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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小姐,请借一生说话-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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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他的鼎力相助,向书礼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而兰斯,也终于在这期间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工作。

    或许他天生不适合绘画,但却有足够的天分成为一名优秀的艺术经纪人。

    在法国的时候,他不止为向书礼一个人办过画展,但凡是经由他手的画家,全部都一炮而红,最终名利双收。

    “果然,人不可貌相。”听闻兰斯的人生经历,顾安尘不禁轻叹。

    “其实我上一次看到兰斯叔叔的时候,他还不是这个样子呢,估计是又失恋了,所以就肆无忌惮的敞开了吃。”

    “你是说,他原本没这么胖?”

    “嗯”向南依皱眉沉吟了一下,“也不能这样讲,如果把兰斯叔叔的身材变化绘制成曲线表示出来,那应该和心电图是一样的。”

    遇到喜欢的女人了,他就会疯狂的减肥健身,然后将自己打扮的溜光水滑的去泡妹纸,而一旦把人追到手了,他就开始放飞自我。

    随着他的体积渐渐往横向发展,如果对方是颜控,那么结果毫无疑问就是分手。

    而分手之后他会以失恋为由,将自己吃的更胖。

    如此,恶性循环。

    所以刚刚一见到他,向南依就隐约猜到,估计他是刚刚结束了一段新恋情。

    “难以想象他和岳父居然会认识”

    一位绅士,一个流氓。

    忍不住轻笑出声,向南依抬手掩住了微勾的唇角。

    “小一笑什么?”

    “你难道不觉得,兰斯叔叔和爸爸之间的关系,很像你和林司南吗?”反正刚刚她就有一瞬间的错觉。

    “有吗?”

    原本向南依还挺坚定的,但被他这么一问,下意识的就摇了摇头。

    仔细想了一下,她更加用力的摇了摇头。

    “是我理解有误差,其实并不像。”

    爸爸是绅士,兰斯叔叔是流氓,这个设定很恰当。

    但要是说顾安尘和林司南,向南依觉得,这两个人明显都是流氓。

    区别只在于,一个表现的很外在,一个隐藏的很内在。

第298章 一见倾心() 
兰斯的到来,意味着他的画廊即将开业。

    和在法国的画廊一样,名字叫“蓝巷”,取得他和向书礼两个人名字的同音字。

    说起来,当初为了取名的时候,他那时的女朋友还和他大吵了一架。

    因为她认为,应该是他们两个的名字,而非他和向书礼,结果毫无意外的,他和那个女人分手了,毫不犹豫。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改变了性取向。

    从某种角度来看,兰斯不是一个喜欢将工作和生活混为一谈的人,虽然他也没能力将两者区分的很开,但至少他是有这个态度的。

    所以,他的历届女朋友当中,并没有一个人是他的顾客。

    关于这一点,向书礼是很欣慰的。

    否则的话,估计他们会因此而流失很多的顾客。

    “小南依,画廊开业的时候,记得带你朋友来给叔叔捧场哦!”一边说着,兰斯一边将最后一口甜甜圈塞进了嘴里。

    “兰斯叔叔,您最近圆润了不少。”向南依比较委婉的暗示他。

    “有吗?”

    “嗯。”

    戳了戳自己鼓起来的肚子,兰斯无所谓的笑笑,然后又拿起了一个甜甜圈,“唔这东西真的好吃极了”

    向南依想,他大概是真的放飞自我了。

    自从尝过陈阿姨的手艺之后,兰斯几乎每天都来顾家蹭饭。

    他的性格本就讨喜,再加上顾老爷子又是好客的人,他向来不喜欢冷清,这下忽然热闹了起来,他当然高兴。

    于是,兰斯就来的更加肆无忌惮了。

    本来向书礼还想让他收敛一点,毕竟他自己住在顾家其实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现在连他的朋友也来蹭饭,心里当然更加过意不去,可谁想到他的话还没等说出口,就被扼杀在了摇篮当中。

    然后,就有了向南依看到的这一幕。

    “体内油脂分泌过盛,可是会导致脱发的。”看着兰斯那一头本就不算浓密的长发,向南依微微蹙着眉头说道。

    “无所谓啦反正都已经分手了”

    “您还真会安慰自己。”

    “人生应该以享乐为中心。”兰斯开始了自己的一套歪理邪说,“第一种人,眼下拥有的不懂珍惜,过后方知可恋,是享乐着过去;第二种人,昨日已经逝去,明日不知生死,且醉今宵,是享乐着现在;第三种人,常常希望、常常失望,好在失望后还有新的希望,现实不过如此,想像十分丰富,是享乐着未来。”

    笑了笑,兰斯朝向南依问道,“你觉得我是哪一种?”

    摇了摇头,向南依没有回答。

    事实上,她觉得他三种都是。

    从开始的不懂珍惜,变成了后来的活在当下,最终变成了现在这样,寄希望于未来。

    “我以前失恋的时候,郁闷的喝酒,寻死觅活,反正什么事都做过,后来向和我说了几句话,就把我改变了。”

    “是什么?”向南依有点好奇。

    “看过柏拉图的对话录吗?”兰斯又切了一小块提拉米苏,“苏格拉底问失恋的人为什么要悲伤,对方回答说,因为失恋;苏格拉底安慰他,说这很正常,如果失恋了没有悲伤,恋爱大概也就没有什么味道,但是对失去的投入不该比对恋爱的投入更加倾心。

    那个人又说,到手的葡萄丢了,这份遗憾、这份失落,您未曾亲身体会,所以难以明白其中的酸楚;苏格拉底却不赞同,他说丢了就丢了,你该继续向前走,鲜美的葡萄还有很多;失恋者却摇头,说他要等到海枯石烂,直到对方回心转意去找他。

    可苏格拉底却很肯定的告诉他,那一天永远不会到来;然后失恋者说,那我就用自杀来表示我的诚心。”

    话说到这儿,兰斯转头望向向南依,“你知道苏格拉底最后说了一句什么吗?”

    向南依微微摇头。

    “如果一个人在失恋之后自杀,那么他不仅仅是失去了恋人,还会失去自己,因此,等于要承受双倍的损失。”

    听完兰斯的话,向南依觉得心里怪怪的。

    倒不是觉得他说错了,毕竟每个人的想法和性格都是不同的。

    珍惜生命是对的,但感情这种事,能够用得失来计算吗?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兰斯意味深长的望着向南依,“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而他,很有可能是后者。

    根性如此落拓,即使有一百个妻子拘管着他,他也不会变成gentleman的。

    世间的很多事物,追求时候的兴致总要比享用时候的兴致浓烈。

    不过他并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因为他追求的人,大多和他一样选择游戏人间,彼此一拍即合,在一起只是为了不那么寂寞而已。

    所以,他谈恋爱时从不找年轻的小妹妹,而是选择和他年龄相当的女性。

    因为未经世故的女人习惯于顺境,容易苛以待人,相反,饱经世故的女人深谙逆境,更加宽以处世。

    当然了,他也不是那么无往不利的。

    像是这次分手,他就完全处于很被动的状态。

    他一直觉得,男人对男人要诚实,男人对女人要忠实,一直以来,他也是这么做的,并且他坚信,女人对男人也该如此。

    要知道,男人是无法容忍强加在自己头上的不贞的。

    然后,他就被戴绿帽子了。

    之后他就忽然意识到,如果说满足女性的骄傲能使男性无限喜悦的话,那么伤害男性的骄傲则能使女人欣喜若狂。

    果然,人生是一件蠢事追着另一件蠢事而来,爱情则是两个蠢东西追来追去。

    兰斯觉得,大概他以后都不会再喜欢女人了。

    才这么想着,就见从大门口走进来一位风情万种的大美女。

    那个瞬间,兰斯连手里的提拉米苏都忘了,整个人眼睛都看直了。

    “呼累死我了”顾青梧接过陈阿姨倒好的温水喝了满满一大杯,像是刚从沙漠回来似的,“都不要来打扰我,我要补眠。”

    说完,她就提着包包转身上楼去了。

    向南依和陈阿姨面面相觑。

    她这是怎么了?

    不是说,去和之前刚认识的小伙伴一起旅游去了吗?!

    好奇的往楼上瞄了一眼,向南依微微嘟嘴,眼中充满了疑惑。

    “小南依、小南依”兰斯满眼发光的望着她,“这位性感的大美人是谁啊?”

    “我姑妈。”

    “你爸他还有妹妹?!我怎么不知道?”

    “是顾安尘的姑妈。”不知道为什么,向南依心里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怎么就看到她一个人,她丈夫呢?”

    预感越来越不好了

    犹豫了一下,向南依才不情不愿的低声道,“姑妈现在是单身。”

    “哇塞!”

    蹙眉看着兰斯兴奋的神色,她觉得她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该不会,他是看上姑妈了吧?

    那可不行!

    姑妈是她爸爸的。

    到了这种时候,向南依内心独占欲的小火苗“蹭蹭”往上蹿,愈演愈烈。

    沉吟了一下,她试探着朝兰斯问道,“兰斯叔叔,你刚刚是不是被我姑妈给惊艳到了呀?”

    “当然。”

    见他回答的这么肯定,向南依的心当时就往下沉了一下。

    单就这个态度而言,就比她爸爸主动太多了。

    虽然兰斯的形象或许不是姑妈喜欢的类型,但外在的形象是可以改变的,万一他像之前一样豁出去拼命健身减肥怎么办

    眨了眨眼,向南依一咬牙,强忍着眼泪把她自己舍不得吃的小甜点都堆到了兰斯的面前,“我觉得您刚刚说的很对,失恋的人一样可以活的多姿多彩,所以,您多吃点,保持乐观的心态才最重要,这些都是我的最爱。”

    “嗯果然好吃”

    “还有这个,都送给您了,多吃点。”吃的胖胖的,到时候除非用刀割肉,否则估计很难在短时间内减下来了。

    “小南依啊,你姑妈平时都喜欢做什么啊?”

    闻言,向南依的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她垂眸,反问道,“您问这个做什么呀,兰斯叔叔,您该不会是喜欢上我姑妈了吧?”

    “应该是,因为我一看到她,就有一种想要征服她的欲望。”

    “征服和喜欢不一样吧”

    嘴上虽然是这样讲,但向南依心里却在想,在感情上,当一个人想要征服另一个人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对方征服了。

    首先是对方对他的吸引,然后才是他征服对方的欲望。

    意识到这一点,向南依有一种很大的危机感。

    “姑妈她应该比较喜欢文质彬彬的那种男人”

    “我可以为了她变成那样的男人啊!”

    “可你变了就不是原来的你了。”向南依努力说服他的这种打算,“如果喜欢一个人,就应该感到和他一致,接受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为自己希望的样子,以便自己能把他当作使用的对象。”

    “好像是这样没错。”

    “对呀!”向南依再接再厉,“而且您刚才说,爱情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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