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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楚乔的手机。
沈钧余光瞥见上头跳动的名字。
秦邺。
第104章 得了便宜还卖乖()
楚乔在厨房听到了动静,一只脚跳到了桌旁,拎起手机,接了电话。
“喂。”
“今天休息是么?”
“恩。”
“人在哪里,我过来接你。”
楚乔:“啊?!”
秦邺:“我在京城。”
楚乔捋了一把头发,迟疑了片刻,最后报了一个地址,末了又加了一句:“你方便的话,路上顺便给我买套衣服吧。”
楚乔收拾完厨房,又自己拿着药箱换了绷带。最后她回客房看了眼那件都是洞洞和血迹的上衣,想到一会还要和秦邺解释,最后还是捏着鼻子选择继续穿沈钧的衬衫。
临走时,她在玄关换鞋。
因为一只脚脚踝贴着药膏,又不能大幅度动,她换得很吃力。
沈钧站在一旁,默默看着她换鞋,并没有要上前帮忙的意思。
他一早上都没戴眼镜——昨晚楚乔已经试过了,他的那副眼镜,根本就是平光镜。
既然没有近视,为什么要戴眼镜呢?
当楚乔穿好鞋,再站起来的时候,楚乔觉得,她找到了答案。
平日里戴着眼镜的沈钧,总给人以斯文沉敛的感觉,尤其他微微眯眼的时候,有一种温良恭俭让的气质。
可是,摘下眼镜后的他,几乎是换了一个人。
他的目光过于深邃幽深,配上刀刻一般的脸部轮廓,会给人一种非常大的震慑感。
一个人,要经历多少东西,才能历练出这样一双锋锐沉稳的目光?
楚乔突然有些好奇:这个看着比她还年轻的男人,到底是几岁了?
正在楚乔想入非非的时候,沈钧开口道:“不用急着回局里,你可以多休息几天。”
楚乔笑了:“沈局长对待下属真是体贴入微。”
沈钧:“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楚乔:“就在你家住一晚而已,这也算占便宜?”
沈钧突然笑了。
薄唇微微一牵,他整张俊朗的脸孔就变得鲜活起来,看上去性感又魅惑。
“玉体都被你从头到脚摸过一遍了,还不算占便宜?”
楚乔:“”
她上一刻还有些犯花痴的心立刻收敛,最后冷冷匀了一眼面前笑得漫不经心的男人。
“沈钧,你混蛋!”
送走了楚乔,沈钧转头就接到了夏季平的电话。
“沈钧啊,事情都办妥了吗?”
“恩,都好了。”
“这次事情有些棘手吧?怎么样,没什么问题吧?”
“还行,休息两天应该就没事了。”
“好,那你这两天就在家休息吧,局里这边的事情有人盯着,放心吧。”
挂了电话,沈钧坐在客厅沙发上。
他面前茶几上,放着一个黑布裹着的东西——正是楚乔提到的,昨晚被沈钧丢在玄关门口的那东西。
沈钧抬手,一把掀开黑布,从中取出了里头的东西。
那是一根短棒,圆柱形,约莫二十公分的长度,一端粗,一端细。
整个短棒浑然一体,呈乳白色,质地细腻,色泽醇厚,靠着粗的那一端,有大量精美繁复的镀金图腾。
一看,就是一件稀世珍宝。
沈钧右手缓缓摸过那东西的表面,眼底一片黑洞般的死寂。
作者话:姑娘们,卖萌打滚求推荐票
第105章 无论多少年我等()
晚上八点,京城某商业区。
和秦邺看完一场电影,又一起吃了晚餐,楚乔和秦邺并肩走在马路牙子上,一路闲逛着往不远处的一家酒店走。
因为楚姑娘的脚受了伤,所以两人走路的速度有点慢。
楚乔瞥了眼路人们热情的目光,撇嘴,“长得太帅也是一种困扰。”
秦邺眉梢一挑,“他们在看你。”
楚乔摸了摸鼻子,低头看了眼身上的黑色香奈儿裙子,皱眉,“叫你给我买衣服,又不是买裙子,明知道我不喜欢穿裙子。”
秦邺:“我喜欢就行。”
楚乔开玩笑道:“喜欢本姑娘的多了去了。”
秦邺:“你的那位上司,也是其中之一么?”
楚乔转头看他,“你干嘛对我的上司这么关心?”
秦邺:“没办法,你实在太抢手,我要时刻多注意点,免得被人有机可乘。”
楚乔假惺惺笑了一声,没有搭话。
秦邺:“这一个月,都没给家里打过电话吧?”
楚乔:“打了他们也不会接的。”
秦邺:“为了进mss,不惜和家里闹翻。楚乔,你到底想要什么?”
想要什么?
楚乔仰头看了眼橘色的路灯,懒洋洋道:“谁知道呢?秦邺,我其实还不确定我想要什么,可是我尝试了三年,发现我至少不喜欢江城那种懒散的生活。”
秦邺:“你的意思,是你想要的东西,我给不了,是么?”
楚乔脚步一顿。
两个人在街头站定下来。
身旁是川流不息的车流,行人频繁不断地从两人身旁走过。
楚乔穿着平底鞋,不得不微微仰头,才能对上秦邺得视线。
秦邺本来给她买的是一双高跟鞋,后来见了她,知道她脚扭伤了,硬是又给她去买了一双平底鞋。
鞋子是新的,穿着还有些磨脚,可是楚乔一点都不觉得难受。
曾经在江城,这个男人也是这样,默默守护在她身边,小心翼翼的、珍而重之的。他在她身旁,却从不逾越她的底线,他用他的方式,表达着他对她的爱慕和珍重。
他要的,她都知道。
而他每一次这样专注的凝视,只希望得到她一个点头的动作,或者一个好字。
秦邺在她的眼中捕捉到了某种纠结和挣扎。
他无声的叹息,上前一步,单手抱上了楚乔的腰。
“我不会逼你,但是你记好了,我也不会放手。你要是觉得离开江城就和我撇清关系了,那我现在告诉你,你错了。”
楚乔脑袋抵着他的肩膀,垂着眼睑的视线,刚好可以看到秦邺另一只垂着的手。
那手腕上,是她一个月前送给他的那块劳力士手表。
“秦邺,我——”
“楚乔,我会等的,无论多少年,我都会等下去。你知道这点就行了。”秦邺打断了楚乔的话,低声承诺,随即,他松开抱着楚乔的手,从西裤裤袋摸出一张房卡,塞进楚乔手里,最后抬手宠溺地摸一把楚乔的脑袋。
“明天公司还有事情,今晚我要回江城,我以你的名义在酒店办了卡,里头存了些钱,以后休假了没地方住,就来这里,报你的名字就行了,自己在外头当心,走了。”
第106章 喜欢上了外星人()
夜。
京城某威斯汀酒店。
楚乔裹着一件浴袍,站在阳台,一手捏着一个烟灰缸,对着外头繁华的夜景,默默抽烟。
烟灰缸里已经积攒了不少烟头,而她也在夜风中站了大半个小时。
下午在和秦邺看电影的时候,楚乔脑袋就开始隐隐作痛,到现在,整个身体终于开始发热。
昨晚陪着沈钧在浴缸里蹲了将近一个小时,又是吹了一晚上的冷风,不感冒才怪。
感冒发烧,对于楚乔来说,实在不算毛病,她压根没当一回事情。
楚姑娘现在在头疼的,是自己的爱情事业。
老天爷似乎有意补偿她空白了二十八年的爱情,这一次,一下子安排了两个男人到她身边。
只可惜,这两个男人
喜欢她的,她没看上。
而她觉得喜欢的那个
沈钧。
这个男人身上藏着这么多秘密,一点到晚神神秘秘,把她推得远远的。
楚乔觉得,她和沈钧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这种感觉让她清晰的明白:她和这个男人之间永远不可能有未来。
这种距离感不仅仅是因为那些横在两人之间的秘密,而是沈钧本身,就给她一种非常遥不可及的感觉。
我,来自这个世界的尽头。
楚乔脑海里,跳出了大半年前,沈钧曾经和她说过的话。
如果别人说这句话,她一定会觉得那个人有病。
可是从沈钧嘴里说出来,就毫无违和感,那么轻而易举就让人相信了。
可是,世界的尽头。
这是什么意思呢?
和他突然升高的体温,又有什么关系呢?
楚乔撇嘴,弹了弹烟灰,自言自语道:“姑娘我不会是中大奖了,看上一个外星人了吧?”
然而,无论沈钧那家伙是不是来自星星的都教授,都没有什么卵(luan)关系,因为无论他是不是人类,他都用实际行动表达着一件事:楚乔,我对你半毛钱兴趣都没有,哪凉快你上哪呆着去。
至于楚姑娘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第一:沈钧确实一直在疏远自己,不让她靠近。
至于第二:因为昨天晚上。
她一个风信年华的大姑娘,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穿成那样,浑身湿透,那家伙抱在怀里,居然还没有半点反应?!
如果不是那家伙不举、性冷淡,那么就是他真的对她没兴趣了。
楚乔倒不是眼巴巴希望沈钧对她做什么,只是单纯的有种送上门别人都不稀罕的挫败感。
将最后一根烟抽完,楚乔脑子里非但没把自己的情路捋顺,反而越发摸不着头脑。
末了她叹了口气,转头准备回房间睡觉,将自己注定坎坷的情路暂时抛诸脑后。
她刚进门,就见到床头柜上的手机在震动。
是徐天琪。
楚乔靠在床头,接通电话。
“喂,姐,是我。”
楚乔:“恩,什么事?”
徐天祁:“你还记得上个月你在机场给我的那枚戒指吗?”
楚乔:“那枚玉戒指是吧?记得,有什么问题吗?”
徐天祁:“姐,那不是玉。”
第107章 这样下去会死吗()
听到徐天祁的话,楚乔掀被子的动作一僵。
“你说什么?”
徐天祁:“我说,你给我的那枚戒指,不是玉做的。”
楚乔蹙眉,“不是玉?不是玻璃种翡翠吗?”
徐天祁:“我让一位化学系教授看过了,他百分百确定地告诉我,这东西不是玉。”
楚乔下意识问:“不是玉是什么?”
徐天祁:“这也是我想问你的。姐,你给我的到底什么玩意,那位教授拿去研究了半个月,最后告诉我,这枚戒指的构成物质,不在地球元素周期表里。”
楚乔:“啊?”
徐天祁:“那位教授做了一系列测试,这东西的硬度堪比金刚钻,分子排列非常紧致。他最后认定:这是一种人类目前尚未发现的元素,”
楚乔呆住了,唏嘘道:“不会吧难道真的是外星人?”
徐天祁:“你说什么?”
楚乔:“没什么,天祁,不是说了这件事不能让人知道吗?”
徐天祁:“就是你说不能让人知道,我才不敢再拿给其他更专业的专家看。我说姐,这可是人类科学界重大发现啊,这东西你到底从哪里弄来的?”
楚乔:“这事你别管,东西你这两天寄过来吧。”
徐天祁:“你想干嘛?”