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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缸里满是血水,陶虹不着片缕地躺在浴缸里、笑容诡异,而人皮血肉,挂在镜子上!”
“后来经过警察研究,挂在镜子上的人皮血肉,竟是……陶虹自己切下来!”
第48章 原来我是替死鬼?()
不要说整块背部的皮肤起出来,普通人单是割腕自杀,就需要极大的勇气。
在切割自己皮肉的时候,那种痛楚会被无限度地放大,为什么平时受伤的时候,只有洗澡时发现伤痕,才会感觉到痛?
而平时被刀割到手了,哪怕伤痕再轻,都感觉到钻心的疼?
就是这个理,只要把注意力投注在那个部位,那个部位就会变得敏感起来,疼痛也会被放大。
人、畏死,恐惧一切非常态化的东西,受伤,便是其中一种。当面临死亡边缘的时候,求生意志会变得极为强烈。
第六天死亡的女孩、陶虹,从冯媛姣述说的死亡情况来看,明显被鬼迷惑了,被鬼遮了眼,从割腕开始自残。
最后,活活用小刀把自己的背部皮肤切了下来,挂在了镜子上,这才躺进了浴缸里。
而能始终迷惑着陶虹,遮住她的‘眼’,使其潜意识完全没有感觉到生死危机,从而没有爆发出任何的求生意志,只能说明这只鬼的实力,极其强大,比一般的厉鬼还要更加难缠,甚至已经快要能白日化形了。
白日化形,在道家里称之日游境界,实力强大、不畏日光,已经可以称之为‘魇’。
不,这件事太不寻常了,从开始的虚空操纵工具杀人,明显是凶灵的做法;到夜里直接化形,撕裂向阳的背部人皮,是厉鬼的做法;再到现在,运用‘鬼遮眼’,却已经能屏蔽潜意识里生死危机,让陶虹自己切下背部皮肤,实力已经接近了‘魇’。
鬼力一步步变得强大,可是,这才几天功夫?
六天,仅仅六天,就达到了普通鬼魂修炼几百年,才能达到的境界,若是再过一两天,不是就直接变成‘魇’了?
魇,已经不是一般的道士、和尚可以收拾得了的,最少得是天师境界,而我经过邋遢老道多年的‘教导’,也不过是半步天师,碰到一只魇,凶多吉少啊!
完了,别到时收拾不了这只鬼,反而让这只鬼给吃了,记得邋遢老道说过,我的身体,对鬼魅之类,可是大补。
这也是六年前,我死活不肯离开邋遢老道的原因,鬼对我来说,是美味的菜肴,但我对于鬼来说,同样也是大补的食材。
在我心里开始打滚,想着随时可以脱身的理由时,冯媛姣继续开口了。
“昨晚过后,我们就知道,那个龙形玉佩,只会保护宋峰一人,不理会其他人的死活。”
“昨晚?陶虹是昨晚死的?”我惊喜地问道。
“是的,昨晚。”
冯媛姣没有注意到我的惊喜,继续道:“所以今天,我才过来找你,是因为之前无意中跟朋友聊过那个网站,而我父母也无计可施,只能……”
只能活马当死马医了,我在心里帮冯媛姣补足了这句话。
我沉思了起来,事情发生到现在,仅仅过了六天时间。
第一天,徐松仁死于刀具,凶灵状态;第二天,向阳死于警察局,厉鬼状态;第三天、第四天,李清芳、曾沛瑜,分别死于寺院和道宫,还是厉鬼状态;第五天,击杀宋峰未果;第六天,陶虹死于浴缸里,已经是几近‘魇’的状态。
四男五女,已经死了两男三女,仅剩两男两女。
如果照这个进化的速度来看,最少需要击杀到第八或第九个人,才能可能化魇,还好,不至于对付不了,我松了口气。
“那个得道高僧,还没有消息吗?”
“宋总没说,但如果以时间算的话,最快有可能今晚到,慢的话,可能明天。”
“但照那只鬼的习惯,一天一个,今晚如果高僧不到的话,最少……还要死多一个人。”
“贵九,你能保护我吗?”
妩媚艳丽的容颜,虽然因最近的事消瘦不少,但依旧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此时水灵的大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楚楚可怜,仿佛对一切已经绝望,只有我才能够给她带来一丝的希望、一丝的光明。
任何正常男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热血沸腾,兽性、不,雄性荷尔蒙直接上涌,豪气应诺。
但我孙贵九是什么人?
盗墓界的新星、活死人村的第三代村长、孙氏集团的继承人、以鬼为食的道士……,有可能为了眼前凹凸有致的玲珑玉体、红粉骷髅,轻易冒险?
开玩笑!
现在那只厉鬼,可是随时有可能化魇的存在,若是已经化魇,连我都对付不了。
“能!”
可惜,很显然,我也是正常的男人。心里想着是另一件事,但话到喉咙,看着眼前的美人,却只吐出了一个字。
冯媛姣立刻笑了起来,眼角晶莹的泪滴滑落,那是心里终于找到寄托,喜极而泣吧?
这种被人需要、能够帮到人的感觉,真好。
我抿了口咖啡,也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但片刻之后,微笑便凝滞了。
妈蛋,一天只杀一个人,宋峰那一晚因为龙形玉佩逃过一劫,那只鬼便直接跳过他,杀向下一个人。
这样说来,只要有人代死,也是有一定机率,能够越过她的,那最少,又争取了几天时间。
冯媛姣的眼泪,未必就是喜极而泣,也有可能是找了替死鬼,高兴之余,又有几分为我悲伤,这才落泪的吧?
老妈整叫我小心女人,果然没错,不仅是女人,女孩也不能相信啊!
我跟冯媛姣交谈过后,就坐上了她父亲的车,出发去宋峰的别墅,在门口的时候,就跟警察发生了口角之争。
因为我的心情很不好!
在跟冯父见面的时候,虽然他表现得很热情,话里话外都表现出对我的极度信任,但我依旧看出他眼里的不屑和担忧。
不屑是懒得跟我交谈,担忧是怕我没什么本事,不能代替他女儿去死,反而是去打酱油的吧?
也是,相比起那个神秘的得道高僧,我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小年轻,从外貌上就很难让人信服,而且本市香火最旺的两个‘圣地’,都无法阻止那只鬼。找上我,也只是博博运气,看能不能找到个替死鬼而已。
在这种气氛下,我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好脸色,发生口角也是自然,最后,冯父跟宋峰联系了下,警察这才放行。
在进入别墅的刹那,我瞳孔微微扩张,舌头不自觉地舔舔嘴唇,笑容诡异。
好浓郁的阴气啊!
这哪里还是什么阳光普照、风景怡人的度假圣地,明显是阴气盖顶、怨气弥漫的鬼屋!
第49章 气喘吁吁的电话()
在进入这个可以称得上是‘鬼屋’的别墅时,我全身上下的毛孔都打开了,那浓郁到快要化为实质的阴气怨气,差点就说我舒服得叫起来。
这简直就是为鬼魂量身打造的聚阴之地,难怪那只鬼魂在击杀宋峰失败后,短短一天时间,杀伤力就有了那么恐怖的进步,原来是有高人在背后撑腰。
如果是这样,那这只鬼魂的鬼力,很大可能是‘借’来的,暂时借用聚阴之地积存的阴气,使得鬼力大涨,如果离开了这个地方,很有可能就变回普通的鬼魂。
但借用跨境界的力量极难,那只厉鬼不可能以凶灵之体,在借用此地的阴气后,便能达到几近化魇的鬼力,所以肯定最少已是厉鬼层次的鬼魂。
从第一夜之后,凶灵便能化为厉鬼,看来那个‘步步惊心’的古堡,比眼前的别墅,还要更加诡异。
享受着这让我血脉偾张浓郁阴气,我拔通死胖子孙祥福的电话,跟平常一样,等到电话快要自动挂断的时候,死胖子才气喘吁吁地接通了电话。
“太阳你个先人板板的,没事又给我打电话干吗?不知道我在干嘛!”
看似两个疑问句,其实后一个,是问责的肯定语气。
孙祥福,打从我认识这个死党的时候,他的体重就从没有下降过,一直疯狂地往上飙升,近一八九的个子,据说现在已经将近三百斤,走在路上,比帅哥的回头率还要高。
小时候上山,不认识他的人,还以为遇到了熊瞎子,被吓得够呛。
不过这死胖子的恐怖之处,可比熊瞎子还要过之而无不及,在我还没离开活死人村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外面闯下了偌大的名头,通吃黑白两道,被誉被接替我父亲位置的最佳人选。
当然,这只是外人的看法,在活死人村里,我是村民心里不二的少村长,单是邋遢老道唯一的衣钵传人这点,就让死胖子望尘莫及。
死胖子虽然体重严重超标,但体力却一直很好,从活死人村里走出来的人,自小就打下了极为扎实的基础,他现在气喘吁吁的语气,不是因为爬楼梯,而是做他爱做的事而已。
“帮我查点东西。”
无视胖子的问责,十次电话有七八次是这种情况,我早就习惯了。
其实我也真心佩服胖子的脑袋和精力,他作为孙氏集团的大脑之一,不仅负责着许多不同职位上的事,还能空出几近一半的时间,做爱做的事。
而且还处理得井井有条,不仅公司运作正常,连十多个女友也从没起疑过,可以称得上是男人中精英……的精英。
“你个小屁孩,整天老有那么多事,这次又想查什么?”
死胖子大我七岁,他对我的称呼从‘龟蛋’、‘龟狗’不断地变化着,直到八年前他第一次成为男人后,就定格在了‘小屁孩’,再也没变过。
死胖子今年二十三岁,八年前、他十五岁,对于我现在还保持着‘童身’的事,他一直冷嘲热讽。
由于村民甚至死胖子他爹,对我尊如少村长的态度,他一直怨念极深,举凡任何能让他感觉优越我的事,都被他列为的荣耀事迹之一。
据他的说法,这些事迹在他死后,要编辑成册,让后人知道,谁才是活死人村的当代第一人。
“宋氏集团,还有宋峰父子的相关资料,及这座别墅的一切。”我语气平淡道。
“宋大山?他居然找你了?”
“唉哟,不错嘛,没想到这个暴发户还有这种能力,倒是小觑他了。”
“如果知道他还有能查出你身份的关系网,倒也是可以跟他做做生意。”
死胖子语气有些意外。
“不,应该还不知道。怎么,他之前想跟孙……我们做生意?”
因为还在车上,虽然冯父在专心开车,不会在乎我的通话内容,但我还是比较小心,毕竟边上还坐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冯媛姣不是?
我是孙氏集团继承人这事,属于严格保密的范畴,虽然现在已经没多少人敢惹孙氏集团,但也得防止意外和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宋大山,这个名字,还真符合暴发户的气质。
“我就说嘛,身家也就勉强过亿,哪来的那么强大的关系网。”
“怎么,他招你惹你了,要不要我去干掉他?”
死胖子随意说道,宋氏集团在他的眼里,就跟一般的路边摊没什么两样,属于随时就能捏死的东西。
不说利用孙氏集团的力量,单靠着死胖子本身的关系网,也能轻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