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看向邵吾。
邵吾点点头说:“还是刚才所说的,人们孜孜不倦的追求成为神仙,甚至历世历代的君王都为此如痴如狂,他们的终极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得到永生,试问谁人不想长生不老呢?
我们生活在科技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理所当然的知道,人体内的细胞会代谢衰老,人,最终都会走向死亡。
那所谓长生是否真的存在?”
又抛出一个这么大的命题,苏二凤目瞪口呆的重复:“啊……那到底存不存在?”
“存在!
不过不是肉体意义上的长生,而是通过一个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方式,那就是轮回转世!”
“轮回?转世?”苏二凤差点儿咬到自己的舌头。
“对,这个概念自古便有,人死之后,灵魂会投胎转世,然后再世为人。只不过,人们不知道的是,不是谁都可以轮回转世的。”邵吾的眼眸转了转。
苏二凤立马明白了:“该不会……又是……?”
“是的,只有精神力强的人,死后精神力才会延续下去,遇到合适的肉体时,便会带着以往的记忆“重生”,这样,以达到长生。
时间跨度嘛……不好说,可能要看精神力的强弱了。
比如我,现在已经拥有三世的记忆了,我还清楚的记得自己在宋代做将军时的记忆,还有在民国当商人的记忆。”
苏二凤听到这儿,差点没从椅子上掉下去!
“宋……宋代?民国?!不会吧!这也太玄乎了!那……那我怎么没有记忆呢?”
“因为你现在是第一世啊,未来还有漫长的时间要经历,所以我说我们未来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需要相互扶持,因为不知道哪一世,我们又会重逢了。”
苏二凤震惊的眉毛都要翘上天了。
“言归正题,天正拥有的上一世记忆在清代,他那时是一个叫做浩清派的小门派的信徒,直到临死前,他才知道浩清派多年来一直在四处寻找我们这一类人,用残忍的方式杀害后,将他们的灵魂和精神力据为己用。
并且我们发现,这个门派迄今为止仍然存在,并且仍在在潜滋暗长。
据我们所知,他们依旧在暗地里研究和改良锢魂术,我们也发现了不止一次的锢魂术的试验品。
所以,天正一直打着浩清派的名号做事情,目的是希望有一天可以发现这个门派的踪迹。
可惜他们很隐秘,迄今没有露出一星半点儿的痕迹。
正是有这样的潜在威胁,我们才需要聚集在一起,相互照应,以策万全。”
“哦……”苏二凤看了袁天正一眼,点点头,妈耶,居然还有生命危险!
“以诺便是受害者,她的全家被暗害,她逃过一劫,调查了很久,也是多年后才知道,就是浩清派所为。
所以,二凤,你的精神力是超过我们所有人的,今后的生活切不可以掉以轻心,万要保持警醒。
当然如果需要帮助,我们都会鼎力相帮。”
苏二凤张着嘴茫然的点点头,她还没有嗅到过邵吾所说的那种危机。
从金融大厦出来,仿佛再入尘世的感觉。
这电梯一上一下之后,活生生将她的三观击的粉碎,揉烂后,又重组。
原来耳熟能详的神话,深信不疑的传说,竟然全都是一类人对另一类人的诠释和记载。
世上的事就算再荒谬,也绝不会荒谬到如此了!
她眯起眼睛看了看西方咸蛋黄一样的夕阳,深呼吸了几下,整理好外套,伸手拦了一辆车,今天是苏大君出差回来的日子,她去局里找他,然后请他吃个饭。
至于她的哥哥是哪里来的?
管他呢!
哥哥就是哥哥!苏大君就是苏大君!他是一个活生生生活在世界上的人,有姓有名有身份,有喜怒有哀乐,最重要的,他是她最最最重要的家人!
其他的又何必在意?
她在车上打了一个电话给小周,告诉他,她已经知道苏大君也是一个孤儿,那具骸骨很可能是他的什么亲人,希望小周不要再继续调查了,以免牵扯出苏大君不好的回忆。
现在的苏大君就是苏大君,如果他还有疑惑,可以再去做一次DNA比对。
小周见苏二凤语气肯定,无任何再继续查下去的意思,他虽然明知这件事情有蹊跷,但如果真的会伤害苏大君,他也是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他决定这件事就此压下去,不再提起。
没有了桑以诺的搅和,李允庆与苏二凤再次如胶似漆起来。
她没有选择将邵吾的事情告诉他,毕竟她是一个可以感知到对方情绪和记忆的大神级别的人,设身处地的想一下,要是自己身边的人可以窥探自己的情绪和记忆,毫无隐私不说,这将会一件心理压力巨大的事情。
所以,她还是选择等到一个合适时机,然后再见机行事,不过她会克制自己不去窥探别人的心思,于己于人,简单的信任才是最幸福的。
又是一年年尾,又到了漫天飘雪的时节。
李允庆自一片雪白的远处,朝苏二凤慢慢走过来。
她穿着一件火红的外套,鼻尖被冻的通红,站在李家老宅的门口兴奋的朝他挥手,脸上的笑意满满的溢了出来。
他含着笑,脸颊处印着狭长的酒窝,眉目如画,星眸闪耀,他站定在她面前,单膝跪地,手上的钻石戒指,璀璨夺目。
苏二凤惊喜的捂住嘴巴,鼻子涌来一阵酸意。
她接过鸽子蛋大小的钻石戒指,对着阳光比了比,吸着鼻子说:“这么大的钻石,平时也带不了,多浪费啊!”
李允庆拍拍裤子站起来,漫不经心的说:“没关系,发票还在,等会儿拿去退了也可以。”
“买都买了,退了多麻烦……”某人把戒指迅速塞进包里,装模作样的说。
“对了,那个咖啡店什么时候去过户?还有我那条钻石项链被你藏在哪里了?是时候该还给我了吧?”
“哼,还钻石项链,全世界大概只有你会把价值几十万的项链,随便找个9块钱的快递寄走!”
“我……我那还不是被你红杏出墙给气的!你要是再出墙,我就拿把剪刀把你这个红杏给剪了!”
“……你要剪哪里?”
“……哪里出墙剪哪里!”
第212章终章(2)()
苏二凤因为婚礼的事情忙得脚不着地,想她这几十年来参加了多少耻辱的婚礼,这次一定要一次性报复回来,所有同事,同学,朋友,熟的不熟的,全部邀请。
婚礼现场更是亲自把关,用唐暖的话说,简直是奢侈的丧心病狂!
花童的重任交给了麦安,苏二凤真是越看麦安越顺眼,要是自己以后生了一个闺女,这小子真是一个女婿的好人选,虽然黑面神的亲家有些违和,但是,瑕不掩瑜嘛!
李伯海跟监狱请了假,可以到现场参加李允庆的婚礼。
他这一年在监狱里潜心佛学,整个人莫名有了那么股子得道高僧的范儿,苏二凤不忍心打击他,要知道只有她这样的大神才能轮回转世得道成仙呢!
苏二凤挽着苏大君的胳膊,走到李允庆面前,苏大君将她的手郑重的交给李允庆,刚刚荣升为刑警队长的钢铁直男,居然悄咪咪的掉了几个眼泪。
她站在台上,扫过台下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感慨万千,她发自肺腑的感谢遇到的每一个人,是他们编织了她丰富多彩的人生。
缘起相聚,缘散别离,珍惜与每个人相处的分分秒秒,珍惜生活的点点滴滴。
苏二凤在这一刻蓦然回首,突然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好像做的还不错!
结婚进行曲响起,作为伴娘的唐暖,发自肺腑的为苏二凤高兴,席间忍不住掉了几颗眼泪,于是急忙去洗手间补妆,却在转身的瞬间,撞到了一个男人的身上。
男人将唐暖掉落的手包拾起来,她道谢接过后,抬眼看到的是一张清俊绝伦的脸,星眸雪肌,长眉如黛,仿佛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一般。
“你……”这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唐暖轻喃出声。
男人看了看唐暖伴娘的名牌,伸出手,声音清越:“唐小姐你好,我是这场婚礼策划公司的负责人,我叫百里湫。”
“百里……湫?”唐暖痴痴的伸出手,对方的手,干燥温暖,让人莫名心安。
由此可见,愿望这个东西绝对不要乱许。
想当年,唐暖与苏二凤陪百里澈回松山村的时候,曾对着松山村的河山许下愿望,希望以后可以将骨灰撒在这片都是美男的乐土之上。
所以吧,唐暖以后说不定真的要葬进百里家的祖坟了!
至于刚刚荣升成队长的苏大君也不是一个人来的婚礼,坐在他身旁害羞腼腆的女孩儿偷偷在桌下牵起了他的手。
因为雨夜杀人案的破获,苏大君才得到了这次晋升的机会,而给出关键线索的餐厅女服务员,他自然是要去当面感谢一下的。
一来二去,两人便对上眼了,女服务员也不是真的女服务员,而是H大正在读心理学专业的研究生,平时课业不紧张的时候,在餐厅做一份兼职。
苏二凤对“老牛吃嫩草”的苏大君,进行了惨绝人寰赤裸裸的嘲笑,结果被老哥痴汉般的傻笑打败了,随他去吧,开心就好。
唐远正准备大踏步的进入自己的第二次婚姻生活,现在正在拼命的攒钱,比以前更抠门了,婚礼结束之后,他还不忘将伴手礼偷偷多拎几份走。
袁天正在呕心沥血的研究如何将李允庆体内的谢良玉的灵魂移走,不过,最近他有些懈怠,因为他正忙着泡妞,本着阶级内部矛盾要内部解决的原则,他的婚姻大事也瞄准了“同类”的桑以诺,天不天的给人家唱老式情歌,还时不时发个情书让苏二凤帮忙品评,那些肉麻的语句,让苏二凤有一种三伏天里一阵恶寒的感觉。
桑以诺的话,她也不是真的对李允庆余情未了,只是碰巧遇到了李允庆,又碰巧知道了李允庆“情根深种”的记忆之后,出于前女友特有的一种不甘心的嫉妒而已,毕竟对于前任来说,对方过的不好,才是晴天!
婚礼时,她把偷偷拿走的李允庆的手机当做礼物还给了他。
没想到手机里面苏二凤发给李允庆的一千多条可怜兮兮的表白信息,却成了日后李允庆与苏二凤辩论“究竟是谁死乞白赖更爱对方时”的有力证据,每每李允庆都要翘着二郎腿,拿着手机念上那么一段信息,又羞又恼的苏二凤,总是会将红成番茄的脸扎进沙发空隙里,然后心理暗暗抱怨桑以诺是一个不合格的前任!
这一天,两人正腻在沙发上,共同翻着一本旅游手册,寻思着应该选哪个地方去蜜月旅行。
门铃忽然响了起来,苏二凤光着脚蹭蹭蹭的跑去开门,原来是快递,还是国际快递!
收件人写的是:KinsleyLi,她把信封递给李允庆。
李允庆当场拆开一愣,随即说:“还记得Emma吗?她要结婚了,这是婚礼邀请函,她还特意写明要邀请你同去呢!”
Emma?Bernard先生的女儿?他们在法国时救下来的女孩儿!
“新郎是谁啊?”苏二凤突然想到了什么,扒着李允庆的手臂问。
“叫……Bastian。”李允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