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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皇太子-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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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告鼓?正在司礼监值房内假寐的丁卫甲一惊,豁的一下站起,急匆匆朝司礼监前衙走去。

    一刻钟后,乞丐便被押进司礼监内,带起一股馊臭味,差点没把丁卫甲给熏一个跟头。

    太监因为生理问题大多爱洁,涂香粉配香囊的更是常见,如何能受得了这个,当即眉头深皱,要是押解的是小太监而不是天子近卫,他只怕早就一个巴掌轮过去了。

    “丁公公,此人就是敲登闻鼓之人。”校尉声音不卑不亢,丁卫甲虽在内廷位高权重,可他们可是天子近卫军,一大半人手里可都染过血的,根本没必要对一个太监曲意逢迎。

    丁卫甲强忍不适问道:“此人举告何人何事?”

    校尉正色道:“说是状告刑部尚书草菅人命,应天府尹贪赃枉法还有内阁五位阁老”

    “啥?”丁卫甲差点没被吓瘫在椅子上:“告刑部、应天府和内阁,还是敲的举告鼓!这案子要是坐实了,那还了得!再看乞丐的时候眼神就很不善了。”

    “来人,给杂家把这个疯子拖下去好好打十棍杀威,往重了打!让他好好清醒清醒!”

    顿时就有几个小太监从列兵手里接过乞丐,还没等把人拖出去,就听乞丐冷笑道:“丁公公是吧,我劝你这杀威棍还是不要打的好,要不然我敢保证你以后一定后悔,皇帝那边也不好交代。”

    “真是活久见。”丁卫甲差点没被气笑了,越发认定这家伙是得了癔症。

    “你以为是杂家要打你?你这臭气熏天的家伙打你只会脏了手,杀威棍可是天子定下的规矩,不杀杀你们这些胡乱敲鼓的刁民,你们又岂会知道天家威严?拖下去狠狠打!”

    几名太监也是气苦,这他么还真是个神人呐,手里哪还有半点犹豫,拖起乞丐就走,刚到门口,就看见一小太监气喘吁吁的跑进来,喊道:“且慢动手!”

    这不是韩公公安排贴身伺候天子的的太监章公公吗?这是

    “圣上传召举告之人立即前去面圣,杀威棒先且记下。”

    “啊!”丁卫甲一呆,让这个浑身恶臭的疯子面圣,万一熏着了天子,他还活不活了?

    “章公公,你看此人丁卫甲伸手在鼻子前面扇了扇,要不先将此人洗刷一番,否则冲撞了圣驾,杂家吃罪不起啊。”

    章公公一样厌恶的看了看乞丐,下意识的离其远了些道:“还是算了,这家伙要是洗刷干净了,还不知道要多久,咱们能等得起,圣上如何等得,圣上可是说要立即见他,晚了咱们一样吃罪不起啊,如何处理还是交给圣上定夺吧。”

    丁卫甲想了想,章公公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只能无奈道:“也罢,来人,将这疯子哦不,这举告之人的外皮扒了,换身干净衣服随杂家去面圣。”

第一百一十六章面圣() 
话说丁卫甲押解乞丐一路到了御书房外,自是不敢将这个换了衣服依然臭味扑鼻的家伙直接带进去面圣,而是自己当先一步进去禀报。

    丁卫甲一进门便扑倒唱道:“奴婢叩见万岁爷。”

    “人带来了?”朱慈炯问道,:“可问过有何冤情?”

    丁卫甲咽了口吐沫,硬起头皮道:“此人原是个乞丐,奴婢看倒像是个疯子,他要状告刑部解大人、应天府钱大人还有还有五位阁老,奴婢怕他冲撞了圣上,没敢把人直接带进来,如今就押在门外。”

    朱慈炯眼皮子跳了跳,乞丐告阁老?举告第一天,这场面玩的也太大了些吧。

    “乞丐也是朕的子民,朕岂有怕子民冲撞之里,去将人带进来便是。”

    “奴婢遵旨。”

    “臣妾告退。”卞玉京福了一福道。

    “不用。”朱慈炯扶住卞玉京玉臂道:“举告之人要告内阁诸位阁臣,还有解学龙、钱谦益这些二三品大员,没准就是一泼天大案,爱妃素来睿智,留下来也好替朕参详参详。”

    乞丐双手被捆在身后,丁卫甲已经认定这家伙就是一个疯子,哪里敢有半点放松,万一此人突然暴起伤了圣上,他就是有十颗脑袋都不够砍的。

    乞丐进了御书房,胸膛高高挺起,一眼看见卞玉京,眼睛顿时直了,喉咙里甚至还传出清晰可闻的吞咽声

    “放肆!”丁卫甲大怒,嗖的闪到跟前挡住乞丐的视线,这厮果然就是个疯子,见了天子非但不跪,还敢盯着兰嫔看,简直罪在不赦。

    朱慈炯脸色也是微变,虽说自己的妃嫔美艳,藏在后宫自己一个人欣赏未免有点暴殄天物,这要是在后世,带出去妥妥的可是面子啊,可现在是什么时代!不要说他现在贵为天子,就算是当王爷的时候,谁又敢这般无礼?这家伙该不会是个神经病吧。

    “朕听说,你要举告内阁诸臣、刑部还有应天府?”朱慈炯忍住气,这家伙要真是神经病胡乱攀告,那说不得就要拖出去乱棍打死,也好让天下人知道举告鼓不是随便可以乱敲的。

    朱慈炯的声音终于吸引了乞丐的注意力,闻言嗤笑道:“告个屁啊,话说我不这么说能见到老弟你吗?你在皇宫里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我老石这一个月来为了见到你吃了多少辛苦,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啊,这要再耽搁十几天,这趟我可就算是白跑了。”

    疯了!真是疯了!丁卫甲现在连死了的心都有了,让这么个疯子来见圣上,就算是圣上自己要亲见的,他的责任也小不到哪去,他这才过了几天的好日子啊,怎么就遇上这么个疯子

    赞周忍不住怒喝:“大胆狂徒,冒犯圣颜,掌嘴一百。”

    “慢着。”老石?老弟?朱慈炯心里咯噔一下,一个几乎不太可能出现的念头浮上心头,问道:“你到底是谁?”

    乞丐眼一瞪道:“我是谁?我还能是谁?我是老石,石传风呐!老弟啊,老哥我这段”

    “够了!朕乃大明天子!什么老弟老哥的!”朱慈炯一拍桌子斥道:“来人,将这狂徒松绑,拖下去洗刷干净了再来见朕,记住!好生伺候着。”

    话风转变的太快,谁能接受的了!御书房内侍候的太监,甚至包括兰嫔在内,都认定天子龙颜大怒,下一句话就是要把这个疯子乱刃分尸,然后拖出去喂狗,谁知竟是要他们好生伺候

    天子发话,谁敢怠慢,丁卫甲就算是一肚子的郁闷,也只能替这个叫石传风的乞丐松绑,然后更郁闷的将其领下去洗澡。

    “这位公公,我老石说的没错吧。”石传风笑眯眯的用脏手拍了拍丁卫甲的肩膀道:“早说了我和你们皇帝是熟人,你还不信,这要是打了老石我一顿杀威棒,咱俩这梁子可就算是结下来了。”

    “胡言乱语。”丁卫甲赶紧用手巾掸了掸肩膀道,“圣天子乃天下万民共主,什么叫我们皇帝,难不成你是化外蛮夷!再敢出言无状,杂家就是拼着圣上责罚,也要堵了你的嘴,好好招待你一番不可。”

    石传风果断闭嘴,他来到这个世界一个多月,憋的实在太狠了,但凡遇见他的人,如果只是鄙视得看着他也还算了,可不知道多少人直接朝他吐口水,也不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曾经造过多少孽,咋就这么不招人待见呢,现在好不容易有开口说闲话的机会,当然不想错过,可这个太监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石传风决定好汉不吃眼前亏。

    御书房内朱慈炯的思绪在石传凤转身离去的那一刹那一下子飘出很远很远

第一百一十七章孤魂() 
十几株参差不齐的梧桐树;栽种在空旷的山谷当中;梧桐树下有草草搭建而成的两间茅草小屋。

    茅屋门前端正得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方棋盘,棋盘上黑白子犬牙交错;但只需稍懂棋道之人一眼便可看出,黑棋败局已定,不管如何垂死挣扎只要白棋愿意,随时都可以一击必杀;然而执白之人迟迟没有落下绝杀一子,看上去更多的是在戏弄执黑之人,棋局上如是,那微微上扬的嘴角亦如是。

    执黑之人是一名看上去不到四十岁的中年男子,一身休闲服戴着一副银边眼镜,浑身上下无不透露出一股儒雅的成熟气质,然而此时的他捏着一颗黑子的手正在轻微的颤抖着,三月还稍显湿冷的空气下,额头上却已沁上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男子脸上的表情布满了惊骇,不是因为即将输掉的这场棋局,三天以来,两人对弈四十多局,他无一胜绩,说是输习惯了都不为过,如果不是因为走不出这处处充满诡异的山谷,他根本就不会和对面之人在棋盘上苦苦纠缠这么久,原因很简单,他只需要赢上一局,对面之人就会告诉他出谷的方法,这场赌约是他提出来的,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业余七段的高手,谁能想到在这杳无人烟的山谷中会有这么一个形同野人的家伙拥有职业高手一般的围棋造诣。

    他之所以会如此惊恐,完全是因为此人刚才似乎是无心说出的一句话,一句彻底掀开他埋藏在心底三十多年,久远的连他自己都快要忘掉的秘密。

    “你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天生魂魄不全命格有失,生不出孩子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他叫凌空,来自江苏南京,从小到大和绝大多数人的成长轨迹没有什么不同,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就读市内重点高中,然后考上大学主修金融管理,大学四年过的平平淡淡,唯有大二那年与同系女生宋雅的一场恋爱还算得上是大学生活中的一丝亮点。

    两人之间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但有时候就是这样,越是平淡越是真实,毕业之后两人结婚开始一同创业,渡过开头最为艰难的五年,两人创建的公司最终走上了正轨,公司不大却也积累了千万的财富,也是这个时候妻子宋雅开始想要一个孩子,可能是老天爷都觉得他们这一路走过来太过于顺利,存心为难,两人从二十七岁一直努力到了三十八岁,整整十一年的时间妻子宋雅都没能怀上一次

    这些年为了怀上孩子,夫妻二人足迹遍布全国各大医院,然而得到的结果千篇一律,两人都没有任何问题,可这样的结果凌空能接受,宋雅却始终接受不了,她只是单纯的想做一个母亲而已,第八年的时候宋雅精神日渐抑郁,撑了三年多最终还是郁郁而终。

    凌空料理完妻子的后事,变卖公司做起了驴友,想要用三十年时间踏遍中国名山大川,好好欣赏一下这片曾经属于他家的社稷河山。

    五天前,凌空的足迹踏上了正一教祖庭的江西龙虎山,然后用了两天时间,游览了天门山、仙人城、上清宫等主要景点,就在准备离开的时候误入三清山内的这处无名山谷,然后被困住,再然后便遇上了这位号称龙虎山祖师张道陵记名弟子,度灵宗创始人第二十七代传人的邋遢道人石传风。

    对于这个自称度灵宗当世唯一弟子兼任掌教的石传风,凌空没有半分好感,这家伙留给他的第一印象太过于恶劣,满脸的胡须看上去就如同没有进化完全的野人,半白的发丝披散在头上,有些甚至已经与胡须粘合在了一起,身上所谓的道袍早已经看不到半丝布眼,让他十分怀疑这件衣服是不是从穿上之后就没有脱下来洗过哪怕一次!

    凌空这辈子见识过不少因为懒而自嘲不修边幅;或是号称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人,但能做到如眼前这位这般境界的绝无仅有;他没兴趣和这个极品多做纠缠,一心只想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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