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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情全都交由我全权管理,燊哥,你们俩太不厚道了。”
三个人当中,秦燊成熟稳重,洪晨曦没心没肺,只有凌元九单纯带着孩子气。三个人性格各不相同,但是彼此之间,却亲密无间。
凌元九还是那么咋咋呼呼,一点都没变!秦燊轻笑说:“元九,这段时间米国的公司就交给你管理了,我将国内事情处理好后,准备将米国公司转移国内。”
凌元九虽然看上去单纯,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但是处理工作时,却毫不逊色,所以他把公司交给他一点都不担心。
第112章 新官上任(9)()
凌元九惊讶:“什么?燊哥,我们公司在米国的业务做的很好啊!为什么要回国重新开始啊?”
秦燊笑着说:“这趟回国,让我对国内市场有了改观,现在国家大力扶持私有企业发展,我们都是华夏人,应该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出一份力。”
他是六年前出的国,当时国内经济水平,跟米国一比,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是近几年,许多海外华侨回国创业,使得经济快速增长,而他作为一个独到的商人,自然不会错过这一时期。
凌元九思量了片刻,道:“燊哥,你说的有道理。”
这时,服务员已经将点好的菜肴送了过来,刚才秦燊在打电话的时候,宋时月一直默不作声。
秦燊挂了电话,对她说道:“刚才是我朋友打电话过来的,改天他回国了,我介绍你们认识。”
宋时月摆摆手,干笑两声:“没关系的,没关系的。”
——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转眼又到了周末。
宋时月周末一大早,接到了彭明月的电话,两人虽然在一座城市,但是不同住一个地方,也不在一起上班,很难得才见上一面。
彭明月打电话过来是邀约她一起购物的,宋时月一个人待在秦宅也无聊,便同意了下来。
宋时月从秦宅走到公交车站花了半个小时,然后坐公交车前往市区方向又花了半个小时。
她到达的时候,没看见彭明月的人影,便打了个电话给她,才知道她还在公交车上,宋时月挂了电话,等了大约十五分钟,才见彭明月从公交车上下来。
“明月!”她喊了一声。
彭明月循声望去,看见宋时月的身影后,小跑着来到她身边,笑着说:“时月,等久了吧!”
“没有!”两人一路向前走去,宋时月问:“咱们今天去哪里?”
彭明月道:“咱们去四季青淘衣服吧!”
宋时月点头,“可以啊!”
四季青是景城做大最大的批发市场,这里位于主城区,附近就是火车站,四周皆是商业区,格外繁华。
这不是她们第一次来四季青了。
以前读大学的时候,经常来这里买衣服,买饰品,以前还在这里批发过衣服到夜市上售卖,虽然赚不了几个钱,但是她们把这个当作一种社会实践经验。
两个人每一层每一层的逛,遇见喜欢的衣服就穿上去试试,发觉价格合适,就买下来。
宋时月顾着秦先生身份的原因,只是买了几件,而彭明月初到景城,没带几套衣服,所以买的有点多。
两人一上午逛下来,成绩斐然。
到了中午,两人在火车站附近找了一家饭店用餐。
进入饭店,彭明月看着里面的装修高大尚,不由得瞪大眼睛,说:“时月,不用来这么大的饭店吃饭吧!这里的饭菜肯定很贵!我们随便找个小店吃一点就好!”
宋时月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笑容,“做人嘛,就要对自己好一点,以前只知道意味的付出,什么都没有得到,现在不这么想了,有钱就得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
第113章 新官上任(10)()
彭明月想了想,觉得也是,宋时月虽然离婚了,但好歹有一笔离婚费,不像她自己,身上就只有几千块钱。
她笑了笑,说:“哈哈,那我就不客气了。”
果真,彭明月点起菜来,一点都不客气,专挑好的贵的来点。
在等上菜的空隙,两人侃侃而谈,突然,有一位清冷的男子朝着宋时月迎面走来,宋时月抬眸,余光一撇,不由得瞪大眼睛,惊讶道:“秦先生!?”
世界之大,说巧不巧。秦燊和洪晨曦不过是在火车站附近办点事,到了午饭时间,随便找了一家饭店用餐,没想到竟然也能遇见。
她的声音不大也不小,秦燊一听便听见了,他和洪晨曦一起转过头,说:“宋女士?在吃饭?”
紧接着,洪晨曦问道:“这位是?”
他和秦燊相识多年,知道他有女人洁癖,很少与女人接触,但是这次面前的这位女人,给他的感觉非同寻常。
秦先生身边有人?
宋时月这才发现秦先生边上站着一位容貌如妖孽般俊美的男子,他五官精致,鼻梁高挺,浓眉大眼的,很是养眼。
她看着秦燊,秦燊也看了她一眼,倏然,四目对视,只听见他用那好听的嗓音缓缓的介绍道:“晨曦,这是我妻子宋时月。”
许是之前介绍了许多次,这次介绍起来,很是熟稔。
一旁的彭明月正夹了一口菜塞入嘴里,当她听见面前的男子介绍说宋时月是他妻子时,她登时被嘴里的菜噎着了。
她连连咳嗽起来,抬眸望去,虽然之前有听宋时月说起她闪婚,但她没有问她闪婚的对象如何,现在一看,却发现长得竟然如此的帅气,真是羡煞旁人。
洪晨曦大吃一惊,他可记得回国前可是连个女朋友都没有的人,怎么回国菜几个月啊,就结婚了?实在难以置信。
他惊讶道:“燊哥,你回国才几个月啊?竟然结婚了?我们一点消息都没有收到,你太不够意思了吧!”
秦燊淡笑道:“你现在知道也不晚。”
只见那张如妖孽般的脸尴尬的笑了笑,而后倏然展开笑颜,笑道:“嫂子你好,我叫洪晨曦,是你男人的好友兼兄弟,第一次认识你很高兴。”
好热情!
宋时月一时间跟不上他的热情,只是腼腆的笑了笑,“你好。”
洪晨曦在宋时月对面位置上坐了下来,热情如火的说道:“嫂子,边上这位美人是你朋友啊?好像挺文静的,一句话都不说?”
宋时月转头看了她一眼,说:“嗯,她是我朋友,彭明月。”
彭明月从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但当洪晨曦问到她的时候,她下意识抬眸看了他一眼。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他,以至于在多年后,回想起这一幕,她的心便会不自觉的痛了起来,她想,如果当初没有初遇,也许心就不会那么痛了。
彭明月勾唇,出于礼貌,朝着洪晨曦笑了笑,那温婉的笑容,好似三月和煦的微风,轻轻徐来,看的洪晨曦心神荡漾了下。
第114章 命苦的人生(1)()
这几天,秦燊和洪晨曦在商量将米国的公司转移国内的事情,有好多事情要处理,非常的忙,便道:“宋女士,你和朋友先玩,我和晨曦还有其他事情处理,有事打我电话。”
宋时月点头道:“好的。”
等秦燊和洪晨曦两人离开后,彭明月开始询问了起来,“时月,你没告诉我你闪婚的对象长的那么帅,你真是太幸福了。”
“幸福什么啊幸福,得过且过吧!”宋时月干笑了两声,又道:“快吃饭吧!吃完咱们继续逛。”
…
两人吃过饭后,又去了西子湖畔,一直玩到傍晚五点,暮色降临,两人分离,上了公交车各自回家。
彭明月下了公交车,手里大包小包的拎着今日的硕果,满脸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她走到小区门口,远远的看见大门口站在一位穿着很土很土的妇人,当她认清那妇人的面容时,喜悦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双手拎着的东西全都掉落在地,发出轻轻“砰”的一声。
该来的总归要来,她逃不掉的不是吗?
不远处的妇人,显然还没有发现彭明月,依旧站在小区门口,逮着人就和别人说话,也不知道念叨些什么。
彭明月咬着唇,调整呼吸,然后从地上捡起散落的东西,一步一步无比沉重的走了过去。
还未等她喊出声,不远处的妇人显然已经发现了她,只见她气势汹汹的走了过来,彭明月站住了脚,低低的喊了一声:“妈。”
没错,妇人便是彭明月的亲妈,李桂云。
“你还有脸叫我这声吗?”听见那一声“妈”,李桂云整张脸扭曲了起来,她不分场合,直接冲着彭明月咆哮了起来,在大庭广众之下,旁边有许多人抱着看好戏的态度望了过来。
彭明月自觉自己丢不起这个脸,立马拉着李桂云往小区里面走去,边走边道:“妈,这是在外面,咱、咱回家去说好吗?”
李桂云才不管那么多,她丝毫没有停嘴的意思,一路上骂骂咧咧的,彭明月一直低着头,强拉着李桂云进入她租的房子。
当房门关上的一瞬间,彭明月下意识吐了一口气。不管屋里怎么吵,起码不用面对外人的眼光了。
彭明月从桌子上拿起水杯倒了一杯水,然后递给正坐在床上的李桂云,她道:“妈,喝水。”
李桂云从一进屋开始,就一直打量着这间小屋,虽然面积小了点,但比老家的房子要好很多。她闻声,看见彭明月递来的水,二话不说,直接接了过来,今天赶了一天的路,嘴巴早就喝死了。
她咕咕的喝完一杯水后,满眼冷笑的看着她,说:“明月,在外面过的舒服吧?”
彭明月一脸沮丧的低着头,怯生生道:“妈,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她住在这里,没有告诉任何人,除了宋时月,但她知道,宋时月不认识她家人,不会说的,所以她才有些疑惑。
李桂云将水杯“啪”的一声放在桌子上,语气冷硬道:“你以为你能逃出我的手掌心?不管你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能找得到。”
第115章 命苦的人生(2)()
这话倒是不假,她只不过是去公安局报了一个彭明月的失踪案,不出几天,就能知道她现在在何处。
闻言,彭明月心情很压抑,很痛苦,她就是因为受不了了,才从老家逃到了景城,没想到这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妈妈就找来了。
难道,她的命运就该如此吗?
李桂云白了她一眼,又道:“明月,你长大了,胆子都肥了哈,竟然敢出逃,我把你养育这么大,你就是这么报答我和你爸的?”
彭明月抿着唇,喉头哽咽道:“妈,不是的。我不是要出逃,我只是不想嫁给储家。”
李桂云道:“嫁给储家怎么了?储家哪里不好了?”
彭明月心寒,储家哪里都好,家境殷实,不愁吃喝,但是储家的儿子储西元是个傻子啊,她妈竟然这么狠心,让她嫁给一个傻子。
她哭着说道:“妈,储家的儿子是傻子啊,你就忍心女儿嫁过去,过的不幸福吗?”
李桂云把自己的思想,硬生生的加在她身上,说:“妈怎么对你不好了?老储家就这么一个儿子,只要你结婚后跟储西元那个孩子好好过日子,老储家还会对你不好吗?”
再好她也不稀罕!彭明月坚决果断道:“妈,我不嫁。”
李桂云语气也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