不知道的是,是所有修士都是一刻钟,还是依旧修为高低来算的?
随着步伐的加快,小凡和王舟很快便闪入了那森林当中,消失在了那群修士的眼前。那群修士见此,脸上的表情却都不一,有的是摇摇头,抱着悲观主义,毕竟,自己越厉害,对手也越厉害。危险得紧,但有的却是羡慕,毕竟号称,这浮岛中有可直接飞升的东西。
但是这些大大小小的思绪还未相通时,他们眼前便又出现了一阵晃动,光芒一闪而过后,一男一女出现在了这群修士面前。男的看起来十分的儒雅,女的则是美艳无比,让这群修士心惊的是,自己看不透他们的修为!
那蟹大见此,慌忙上前打招呼,生怕得罪了眼前两个修士。谁料,那男修士却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像拎小鸡一般,将其捉了起来,冷冰冰地问道:“这里是哪里?你们为何停在这里?”
蟹大怎会看不出这两个修士不好说话,何况凭借自己化形期初期的修为,随随便便便让人拎了起来,心中自然是有股害怕,便不含糊,连忙将双面森林的事情讲了出来。听了这些消息,那女性修士嘴角则露出一丝冷笑,说道:“这么问好麻烦,不如直接搜魂好了!”
那蟹大一听,慌忙想反抗,却觉得自己身体猛然疼了一下,待到他低下了头,才发现自己的身体早就洞穿了。不过七个化形期修士,不多时便被解决了。将他们脑海中的东西一综合,扒拉着手中几个储物袋,那女子却似笑非笑地抬起了头,对着那男子说道:“看样子,这双面森林里却是有个大猎物呢,走吧。”
与此同时,小凡却终于与假的自己遭遇了。
那个女子跟她一样,长着一张只算是清秀的面容,穿着黑色的衣裙,一副极为冷酷的,眼神直直地盯着自己,仿佛要将自己吞掉。
若说不重视,那却是不可能的。
刚刚听到这双面森林的恐怖之处后,小凡本是觉得有些诡异,但后来却有些想通了,其实这也是提高心境的一种方法,毕竟,想去修仙的是自己,毕竟,生出各种****的也是自己。只有自己打败自己,修仙才可能成功。
但其实是,虽然眼前的女子将小凡的样子学了十成像,或者就是跟小凡一模一样。小凡却是不惧怕她的。毕竟,她有大量的飞蚂蚁,更有火虫在手,眼前的女子,根本伤不到自己。
只是,她需要的是自己的缺点,所以,小凡没有立时结束战斗,而是用九蛟防身后,不停地用各种法术或者法器法宝,变化多样的与那假小凡切磋了一阵后。看她的反应,看她如何使用手中的法宝,习惯是什么,是好的坏的,是否需要改正?
那假小凡开始时还挺嚣张,后来却渐渐被磨得没了耐性,再一次冰蝉丝偷袭失败后,她终于拿出了一个足够厉害的宝物――龙首。
小凡自然知道这龙首杀了多少个化形期和元婴期修士,见此之下,知道不能再试了,立时手中一动,将数量巨大的飞蚂蚁从灵物袋中取了出来,下了两个命令,一个是不能接触地面,二个是消灭对方。
与自己打斗,最大的好处便是知道对方的习性,外加上有大量的飞蚂蚁帮助,没多久,那假小凡便消失了。小凡不由疑惑了,她本以搞定这些事情,应该会传送到第三个场景中,但等了一会儿,眼前竟然还是这副景色,连可以通过的黑雾都没有,小凡便明白,这一关,除了自己,应该还有其他问题,只有解决了,方才能走出这里。
只是,此时,离小凡不远处竟然传来了厮杀声,小凡不由惊讶,难不成那几个修士又决定继续赶路了?
第二卷 第三卷无涯海第七十七章 破敌()
第三卷无涯海第七十七章破敌
第三卷无涯海第七十七章破敌
为了谨慎起见。小凡立时放出神识,探查那边的情况。可眼前所见之人却让她惊讶,竟是自己没见过的一男一女,显然是自己离开后又到达双面森林的,如今正在跟自己的仿制品相斗。
这对男女都是修魂期修为,所使用的法宝却极为相似,是两方大印,一个大印上刻着一个封字,一个则刻着爆字,每当持印者口中发令,便有个金光闪闪的封字或者爆字从上面脱出。这两人配合十分默契,往往是封字先到,可以瞬时限制敌方的行动能力,而那爆字接着而至,在对方不能反映的情况下,结束对方的性命。
如此高的修为的修士在一起合作,自不是小凡能惹得起的,见此,小凡立时收回了神识,带着那王舟悄然向着双面森林深处走去。
而那一男一女,显然发现了小凡的试探。在结束打斗后,男子惋惜道:“那修士却是十分小心,见了我们就远远避开了,却要费点时间去找。”
女子则不屑道:“不过是个相当于修魂期的人类罢了,见了我们害怕也是正常。”
那男子显然不这么想,他回忆着在那几人脑袋里得到的信息,方才郑重说道,“你却不要小看了她,那由飞蚂蚁组成的沙漠虽然看起来不起眼,却着实厉害,我们也是靠着强大的法宝杀出的血路,那修士能安然通过,甚至降伏了那些吃人喷火的飞蚂蚁。恐怕并不简单。何况,最重要的是,”他若有所思地想道,“我们几乎杀光了那沙漠里的飞蚂蚁,却并没有得到那控制飞蚂蚁的白晶,若我没猜错的话,那白晶,应该是在那修士身上。”
女子听了,终于收起了那不屑的神情,变得慎重起来,想了想后,手指轻轻地敲着旁边的粗木说道:“那却是不妙了。我们合力才杀死那些飞蚂蚁,她却一人搞定了,说明不但修为高深,恐怕法宝也十分厉害。若是手中再有那白晶。操纵着飞蚂蚁助阵,却是如虎添翼,却是难了。”
那男子听了,却也是点头,深思一下后,却是说道:“如今两个办法,一是直接去抢,恐怕胜算在五五之间,二是我们先行一步,拿到这双面森林的晶石,到时候,胜算恐怕会在八成左右了。”
那女子听了眼睛一亮,立时点头道:“第二个方法吧。先留着她好了。”
此时,小凡面前却出现了诡异的一幕,自己眼前出现了两条一模一样的通道,无论是小路中间的一块凸起的石头,还是旁边摇曳半开的花朵,甚至是周围某棵歪脖子树,全部都一模一样。
自然,不可能两条都是康庄大道,只有一条代表着正确与生命。而另一条则是错误与危险。只是,向左还是向右?凭借直觉,小凡无法判断,也不敢判断。
所以,她唯一的办法,便是从灵物袋中取出了一只飞蚂蚁,控制着它进入了其中左边的那条小路,想用这它做试探。只是不知是运气好还是怎的,那只飞蚂蚁进入后,并没有遭到任何的攻击,而是一路顺顺利利地飞到了小凡能看到的尽头,小凡极为不甘心,害怕有别的禁制,又命令着它在四周转悠了几圈,方才将其收了回来。
王舟见一次就找到了安全的路,立时高兴起来,对着小凡就道:“师父,这条路没事哎,我们走吧。”
谁料,小凡却十分慎重地摇了摇头,示意他等一等,然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