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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
“晚报上对这个案子做了详尽的解说。不过没提到地板上掉着一只女性的结婚戒指。没提到这个小细节倒是更好了。”
“这是为什么呀?”
“你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笑着说,“今天这个案子发生之后,上午的时候,我就立刻往各个报纸上发了这个小广告。”
我接过报纸,看了看他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头一则广告,内容如下:“今天早晨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捡到结婚金戒指一只,请失主于今晚八点到九点之间到贝克街221号b华生医生处洽领。”
“请你不要怪我,”福尔摩斯说,“我在这则广告中擅自用了你的名字。我担心万一用了我自己的名字会被某些笨蛋侦探识破,被他们一插手,事情就不好办了。”
“这个无所谓的,”我说,“可是,要是真有人来问我要戒指怎么办?我可没有戒指呀。”
“哦,这个不必担心,”说着递给我一枚戒指,“这个跟案子里那个几乎一样,可以瞒天过海的。”
“唉,你觉得谁会来认领这个东西呢?”
“嗯,那个穿棕色外套、方头靴子的红脸男人会来认领。即便他自己不来,也会打发一个同党来的。”
“他不会觉得这样做太危险吗?”
“不会的。如果我所料不差——我有很多依据证明我的估计没错——此人宁可不顾性命,也不愿放弃这只戒指。我觉得,戒指可能是在他检查尸体的时候不小心掉下来的,当时应该没有注意到。出了房子之后,他猛然意识到自己把戒指遗失了,只好匆匆赶回去。但是到了之后才发现,由于自己太不小心,蜡烛没有吹灭,警察已经发现并在处理现场了。此时,如果他贸然出现在房子附近,肯定会受到怀疑,所以他急中生智装作烂醉如泥的样子,骗过了那个笨蛋警察。他回去之后将此事仔仔细细地想一遍,说不定会觉得,也许戒指是掉在路上了。接着怎么办呢?他会急忙在晚报上搜索一番,希望能在招领栏中能够发现点什么。当这个广告出现在他的视野中,他一定大喜过望,怎么还会害怕什么圈套呢?在他看来,认领戒指跟暗杀没有任何关系,怎么能联系到一起呢?这完全是无稽之谈嘛。他一定会来的,估计一个钟头之内你就能见到他了。”
“那他来了以后怎么办呢?”我问。
“啊,把他交给我吧。你身上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把防身用的手枪,有几发子弹。”
“最好把它准备一下,装上子弹。这家伙绝对是个亡命之徒,虽然咱们可以打他个措手不及,但最好还是以防万一。”
我赶紧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将一切都准备妥当。当我带着手枪从屋里出来的时候,餐桌已经收拾干净了,福尔摩斯正在摆弄他的提琴,那可是他最心爱的宝贝玩意儿。
福尔摩斯看到我进来,说道:“案情现在越来越明朗啦。我上午发到美国的电报已经收到回电了,证明我的推断是正确的。”
“你确定吗?”我急切地问。
“要是我的提琴能换个新琴弦就更完美了,”福尔摩斯说,“手枪你要藏好。等那家伙来了之后,你尽量随意一点,谈话的时候不要被他察觉了,其他的交给我来处理。你千万不要露出破绽,万一打草惊蛇就坏了。”
我抬手看了看表:“现在已经到八点半了。”
“嗯,也许再等几分钟他就该过来了。把门稍开一些,好了。钥匙插在门里面,谢谢你!看见没?昨天我在一个小书摊上偶然看见这本书,就顺手买下来了,这可是一本很珍奇的古书,名字叫作论各民族的法律,用拉丁文写的,一六四二年在比利时列日出版的。这本棕皮的小书本出版的时候,查理(译者注:指英王查理一世,他于1649年1月30日经议会组织的法庭审判之后,以民族叛徒的罪名被处死刑)的脑袋还结实地长在自己的脖子上呢。”
“印刷人是谁?”
“菲利普德克罗伊,我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人。书本的前言部分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时间应该很长了,墨水都褪了色。这个收藏者也不知道是谁,也许是十七世纪的一位法律工作者,字里行间都带着律师的气息。我想,那个家伙过来了。”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前厅那里铃声大作。福尔摩斯轻轻地站起来,挪动了一下他的椅子。女仆奔向门厅的脚步声响起,门闩打开的声音我们听得一清二楚。
“请问华生医生是住在这里吗?”一个语调粗鲁但很清晰的声音问道。我们没有听到女仆的回答,只听见大门关上的声音,脚步声随即在楼梯上响起,好像那人在拖着步子走路,慢吞吞的。福尔摩斯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脸上带着一丝惊讶的表情。脚步声缓慢地在走廊上回响,接下来就听到两声轻轻的叩门声。
“请进。”我大声说道。
走进屋中的人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个凶神恶煞,而是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婆婆。她步履蹒跚地向我们走过来,明亮的灯光照过去,好像晃花了眼。她跟我们打过招呼之后,就那么站着,用她那昏花的老眼打量着我们,颤巍巍的手在衣兜里面摸索着什么。我望了一眼福尔摩斯,他有点闷闷不乐,我只好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来。
这位老婆婆摸索出一张晚报,指着我们之前登的那则广告说道:“先生,我是为了这个才来的。”她又弯腰向我们行了个礼:“广告上说,先生您在布瑞克斯顿路捡到一枚戒指。那是我女儿赛莉的结婚戒指,她大约去年这个时候刚刚结婚,现在她丈夫在一条英国船上做会计赚钱养家。要是等他回来发现戒指找不到了,我简直不敢往后想,他这个人性急得很,要是他喝了酒,脾气就更不像样子了,谁知道他到时候会做出什么来。实在是对不住您,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我女儿出门去看马戏,是和——”
“你看看这是不是她的戒指?”我问道。
老婆婆激动地叫起来:“真是托您的福了!赛莉知道了肯定高兴坏了,这个就是她丢的戒指。”
“您的住址在哪儿?”我拿起铅笔想要记下来。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13号。离这里特别远呢。”
福尔摩斯突然说:“布瑞克斯顿路的位置好像离宏兹迪池区和马戏团都很远啊?”
老婆婆转向福尔摩斯,小红眼很锐利地扫视他一眼,接着说道:“这先生刚才是问我住的地方在哪,我女儿赛莉住在培克罕区,在梅菲尔德公寓3号。”
“请问您贵姓?”
第7章 血字的研究(7)()
“索叶,我女儿随丈夫汤姆丹尼斯的姓。唉,汤姆在船上真是个英俊又体面的好青年,以后发展前景大着呢。可是他一上岸,又酗酒又玩女人——”
“这是您的戒指,索叶夫人,”我按照福尔摩斯的暗示打断了她的喋喋不休,“这只戒指明显是您女儿的,它能物归原主是我的荣幸。”
这个老婆婆嘟嘟囔囔地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小心地把戒指包好放在口袋里,像来时一样慢吞吞地走下楼去了。福尔摩斯一见她出房门,立刻跑回自己的屋子里去。几秒钟之后他穿戴齐整,连围巾都已系上。他匆匆忙忙地对我说:“我得跟着她才行,这老太婆一定是他派来的,跟着她肯定能找到那家伙的老窝。你别睡着了,等着我回来。”
客人刚出大门,福尔摩斯就匆匆下了楼。我从窗户向外看过去,那个老婆婆正慢腾腾地在马路边走着,福尔摩斯在她身后不远处跟着。此时我也很激动,心里琢磨着:如果福尔摩斯的判断无误,这回他可要深入虎穴了。其实就是他让我睡觉,在不知道结果之前我也睡不着。
福尔摩斯是将近九点出门的。我不确定他什么时候回来,只好坐在房间里抽烟,随手翻一翻亨利米尔热写的波亥米传。十点多,女仆回房的脚步响起。十一点,房东太太拖着沉重疲惫的脚步也回房睡觉去了。一直到将近十二点,才听见福尔摩斯开门的声音。他一进门我就看出来他一无所获。他的神情很奇怪,说不清是高兴还是懊恼。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又高兴起来,纵声大笑。
“这件事情我说什么也不会告诉苏格兰场的人。”福尔摩斯大声地说,随即坐在椅子上,“我老是嘲笑他们,他们要是知道这事,绝对不会放过我的。不过,就算他们嘲笑我,我也不放在心上,我总会把面子找回来的。”
我连忙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啊,就跟你说说我失败的情况吧,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个家伙没走多远,就一瘸一拐地显出脚痛的样子。她突然停下来叫来一辆马车,当时我还往前凑了凑,想听清楚她要去哪里。其实我用不着这么做,她说话的声音大得不得了,就算隔着一条马路都能听清楚。她说:‘到宏兹迪池区,邓肯街13号。’我当时还信以为真呢。所以等她上车之后,我也跟着跳上马车藏了起来,这可是每一个侦探都必须拥有的技能。接着,我们就这么一直往前走。那辆马车一路上都没有停,径直赶到了目的地。快到了的时候,我提前从车上跳下来,在马路边装着闲逛。不一会儿马车停了,车夫下来开了门,可是车里却没有人。我走到车夫身边的时候,他正在车厢里找来找去,嘴里不干不净,乱七八糟地骂着,我从来也没听到过这么‘好听’的脏话。乘客已经不知道跑哪去了。我想他是拿不到车费了。之后我们到13号去问了一下,那里住着一位名叫凯斯维克的循规蹈矩的裱糊匠,从来没有什么叫索叶或者丹尼斯的人在那儿住过。”
我惊讶极了,大声问道:“就那个虚弱得不成样子、颤颤巍巍的老太婆居然能瞒过你们两个人,从车里跳出去了吗?”
福尔摩斯气愤极了:“什么老太婆!咱们两个才是老太婆呢,居然被那家伙骗了。他一定是个精明强干的小伙子。不仅如此,他还是个演技炉火纯青的好演员呢,演技真是无可挑剔。很明显,他知道我在跟着他,因此就用了这么一招金蝉脱壳,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溜之大吉。由此可见,咱们想要抓的那个家伙绝对不是独自一人,他肯定有很多愿意为他冒险的朋友。唉,医生,看起来你累坏了,赶紧去睡吧。”
我是真的很疲惫了,所以就乖乖地回房间睡觉去了。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火炉旁边,微微燃烧的火苗映着他的脸。在这宁静的漆黑长夜里,他忧伤的琴声低低倾诉,我知道他肯定还在思考那个奇怪的案子。
六、葛莱森大显身手
到了第二天,各大报社争先恐后地报道了所谓“布瑞克斯顿奇案”的新闻。每家报社都不敢有所懈怠,除了报纸上的长篇大论之外,一些别出心裁的编辑还写了社论。他们报道的内容也是无所不有,我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打探来的消息,可是,说实话,里面很多内容我也没有听说过。所以,我把关于这个案子的一些报道从报纸上剪了下来放在了我的剪贴簿里,现在仍然保存完好,现在就让我们看一些我摘录的内容。
每日电讯报报道:自有犯罪记录以来,恐怕再也没有比这件案子更令人感到惊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