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个美女正跟温梦莎说话,听到这个男人的自言自语,马上就不高兴地说道:“李峰,梦莎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不能欺负他们。”
李峰“嘿嘿”干笑两声,没再说什么,但是,眼中的不屑目光却是依然。
李峰看不起他,洪坤一点也不生气,他正好乐得清静,便四下向人群的美女看过去。
?
第218章:让洪坤害怕的同学()
除了温梦莎和她的那个好朋友之外,场中还有三十一个女人,称得上美女的就占了一大半,足足而二十八个人,剩下三个人中,两个相貌一般的,还有一个勉强称得上丑的。
洪坤没上过学,当然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同学聚会了,登时觉得很有意思。
二十八个美女,没有一个比温梦莎漂亮的大,倒是有三个跟她相差不大的,不知道是温梦莎的同学,还是男同学的女朋友。
场中的美女多,在一旁站立和场中穿梭的服务员,也全都是清一色的美女,尤其是,这些服务员的服装也很特别,全都是低胸的旗袍,胸前的沟和两腿边的长长分叉,绝美的风景线。
洪坤正在滋滋有味地欣赏着美女带给他的视觉舒服,身边忽然传来了那个讨厌的家伙的声音:“兄弟在什么地方高就啊?”
洪坤转过身来,李峰正从兜里掏出一包软东方,递一根给他。
接过烟,洪坤微微一笑道:“谈不上高就,只是有一份工作而已,我在英派公司工作。”
英派公司,本来是慕容氏有限公司旗下的若干个子公司的一个,但因为端木秋水兼任着总经理的职位,使得英派公司成了慕容氏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中最有名气的一个,李峰也知道英派公司。
慕容氏有限公司的人,李峰心里稍稍收了一点傲慢,继续问道:“兄弟在英派公司是什么职位啊?”
“我只是集团客户部的一个客户经理。”
原来只是一个小小的客户经理,李峰收回的那点傲慢马上就成倍地返回来,不屑地望了洪坤一眼,心中暗想,这小子只是英派公司一个小小的客户经理,竟然泡上梦莎这样的美女,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嘿,小子,别怪我黑啊,如此美女给你实在太浪费了。
来之前,李峰的女朋友,也就是温梦莎的这个好朋友,已经将她最要好的几个好朋友对他做了一番介绍,最让李峰感兴趣的,自然就是温梦莎了,第二班花。
让李峰感兴趣的最大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温梦莎长得漂亮,第二班花,其次还有一点就是温梦莎家里穷,所以,李峰认为,只要他舍得花钱,一定能把温梦莎搞定,到时候,一床三好,两大美女更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那种感觉不是在任何两个女人的身上都能找到的。
刚开始,李峰看到洪坤竟然穿了一身东方国最贵的名牌,跟他的衣服一样,不禁略感失望,以为洪坤也是一个超有钱人。但是呢,洪坤身上没有任何装饰,手表啊,佛珠啊什么的,脚上的鞋子更是杂牌子,气质上也不像是有钱人,于是,见多识广的他马上就断定,洪坤不是有钱人,故意穿了一件名牌装酷。
尤其是,在得知洪坤只是英派公司的一个小小客户经理,李峰的怀疑就完全确定了。
接下来,李峰就不再搭理洪坤了,而是开始将目光转向温梦莎,上下打量着她,暗暗吞口水。
李峰的心里打了什么鬼主意,洪坤当然明白了,心中暗暗冷笑,嘿,小子,想打梦莎的主意吗,那是没有路的,老子会让你赔了夫人又折兵的。
温梦莎两人聊了一会儿,分别喊上自己的男朋友,向场中走去。
作为温梦莎的男朋友,洪坤自然一下子成为了所有人关注的对象,而且,他们的眼光跟李峰差不多,很快就看出洪坤不是真正的有钱人,只是冒充。
温梦莎也很快发现了洪坤的几个破绽,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刚才时间太匆忙了,没顾得上给洪坤买一双好鞋,买一块好表,登时就俏脸微红,心里颇为尴尬。
只不过,别的这些男人,没有李峰的那个龌龊心思,只是很快就把洪坤忽略掉,该干嘛就继续干嘛了。
丽莎,跟着温梦莎转了一圈,跟所有人都见面打了招呼,洪坤也知道了温梦莎这个好朋友的名字,姓李,叫李丽莎,人如其名一样美,第三班花。
在这个过程中,第三十四位同学隆重登场了,此人也就是今晚的包场人,姓凌,叫凌凤山。
凌凤山,其实就是胡九真的未婚夫,四大世家中凌家的未来接班人。
凌凤山组织这一次的同学聚会,男同学要带女朋友,女同学要带男朋友,是以,他也是一样,更应该带他的未婚妻胡九真来。
但是,胡九真不喜欢凌凤山,凌凤山也一样不喜欢胡九真,所以呢,他压根就没有告诉胡九真这件事情,而是带了另外一位美女,这个美女竟然不是东方国人,是一个瀛国人。
瀛国人跟东方国人从外貌上是没有多大的区别,若说男子或许还有些,因为瀛国的男子普遍都是低个子,但女人跟东方国女人就没什么区别了。
但是,在外交礼仪上,双方的差别就大很多了,东方国见面的礼节基本上是以握手为主,无论男女,而瀛国人呢,则是会来一个近乎九十度的鞠躬,所以,当凌凤山的女朋友在被介绍的时候频频鞠躬,没有近前听到她的名字的人也明白她是一个瀛国人了。
瀛国美女,这还是洪坤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盛产美女的瀛国的美女,不禁多看了几眼,更是暗暗将温梦莎跟她做了一下对比,很显然温梦莎要略逊一筹。
“大岛信子。”当介绍到温梦莎和洪坤这里的时候,洪坤才知道了这个瀛国美女的名字,更是从她的脚步看出了她是一个高手。
凌凤山竟然找了一个瀛国美女高手做女朋友,洪坤心下不禁暗暗嘀咕着,这家伙到底有什么野心呢,这个瀛国美女的身手不在慕容亦战之下,为何会做凌凤山的女朋友呢。
三十多对啊,足足十几分钟,凌凤山才算是带着大岛信子跟所有人都见面了,大岛信子则是一连六十多个九十度鞠躬,看得洪坤都腰疼了,但大岛信子似乎没一点事。
介绍完了之后,凌凤山说道:“就差一个慕容亦凤了,阿磊,你给她打电话了吗?”
“啊……”洪坤听了之后,大吃一惊,慕容亦凤,慕容亦凤跟温梦莎竟然是大学同学,不会那么巧吧,难道真的是慕容世家的那个慕容亦凤吗。
阿磊,叫段磊,是这一次同学聚会的联络人,被封了一个秘书长的“大官”,闻言急忙说道:“打了,她说她一定会来,估计也快到了吧。”
若是换做别人,凌凤山肯定就不会等了,但慕容亦凤不一样,她是慕容世家的人,虽然不是家主接班人,但身份也不比凌凤山差多少的。
凌凤山点了点头道:“行,既然她说了会来,那就一定会来,咱们再稍等一会儿吧。”
凌凤山刚说完,慕容亦凤的声音就传过来了:“不用等了,我到了。”
听到这个声音,洪坤心里的最后一丝幻想也完全破灭了,真的是这个慕容亦凤,刚刚被他用那种方式破。身的慕容亦凤。
洪坤轻轻拉了温梦莎一把,两人来到了人群最不起眼的位置,后者莫名其妙,问道:“怎么了,坤哥?”
洪坤低声问道:“梦莎,慕容亦凤怎么跟你是同学啊。”
温梦莎奇怪地说道:“怎么了,坤哥,慕容亦凤是我的同学啊,只不过她是我们女生中最有钱的,我是最穷的,我们同班四年,基本上没有说过几句话而已,不然的话,我毕业找工作,肯定会找她的,怎么可能去彭永望的公司呢。”
洪坤一想也对,说道:“我跟慕容亦凤有些过节,……”
不等洪坤把话说完,温梦莎大吃一惊:“啊,坤哥,慕容亦凤是慕容世家的人,慕容世家很有势力的,你竟然得罪了她。”
洪坤苦笑一声道:“已经得罪过了,算了,今晚小心点吧,别让她看到我就好。”
想起彭永望曾经说过,慕容世家的势力之大,连东方世家都要避让三分,温梦莎不禁心下担心起来,说道:“要不这样吧,坤哥,咱们现在就走吧,你先出去,我跟段磊说一声,就说家里有急事。”
洪坤摇了摇头道:“不用了,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况且今天都是你们班同学,她就算发现我,也不会当着这么多人难为我的,没事,不用担心。”
“哦。”温梦莎想想也有道理,点了点头,心里开始有通过同学关系化解洪坤与慕容亦凤的矛盾,于是便问道:“坤哥,你是怎么得罪她的。”
“这个……”洪坤犹豫了一下,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对温梦莎讲了一遍。
温梦莎面对彭永望的威胁,依然坚定不移地不背叛洪坤,这件事情的发生之后,洪坤对温梦莎已经是彻底信任了,否则的话,洪坤绝对不会实话实说的。
“啊……”听到一半的时候,温梦莎就已经大吃了一惊,待到听到刚才在试衣间里,洪坤竟然用手指把慕容亦凤的那个地方给捅破了,温梦莎几乎晕过去,这简直是无法化解的大仇恨啊,换做是温梦莎,也是会恨不能把洪坤你杀死泄愤的。
讲完了这一切,洪坤又向慕容亦凤看去,忽然看到了跟她一起来的那个人,先是一愣,随即就想起一件事情来。
?
第219章:规矩()
?
这一次同学聚会的规矩,前文已经两次提到了,男同学必须带女朋友,女同学必须带男朋友,如果还没有,就得借一个过来,否则的话,罚喝白酒一斤不说,还得负责今晚的买单。
这个单,不小啊,前文提到的包场费用就是两百万,而且,两百万只是包场费用,聚会所需要的酒水、饮料、点心什么的,并不在二百万之内。
点心、饮料什么的,不值钱,但红酒值钱啊,一瓶都是两三万那一种六十多个人,怎么说也得二十多瓶吧,这就是三四百万了,加在一起差不多六百多万,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遍观温梦莎的同学,能够出这样大手笔的,也没有几个人,或许也只有凌凤山和慕容亦凤才可以。
而且,就算还有别人能够出这样的大手笔,既然凌凤山说他安排了,别人自然不会跟他抢,也不会故意不带女朋友或男朋友过来。
可是,慕容亦凤就不一样了,她没有带男朋友过来,而是带了一个女人过来,胡慧珺。
昨天晚上,洪坤在胡慧珺处听到了她们两个电话的内容,慕容亦凤让胡慧珺跟着她一起,今天晚上勾引一个男人,看来就是在她的同学聚会上了。
昨晚,洪坤还一肚子疑惑,慕容亦凤勾引男人为何还要带上胡慧珺呢,毕竟他亲眼看到胡慧珺是金山豫的情人,但在飞天专卖店试衣间的时候,洪坤就已经明白慕容亦凤负责勾引,胡慧珺负责实战。只不过,让洪坤没想到的是,慕容亦凤拉着胡慧珺勾引的竟然是她的同学,却不知道会是哪一个。
没带男朋友,却带了一个女人过来,很明显,慕容亦凤违背了规则。
就在洪坤低声向温梦莎解释他跟慕容亦凤之间恩怨的时候,原本嘈乱的人群逐渐静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