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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心上,爱情那么长-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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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并不喜欢麻烦别人,但人嘛,总不能把什么话都说死,所以我只犹豫了下就跟他道,“好的,等我练好点了,就找你牵关系,到时候就要麻烦你了”

    “等你。”他勾唇缓缓说了两个字。声音很轻很温柔,让我有些不一样的错觉。

    差不多五点的时候,傅言和傅锦航就走了,来得突然,走得也匆忙。

    我一个人往家的方向走,觉得心里空空的特别的无聊,忽然迷茫起来,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要做什么。

    时间就在这样的迷茫中,一天天耗尽,那种颓废的,没有目标的感觉使我越来越没有安全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还没有一分正经的工作让我投入其中,所以才会感觉生活那么的荒诞。

    转眼进入六月中旬,这期间我的生活都很平静,我辞去了服装店的工作,开始认真的画画,自己编了一个小故事,开始画图。

    楼下是邻居的刘婶在和我妈唠叨家常,因为嗓门很大,我家里的木门隔音又不是太好,所以她们聊了什么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好像说是她女儿交了个外地男朋友,因为男朋友的老家正好我们街里有好几个姑娘都嫁去那个地方过,并且过得都不好,还离婚了。所以他们两老怕自家女儿嫁过去也受欺负受苦,便不同意这桩亲事。

    但是她女儿铁了心就是想嫁给那男的,所以这几天都在跟他们电话里赌气,两老拿她没有办法,只有暗自叹气,或者找人唠叨两句。予以诉苦。

    “唉,现在的孩子啊,哪里懂得我们这些做父母的好啊,一个个的只知道一意孤行,等被人家伤了才知道醒悟。”我妈叹了一声,突然就把话转到了我的头上来,“你看我们家落落,不也是一根筋嘛!竟然还假结婚骗我们。”

    “唉,现在的年轻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虽然刘婶附和着我妈的话,但她语气里,其实根本没有一分相信存在。

    其实,一开始我妈就跟别人说了我和秦江灏是假结婚的,但是别人只当是我们家好面子,也是为了以后我能再嫁个好人家,所以编的谎而已。

    根本就没有人相信我和秦江灏当初是假结婚,毕竟这种事实在是太过荒唐,可能在他们的认知里,并没有听过,见过,便觉得这种事不可能存在吧。

    脑袋里的灵感全部被扰得乱糟糟的,我叹了口气,今天是没办法好好画画了,这么天天待在家里我也很烦。

    想了想,我拿了手机给傅言打电话过去。

    他的那个朋友跟他一起在s市发展工作,因为自己也是个知名漫画家,所以开了家工作室,主要经营知名改编漫画,热门漫画改编动漫游戏和真人电视电影等等。

    因为有实体的工作办公室,所以如果我喜欢的话,也可以去工作室的地点上班,包住的。

    见面时间是周六的中午十点半,所以我大早上的起来,吃了早餐就出门了。

    到了s市高铁站,是傅言来接我的,开了他自己的车过来,还给我带了早餐,我十分不好意思的告诉他我已经吃过了,他笑了笑说,“还怕你没吃,大老远过来饿着呢。”

    “谢谢。”不知不觉好像和傅言已经很熟了,友谊这个东西其实真的很奇怪。

    有的人,你只要跟他说几句话,就能很快熟络起来,成为至交,有的人你天天同ta一个屋檐下生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却永远隔着一道墙似的。

    前者如我和袁芳还有傅言,后者如我和秦江灏。

    他的那个朋友叫非亦(艺名),是个长得比较清秀的男人,年纪并不大,二十六七的样子,本来在来之前我还以为是个大叔或者大婶的说,因为在我潜意识里,年级轻轻就那么牛逼的好像没有几个。

    非亦性格很好,话不多,人很温润,比较容易接近。

    见到我的时候,既没有非常热情的表示欢迎,也没有追根究底的问我的学历,绘画经验。还有作品什么的等等。

    只是比较礼貌的让我坐,然后说桌上有水果,让我自己拿着吃,非常的自然,仿佛我们并不是第一次见面,很久以前就认识了似的。

    跟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我是有些拘谨的,更何况他就是我以后的老板呢。所以我并没有如他说的那般大胆随意的拿水果吃。

    目前来实体工作室工作的作者只有三四个,其他都是网络工作,所以诺大的工作室里非常的冷清。

    到了吃饭时间,由傅言作东,我们三人去吃了一顿饭,吃完,非亦才开始正儿八经的问我会哪方面的绘画风格。

    “我目前刚学完日漫和q漫了,中国风才刚开始学。”

    他点了点头,没再问什么。

    我还以为他要问很多的说,没想到只是那么随便问两句而已。

    吃了几口,傅言接了个电话,不知道谁的,跟对方说了几句,又说了一个地址,然后他就挂了,端起水杯喝了口水,他轻轻蹙眉看着我,想说什么,却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咦?难道我这次的面试很糟糕吗?我表现不行吗?啊!肯定是这样的了,非亦都没问我几个问题,可能已经pia掉我了吧?!

    不会吧,才刚开始就遇到这种事情,也太打击人了吧?要不我还是回去让老师们帮我网上接点生意开始累积点经验再出来混吧!

    我正陷在自己的猜想中,忧桑万分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拉椅子的声音,接着我眼角余光瞄到一抹身影,缓缓的坐到了我的旁边。

    定睛一看,瞬间就愣住了。

    他怎么来了?

    突然反应过来什么,转头看了傅言一眼,所以说,刚才他看我的那个怪怪的,欲言又止的眼神是因为秦江灏要过来吗?

    害我白忧心一场。

    不过不忧心工作了,头却还是大了起来。

第126章 去傅言家() 
离婚的时候,跟他说是因为不想彼此间变得更糟糕,所以才想要离婚的。可是离了婚以后却发现变得更糟糕了。

    见面会很尴尬,不知道他的情况,再没任何资格管他的事,就连遇到了,想打个招呼,都不知道要怎么去开口。

    看了他第一眼,我就按耐住自己,逼迫自己千万别转头,平常心要淡定,可是还是会忍不住偷偷用眼角瞄他,自己也非常看不起自己的定力。

    可是,白落落遇到秦江灏又怎么可能淡定得了呢?

    “你事情都办完了?”非亦扫了秦江灏一眼,淡淡的问道。

    看来他们也是认识的。

    秦江灏点了下头,没说什么,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然后端起喝了一口。

    “什么时候回去?”非亦又问了他一句。

    “不急。”秦江灏仍然是没有什么谈话的兴趣。

    自秦江灏来以后,傅言一直坐在旁边,什么话都没有说过。一直低垂着眸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菜上来,各自默然吃着,秦江灏没有吃,说是已经吃过了。非亦一直在跟秦江灏说些有的没的小问题,秦江灏每一句都会回答,只是话很少,能不多说一个字就不会多说一个字。

    所以一直以来别人才会觉得他高冷傲慢,不太容易接近,跟非亦和傅言是极端的两个个性。

    其实他只是在说话这事儿上有些偷懒,就像从小到大一样,无论如何被人冤枉,他只说结果,从不好好解释,或许这是他小时候就因周遭的环境造成的因素吧。

    这种性格真的很让人讨厌,至少我不喜欢他总是这样或许只是因为我想他能话多一些,什么都不要一个人扛着,承受着吧。

    非亦和傅言饭量都不大,没吃多少就不吃了,而我即使没感觉到饱,自然也不太好意思再继续吃了。

    说起来,秦江灏的饭量也小,男的饭量不应该都很大吗?我以前工作的同事,包括陈诚和杜云同,他们的饭量可都是很大的。

    吃了饭,我们并没有立刻走,非亦告诉我随时都可以过去上班,然后说了下稿费的细节什么的,跟我互换了下号码,方便联系后,就没再跟我说话了,而是继续和秦江灏说话。

    从他们的谈话种中,我听出来好像他们也是有一些合作的。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傅言突然站了起来,跟非亦和秦江灏说:“你们慢慢聊,时间不早了,我得送落落回去了。”说完他看了我一眼。

    我赶紧站了起来,却下意识的看了秦江灏一眼,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只能看到他一个冷漠的侧脸。

    直到我跟傅言出了门,他从头到尾也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说心里没有一点难受是假的,可是除了强装淡然和不在乎,我又能有什么办法。我们已经离婚了,也没办法再回到最初,所以说啊,不然为什么很多里电视里,玩的很要好的两个人,明明彼此喜欢,却不会告诉对方呢,因为太害怕失去啊。

    而我,即使没有说出来,却仍然逃不过失去,不过还好,我还留下了一点仅剩的尊严,我没有透漏我的秘密,是我选择先离开了他。

    可笑的尊严啊,其实即使保留了也没有卵用,只不过是图有个自我安慰,让自己每次在他面前没有那么狼狈罢了。

    傅言说送我回家,但出来后。他却并没有送我去车站,而是开着车慢慢行驶在大街上,“你以前有来过s市吗?”他突然问道。

    “没有,不过我听说过,这边有几个旅游景点。”

    “这样啊,那你想看看s市的风景吗?”

    “这边有个古镇很出名?”

    “其实也没多稀奇,不过是因为年代久了些,所以人们把它当宝了吧,去转转吗?”

    “好啊。”既然以后要来这个城市工作,那么提前熟悉一下这边的环境也是好的吧。

    于是,在去古镇的路上,我一直盯着挡风玻璃外的景物看,试图让它们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可是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脑袋是怎么回事,特别的记不住事,尤其是路线什么的,一路明明有好好记路了,可是往后回想,却发现什么都没有记住。

    唉,路痴这病,看来是没办法治了。

    说是古镇,其实只是有些古代建筑罢了,而大部分建筑物早已被翻修过了,根本看不出什么时代的印记。

    逛了没多久就没了兴致,路过一个冰糖葫芦的小摊位,我盯着看了几眼,傅言注意到了我的目光,然后便笑着问我,“想吃吗?”

    我都还没有回答,他就想去买了,我赶紧把他拉住,“不想。”

    卖冰糖葫芦的,是个大婶,很会来生意,赶紧道:“欸?小姑娘,想吃就让你男朋友给你买一串呗。一串又不贵,很甜很好吃的。”

    怎么老是被人误会我跟傅言是那种关系呢?不过也很正常,我跟我哥上街都老被人误会成情侣呢。

    “我不喜欢吃甜食。”我跟她说了一句,然后强行拉了傅言就走。

    走得远一些了,我才跟他道:“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冰糖葫芦了。”

    傅言愣了一下,然后问,“啊?为什么?”

    “跟你说啊,有天晚上我和室友逛街,在路上遇到一个推着自行车,卖冰糖葫芦的大婶,一时嘴馋就跟她买两串,一串路上吃了,当时在路上灯光比较暗,没看到什么,剩一串拿回宿舍,才发现里面很多虫。”每次想到这件事,都忍不住恶心。

    那段时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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