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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斗士]少爷们的探案集-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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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斯的眼睛顿时变得清澈了,他看向门口,小声说:“我不知道,我只是说一下我看到的。这件事情,我只和修梅尔说过。关于布里莎是的”

    过了一会儿,他回忆道:“那是个天气很好的早晨,但是当布里莎出事的时候,一阵雷暴雨刚好掠过赛场上空。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在比赛前,我们所有人的汽车,红马和蓝豹两队的赛车按照规定,开始做最后一次检修。我在赛场的时候,看到古普斯手中正拿着一个被什么东西穿洞之后,用蜡封起来的油箱,我以为是他的油箱坏了,因此我没有在意。但是,片刻之后,古普斯来到了蓝豹的车队那里。”

    “机械师见他走过来,便对他点点头,接过他手中的油箱,动作极快地换到了布里莎的赛车上。我看得很清楚,那是布里莎的赛车。”

    “我当时非常惊慌。”说完,他对着两个人叹了口气。

    “没关系,毕竟这是你无力阻止的。”哈迪斯安慰道。

    “但是我没有报警”

    汉斯将头埋在手中,片刻之后,从嗓子里发出一声短促的呜咽:“我没有报警我也无力阻拦古普斯,他是我们的队长。”

    “那么之后你做了什么呢?”亚历士问。

    “我?我什么都没有做,那时候,我才有十七岁,虽然我会赛车,但是我从来没有学过拳击,也没有力气阻止古普斯。天啊,古普斯发现我看到他了,便向着我走了过来。他面带笑容,要求我不要将这件事情说出去。他承诺给我一笔出乎意料的奖金,只要红马车队出线的话,奖金就会兑现。我答应了他的要求,因为我抱有这个幻想,也许其他人能够发现古普斯做了什么。但是,从始至终都是我错了。”

    两个人一言不发,任凭汉斯宣泄自己的悲伤。在十几分钟之后,汉斯继续说:“我我一直很喜欢布里莎我不知道那种感情是不是爱,可是我我真心地将她看做一个可敬的对手,一个值得效仿的偶像。尽管她在学校中的成绩一塌糊涂,可是她简直就是为了赛车而生的。蓝豹只要有她在,就能保持不败。在上车之前,我还看到她对我笑了笑,我们一直是朋友。”

    之后,汉斯绝望地抬起头来:“那时候我很年轻,争强好胜。我真心希望红马车队能够战胜蓝豹车队。可是我没有想过我们的队长古普斯会用这种办法”

    “后来怎么样?”亚历士问。

    “我亲眼看到她的车子在开出去之后着了火,撞上了护栏。”汉斯声音凄惨地诉说道:“后来,我听说布里莎没救了,但是她的肾脏竟然捐赠给了古普斯的妹妹!因此”

    “因此你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修梅尔,是不是?”亚历士问道。

    “是的。”

    汉斯呆滞地望着他们,一副心灵完全被绞碎的样子。

    “那你已经尽力了。”亚历士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谅解地说:“那时候你还未成年,吓破了胆子也是可能的,对了,年轻人,你才二十岁,现在抓紧时间,学些技术也不晚,不要将时间耗费在这种危险的酒吧间里。”

    两人走出酒吧的时候,太阳刚刚偏西。两个人的午餐都是在车里解决的。

    “真可惜。”亚历士说:“我还想要再给他两拳。”

    “怎么?”

    “你不觉得他是个很窝囊的男人吗?”亚历士反问道。

    “他已经做得足够好了。”哈迪斯说:“他将所有的事情说了出来,否则我们到现在为止还不清楚作案人的动机。”

    “嗯晚上你还要写调查报告?”亚历士走了几步,问。

    “是的。”

    “真是,你是个法医。”亚历士叹了口气,说:“却做起了侦探的工作。”

    “没办法,警署劳力缺乏,虽然这不是法医的本职工作可现在也不得不做。”

第227章 紫藤11() 
紫藤11

    哈迪斯突然笑出声来:“还真是你能够说出来的话。”

    “调查工作完成了,我想,也只剩下最后一步了。”亚历士伸了个懒腰,说:“最后一步,就是你将修的dna和狄丽雅指甲中的dna对比一下。”

    “嗯?”

    “别敷衍人,哈迪斯,在同我们说话的时候,修一直很紧张地抽着烟,之后你就在告辞的时候,拿走了他用过的烟蒂。”

    亚历士伸出手来,做了个以常人的能力绝对看不清的动作,一个装有烟蒂的证物袋就到了他的手里:“不愧是在蓝盔部队里受过训练的驱魔师,手法就是比普通人快。修一定没有看清他的烟灰缸里少了什么。何况,你不会无缘无故地拿走别人的烟蒂…………除非是要检测dna。刚才我们都看清楚了,修这小子的脸上有被抓伤的痕迹。”

    “你说得对。”

    哈迪斯没有揍他,而是心情很好地眯着眼,说:“我听说,在古代的中国,有个叫做杨修的谋士。你应该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吧?”

    “真可惜,我就是一个不会揣摩上司心理活动的蠢货。”亚历士很直率地将证物袋抛还给他,说:“何况,你也不是我的上司,不必同我打这种机锋。”

    于是哈迪斯笑得更开心了:

    “检验dna就要快些。所以,亚历士,今天晚上我可能不回来,你今天晚上怎么办?”

    “听一夜小寡妇哭坟。”亚历士悠闲地说。

    “明天晚上同你算账。”

    “我很期待。”

    虽然哈迪斯放出了同亚历士算账的狠话,但是亚历士本人知道,哈迪斯肯定会很快地结束工作,因为dna检测用不了多长时间。

    因此他并没有回到撒加的店里,而是堂而皇之地赖在了普路托尼亚少爷的公寓的床上。从下午七点一直睡到了九点。

    直到公寓的门突然打开为止。

    亚历士仔细地听着那个人走进门,落锁,走进浴室,过了一个小时,走了出来,来到卧室门前。

    门开了,数条银亮的线像是灵蛇那样,悬浮在空中,向着亚历士盘绕过去,后者并不在意地从棉被中伸出手,将所有的银线悉数抓住。

    就在他抓住银线的一瞬间,银线上方腾起了深紫的火焰,亚历士并不在意地燃起小宇宙,漆黑的火苗从他手上窜出,迅速蔓延成一条乌黑的火龙,火龙与深紫火焰接触的同时溅起了银亮的火花。

    短短的几秒钟时间,双方都知道彼此的实力底细了。

    亚历士悠闲地吹吹口哨:“少爷,这就是您要同我算的帐?”

    “没想到你现在的力量绝非是当年的双子座可以相比的。”哈迪斯的声音从门口传了过来。

    “我现在使用的身体曾经被药炼过。还有,我说,普路托尼亚少爷。”亚历士很不在意地将银线抛还回去:“你从米诺斯那里拿来的傀儡线是小宇宙凝结成的,可是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若非会影响心情,他肯定会将那些傀儡线抛到哈迪斯的脸上。

    哈迪斯一边系着浴袍上的带子,一边走进卧室,打量着将整个身体裹进棉被里的他,说:

    “明明是夏天,你还裹在棉被里。”

    “哦那又怎样?”亚历士问。

    “我只会怀疑你的智商问题。”

    “我的智商还用不到少爷操心。”亚历士说着,将棉被掀起来:“我没有必要像人类一样,夏天开电扇,冬天用棉被。而且,我现在不想要伪装。”

    哈迪斯走到床边,坐下,一把拥住他:“你刚洗了澡?用了我的香草沐浴露?”

    “那是我掏钱买的,何况我不喜欢你刚才用的柠檬味沐浴露,闻起来很像刚用洗洁精洗过的盘子。”亚历士脸皮很厚地微笑道。

    于是所谓的普路托尼亚少爷便泄恨般地咬了咬亚历士线条分明的锁骨:“香草味的沐浴露已经被你用光了,这时候你却觉得我闻起来像是刚洗过的盘子?”

    “别说了。”亚历士问:“案情怎样?”

    “修那小子招了。”哈迪斯说:“还有,你睡了大概两个小时,也应该活动一下了?”

    “招了?”

    “嗯,开始他一直回避刑事侦缉组的问题,索尔将我写出来的dna报告摔到了他脸上。我们又对比了一下他手上和脸上的抓伤。他才承认当天下午同狄丽雅有过争执。他说,他一直在同狄丽雅交往。”

    “哼,恐怕是伺机报仇。”亚历士冷笑道。

    “差不多。”哈迪斯说:“自从布里莎出事之后,她的哥哥,修梅尔便一直在打探布里莎的器官捐赠给了谁。当他得知是古普斯的妹妹用了他的妹妹的肾脏之后,怒火中烧的他就开始伺机报复了。你没有去看询问现场,还真是可惜。”

    “怎么可惜?”亚历士问。

    “修那家伙,在提到自己的妹妹的时候,像是发疯一样嚎叫。”哈迪斯摇了摇头,说:“他反覆地问我们:为什么自己的妹妹布里莎死了?杀人凶手的妹妹却活了下来,并且享受着布里莎的肾脏。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这个问题。”

    “可以理解。”亚历士冷笑着评论道。

    “这仅仅是个巧合而已。”哈迪斯说。

    “无论换在谁身上,这件事都是接受不了的吧?”亚历士说。

    “所以他开始计划报仇了。”哈迪斯说:“他开始接近狄丽雅,而狄丽雅也误认为他是好意。当然,对于一个燃烧仇恨的人来讲,狄丽雅就算长得像是山林仙女,也是他的仇人。他小心翼翼地隐藏着仇恨同狄丽雅交往。在出事的那天下午,修恰巧看到狄丽雅一个人抱着婴儿走出家门,便知道机不可失。”

    “于是狄丽雅便昏头涨脑地在修的甜言蜜语之下坐上了车子,在挑选了婴儿用品之后,修便告诉狄丽雅,他们去赛车场兜兜风。狄丽雅便答应了,当然,狄丽雅曾经担心她的弟弟,修便对她说:孩子足够大,没有关系的。”

    “在他们来到赛车场之后,修便找了个借口,和狄丽雅争吵起来,他一时情急之下,便说出了当年的事实,并且和狄丽雅发生了撕打。两人撕打之后,狄丽雅忘记了车上还有个婴儿,便很生气地在车前走。修便猛踩油门,撞上了狄丽雅。之后,他便想到要毁尸灭迹,于是,他让狄丽雅坐在车内,用遮阳帽挡住她的伤口。在开出赛车场之后,他将狄丽雅装在后备箱里过了一夜,直到凌晨,他开车到橄榄枝街抛尸。至于狄丽雅的弟弟,修不想要杀他,因此就让他和姐姐的尸体待在一起了。”

    “他不后悔吗?”亚历士问。

    “当然不后悔。”哈迪斯说:“修说,狄丽雅即使不做手术,也只能活三年,他是在顺应自然。他认为狄丽雅本来就该死,所以他向她下了手。”

    亚历士顿时笑了:“有意思,他为什么不向古普斯下手呢?

    哈迪斯耸耸肩,回答道:“他打不过古普斯,何况,狄丽雅和古普斯的家中有背景,他要想个妥善的报仇方法。”

    “有点欺软怕硬。”

    “恐怕不是有点,而是相当。”

第228章 文卿日记() 
20xx年4月3日

    师傅和师娘要去参加师傅的某个顾客的婚礼。

    虽然说新郎和新娘都不漂亮,但是婚礼漂亮。师傅还告诉我,多装一些婚礼用的点心回来,沙伊达养的蛋挞要吃。

    新郎是凝香的那个三流歌手圈子里的人,名叫吉米。摇滚乐队的人,自然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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