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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佣兵团-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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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珊瑚环绕的小沙地,独眼叫停:“这里足够远了,我们在这里很安全。”

    我对此持保留意见。因为咱们这一路上,都有蝠鲼和类似秃鹰的生物紧紧跟随。我永远不会完全信任这些野兽。

    很久以前,在“查姆之战”以后,佣兵团一路东行,途中穿过平原。我看到了许许多多可怕的事情。这段记忆无法磨灭。

    地精和单眼开始耍闹,但摆出了一副干正经事的样子。他们两个让我想起了多动症的小孩子,总是躁动不安,为了动而动个不停。我躺下身,看着云层。不久就睡着了。

    地精叫醒我,把护身符换给了我。“我们来玩个捉迷藏,”他说,“你藏我们找,如果一切都搞对了,我们是无法找到你的。”

    “真叫个好极了,”我回答,“我一个人在这里,徘徊迷路。”我不过是在发牢骚。再怎么说,我还是能找到回地堡的路。说个令人厌烦的笑话,我寻着味儿都能回到那里。

    不过,这是正经事。

    我开始朝西南方向走去,越过了西向的小径,躲进了静止的树精丛林之中。等到夜幕降临,我才放弃等待,挪步回到地堡,想知道我的同伴到哪里去了。到了洞门口,哨兵被我吓了一跳。“地精和独眼进去了吗?”

    “没有,我还以为他们和你在一起。”

    “曾经是。”我心存担心,到了地堡下头,询问副团长的建议。

    “去找他们。”他吩咐我。

    “怎么找?”

    他看我的样子,就好像我是一个白痴。“把你这愚蠢的护身符放到一边,走出免疫结界,然后等着。”

    “哦,好的。”

    所以,我回到外面,涉水渡溪,满嘴抱怨。走得我脚都疼了。我早就不习惯徒步走这么远的路了。也是对我好,我告诉自己。如果我们还有机会去木桨城一趟,那么保持一个健康的体魄还是颇为必要的。

    到达了珊瑚礁的边缘。“独眼!地精!你们在吗?”

    没有回应。我也不打算去找。不然一准要死在珊瑚丛里。我向北回转,心想他们准是跑到离地堡很远的地方去了。几分钟后,我双膝跪地,累倒了,满心希望能看见巨石的剪影。巨石一定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眼角闪过一丝光亮,耳畔传来了吵闹声,我想都没有多想,就跑了过去,满心以为是地精和独眼在吵架,定睛一看才知道,原来是远处传来形变风暴的隆隆震怒。

    我立刻停下脚步,这才想起,只有死神才会在夜晚的平原上着急奔走。

    我很幸运。再多走几步,沙子就变得像海绵一般松散。我蹲下身,嗅了一小撮沙。里头竟然有腐尸的气味。我小心翼翼地退后,鬼知道沙子下头是什么。

    “最好找个地方躲着,等太阳出来,”我喃喃道。弄不清楚自己在哪里。

    我找到了一处可以避风的岩石、一些可以用作柴火的灌木,还有宿营地。生火更多是告诉野兽我来了,起不到什么保暖作用。还好夜晚不算冷。

    火焰只能起到象征性的作用。

    火焰升起,我才发现,这个地方以前有人用过。烟雾熏得岩石更黑了。本地土著,大概。他们几人一组,在此地游荡。我们几乎不和他们来往。他们也对争权夺利毫无兴趣。

    第二个小时后的某个时刻,我意识变得迷糊,然后睡着了。

    噩梦找上了我,还发现我没有佩戴护身符,也没有免疫结界庇护。

    她来了。

    真叫个旷日经年。上一次见面,还是向她汇报她丈夫在杜松城折戟饮恨。

    一朵金色的云彩,像灰尘一般,在阳光的照射下翩翩起舞。虽然我依然熟睡,却分明有一种如梦方醒的淋漓。冷静和恐惧交织在一起。全是老一套的症状。

    一个美丽的女人在云中渐露身影,一个梦中情人似的女人。你希望有一天会遇到这样的女子,虽然心知没有机会。我看不清她穿的是什么,好像什么也没有。我只敢去看她的脸,整个世界都笼罩在她恐怖的存在感之中。

    她的笑容并不全然冰冷。很久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她对我有了兴趣。我认为她保留了一些旧的感情残留,像人们对待一个死去已久的宠物。

    “医官。”宛如永恒流水旁吹动芦苇的微风。天使的耳语。但是,声音之中又提醒我不要忘记现实。

    她从未对我表露出欲拒还迎的态度,既不私下承诺,也没有轻言身许。也许,这也是我觉得她对我心存好感的原因。她要利用我的时候,从来直奔主题。

    我无法回应。

    “你很安全。很久以前,按照你们的时间标准,我说我会保持联系。可我一直没办法。你中断了我们之间的联系,我一直苦苦尝试了好几个礼拜。”

    噩梦在解释。

    “什么?”我发出地精一样的尖叫。

    “到查姆来找我。来当我的史官。”

    当她碰触我时,我一如既往地感到困惑不已。她似乎认为我存在于斗争之外,但又是其中一部分。在泪雨天梯,也就是在我目睹最野蛮的斗争前夕,她答应我,不会让我受到任何伤害。她似乎对我身为佣兵团史官的小角色颇感兴趣。那时候,她坚持要我把一切事件详尽笔录,不用任何曲意逢迎。我也尽了最大努力,在自己的偏见范围之内照做无误了。

    “战争这口大锅里的浑水正愈烧愈烈,医官,你们的白玫瑰很狡猾。她偷袭瘸子的后背是一次了不起的行动。但是从更广阔的战略蓝图上看,却是微不足道的。你同意吗?”

    我怎么可能和她争辩?我的确同意。

    “你们的间谍肯定跟你们通风报信了,五路大军已经做好了荡平平原的准备。这的确是一片奇异而又不可预知的土地。但是,在这一次动员的巨大力量面前,它必定无力阻挡。”

    我再也不敢争辩,因为我相信她是认真的。我只能拿出宝贝儿的老把戏:拖延时间。“也许结局出乎你的意料。”

    “也许,但是我的计划里已经考虑到意外情形了。碎嘴,离开那个冰冷的荒原。来高塔找我。当我的史官。”

    这听起来比以往更接近某种诱惑。她在向另一个我喊话呼吁,这个阴暗面的我几乎愿意抛弃几十年的战友。如果我去了,那么无疑会知道更多信息。找到更多的答案。满足更多好奇心。

    “在皇后之桥,你们逃过了一劫。”

    我的脖子一阵火辣。溃散逃窜的这些年里,夫人让我们吃尽苦头。皇后之桥简直九死一生。一百个弟兄葬身在那。对我来说,更是一种耻辱,因为我被迫抛弃了编年史,把它埋在河岸边。四百年的佣兵团历史,就这么被遗弃了。

    当时只能带这么多。如今保存在地堡里的文件,对我们的未来至关重要。因此,我选择了它们,而不是编年史。但我时常心生内疚。我必须为死去的兄弟正名。编年史意味着黑色佣兵团的一切。只有编年史在,佣兵团才有存在的意义。

    “我们逃啊逃啊,以后也要继续逃跑。命中注定了。

    她笑了笑,的确好笑。“我读了你的编年史,碎嘴。现在的,以前的,都读了。”

    我把木头扔在火焰的余烬之上。我不是在做梦。“它在你那里吗?”直到那一刻,我才让内心的愧疚感噤声,暗自许诺要拿回编年史。

    “战后发现的。现在在我这儿。我很高兴,你很诚实,的确有个史官的样子。”

    “谢谢,我争取继续保持。”

    “来查姆吧。高塔里会有你一席之地。你可以在那里看到更加宏伟的蓝图。”

    “我不能。”

    “在这里,我没办法保护你。如果你选择留下来,那就注定要和你的叛军朋友一起遭殃。这次攻势由瘸子指挥,我不会干预。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瘸子了。你伤害过他,而他又是个睚眦必报的人,绝不可能原谅你,碎嘴。”

    “我知道。”她说了多少次我的名字?在我们接触的这么多年以来,她还只说过一次。

    “别让他找到你。”

    黑色幽默在我心里灵光乍现。“你真失败。夫人。”

    她惊讶得说不出话。

    “我承认,我很傻,居然把自己瞎编的罗曼史写在了编年史里。这些你都读过,所以你知道,我从来没有抹黑你。从来没有。没有像我描述你丈夫那样。我怀疑,自己在无心插柳的过程中,在那些愚不可及的罗曼史里面,触及了些许真相。”

    “你真这么觉得?”

    “我不认为你是个邪恶的人。我觉得你只是想尝试。依我看,哪怕是你做出的所有坏事里头,总是保留着一部分孩子般的稚气。你心里火花四溅,没办法扑灭它。”

    她没有回嘴,我的胆子更壮了。“我认为,你之所以选择我,是想扑灭心中的火焰,好比收留我,满足潜藏在心的一点善意,我的朋友渡鸦也像这样,收养了一个孩子,那孩子长大就成了白玫瑰。你读了编年史。所以你知道,在渡鸦把所有的善念倾注在一个人的身上以后,他堕落到了多么危险的境地。他为了保护一个人,不惜不择手段,那还不如不这么做。这样,杜松城兴许还能保住,他也不会死。”

    “杜松城就像疖子,早该开刀放脓了。我可不允许有人嘲弄我,医官。即便面前只有一个人,我也不会让他看扁。”

    我开始抗议。

    “因为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你会把它写进编年史。”

    她和我相知如故。不过,很久以前,她曾经用魔眼看破我。

    “到高塔来,碎嘴,我不要求誓言。”

    “夫人”

    “哪怕劫将都发了毒誓誓死效忠。但你可以保留自由身。把你该办的办好就行。治病救人,还有记录真相。你在别的地方做什么,在那里也一切照常。你还有很大的价值,不要浪费在这里。”

    我几乎想凭一时情绪,全身心地应承下来。我只想把编年史带回来,揪住某些家伙的鼻子,让他们好好看看。“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她开始说话。可我扬起手打断她。刚才我是自言自语,不是和她说话。附近是不是有脚步声?是的。听起来还是个大块头。步伐懒散,缓慢移动。

    她也感觉到了。眨眼之间,就离开了。她的不辞而别,像是在我的脑海里抽剥出什么东西,因此我又感觉自己不太像做梦,所有说过的话,全部无声地镌刻在了心头上。

    我往篝火里补了柴,手中的匕首是我唯一带来的武器。

    接近。然后停下来。继续又走过来。我心跳加速。有个东西突然跳到火光里来。

    “猎狗——蟾蜍杀手!搞什么玩意儿,嘿?你在做什么?进来,外头凉,小家伙。”几句话乱七八糟地说出来,故作镇定。“小家伙,摄踪看到你一定要高兴坏了。你都跑哪儿去了?”

    它小心翼翼地走上前,看起来比以前邋遢了两倍。它跌趴在肚皮上,下巴搭在前爪上,闭上了眼睛。

    “我没带吃的,自己也迷了路。你真的很幸运,知道吗?千里迢迢的,居然独个儿回来了。这平原可不是个善茬。”

    这杂种狗像是表示赞同。姑且管它叫肢体语言吧。它的确存活了下来,但是并不轻松。

    我告诉它:“等太阳出来,我们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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